开封市全方位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2022-09-20 02:34张亚丽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2年14期
关键词:开封市金融风险金融机构

张亚丽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1 地方金融风险的概念

风险是指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金融风险是指各类经济主体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遭遇损失的不确定性。目前,关于地方金融风险的定义主要有两种理解:①某地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②在某一地区范围内的金融风险,而不仅仅限定于本地金融机构[1]。本文将地方金融风险界定于第二种,即地方金融风险是指发生于某一地区范围内的金融风险。地方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地方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地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其定位于服务当地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对促进当期经济发展、发展中小微企业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按照金融风险分类的一般标准,根据金融风险发生的原因,地方金融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2]。

2 开封市地方金融风险现状分析

2.1 开封市地方金融发展现状

开封市地处中原,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一直以来,开封市经济在河南省处于中等地位。2020年,开封市GDP为2 371.83亿元,占据河南省第11名。表1为2016年—2020年河南省/开封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

根据表1可知,2016年—2020年,虽然整体上这五年开封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人民币)余额和贷款(人民币)余额在河南省全省的占比较低(保持在3%左右),但开封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人民币)余额和贷款(人民币)余额处于稳步增长状态,存款和贷款余额增长率相差不多。截至2019年底,开封市债权投资77.94亿元,股权及其他投资4.03亿元,资本市场累计融资99.8亿元,新引进金融类、类金融机构13家。根据《2020年开封市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度开封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5%,符合金融监管要求。根据表1中的存贷比数据可知,近五年开封市金融机构整体存贷比都稳定保持在80%以下。由此可见,开封市地方金融领域整体上运行平稳。

表1 2016年—2020年河南省/开封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人民币)

2.2 开封市地方金融风险来源

2.2.1 开封本地经济发展较缓慢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给地方传统存贷业务带来较大的贷款违约风险。在河南省内,开封市经济发展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当地的企业普遍发展规模不大,资金实力较弱,加之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贷款违约现象常有发生,地方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贷款违约风险,这很容易引起不良贷款率的上升。

2.2.2 新型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活动带来新型的地方金融风险。近年来,开封市加大了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了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体系。但互联网金融机构等新型金融机构已经深入各行各业,且具有低成本、快发展等特点,融合了高科技、共享经济等先进理念和技术,突破了传统互联网技术,经营范围涉及金融监管的模糊区域,故监管难度较大,配套监管措施比较滞后。与新型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活动相关的金融风险一旦发生,很容易从当地跨区发展,负面效应更为强烈[3]。

2.2.3 随着技术手段不断进步,非法金融活动仍然时有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有些企业在正规渠道得不到充足资金的情况下,会转而寻求其他途径。部分投资咨询公司等可能会利用这个时机进行非法集资,再高息放贷给有需求的企业。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非法金融活动更具隐蔽性、传染性和危害性,非法金融机构或非法金融活动极有可能会引发恶性的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3 开封市防控金融风险面临的问题

3.1 地方金融机构层面

3.1.1 内部诚信合规文化流于形式。2019年度,审计署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中发现,河南省内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存在不良贷款率高等问题,特别点名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超过5%,其中有12家超过20%,有个别商业银行超过40%[4]。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的重要指标,高不良贷款率会严重影响地方机构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5]。虽然在2019年审计署公告中并未直接点名开封市地方金融机构,但是开封地方金融机构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这种现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金融机构内部诚信合规文化流于形式。有些地方金融机构为了应付监管,会采用以贷收贷等非正常手段隐藏不良资产,破坏诚信、合规的经营环境。在诚信合规缺失的经营环境中,地方金融机构很可能为了高收益选择高风险投资,违背稳健经营的原则,最后可能导致较高的不良贷款率。

3.1.2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①内部治理结构有缺陷。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管理制度中,股东或出资人、董事会、经理人、监事会都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开封地方金融机构在内部治理结构混乱,例如:部分股东过于参与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部分管理者过于强势,存在一言堂现象等。这就会导致董事会决策权、监事会的监督权流于形式。②内部信贷岗位未能实现不相容职位分离。一般来说,金融机构的风险经理负责贷款审批工作,但很多金融机构因为人手不够,负责贷款审批的风险经理会参与贷前调查工作,这就会导致在审批过程中风险经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牺牲工作质量,使得贷款审批工作只是流于形式。而很多地方金融机构规模小、流程不规范、人手紧张,因此部分风险经理还需负责贷后管理工作。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后管理都由风险经理负责或参与,未能实现不相容职位分离,风险经理很容易徇私舞弊,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

3.2 地方金融监管层面

3.2.1 监管授权不明确。虽然已确定“中央-地方”双线监管模式,但是当前地方金融监管的行使权依然归中央所有,而地方金融监管权力则来自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所以地方政府在金融监管方面所遵循的也大多数是上级规章规范。在开展具体金融监管工作时需要考虑当期的实际情况,缺乏有效行使权,地方金融监管陷入效率低下的局面。另外,随着新型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活动的开展,比如互联网金融,很多金融风险已经呈现跨区域、跨机构的形态,而地方金融监管职权仅限于本地区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出现困难,信息流通不畅,也会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3.2.2 监管人才缺乏。地方金融监管需要对本地区所有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工作,还需要与其他各部门进行沟通,监管对象数量多、监管工作量大,而且金融监管是专业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高质量的金融监管人才需要同时具备会计学、金融学、税收学等专业理论、有关政策法规、相关监管技术等知识,因此金融监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要求较高。目前开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数量紧张,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开封银保监会等重要部门属于近几年成立的部门,其中很多工作人员是从其他部门调入,工作经验较少,而其日常工作繁杂、任务重,监管工作人员参与系统专业的培训较少,因此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3.2.3 监管技术滞后。目前,地方金融机构在监管方面上主要采用现场检查和风险分析、监管评级等非现场检测手段。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很多金融机构将大数据技术运用于信贷等金融业务中,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也得到了极大提升[6]。比如阿里小贷就用大数据信用评估和内控技术,实现了对客户信用额度的实时计算,然后在额度内实现即时贷款,在精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贷款效率得以大大提升。相比于金融机构应用大数据技术的程度,现有的地方金融监管技术应用相对滞后。尤其是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动态监测等方面的监控实力较弱,缺乏精确的事前控制监管方法。

3.3 地方金融机构客户层面

3.3.1 诚信意识淡薄。开封地方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当地中小微企业和当地农户。中小微企业一般成立时间短,经营规模小,经营管理理念落后,只关注眼前利益,缺乏长远眼光,与当前资金需求相比,往往不在乎诚信缺失带来的不利后果。有很多农户文化程度不高,在需要资金时想方设法去申请贷款,但是在该归还时,可能由于收成不好或市场价格降低等因素造成资金匮乏,而农户个人违约的成本较低,其对不诚信的后果也缺乏认识。

3.3.2 经营管理不科学。中小微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更多是“靠感觉走”。即使地方金融机构给予了足够的资金,但在投资或经营时由于缺乏科学的手段,对贷款投向不准确从而导致企业亏损,陷入资金危机。而农户在进行生产时,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更容易跟风生产,这就导致农户很容易遭遇市场风险,资金亏损严重,有可能遭遇生存危机,也就无法如期偿还贷款。

4 全方位构建开封市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的策略

4.1 地方金融机构层面

4.1.1 加强内部诚信合规文化建设。只有真正在内部建立起牢固的诚信合规文化,让其深入地方金融机构的方方面面,才能切实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首先,地方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树立诚信合规意识,自上而下层层宣传推广,在组织内部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其次,严惩不诚信、不合规的行为。一旦发现有不诚信、不合规的“苗头”,要严肃处理,轻则辞退、重则移交相关政府部门处置。

4.1.2 完善金融风险内部控制机制。①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切实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对于违法违规的股东或出资人,要增大惩罚力度,严防股东或出资人过度参与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监事会等内部监管部门要监督管理层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等现象,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②要严格遵守“贷前—贷中—贷后”职务分离原则。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发放贷款三个流程的负责人需要职务分离,不可一人兼职三岗。

4.2 地方金融监管层面

4.2.1 加快监管技术开发与应用。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监管在技术开发和应用上应加快脚步。①应该根据开封市当地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金融风险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地方金融风险。②加快与中央和其他地方的金融风险信息平台共享,建立网络化的地方金融风险信息平台。2021年9月,河南省已经实现将省非法集资风险网络监测预警平台与国家对接。开封市应当尽快将该平台应用到地方金融监管实务工作中。

4.2.2 加强监管人才素质建设。银保监会、证监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编内人员数量有限,短时间内无法增加编内人员,因此可采用两种方案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①日常监管工作由固定的编内人员完成,如果涉及某些重大的金融监管项目,可从其他相关部门抽调临时人员参与;②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另外,开封市相关部门应多组织专业系统的金融监管工作培训,培训内容既要包括会计学、金融学、税收学等专业理论,还要包括最新的政策法规学习、监管技术的应用等方面,提升开封市地方金融监管人才的专业素质。

4.3 地方金融机构客户

4.3.1 加大诚信信贷的宣传工作。①开封市地方监管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宣传小组,负责诚信信贷的宣传工作。②地方监管宣传小组要与地方金融机构相结合,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各个环节宣传诚信信贷。③地方监管宣传小组可在寒暑假临时招聘返乡大学生作为志愿者,在进行简单的专业培训之后,让其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尤其是对于农户来说,返乡大学生的宣传效果更好。

4.3.2 充分利用开封市金融信用信息平台。2020年,开封市已经在杞县、通许县和兰考县三个县域内的农商银行展开金融信用信息平台试点建设工作。该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平台搜集大数据信息,并将这些大数据信息运用到贷款审批环节中,即该平台可以根据客户以往的信用信息即时计算出客户的贷款额度,农商行就根据贷款额度实现精准放贷。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将“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后管理”工作都纳入其中,大大提升了信贷业务的效率,有效降低了信用风险。因此,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督促开封其他地方金融机构使用该平台。

4.3.3 开展科学管理“送温暖”活动。针对经营管理理念不科学的问题,开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开展科学管理“送温暖”活动。开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与开封市本地的高校合作,比如河南大学、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等。合作的形式可以有两种:①由高校专家为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开展科学管理方面的免费讲座培训,提升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科学管理水平;②高校相关科研课题组可以与中小微企业或农户合作开展横向课题,在为其提供指导的同时,也可以将相关问题作为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再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实际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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