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 琳,杜富林
(内蒙古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近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升,消费者对于消费品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羊肉凭借其细嫩的口感和丰富的营养价值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欢迎,草原羊肉在市场中尤为畅销。内蒙古草原广阔无限,草场面积达8 800 万hm2,优质的天然牧草资源为肉羊的养殖创造了绝佳的条件,为当地肉羊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总产值达1 603.36亿元,约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46.17%。年末牲畜总头数达7 433.7万只,其中羊总头数为6 074.2万只,约占年末牲畜总头数的81.71%。可见,肉羊产业对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笔者对现阶段内蒙古肉羊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推动肉羊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内蒙古地区大部分肉羊来自草原牧区,2011年—2020年期间,内蒙古草原牧区肉羊养殖规模逐渐扩大,饲养数量逐渐上涨,每年肉羊的存、出栏量在总体上呈稳步上升的趋势,存栏量由2011年的5 276万只上升至2020年的6 074万只,出栏量由2011年的5 300万只上升至2020年的6 674万只,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羊肉产量在总体上也呈上升趋势,由2011年的87.24万 t上升至2020年的112.97万t,如图2所示。
现阶段,肉羊养殖仍以小牧户、散养户为主,2020年末,饲养规模为1只~29只的所占比例最高,为53.35%,其次是养殖规模在30只~99只的,所占比例为27.77%,而饲养规模在500只以上的场(户)数仅占不到2%,如表1所示,肉羊散养户所占比重日益下降,规模化养殖所占比重大体上呈上升趋势,但是目前内蒙古肉羊产业养殖规模化程度依旧不高,仍以小规模散养为主。
图1 2011年—2020年内蒙古肉羊存、出栏量
图2 2011年—2020年内蒙古肉羊产量
表1 内蒙古肉羊养殖规模 单位:户
屠宰加工企业是整个肉羊产业链的核心环节,是内蒙古草原牧区活羊转化为羊肉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带动整条产业链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可知,内蒙古自治区规定除农村牧区自宰自食的牛羊以外,自治区内一切牛羊屠宰活动必须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一般由中间商或者牧户自己将羊运送至屠宰加工企业进行屠宰,企业进行屠宰、排酸、分割以及包装后将产品运送至不同的零售商。由于内蒙古草原牧区的天然地理优势,内蒙古自治区的大部分屠宰加工企业以屠宰牛羊为主,随着畜牧产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内蒙古屠宰加工企业的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如图3所示。
图3 2011年—2020年内蒙古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法人单位数
尽管近年来畜牧产业带动了内蒙古地区屠宰加工企业的发展,内蒙古屠宰加工企业数量稳步提升,但根据对内蒙古草原牧区的大、中、小型屠宰加工企业的走访调研情况可知,大部分屠宰加工企业仍处于初加工的阶段,大部分企业的产品仍以羊肉卷、羊腿、羊排、羊腿等初级分割产品为主,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零售环节是肉羊产业链中将羊肉产品从屠宰加工企业传递给消费者的必不可少的阶段。内蒙古草原牧区零售商的主体主要包括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摊位、牛羊肉专卖店、超市以及企业直营店等多个种类。其中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摊位数量较多,所占的比重较大,零售商通过从屠宰加工企业购入白条羊或羊肉制品,再经适度分割后以更高的价格售卖给消费者,从而获利。而随着近几年互联网的发展,网络销售牛羊肉的平台日益增加,成为另一类羊肉零售主体。在我国的肉类消费结构之中,猪肉的消费比重最高,但由于内蒙古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自身环境及居民饮食习惯与其他地区有所差异。内蒙古地区每年羊肉人均消费量远高于全国的人均羊肉消费量水平,由统计数据可知,2013年—2020年全国每年人均消费羊肉量始终在1 kg左右,且相对变化幅度不大,而内蒙古地区人均消费羊肉量始终高于6 kg,如图4所示。可以看出,因地域、人民饮食结构等天然优势,羊肉产品在内蒙古市场中的发展前景较好。
图4 2013年—2020年全国及内蒙古人均消费羊肉量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现阶段内蒙古肉羊养殖户大多以散户为主(养殖规模在100只以下的),随着禁牧、休牧政策的实施,牧区饲养肉羊需要支出更多的饲草料成本,相应的农机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支出也有所增加,较小的养殖规模势必在无形中增加了肉羊养殖的成本,导致牧民获利水平不高,影响牧民的养殖积极性。另外,较低的集约化程度也不利于肉羊产业的健康发展。在集约程度较低的饲养模式下,牧户往往专业化程度不高,根据走访调研情况,大部分养殖肉羊的牧民为年龄偏大的传统牧民,相对来讲专业养殖技术水平不够高,当养殖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基本上全凭自身经验解决,相应品种改良、疫病防治的水平较低,因此其抵御肉羊患病风险的能力较低,导致肉羊母畜繁育成活率低从而自身利益受损,从整体产业链的角度来看,也不利于羊肉品质的标准化,为产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带来阻碍。
由于牧民居住地点较为分散,若单独运送活羊至屠宰加工企业则会产生较高的运输费用,因此在进行活羊出售时,牧民为了节约运输费用通常会选择直接出售给上门收购的中间商,即“二道贩子”。通常来讲,“二道贩子”自行前往各牧民家中进行收购、议价,往往倾向于将活羊收购价格压低,再尽量与屠宰加工企业商议更高的价格,从而以赚取价差的方式获利。在此过程中,因“二道贩子”信息获取量高于牧民,往往导致牧民处于议价的弱势地位,这种通过赚取差价获利的“二道贩子”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牧民应从屠宰加工企业中获得的利润。另外,牧区的“二道贩子”多为个体户,各个主体之间各自为营、组织化程度不强,存在着较大的不稳定性,无法确保肉羊的稳定流通,不利于肉羊产业的平稳发展。
现阶段,内蒙古草原牧区屠宰加工企业大部分产品为初加工的羊肉制品,羊肉深加工制品较少。羊肉的初加工的产品一般以简单的分割品为主,相较于新型深加工产品获利空间较小,导致屠宰加工企业获利水平受限。而屠宰加工企业位于肉羊产业链的核心位置,是实现肉羊向羊肉产品转换的重要环节,对于整个肉羊产业链的获利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作用。间接导致肉羊产业附加值较低,难以带动整体肉羊产业的发展,不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开展深加工产品业务往往需要在机械设备、人力资源、技术升级等多个方面投入巨额资金,而过大的资金投入使企业前期成本投入过大,其获取利润的难度加大,加剧其面临的各类风险,导致许多企业在开发新的深加工产品的过程中遇到重重阻碍,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企业发展深加工业务的积极性。
应在肉羊养殖环节上采取措施,提升肉羊养殖的效益,维持肉羊生产稳定,应从3个方面入手:①发展适度地规模化养殖。通过适度地增加养殖规模的方式降低平均养殖成本及交易成本,既可以提升牧民的利益,又为产业链提供稳定的羊源。②建立健全品质改良、繁育体系。在品种改良引进方面加大力度,在专业技术设备上加强投入,在技术服务工作上提高水平,在技术推广过程中加大服务面。另外还需重视基层人工授精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构建出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技术队伍,进而提高优质肉羊普及率,提升羊肉整体品质。③加大畜牧业养殖补贴,降低牧户养殖成本。推动肉羊养殖规模化、提高肉羊生产良种化水平,与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息息相关。相关政府机构应完善畜牧业养殖补贴政策,通过提高牧户补贴金额的方式保证牧户的利润,提升牧户养殖积极性。另外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价格保护机制,避免因肉羊养殖周期过长而导致牧户无法及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调整供给,进而造成损失。
专业化的合作社在提升牧民话语权、缓解市场冲击、发展规模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合作社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政府部门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对合作社的制度的确定以及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于合作社科学技术的支持,加大扶持资金的投入,购入科学技术设备,完善相关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体系,提升合作社的专业化程度及其服务牧民的能力。另外,应强化牧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增加牲畜养殖社会化服务辐射面积,进而提升疫病防治和品种改良的水平,降低肉羊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加大屠宰加工企业扶持力度,提升企业实力。发展深加工产品需购进专业的加工设备,因此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现阶段以初加工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企业难以以自有资金购入大额设备,因此政府部门有必要适当放宽畜产品深加工的信贷融资政策,给予深加工屠宰加工企业以贷款或其他政策上的优惠,同时引入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畜产品深加工领域,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扩充屠宰加工企业的流动资金。另外,发展一批龙头示范企业,打造知名地方品牌,严格控制羊肉品质,保证产品安全,通过品牌良性辐射作用带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