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宗礼
长江后浪推前浪。干部新老交替既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机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班子中每年都会出现一些新面孔,注入一批“新血液”,成为干部队伍的新兴力量,而且“80后”“90后”甚至“00后”的年轻干部越来越多,他们有着大好的未来和光辉的前程。
年轻干部大多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或领导岗位,心性还未成熟,思维比较活跃,具有思路开阔、善于接受新鲜事物的优势,但也存在着容易被不正之风诱惑、污染、同化的劣势。一步走错,步步错。清正廉洁“第一粒扣子”关乎年轻干部能否在思想上、认识上、行为上紧紧守住纪律之弦不放松。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与希望,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新的领导职位之时,上好履新“第一课”、系好廉洁“首粒扣”至关重要,有利于促使其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走实、走稳、走正人生未来之路,努力把自己锤炼成为堪当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基层党组织应加大对新进机关或新提拔任用干部的教育力度,要通过任前考察、任前考试、任前谈话、任前警示、任前承诺、任前宣誓等举措为他们上好廉洁履新“第一课”,促使他们知责、明责、尽责,切实系好廉洁“首粒扣”。
基层党组织要对拟选调进入机关部门或拟提拔任用的年轻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考察,特别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专项调查、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民意调查、延伸考察等途径,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素质,是否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生活圈、社交圈等方面是否存在不良倾向和问题,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能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有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奢靡浪费的行为,等等,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基层党组织应根据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对新进机关和拟提拔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规考试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考试制度,明确考试范围,细化考试流程,严肃考试纪律,将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置条件。凡新进机关或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在上任前必须参加法规知识考试,上好干部任职“第一课”。要坚持客观题与主观题考试相结合,系统查看考试对象对相关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熟悉和理解情况。对考试一次不及格的可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第二次不及格的必须取消提拔任命或岗位聘任资格,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增强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的刚性约束力,确保年轻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新的领导职位上开好头、起好步、走正路。
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完善新进机关和新提拔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增强规范性,防止随意性。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分工,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分管领导开展一对一谈话。对于关键岗位和重要职位的谈话对象,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应亲自谈话。要在个别谈话的基础上,召开集体谈话会,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方面提出廉洁干事的具体要求,明确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坚持领导谈要求与自己谈打算相结合,引导新任干部始终严于律己,常怀感恩之心,珍惜机会、修德砺能、勇担重任,筑牢廉洁防线,坚守廉洁底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争当清正廉洁的表率,兢兢业业、履职尽责,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赋能加力。
前有许多贪官腐败者身陷囹圄而懊悔不已,然而为何仍有党员干部步其后尘屡屡出问题?关键的一点是没有时刻敲响预防腐败的警钟。无数事实证明,人一旦思想防线垮掉了,种种不合理的欲望就会如决堤之水一般汹涌而来,很容易将其冲入罪恶的深渊。警示教育的最大意义在于“人病我防”、他人“吃堑”我“长智”。上好警示课是真正关心爱护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或不犯大错误的需要。基层党组织应把警示教育作为新进机关和新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一环,通过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监狱、阅读腐败分子忏悔录、听取服刑腐败分子现身说法等,用鲜活的案例警示新任干部切实绷紧廉洁之弦不放松,引导其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真正让廉洁思维入眼、入脑、入心、入行,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开展廉洁公开承诺,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内因作用、激发主观能动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强化对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理解、贯彻落实,自觉把“忠诚、干净、担当”刻印在心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通过公开签订承诺书,加强对承诺内容的公示,有利于接受广大群众更广泛、更全面、更持久的监督,约束、规范党员干部的廉洁行为,从而保证有诺必践,取信于组织、取信于群众,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基层党组织应组织新进机关和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公开签订廉洁承诺书,结合自身职责,提出具体的廉洁从政内容,作出庄严承诺并严格履诺,做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筑牢勤政廉政思想道德防线,着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活动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促使其履责担当、敬业爱岗,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进行廉洁宣誓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心理,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确自己应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把廉洁从政、清廉做人、阳光用权、规范做事的行为理念牢牢扎根于思想深处,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铸牢廉洁自律“防火墙”。基层党组织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的做法,组织开展新进机关和新提拔干部党风廉政宣誓,激发他们内心深处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引导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新时代赶考路上砥砺前行,交出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