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人殊
(云南艺术学院 设计学院, 云南 昆明 650500)
1975—2005年,我国的农村曾相继出现两次建房热潮。第一次出现在1980—1990年。“改革开放”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村经济得到全面发展,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迎来了第一次建房热潮。此次建房热潮的特点表现为:摒弃了以地方物产、本土植物、农副产品为主要建筑材料的传统住房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以黏土砖为主要建筑材料的砖混结构住房[1]112。第二次出现在1994—2004年。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鹏总理指出要加快普通居民住宅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于是,“住宅商品化”全面推行,国家大力支持城镇住宅建设。该举措波及到农村地区,引发了农村地区新一轮建房热潮。此次建房热潮的特点表现为:建筑体量从单层向多层过渡,且以钢筋混凝土为代表的框架结构也开始大规模运用[1]113。
两次建房热潮产生了大量的新建农村住宅。据统计,1980—1996年,我国的“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便从9.4 m2剧增至21.7 m[3]2。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当代农村住宅大多是“自建房”,而非“统建房”。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各类“非法占用耕地”“私自扩大宅基地”“擅自加建”等违规操作日益泛滥。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当代农村自建房的整体风貌呈现出杂乱和失序的状态。而从微观的角度来看,违规操作却不一定是非理性的。卢健松认为:“违章建筑反映了个体的理性选择与城市整体价值体系之间的冲突。”[1]108换句话说,当代农村自建房的某些违规操作在其特定的群体和地域范围内存在某种合理性,因此才能在民间得以广泛的传播,并最终对乡村的整体风貌造成影响。宏观层面所谓的“失序”实则是相对于“城市整体价值体系”而言的;就微观层面来看,每一幢农村自建房在其修建过程中所作出的决策,都是每一个农村家庭经由深思熟虑之后,对其所处环境的变化作出的应答。
乡村的整体风貌并非是一种简单的、静态的图景,其背后是无数个农村家庭所构成的复杂的、动态的社会网络,而农村自建房则最为真实地体现了其中的特征。因此,本研究将以当代农村自建房作为样本,借由“复杂适应性系统理论”(Complex Adaptive System Theory)中的“自组织理论”(Self-organization Theory)对其进行解读,并就其风貌整治及导控方向等问题进行探索。
传统民居、当代自建、违章社区等均由大量独立的建造行为所构成[1]27。上述类型可归为“自发性建造”(Spontaneous Building)的范畴。这一概念最早由伯纳德鲁·道夫斯基(Bernard Rudofsky)提出[4],随后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广泛的关注。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国内学界对于当代农村自建房的探讨逐渐增多。吕品晶认为,这些新建房屋的风貌体现了“一种粗糙的审美”,它们“破坏了村落原有的朴实、和谐”[5]。吴志宏认为,由于缺乏宏观调控和引导,乡村自发性民居建设“大多注重短期效益,盲目模仿城镇建筑模式,造成了大量无序混乱、品质低下的民居形态”[6]。朱良文认为,农村新民居的宜居性虽比普通型传统民居有所提升,但“缺乏规划的理念、缺乏品质的意识、缺乏审美的能力、缺乏专业的设计”,这与“非统一建设模式”有关[7]。丘晓鹏认为,农村自建房的现状问题主要包括“居住模式单一、功能分区模糊、空间任意加建”等,这归结于“建造者缺少专业知识和理论指导”[8]。车震宇认为,当代民居虽然使用了新的建筑材料,但却不能充分地认识和运用其特性及功能,设计手法简单而随意,因此表现为“无地域特色的现代农村通用性住宅形式”[9]。
上述学者对当代农村自建房的出现,持不同程度的批判态度,他们或以传统民居的营建模式和风貌呈现为参照,或以城市建筑的设计规范为准则。而与此同时,另一种声音则聚焦于现象本身,力图从特定的角度来对当代农村自建房的产生原因和发展规律进行解释。段威认为,乡土住宅具有类生命体的特征,它们“受制于一系列的地区环境影响”,所以在特定的区域内,产生了普适性的建筑原型。这种原型可比拟为基因,它在自发性建造的传统民居和当代乡土住宅中均广泛存在,且具有扩展和传续的能力[10]。李世芬借助“景观基因理论”,运用“元素提取、图案提取、结构提取、含义提取”等4种方法,来记录“不同发展阶段的现代民居建筑基因特征”,并通过比对来揭示它们的演化规律[11]。成辉认为,当代乡村民居的形态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在“地域共性约束与多元个性开放”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丰富的建筑形态[12]。丁杰以“空间句法”为理论工具来研究乡村新建住宅的“物质形态与文化逻辑之间的关系”,并通过与传统住宅进行比较,进一步揭示了“地方文化的可持续性在新建住宅空间结构中的展现”[13]。肖冰认为,当代乡村住宅是建立在“工业化技术体系”之上的,但通过升级“新型工业化技术体系的材性、工法、结构和组织特征”,将建造活动“置于具体的环境与场所”中,则能够重塑传统建造中的人文精神[14]。
综上所述,尽管当代农村自建房的大规模兴建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其身份却广受争议,甚至一度被冠以“异化建筑”的标签,置于传统民居的对立面。另一方面,虽然部分学者已开始正视当代农村自建房的存在,并试图从特定的角度来解释其产生原因和发展规律,但迄今为止,依然缺乏一种整体性的研究来贯穿当代农村自建房演化的全过程,厘清它与传统民居之间的关系,并推演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人类聚居学”(Science of Human Settlement)的创立者道撒迪亚斯(C.A.Doxiadis)认为“人类聚居是由一些复杂的个体经由动态发展聚集为整体的协同现象”[15],而传统民居和当代农村自建房便是人类聚居现象在不同时期的产物。因此,所谓整体性的研究,实则是将自发性建造视为一个整体的复杂系统来看待,而这也是自组织理论的优势所在。
自组织理论是研究复杂系统中“自组织现象”的理论,最早由伊利亚·普利高津(llya Prigogine)和赫尔曼·哈肯( Hermann Haken)提出。吴彤将“自组织现象”定义为:“无需外界特定指令而能自行组织、自行创生、自行演化,能够自主的从无序走向有序,形成有结构的系统。”[16]3保罗·西利亚斯(Paul Cilliers)认为:“自组织是复杂系统的一种能力,它使得系统可以自发地、适应性地发展或改变其内部结构,以更好地应付或处理它们的环境。”[17]
在自组织理论中,一个“自组织现象”的形成将经历以下过程:“产生”→“基核的形成”→“序的形成”→“新稳定态”,而“涨落”则贯穿始终。曾国屏认为:“只要是大量子系统或要素组成的宏观系统,其中就必定存在着一定的涨落,因为涨落是系统发展的一种原初动力。”[18]99“产生”描述了“自组织现象”的前提,即开放性与非平衡性。开放性意味着系统与环境之间存在交流,非平衡性意味着存在“势差”(Potential Difference)。有“势差”,物质、能量、信息才能在系统与环境之间发生转移,而由此对原系统造成的偏差,便是“涨落”,它是无处不在的。伊利亚·普利高津(llya Prigogine)认为:“当一个新的结构出自某个有限的扰动时,从一个状态引向另一个状态的涨落大概不会在一步之内就把初始状态压倒。它首先必须在一个有限的区域内把自己建立起来,然后再侵入整个空间。”[19]这便是“基核的形成”。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涨落”都能形成基核,“只有可能得到放大的涨落,才是自组织系统最初的核心。”[18]103“涨落”能否放大?取决于“竞争”和“协同”这两种机制。“竞争”会使原系统失稳,而“协同”则会将某些新的趋势联合起来加以放大。当新的趋势逐渐占据优势地位,并开始支配系统的整体演化时,新的“序”便形成了。
综上所述,“涨落”源于“自组织现象”中的开放性与非平衡性,它可以使原系统发生偏差。而“竞争”与“协同”则能够对特定的“涨落”进行放大,使之形成新的“基核”和“序”,并最终导致系统放弃“原稳定态”,进而向“新稳定态”跃迁。
“自组织现象”的判定,可依据“开放性”“非平衡性”“非线性”“涨落”这4点进行[16]150-151。
首先,“开放性”意味着系统与环境之间存在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且这种交流是平权的。当代农村自建房的产生与发展是城市与乡村不断交流的结果。在此过程中,整个城乡体系是开放的,物产、人口、技术、资金、文化等均可以自由流动,且对于这些资源的选择和利用没有强制性。又由于城乡两地的土地所有制政策不同,致使城市中的“统一建设模式”并不完全适用于乡村,村民对于房屋的建造可以自主决策。因此,当代农村自建房是在开放且平权的环境中产生的。
其次,“非平衡性”意味着“势差”的存在。城市与乡村之间、乡村与乡村之间,甚至是各个农村家庭之间都存在着差异,无论是区域还是个体,其发展都是不平衡的,而这也是资源能够持续流动的关键。由传统民居向当代农村自建房的演化,实则是不平衡的差异化促使建造者产生了新的需求,从而自发的根据外界反馈来对其居住空间进行调整的过程。
再次,“非线性”描述了复杂系统的特征,即“系统中的部分与整体是相互纠缠的”[18]138。当代农村自建房的影响因素并不单一,既涉及技术、气候、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宏观层面,也涉及一些随机性和反理性的微观成因,它们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诠释了其建造行为的复杂性。
最后,“涨落”意味着对原系统造成的偏差。当代农村自建房实则是各类新的材料、工艺、形式随着资源的流动被引入乡村,并在建造活动中形成的创新。它们的出现使得传统的建造体系逐渐失稳,而其蔓延的过程又可以用“涨落”的放大来予以诠释。
综上所述,当代农村自建房的产生与发展具有自组织特征,因此适用于自组织理论进行研究。用自组织理论进行研究不仅有利于解释当代农村自建房的生成机制,厘清当代农村自建房与传统民居之间的演化关系,还能够借此推演当代农村自建房未来的发展趋势,为当下的风貌导控策略提供参考。
当代农村自建房和传统民居在时间上存在递进关系。因此,对其影响因素的探讨应该是动态的,需考虑其中的变化和相互作用。根据卢健松的分级思路,当代农村自建房的影响因素大致可归纳为“宏观影响因素”和“微观影响因素”两大类[1]128-129。
1.宏观影响因素
宏观影响因素泛指技术因素、气候因素、社会文化因素、政治经济因素等类型。它们与地域性建筑的大体形式存在一定关联,这种关联可以解释特定时空范围内建筑的风貌共性。
技术因素:奥古斯特·舒瓦齐(Frangois Auguste Choisy)认为:“建筑风貌的变化是技术发展所导致的合乎逻辑的结果。”[20]建筑风貌并非建筑符号的简单堆砌,而是与结构逻辑息息相关的。“结构逻辑对建筑形态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是产生形式的重要因素。”[21]如今的社会已经历了由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型,而建筑技术也在此期间升级迭代。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90—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新建房屋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占比总体成递增趋势,而“农村居民家庭新建房屋砖木结构”的占比却周期性下滑(见图1)。
图1 1990—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新建房屋状态数据统计
气候因素:农耕文明时期,气候对于建筑风貌的影响较大。阿摩斯·拉普卜特(Amos Rapoport)认为:“当技术水平有限,缺乏控制自然的有效途径时,人们往往只能顺应自然。”[22]82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建筑风貌与气候之间的被动关系则发生了改变。以屋顶为例:在南方地区,传统民居大多是坡屋顶,因为“中国古建筑中屋顶大多遵循排水为主、防水为辅的原则。排水主要采用科学的屋顶坡面和合理的屋面材料”[23]。这不仅是对于气候的遵从,也体现了“形势随从功能”(1)“形式随从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由芝加哥学派的路易斯·沙利文(Louis H.Sullivan)于19世纪80年代提出。的意义。如今,村民们可以用防水卷材、雨落管等设施来进行有组织排水,现代技术致使坡屋顶失去了功能意义,因此大多数当代农村自建房会选择平屋顶的形式。
社会文化因素:“在既定的气候条件、建筑材料和技术水平的约束下,居所最终的形式还取决于特定群落的人对于生活的定义,而这一过程则受到诸多社会文化的影响。”[22]46例如:在传统民居中,“合院”是一种经典的类型,它的布局特点是“中轴对称”,其整个院落中的房间排列等级分明,井然有序。这是一种“以血缘父家长制为基础,来确立的空间秩序”[24],是传统文化中“儒家礼制”的表现。如今,虽然当代农村自建房在形式、体量、尺度等方面已和传统民居大相径庭,但绝大部分却依然在正房的“三开间”中保留了“中轴对称”的特征,这便是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
政治经济因素:一种事物的流行,与其所处环境中的资源调配状况是密不可分的。例如:工业化建筑材料因其具有生产效率高、质量稳定等特点,所以性价比较高。又因为当今社会发达的交通网络和高效的运输能力,使得资源调配可以突破距离的屏障。如此一来,基于质量、效率和成本的综合考虑,以工业化建筑材料为基础修建的房屋相较于传统的土木建筑而言,具有更大的优势。此外,政策导向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中共中央在《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 ,于是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带动了城乡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而“改革开放”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又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使乡村对于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成为了可能。
2.微观影响因素
微观影响因素泛指自发性建造中那些“随机性”和“反理性”的选择,它们可以解释特定时空范围内建筑的丰富性。例如:“同等可取”和“攀比”。
赫尔曼·哈肯( Hermann Haken)对“同等可取”的定义是:“在进行决策时,答案往往不是唯一的,因此会出现同等可取的答案,其选择与态度有着密切的关系。”[25]以当代农村自建房的外墙为例:常用的饰面材料有乳胶漆(10~30元/m2)、真石漆(10~40元/m2)、瓷砖(20~40元/m2)、水包水多彩涂料(10~30元/m2)等,其价格区间近似,因此在对质感、颜色、图案等无关大碍的方面进行选择时,常常是主观且随机的。
对于“攀比”,卢健松认为:“邻里之间的攀比之心会导致竞争,并诱发某些特征的出现。”[1]166“攀比”带来的结果是“模仿”与“对抗”,而这两种行为都有可能是反理性的。
例如:在某些乡村偶然出现了金碧辉煌的“欧式自建房”,其通过制造与周边环境的差异来达到炫耀的目的。面对这一现象,周边的住户若积极回应,便有可能通过“模仿”来寻求协同,或更为竭尽全力地标新立异来进行“对抗”。这些举措和建筑性能无关,但却真实地反映了农村家庭之间的相互影响。
“开放性”和“非平衡性”是“自组织现象”发生的条件。城市与乡村都是开放系统,且两者之间存在“势差”。宏观影响因素的变化将导致物产、人口、技术、资金、文化等资源愈发频繁的流动,并为“涨落”奠定基础。传统民居向当代农村自建房的演化由此发生。下面将运用自组织理论的相关概念来对当代农村自建房的生成机制进行推演:
1.新建筑模式的产生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钢筋混凝土结构以及铝合金、塑钢等新技术和新材料逐渐普及,并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返乡,一种新建筑模式开始在乡村的自发性建造中传播与推广。这一现象对于乡村中原有的土木、砖木结构造成了冲击,其产生的影响可视为“外涨落”。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又带来了经济的增长,使得村民们有能力应对技术因素的变化,这也促使了“内涨落”的形成[18]99。如此一来,在“外涨落”和“内涨落”的共同作用下,一种新建筑模式产生了,它以钢筋混凝土结构为基础,搭配多种新材料的使用,并借助技术优势来削弱自然因素对建筑形态的影响,其结构逻辑与传统民居是截然不同的。
2.地域性的风貌基核
虽然新建筑模式产生了,但风貌基核的形成还与诸多其他影响因素有关,而社会文化因素便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传统民居中的各种形式符号,大多源自于历史中的环境反馈,它们虽然在新建筑模式中已经失去了功能意义,但其文化价值却被村民们保留了下来。类似于平面布局、立面分隔、建筑装饰等内容均与此相关。此外,这一现象在施工组织中也有所体现:如今,农村自建房的主体结构大多使用工业化设备来建造,但类似于门窗、栏杆、棚架、饰面等一些小型构件的施工,则并非一定要委托专业施工队来建造,而可以沿用传统的“帮工制”,由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来协助完成。这既维系了村落中的邻里关系,又相应地降低了建造成本。上述现象的本质是:一个新的结构为了侵入原系统,则既要保持自己的特征,又要与原系统中的历史信息相融合,避免排斥,这样才能在有限的区域内建立起来。因此,当代农村自建房的风貌基核实则是一种“工业化与在地性的混合状态”[26]。
3.“序”的形成与传播
基核形成以后,便会对周边的单元产生影响,其中最明显的现象就是“模仿”。邻里之间的攀比心理在此过程中占有一定成分。这也很好地解释了“当一种新建筑模式在乡村地区逐渐蔓延时,村民们会毫无理由地对此产生偏好”[1]162。如此一来,“模式”便成为了“范式”,并在“竞争”与“协同”的作用下进一步放大“涨落”,“序”也由此形成。但值得注意的是,群体的“序”和个体的丰富性并不矛盾,因为大体上在形式得以协同的情况下,建筑的局部构造和装饰依然能够“同等可取”,因此当代农村自建房的风貌,既存在地域共性,又存在个体差异,从而呈现出大同小异的情形。
总体而言,当代农村自建房源自于传统民居,是原系统经由“涨落”发生偏移,并从中产生新的“基核”,而后经由“竞争”和“协同”作用放大,形成“序”,并逐渐演化为新系统的过程,其目标是由“原稳定态”向更高级别的“新稳定态”跃迁。但目前为止,这一演化过程尚未完成,仍处于进展中。因此,当代农村自建房的现状并不完善,这也是其广受争议的原因。
“涨落”在“自组织现象”的各个环节中起到了重要的动力性作用,所以对于“涨落”的干预能够影响系统的发展,促进“新稳定态”的达成。
干预“涨落”的形成因素:从形成“涨落”的主要因素来看,可分为“外涨落” 和“内涨落”。政策导向、经济扶持、新技术的引入等物质、能量、信息的输入均可视为对“外涨落”的影响,而平权则是关键。“外界对系统的输入平权与否是系统自组织与他组织的分水岭”[16]150。因此,输入不能强制,而必须得到乡村的认同,才可能引发“内涨落”。“内涨落”可视为对“外涨落”的应答,可以通过教育、示范等行为来促进。例如,上海交通大学的杜春宇团队在浙江省安吉县的大竹园村所推行的农房改造项目便是一种尝试。首先,团队成员对村民的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倾听他们的诉求。其次,安排设计师去给村民上课,并积极引导。此外,改造示范点仅选在大竹园村向北延伸的一块新地,而老村则依旧留给村民们自己规划。最终,这种平权的设计输入实则是外界与乡村共谋的结果。项目落成以后,“周边的村民纷纷要来图纸,在老村自建房摸索建设”[27]。由此可见,这一举措成功引发了乡村的应答,产生了“模仿”。此项目也因此荣获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2016全国农房试点示范奖”。
干预“涨落”的作用点和方向:“只有作用于基核的涨落才能实现协同放大,达到有序”[18]103,因此外界的介入并不能随意更改当代农村自建房既有的技术路径,而应该对此进行分类,筛选出那些业已在风貌上形成“基核”的部分,再小心翼翼地优化。当代农村自建房的“基核”是一种半工业化的建筑模式,但工业化与地域性之间还并未磨合到最佳状态,而这便是一个靶点。
优化的方向应该与“涨落”的方向相吻合。当代农村自建房大多采用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其本质上属于“现代主义建筑”的范畴。“到20世纪20年代,建筑师们已经相信钢筋混凝土的能力无比强大,整个现代建筑都将建立在这个革命性的构造过程上。”[28]因此,倡导当代农村自建房顺应现代主义建筑的发展,可视为干预“正向涨落”,例如,“与工业时代的条件和特点相适应,采用几何外形达成美感”[29]。而对于地域性文化的符号凝练也应该遵循这一趋势。所以,就当代农村自建房的风貌导控而言,主要涉及两点:
首先是“优化形式”的预设。此类做法在当下的乡村实践中已颇具规模,例如,王澍主导的杭州市富阳区文村改造项目、林君翰主导的巴中市南江县金台村重建项目等。在上述案例中,设计师们从传统民居中进行“形式美学”(Formalism Aesthetics)的提炼,而后再运用现代主义的设计手法来进行“二次设计”(Re-Design),以达成工业化与地域性的契合。
其次是传播与推广。在诸多策略中,“三位一体”的建造方式最为经典。这一概念由哈桑·法赛(Hassan Fathy)在“新古尔纳村”项目(New Gourna)中提出,即:“村民、工匠、设计师协助造屋”[30]。设计师作为指导,带领村民们对乡村公共空间进行建造,其意义在于:促使村民们在建造过程中对设计规范和形式美学进行学习,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在自发性建造中的判断与决策。
当代农村自建房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自组织现象”,因此借由“产生”→“基核的形成”→“序的形成”→“稳定态”的线索来阐释其生成机制,不仅明晰了这一过程的运转条件,同时也对其演化的动力进行了探讨,并阐释了“涨落”的重要作用。而有关当代农村自建房的风貌导控则是基于对“涨落”的干预:通过干预“涨落”的形成因素、作用点和方向,从而助力当代农村自建房向着“新稳定态”发展(见图2)。 这对于当下各类政策性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发展规划”“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等项目,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因为只有在了解当代农村自建房的生成机制以后所进行的风貌导控,才能作为有效策略在当地复制和传播,从而推动地区建筑的良性发展。
图2 研究的逻辑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