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墨 郅 锦
(华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北唐山 063000)
日本在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伊始,就对实践型教师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自2003年日本创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度至今,实践型教师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现状如何,未来又将朝哪个方向发展?希望对以上问题的探讨能够对我国实践导师的发展带来新思考。
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度尚处于研究阶段时,日本官方教育机构等已经对实践型教师的作用给予了厚望。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关于研究生院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的报告中指出:“从实践性教育的观点来看,要求实践型教师在专任教师中占一定比例是有必要的”。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实践型教师的必要性已经成为公认前提。据中央教育审议会所说,“实践型教师站在产业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世界前沿”。这些都体现出了官方教育机关对实践型教师的高度期望和高度重视。
当然,官方对实践型教师的关注也不只是停留在制度创设之初。近几年间,中央教育委员会指出:为确保实践型教师的高水平,应制定和实施培养实践型教师的方案。中央教育审议会关心实践型教师未来的发展,说明在日本官方教育机构看来,实践型教师能否顺利发展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影响重大。
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院制度概要》中明确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院教师的编制独立,应当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任教师,由学术型教师和实践型教师组成。
学术型教师指在从事科学研究的高校教师,一般是研究学术理论的教师等,类似于国内的校内导师。而实践型教师虽然同样负责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活动,但和国内的校外实践导师有不同之处。国内的实践导师一般在企业任职,不会参与学校课程教学,仅仅负责在学生实习期间进行指导。而日本的实践型教师每学期至少要负责6学分的课程,有一些教师是某些企业、社会团体中任职的高水平专业能力人员,在专业领域工作的同时还需在校负责实践教学;还有一些则是已经离开从事多年的领域后,比如说辞职后、退休后来到研究生院担任实践型教师。
除此之外,日本对实践型教师的比例也有明确要求,一般学科种类的实践型教师人数需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30%以上,教育专硕实践型教师的人数需占专任教师总数40%以上。日本高校研究生院(不包括法律专硕和教育专硕)每年从企业等机构聘用的实践型教师约占聘用总人数的一半。据2016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的数据显示,招聘1316人中有666人归属于实践型教师。从以上的数据和规定要求不难发现,日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结构相对均衡合理,且实践型教师占比明确。
为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发挥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社会中的作用,专任教师也必须有过硬的质量。因此对教师资质方面的要求也比较严格。
日本文部科学省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的专任教师应当在所担任教学的专业领域具备高水平指导能力。专任教师指导能力必须达到以下水平之一:①在专业领域的教育和研究上有所建树,包括具有专业领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水平实践能力;②在专业领域拥有高技术水平;③在专业领域拥有相当优秀的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这三项对专任教师的能力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限定,对实践型教师的能力做出最基本的要求。而针对实践型教师的资质,文部科学省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实践型教师需要在自身专业领域有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并且具有高水平的实践能力。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的实践型教师现状》显示,2010年时被聘用为教师之前,有30年以上实践经验的教师占所有实践型教师的35.8%,而20年以上未达到30年经验的人数也达到了三分之一,实践经验不足10年的仅为6.8%。并且,有近9成的实践型教师在入职之前还处于行业领域一线,掌握最新实践能力。由此而见,工作于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的实践型教师大多有着丰富且符合时代要求的实践经验。
日本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的实践型教师在政策的支持下,在人数占比和师资质量上都呈现出高水平趋势。社会也期待着实践型教师能够改善当下的教育环境、增加教师间的交流、活跃教学氛围。但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二十年间的不断探索,目前日本的实践型教师在发展中也存在着部分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保证师资占比带来的问题。因为只规定了实践型教师必须占专任教师的30%,但相对的学术型教师的比例却没有明确规定,导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的实践型教师占比过高,研究生院的理论教学能力惹人怀疑;其次则是实践型教师如果离开专业领域来到高校任职后,远离一线工作时间过长如何确保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的问题。此外,实践型教师聘用方面,5年实践经验的限定条件是否合理?以及实践型教师每年最少只需教授6学分的课程是否过少?这些都是实践型教师当下所面临的问题。
随着社会环境不断发展变化,实践型教师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的作用也将不断面临挑战。关于实践型教师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等,日本近些年来也做出了改变。
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的实践型教师作为教育即战力,承担着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学生的重任。为了适应变化激烈的社会,实践型教师在应对变化、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长年奋斗在专业领域实践第一线的人才并非取之不竭,培养“进化版”实践型教师有其必要性。
除了原本的实践型教师的资格规定外,“进化版”实践型教师还必须在“至少完成过一份工作”的基础上,转任大学职务。既要有基础理论应用经验,还需要有运作组织的经验(组织内管理经验)和从全局视角进行工作的经验。为了培养“进化版”实践型教师,日本各大学和尖端教育机构分别开展实践型教师的培养项目。尖端教育机构自2018年10月开始实践型教师培养课程,授课内容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教育方法,以及论文的写法等作为高校教师的必备基本知识。日本部分大学则共同构筑“进化版”实践型教师的培养项目。参加该培养项目,不仅需要接受基本课程教育,学习教育概论、研究方法等理论性知识,还需要参加专业实习、修足学分,两项课程相结合以掌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最终成为“进化版”实践型教师。
实践课程的改进,不仅需要将实践型教师引入课堂当中,还需要推行“教师发展(Faculty Development)”。日本文部科学省认为,教师发展(FD)是“教师为改善和提高教学内容和方法而采取的组织性措施的总称。其含义极其宽泛,具体的例子如:教师相互参观教学、召开教学方法研究会、为新教师举办研修会等。”自2008年,日本对大学设置标准进行修改,FD成为教师需履行的义务后,各大学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FD研修。FD包含的内容丰富多样,除了举办研讨会之外,还会召开讲座,研究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学术评价方法,乃至教学设备的使用方法等。
除专门针对实践型教师的培训外,为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院专任教师的整体教学能力,学术型教师和实践型教师都需要参与FD活动,如二者通过合作来开发新课程、探讨有效的团队教学方式等,促进学术型教师和实践型教师教育能力的提高,以达到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FD,实践型教师不仅可以充实自身并不擅长的教学理论知识,还可以和其他教师共同研讨如何提高教学能力、保障自身实践能力。从而不断充实自己,做到实践能力的可持续发展。
即便是经验丰富的实践型教师,如果长期不与实践活动保持联系的话,也会变得不熟悉领域内最新动向,因此有必要通过认证评价制度等,确认实践型教师是否具备最新实践知识。对实践型教师进行学术理论方面的指导也是有必要的,所以加强和企业间的合作,部分实践型教师在一线工作的同时,也可以接受学术理论课程。另外,专业学位研究生院若想聘请到具有最新实践知识的实践型教师,与企业、机构等的合作,通过轮换派遣的方式确保教育的先进性也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案。
目前,设有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的大学,每五年内必须对专门学位研究生院的教师等教育研究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认证评估,检验实践型教师的能力。为了防止实践经验和能力的陈旧化,很多专业学位研究生院为实践型教师设置了任期制。允许实践型教师暂时离开讲坛,再次磨炼实践经验,待实践能力恢复后恢复职务继续教学。在文部省制度规定和各研究生院的积极应对下,实践型教师即便远离社会多年,也能够保证其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优质的实践指导。同时,认证机构也应修改其评估标准,并确保适当地组织教学人员,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基于保证实践型教师实践能力的角度,有必要让学校以外的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参与到教学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指正。
面对新挑战,专业学位研究生院和各种组织、相关机构之间互相理解和合作才能促进实践型教师的进一步发展。
国内的双导师模式、实践导师等尚处于摸索阶段,可以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经验以获得启示,为解决当下遇到的问题提供新思考。
首先和日本的实践型教师队伍相比,我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当中,实践导师发挥的作用有限,在人数、比例方面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保障专业学位教学中,学生能够掌握充分的实践知识,有必要对授课教师中实践型教师所占的比例进行明确。
在实践型教师的选用方面,一方面可以返聘一些有着丰富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内长年工作的行业专家。这些专家有充足的时间,可以每周在校内展开授课,学生保证了实践知识的同时,教师在教学时间方面也有充足的保障,不易出现因企业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实践教学的情况。另一方面,实践型教师的队伍也需要目前在企业内工作的技术专家。在职的实践型教师能够接触到行业内最前端技术,他们将先进的符合社会当下需求的实践经验教授给学生,避免了实践指导内容的老旧化和陈腐化,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此外,教学质量和双师队伍的强化,即教师自身水平息息相关。所以在聘用实践型教师时,对水平能力方面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实践型教师应当为该领域内的佼佼者,至少有5年以上该领域的实践经验。
在明确实践型教师责任的前提下,应当建立对实践型教师的评价制度,量化评价体系,从而得以提高实践型教师的教学能力,保障实践教学水平。高校应当从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等多方面对实践型教师进行评价,考察其在指导教学的过程是否发挥了作用。另外,为了保证评价的公平,有必要请校外的专业评价机构参与到教学考核中来,形成多元评价体系。
在对实践型教师进行考核的同时,也需要保障教师的合理需求。应建立沟通平台,促进实践型教师和学生、学校间的互相了解,加强交流合作。当有新的实践型教师,高校应当根据教师个人能力水平和需求等合理安排课程。实践型教师遇到问题也可以通过沟通平台及时表达,还可以跟进学生的学习动态、对教学的意见等。
针对实践型导师建立培训制度,提倡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发展,可以有效提高实践型教师的专业能力,有利于教师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加强实践型教师的理论知识培训。实践型教师在入职高校任教之前,一般不了解专业的教学知识和教学方法。所以当实践型教师新人入职时,有必要进行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在丰富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完善其理论知识,从而使实践型教师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对专业教学有更加全面的认知。其次,高校应当引入教师发展体系,鼓励教师之间互相沟通、互相合作。在教师发展体系下,帮助新教师快速融入;教师间也可以通过召开研讨会、讲座等方式,就课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进行研讨。通过教师发展体系,增加学术型导师和实践型导师之间的有效交流,共同构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