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玮菁
检察官吴琳
开车上路遇到慢车,超车过程中却撞倒了附近的骑车人,被要求赔偿私了。是开车没注意,还是有人刻意为之?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利用碰瓷进行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
2021年9月的一天,陈某开车沿着道路由东向西行驶,发现前方一辆白色奔驰车行驶速度很慢,便借用对面车道超车。此时一骑着共享单车的男子由西向东骑行,撞在了陈某驾驶位一侧的门上。
陈某赶紧停车,上前询问。该男子称随身携带的POS机被撞坏,要求陈某赔偿5000元。无奈之下,陈某答应对方的要求,通过微信支付钱款。
事后,陈某回想整件事,并翻看行车记录仪,觉得可能遇到碰瓷,便去报案。
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后骑自行车的男子坐上白色奔驰车的副驾驶位后离开。通过人脸比对,警方抓获了奔驰车驾驶员董某。
董某交代,他和朋友们共同预谋碰瓷,由董某驾驶白色奔驰车,负责在路上缓慢行驶,后车驾驶员等不及要超车时,其他人就骑着自行车上前故意碰擦车辆后摔倒,伪造交通事故,随后,拿出损坏的POS机索赔。
他们还以上述方式在静安区骗得李某1000元。
另查,2017年,董某曾因碰瓷行为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万元。他出狱后仍不知悔改,重操旧业。
鉴于董某系累犯,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遇到前方故意开慢车,要遵守交通法规,谨慎超车,小心驾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并保留现场证据。
(吴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