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琼, 陶放, 陈镜伊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2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目标,在此目标下,全国各地农村基层组织开始积极探索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道路。农村基层组织如何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发挥党建引领、多元协同治理的优势,成为摆在党的建设、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面前的重大政治课题,亟需学界对党建引领多元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期对如下问题作出回答:如何建强党组织基础,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如何使群众积极参与,激活乡村振兴活力?如何打造共同价值,凝聚多元主体力量?我们力求以理论指导实践,同时在实践中发掘典型经验,寻找可供推广复制,借鉴的发展道路。
在中国知网以“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为关键词,检索出学术文章420篇,分析图1数据,从发表时间来看:从2001年到2013年都还只是一年一至两篇的零星发表,且2004年至2008年期间出现断层现象。自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7年以后研究数量便呈现出显著增长的态势,乡村振兴成为国内社科学者的研究热点,尤其是2021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其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2019年到2021年研究数量激增,2021年达到峰值,高达156篇。在基金占比中,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为主。从学科分布上看,关键词主要是围绕中国共产党、农业经济、乡村治理等,由此可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乡村振兴与党建引领、产业发展、三治建设有较强的关联性。
图1 以“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为关键词检索出的文献发表时间折线图
从概念分析上看,有学者将“协同学”作为解释协同治理的理论支撑,认为“乡村协同治理就是乡镇政府、农民组织、企业、农民个人等各子系统通过非线性的相互作用使彼此之间形成有序状态,达到整体系统的有效协作,从而共生利益。”[1]杨志军则把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解释协同治理的理论支撑,认为“协同治理就是以主体多元化为特点而形成的纵横相结合的主体关系网络。”[2]在这个网络中来进行优势上的互补、平等的协作和互惠互利,最大限度地提高治理效率、增进利益融合。
从研究内容上看,主要是关于乡村治理各主体间如何协作的问题,有学者认为两委的合作问题在乡村多元主体治理中较为突出,主要体现在权责不明,应该明确村两委之间的权责关系,共同治理好乡村。蔡斯敏认为,“农村社会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调节器。”[3]可以从社会组织入手来调节乡村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乡村治理中要处理好各个社会组织间的不平衡关系,形成各组织之间的良性合作,也就是使他们处在一个较为对称的状态中。
从存在问题看,主要关注乡村协同治理的困境,杨华锋认为,“乡村协同治理困境主要集中于地方治理碎片化以及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匮乏”[4]。针对这一困境应该要注重提高协同治理在乡村事务中的调节功能,广泛的吸纳、培育更多的治理主体。刘卫平认为,“协同治理的现实困境源于社会缺失信任、正式规范资本先天不足、公民参与网络不健全以及公共精神尚未形成。”[5]为此要积极构建和完善协同治理的关系网络,提高治理能力。杨清华提出,“协同治理面临平等原则难以贯彻到不平等的现实中去的问题,并且协同治理中的多数原则也不具备必要的合理性。”[6]所以解决协同治理的困境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探讨如何培育不同的治理主体及构建有效的协同治理。
关于乡村振兴的重点,贺雪峰指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是要为占农民绝大多数的弱势群体保底,要解决中国绝大多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回应他们的诉求。”[7]廖林燕认为,“乡村振兴最为重要的就是进行乡村治理,稳中求进,不断创新治理机制,实现乡村社会的振兴。”[8]李元勋、李魁铭则从德治这一视角下来探讨如何完善乡村治理格局,认为“通过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中国特色文化发展道路,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9]
综上所述,我国学者对于在乡村振兴中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进行了不同角度的探索,首先对协同治理的概念及优势进行了理论分析,其次研究了治理各主体间的权责关系及协同的现状,再次指出了协同治理中存在的困境,最后也对协同治理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了分析。总的来讲,以上学者的相关研究对于我们如何通过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涉及范围也比较全面,但是仍偏重于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对于如何从各地的实际出发,从实证的角度总结经验,然后与理论结合还是很少见。比如涉及乡村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的探讨依然不够深入,在此基础上对多元主体之间关系的协调与互动,以及实现良性互动过程中各主体所应当具备条件的研究较为薄弱。
在此研究背景下,本课题组于2021年6月中下旬深入Z村调研,Z村是湖北省赤壁市率先脱贫的示范村、中国第五批传统村落、国家首批森林乡村、湖北省绿色生态示范村、赤壁市“1356”产业发展布局战略中建设支撑点,其发展经验对于乡村振兴建设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以半结构式访谈、参与观察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挖掘Z村乡村振兴工作亮点,探析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下的现状,分析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为寻求此发展方向的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借鉴。
通过对Z村的调研,我们得出了Z村已基本形成了以党组织为引领、乡镇政府为主导、村“两委”为带领、村民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协调的一核多元协同治理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基层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力量,赤壁市Z村基层党组织在赤壁市党委的支持引导下,对本村进行了充分调研,从各方面发挥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首先,从生态治理、产业发展、综治维稳、乡风文明等方面,出台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环境整治为例,Z村在赤壁党委的支持引导下,大量完善乡村垃圾桶、垃圾池、垃圾车等基础设施,解决白色垃圾无处容置问题。采取分组管理、党员带头、民众参与的模式,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成立以村党支部为主体的责任领导小组,依据就近原则,5位村干部实行包组管理,动员村民保持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
其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加强组织引领。一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员带头。Z村生态环境虽总体向好,但部分村民对村容村貌建设认识不足,房前屋后长期堆满垃圾,鸡鸭养殖中粪便满地等情况长期存在。Z村便以开展乡风文明建设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号召党员带头,村两委全体出动,走街入户清理卫生,帮老百姓收拾摆放不合规范的废柴农具等,向民众做出示范表率。二是以党建引领产业发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建了“Z村xx农林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村集体+贫困户”的经营模式,与该村7户贫困户签订合作协议,将村民的土地进行流转,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经营,使贫困户人均增收6500元,助力贫困户脱贫。
再次,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引领文化振兴。继著名导演张艺谋拍摄的电影在Z村竹林取景后,省文联相继在此举办“新农民文化扶贫艺术节”“红色文艺轻骑兵走进Z村”活动,湖北电视台在竹林现场直播“舌尖上的美食”,以上活动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挂牌成立“咸宁市文联文艺创作基地”,用文学创作、摄影、书法、书画等多种文艺形式,挖掘和宣传生态竹文化。在宗教方面,Z村所在镇原有宗教场所49所,信教群众达2100多名,数量多于党支部和党员,农村大量信教不信法的乱象,势必影响农村农民奋进乡村振兴的精气神,党委根据《湖北省宗教管理方法》,采取引导为主、导之有方的政策。以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为核心,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宗教场所、合并多余的宗教场所、坚决取缔商业化宗教场所和邪教,助力乡风文明建设。
最后,优化服务引领,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了了解群众需求,推进“党员联系群众”行动。Z村建立党员“包片联户”制度,支部组织党员定期走访,做到“四必访”,即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四必到”,即群众有不满情绪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婚丧事件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切实畅通村民与村干部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村民诉求和期盼。在百姓生产生活、增收致富方面,Z村立足于自身生态建设的需要,自2019年起,在村里的每个组都为低保户提供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就业,增加家庭收入。同时Z村通过扶持种植业、养殖业等,依据产业类别不同给予相应的现金补助。目前共有3户发展养猪产业,补贴标准是猪的数量超过2头,每头补贴260元,520元封顶。发展养鸡产业的补贴标准是养鸡数量超过60只,每只补贴3.5元,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相关关照政策也优先落实贫困户,一般对贫困户发放300元的过年慰问金以及冬被、粮、油等物资补助,贫困户粮油补给一般一年两到三次,一次发放米约20斤、油10斤。
据赤壁市政务信息公开网了解,乡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查问责等三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专班,由党委书记牵头,镇党委班子及相关单位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统筹协调相关镇直单位和部门,建立起各负其责、紧密衔接、协调联动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第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村支部作为乡村振兴的责任主体,各村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在工作专班的统筹调度下,协调各部门资源,做到相互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
第三,严格督查问责。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乡村振兴考评机制和考评指标体系,量化打分,统一排名,严格奖惩。加强工作巡查和督查力度,督促进度及时解决问题。
首先,在村班子结构方面,“一肩挑”权责明确。Z村自2012年起,实行“一肩挑”制度,即支部与村两委整合,书记兼主任的模式。既减少支部与村两委之间的矛盾以及互相推诿责任的不良局面,又便于上级领导,开会和落实工作。同时通过“民主集中制”凝聚群心,两委成员经常沟通碰头,明确各自岗位职责与分工,充分听取大家意见,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其次,优化党员结构、激发党建活力。要使农村党员成为乡村振兴的带头人,乡村协同治理的领导者,更好地服务村民,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发展后备力量。近十年Z村党员队伍不断扩大,为实现党员队伍结构整体优化,制定了发展新党员的要求,即需同时满足年龄30岁以下、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长期生活居住在本村这三个条件才能入党。村“两委”2020年培养了5名入党积极分子,吸收2名预备党员。目前实现了一是年龄优化,原60岁以上老党员超过半数以上,现支部60岁以上党员不超过三分之一,45岁以下占三分之一,45-50岁占三分之一,50岁以上占三分之一,队伍覆盖各个年龄段。二是性别优化,原来支部女性占比不达十分之一,现在女党员占比可达四分之一。三是文化程度优化,原来党支部无高中大专学历党员,现在高中学历以上党员占总体一半以上,发展了更多能力强、素质好、热爱家乡建设、年轻有为的后备人才开展村两委工作。
最后,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做到勤政为民,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坚持党务村务公开,实行目标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2020年Z村“两委”公开责任目标,显示完成了以下任务:争取农业局项目资金40万元,完成一组骆山广场的建设及绿化。争取文旅局、农业局项目资金50万元,完成三组文化广场建设以及健身器材、凉亭修建。争取农业局项目资金20万元,完成二组大泉脑(沟渠)修复。争取住建局专项资金20万元,完成古村落环境整治。争取农业局美丽乡村项目资金30万元,完成五、六组生产便道和文化广场建设。投资40万元,完成Z村50亩黄精基地建设。争取林业局项目资金10万元,完成乡村公路的绿化。争取财政局专项资金38万元,完成中国传统村落标志物建设。争取市政府、财政局专项资金20万元,完成村委会周边的立面改造工程。争取市政府、财政局专项资金20万元,完成全村的民生饮水工程。争取市政府、财政局专项资金80万元,完成了通村公路路基护坡工程。
2021年Z村“两委”计划再办以下实事:完成一、三、五、六组美丽乡村项目的实施。完成黑化工程和路灯安装。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完成2020年110万扶贫资金的拨付工作。完成通村公路护栏及安全警示标牌工作。做好项目招商与投资环境的协调工作。完成各自然塆的环境整治。完成将军古道和滴水岩溶洞步道的项目申报和建设。完成800平方米中小学生户外教育、党员电教培训中心的建设。
目前Z村共25个村民代表,从65位到70位村民之间推选出一位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提前了解民意,然后代表村民与村两委共商村务,为支部深入落实惠民政策建言献策。同时Z村“两委”带头组建村务信息微信群,将上级通知直接公开于群内,村民也可直接在微信群向基层干部提出疑问,通过发挥互联网优势,拓宽村民参与渠道,不断提升其参与治理的能力,基本将村民建言献策纳入乡村振兴实施的各个环节。
Z村还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民主监督。主要职责为听取村两委汇报日常工作,监督乡村的财务报账和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目前由主任、副主任、委员三人组成。依据规定流程,主任一职首先经村两委推荐,后由村民代表共同商议,选举表决产生,且任期与村两委保持一致。
Z村虽然常住人口不多,但仍组织了乡贤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妇女理事会等三大民间组织,发挥在民间事务中的协调作用以促进德治。
乡贤理事会,主要职责为协调乡村家庭邻里关系、化解村民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参与村庄建设,真心为群众办实事。乡贤往往由村里德高望重、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组成,Z村现共有7名成员,刘建东(化名)为现任会长,其年轻时曾去缅甸、泰国做旅游生意,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回到乡村,发展山庄旅游产业,目前资产已达千万元,能够为Z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曾为本村修路补贴十五六万元。在邻里纠纷上,曾有村民甲因事先不明竹林禁止线,无意砍了村民乙的竹子,且涉事金额预估在3000至5000元,破坏了该地的生态环境,已达到违法的量刑标准,但因竹林划定界限不明,村民甲否认违法行为,不愿意给予赔偿,村民乙要求将其依法处置,此纠纷经乡贤理事会会长出面调节终得以平息。
红白理事会于2019年成立,现任会长刘兴水(化名),曾是政府退休干部,群众基础深厚。近年来我国殡葬改革,不提倡大型丧葬。针对当地出现的婚丧陋习、孝道式微等乡风文明问题,其主要职责为在Z村督查该村红白喜事,宣传厚养薄葬、反对过高彩礼,保护妇女、小孩、老人的合法权益等,为群众排忧解难。
妇女理事会,主要职责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关怀,调动妇女积极性,助力乡村建设。该村环境整治缺少人力,理事会调动全村妇女积极投入到乡村保洁工作中,清扫道路、捡垃圾等。现有会长1位,副会长2位,执行理事10位,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已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活动、全村女性健康检查、爱心妈妈关爱活动、关爱青少年活动、探望重病女性、巾帼文化艺术节等多项人文关怀行动。
协同治理的基本前提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主体的参与能力、参与程度和参与积极性直接关系乡村治理是否有效。但在实践中,多元主体因自身能力低、参与程度有限、积极性不高等,使得治理成效不明显,具体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党组织队伍发展不足
一是活力不足。干部队伍不稳定,缺少年轻血液,后备干部不足。Z村镇委书记指出,基层留不住人才,通过选调生的方式进入乡镇政府的年轻人,大多高学历、头脑灵活、踏实肯干,但是这些优秀的后备力量往往只将乡镇作为向上晋升的跳板,通常采取考公务员的方式进入县市部门,这就为基层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留下了空白。
二是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不强,存在部分干部不作为的问题,仍保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这一问题原因其一激励机制不足。基层干部公务繁忙,无暇顾家,甚至可能出现薪资较低不足以养家的情况,使其思想容易出现滑坡。其二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不够。虽有《容错纠错二十条》,但未切实落地,上级的严厉监督,使得干部不敢担责做事。如:由于危化品危险大、管理严格,某地分管危化品的副局长一职无人愿意赴任,出现了干部怕风险、不敢管、不愿管的消极思想。
三是基层干部能力有待提高。绝大多数年龄较大的干部在参加工作时仅为专科及以下学历,且后续深造的极少,队伍整体知识化水平较低,对于如何引领乡村振兴既没有整体认识,也缺乏对具体领域的规划与方案,很难准确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即使做出了决策,也往往脱离农村实际情况。新补充的年轻力量虽学历较高,但由于缺乏威信和经验,处理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明显不足。
2.政府政策基层落实不易
一是惠民政策并非完全符合基层发展实际,使得基层疲于应付上级要求。如中央号召耕地“非粮化”,本意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防止土地荒废。Z村涉及到非粮化改革的林地大约300亩,但地势较高,地形崎岖,不适宜发展种植业。若调整为耕地,容易引发百姓不满,落实“非粮化”的惠民政策加大了基层干部的工作难度。
二是农村现有的制度、政策、法规等越来越难以应对基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多地都存在的土地转让、征用、涉农项目实施等问题,因为制度不完善,导致基层干部在解决处理这些情况和问题时往往左右为难,也因此造成基层干部经常被误会而被群众举报。
3.村民参与内生动力不足
一是人才外流“常态化”。Z村共452户,目前只有三分之一的村民长期居住在本村,共121户约300人,以老弱病残为主,其仍驻留村内的原因为没有外出务工能力、养老照顾孙子等;三分之一的村民长期居住在市镇;剩余三分之一外出务工。乡村人口结构现状表明,乡村振兴急需的农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十分缺乏,以妇女、儿童和老人为主体的农村留守群体难以支撑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是人才培养“差距化”。赤壁市重点中学只有一中和五中,G镇并没有高中,意味着G镇学生的中考压力与竞争力相对较大,且城乡教育质量差异较大,经学生家长向市教育局反映请愿,为保证乡村升学率,赤壁高中特意对该乡镇降低50分录取分数线。在降低分数线前,赤壁一中每年招收900人,其中赤壁市区几所初中占据了700个升入一中的名额,14个乡镇瓜分剩下的200个重点高中的名额,竞争激烈,其余的学生只能选择民办高中或职专。降分数线后,按照比例估算,全G镇也只有20%,约150人的学生可以考上重点高中。从本质上来看G镇的教育质量并没有得到改善,反而导致部分市区学生转入乡镇学籍以享受降分福利。城乡教育资源不平等,使乡村培养本地人才更加艰巨。
4.社会组织发展层次较低
农村民间社会组织往往先天不足,从成立起就很少有运行经费的支持,政府直接发放的资金补助较少,虽然一般有税收和场地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作用不大。社会组织为了开展活动,往往需要采购相关物质和设备,组织存续经济压力很大,这就使得Z村的乡村社会组织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同时参与人员大部分是老人和妇女,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规模小,这些都导致农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影响力和话语权不足,也制约着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以多元主体为基本形态的乡村治理体系虽已初步形成,但是在合作过程中却面临诸多困境,难以体现共治合力,具体表现如下:
1.多元主体组织化程度低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改变了乡村社会结构,产生了不同的新社会阶层和群体,他们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都不尽相同,参与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差异化明显。当农村党组织的领导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时,多元主体组织化程度就比较低,在具体治理事务中较难形成共识和统一的行动,容易产生矛盾冲突,严重影响治理成效。
2.多元主体之间权责边界不清
到目前为止,对于多元主体之间权责关系,国家已颁布了相关系列政策文件,但基本还停留于顶层设计,政策细化不够,导致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易出现多元主体要么相互掣肘、要么相互推诿的现象。如因制度规范的不明确,乡镇政府的行政权力和村“两委”的自治权利与边界不清,使得作为领导农村各类工作的村支部和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之间权责关系交叉,在合作治理中增加了治理成本,降低了协同治理的效率,村民其他自治权利也发挥不足。
“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要将选强配强与竞争激励举措相结合,为此要解决以下三大问题,将优秀人才留在乡村。
一是要解决好干部来源问题。赤壁市针对基层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扩宽选任渠道,施行“一村多大学生”政策。即政府牵头与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政府和学院各负担一半的学费,通过这项政策进入学院学习的学生可以免学费,但是要和乡镇政府签订5年工作合同,毕业后留在基层工作。招生对象为学生和在职工,学历要求不低于高中和中专,学制为三年,学生需学习现代农业、水利灌溉等与基层治理相关的知识,重在掌握种植、养殖、畜牧等技能。
二是要解决好基层干部能力问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赤壁市曾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去陕西、深圳等省级党校学习,采用现场调研和异地交流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基层领导班子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引领作用。
三是要解决好保障和激励问题。基层干部队伍不稳定、后备干部不足的原因有三点。一是生活保障不足。2011年Z村委会书记主任的工资为每月3150元,到2021年,书记主任的工资为每个月3500元,工资涨幅并不大,并且工资按季度发放60%,剩下40%年末考核后视结果发放,难以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而2021年后备干部的工资不高于书记主任工资的80%,更难以为继。二是晋升渠道少。乡镇干部可以通过乡村定向考试,即公务员考试考取市区公务员,但招收人数不固定,2021年全市只招收了1人。招收时间也不固定,竞争压力大、上升空间小。三是无制度保障,村级后备干部没有五险一金,除了工资外和普通村民没有差别,退休后没有保障。因此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领导作用,既要进一步提升村干部队伍薪酬待遇,又要创新激励机制,对于工作出色的农村基层干部,要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完善基层干部晋升机制。
明确各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权责关系,使多元主体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是实现治理有效的前提。目前基层政府、村“两委”、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分工与合作,在乡村治理中还缺乏具体的制度和规则可循,可以在明确自治、德治、法治主体的前提下,处理好各主体间行政权、自治权、个体权利之间的关系。在具体事务上,积极探索契合本地实际的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实践路径,比如参照某些基层治理的清单领办制,在党委领导下,各主体参与协商制定共建项目清单,明晰不同主体完成项目的权责,全过程监督,推动乡村治理中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增强乡村各治理主体间的有效协作能力。
在现有村民组成中,一部分是外出和居住在城镇的村民,他们也是乡村振兴不可忽视的力量。一方面政府要运用各种社交媒体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现状和利益诉求,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村庄的事务管理;另一方面,对于有担当、有情怀、有梦想的“新乡贤”,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并提供各种政策和财政税收的支持,促进他们积极参与家乡各方面的建设。对于仍留守乡村的居民,要考虑将来农村的后备力量的培养,将教育资源更多地向乡村教育倾斜,提高农民素质。比如就农村家庭在城市接受教育压力大的问题,赤壁市允许农村家庭无须在城市购房,只要提供城区租房协议,学生便可在城区入学。既为农村家庭减轻了负担,也为农村学生提供了更好学习机会和条件,为农村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发展新村民,吸引新村民参与乡村建设。Z村传统文化资源丰富,又是湖北省绿色生态示范村,发展乡村文旅条件得天独厚。可以通过发展与“竹”相关的乡村文创,吸引越来越多城市文化居民和优秀年轻人到村里定居和生活,乡村发展,更需要从“新村民”的视角注入,这些“新村民”也是参与村庄治理不可缺少的力量。
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农民对乡村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单靠政府的力量已无法满足。政府在对农村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和引导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现有的优势资源,扶持和发展相关农村社会组织,增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存在感和成就感,同时还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把分散的农民和其他社会阶层的优秀人士有力的组织起来,充分调动乡村社会各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出现明显分化,导致各主体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因此整合价值观念,凝聚社会共识,对加强各主体之间的合作尤为重要。
首先,要立足国家全局和乡村社会的长远发展,以解决三农问题为重心,促成多元主体达成共识,将工作落实到位。其次,要兼顾广大村民的公共利益,凝聚力量,实现村庄公共利益最大化。只有把全局的利益与各主体的发展同时结合起来,才能使各治理主体间建立共识,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但是基于中国国情,仍有相当数量的人口会继续生活在乡村社会。在乡村振兴中如何使乡村各主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协同合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首先要坚持“党组织为引领、乡镇政府为主导、村两委为带领、村民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协调”的多元治理体系;其次要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培养其相应的能力与素质,同时加强各主体间的协同合作;最后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制定能充分激发各主体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规划。在党的领导下,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最好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