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宇,章涤凡,陈守聪,丁梦慧△,杨基燕
(1.云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北京 100048)
近年来,世界各国人民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也面临着疾病谱改变带来的威胁,慢性病、恶性肿瘤以及重大传染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呈不断上升之势。在这一客观形势下,全球范围内兴起了“崇尚自然,未病先养”的潮流。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一些传统医药以源于自然、疗效独特、毒副作用小而著称,能够有效满足这一新潮流带来的新需求,深受世界各国人民青睐。在当代越南,传统医药已经成长为重要的医药卫生力量和文化资源。对越南传统医药发展历程的梳理和总结,对于促进中越传统医药互鉴,寻求我国中医药在越南的发展机遇具有积极的意义。
由于地缘相近、人文相通,中越两国的关系自古以来就非常密切,在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领域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在医药领域,受中国古代医学的影响,越南在历史上形成了与中医药同宗同源但又具有自身特色的传统医药。
1.1 地理环境 从地理位置看,越南无论在古代还是当代均是与中国山水相连的近邻。越南有谅山、广宁、高平、河江、老街、莱州、奠边等七省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接壤,中越陆地边界达1 000余公里。地缘的便利为双方文化、科技和商贸交流创造了先天条件。从地理方位看,中国位于越南的北方,越南将历史上中原王朝统治时期称为“北属时期”,将来自中原的中药称为“北药”。由于越南的气候和自然环境与中国有较大分殊,常见的地方性疾病以及出产的药材品种也不完全相同,古代越南医家就在运用本土医药防治疾病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称越南本土产药材为“南药”。相应地,中医在越南被称为“北医”,越南本土医学被称为“南医”[1]。
1.2 历史文化环境 在历史上,中越之间的交往源远流长[2]。越南北部自郡县时期起受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直接或间接统治达1 000余年。直到近代,越南阮朝仍与清朝保持着以朝贡和册封为核心的宗藩关系。这种关系在1885年清朝政府与法国签订《中法新约》承认法国对越南的宗主权后才宣告结束。在中原王朝统治时期,以汉字和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华文化已全面、系统地输入到古代越南。通过长期的接触、涵化和交融,古代越南形成了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时至今日,仍能在越南的语言、习俗、艺术、古迹等方面找到鲜明的“中华印迹”。在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下,越南传统医药的形成和发展必然受到中医药的深刻影响。
1.3 形成和演进 越南传统医药是越南人民在长期与疾病抗争的历史中形成的。在被中原王朝统治之前,越南早在鸿庞氏时期就出现了古代医药的萌芽,但在很长时期内没有形成理论体系。古代越南被纳入中原王朝版图以后,中医药成为越南的主流和正统医药并得以广泛、系统地传播。中医药在古代越南本土化的过程中经过改造、创新和发展,在保留其理论精髓的基础上逐渐演变成源自中医药又区别于中医药的越南传统医药。越南传统医药好比中医药的“孪生兄弟”,同中医药的“亲缘关系”不亚于韩国东医、日本汉方与中医药的关系。从共性角度看,越南传统医药在理论体系上与中医药一脉相承,没有根本区别[3]。从差异性角度看,越南传统医药与中医药的主要区别在于用药,即“南药”的使用方面。在越南传统医药形成过程中有慧靖(1330-1400)和黎有卓(1720-1791)两位重要代表人物。慧靖本名阮伯靖,越南陈朝人,被誉为“南药圣”,是越南公认的越南传统医学创始人。他著有《南药神效》《南药国语赋》《直解指南药性赋》等医书,提出了“南药治南人”的思想,为越南后世传统医学发展指明了方向。黎有卓,越南后黎朝名医,自号“海上懒翁”,被越南后世尊为“医圣”“越南华佗”。他使用汉字编撰了越南第一部医学全书《海上医宗心领》,共28集66卷,是越南传统医学的开创性代表著作和越南医药学的集大成之作。《海上医宗心领》重点阐述了阴阳五行、病因病机等医学理论以及临床各科诊疗技术和药学知识。该书还坚持并发展了慧靖“南药治南人”的主张,专门记录了南药及其使用方法和处方,标志着越南传统医学的正式形成。
在古代越南传统医药发展史上还出现了一批本土医家,并有医著传世。主要有:潘孚先(1370-1462)著有《本草食物纂要》;阮直(1417-1474)编纂了《保婴良方》,共3卷,为越南现存最古之儿科专书;黄敦和(生殁年不详)著有《活人撮要》;郑敦朴(1692-1762)増补了黄敦和的《活人撮要》,形成《活人撮要増补》3卷本;吴靖(生殁年不详)著有《万方集验》,是越南现存唯一敕撰医方书;阮嘉璠(1749-1829)著有《胎产调经方法》《理阴方法通录》《护儿方法通录》《疗疫方法全集》《医家方法总录》等5部医书[1]。
在西医进入越南之前,传统医药是守护越南人民生命健康的唯一途径。16世纪初,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西医随即传入。此后,中医和越南传统医学被统称为“东医汉喃”。法国殖民者为了在越南推行西医,施行全面限制东医药的政策。越南传统医药的存续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其生存和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这种局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未得到根本扭转。
按照日本学者真柳诚的观点,越南传统医学的称谓经历了“南药(14世纪)→南医、北医(15世纪)→东医汉喃(19世纪)→东医学(1945年)→越南传统医学(1986年)”[1]的演进历程。在当代,越南对传统医学的称谓主要有“传统医学”“东医”及“民族医学”。“东医”可作广义的“越南传统医药”,它是包括中医药和越南传统医药在内的“东方医药”。“越南民族医药”可作不包括中医药在内的狭义的“越南传统医药”。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以后,开启了发展传统医药事业的全国性动员,并最终使其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1986年,越南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革新开放”总路线后,传统医药得以再次焕发出生机和活力。这一时期越南传统医药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动员转轨期和快速发展期两阶段。
2.1 动员转轨期(1945-1985年) 20世纪,越南长期处于战争状态。连年的战乱将越南的基础设施破坏殆尽,并导致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社会危机[4]。包括传统医药在内的越南各项事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并长期停滞不前。一方面,医药卫生事业十分落后,缺医少药的现象非常突出,难以满足战争和越南人民的需要;另一方面,越南当局既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真正发展传统医药事业。鉴于此,越南决定动员人民利用地方药、地方医生发展传统医药事业,传统医药开始受到国家政策保护[5]。
1955年2月,胡志明在写给医务工作者大会的信中指出:“我们的父辈从前有很多用咱们的药和北药治病的宝贵经验。为了扩大医学范围,各位都应注重研究并将‘东’药和‘西’药配合起来。”1960年,越南劳动党第3次大会决议指明了两种医学结合的方向:在防病治病、南药生产、培养干部及科学研究等一切卫生工作中,必须把东医与西医密切结合起来。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分别于1961年和1967年发出了《关于加强东医工作的指示》《关于加强东医及东西医结合医学工作的指示》两个重要文件。《关于加强东医工作的指示》提出,党和政府对于东医药的主张是在科学基础上继承和发挥东医、东西医结合的好经验,旨在增强人民防病治病的能力,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越南医学的新基础。《关于加强东医及东西医结合医学工作的指示》指出,很多干部没有认清东医药的价值和地位,没有看到应在东西医结合的基础上新建现代民族医学基础,在思想上不信东医,轻视民间防病治病经验,轻视南药。该指示还提出了6个需要开展的工作:一是让人人认清东医的作用和地位,领会继承东医和东西医结合的观点;二是抓紧搜集、学习各方的宝贵经验;三是促进东医研究工作;四是推进东医讲解和研究干部培养工作,培养东医和西医干部队伍;五是建立健全指导实现东医及东西医结合研究的组织;六是制定适合于良医的政策。
为了贯彻上述方针,越南先后成立了一批东医药医疗、研究和管理机构,出版了传统医药书籍。1946年,成立了南药研究会(越南东医协会前身)和南药炮制所[5];1948年,在卫生部设立了东医研究委员会;1956年,分别在内务部和治病局成立了针灸学会和东医研究室;1957年,成立了越南东医院、卫生部东医局和东医研究院;1958年,在东医研究院成立了中药材种植园;1961年,成立了越南中央药物研究院;1962年,越南药学家杜必利所著的《越南药用植物》一书出版;1975年,在胡志明市成立了越南传统医学医院;1982年,成立了中央针灸医院。尤为重要的是,越南在1980年《宪法》中明确了传统医药的地位,规定:“国家着力保卫和增强人民健康……将现代医学、药学与民族传统医学和药学相结合”。从此,越南传统医药走上了发展的正轨。
总体上看,受经济、社会条件所限,传统医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曾一度被轻视[5]。在这一时期,越南主要采取政治动员的方式号召人民理解、支持并全民参与到越南传统医药事业发展中去。在有限的条件下,国家为发展传统医药创造了一些条件。这些举措肯定了传统医药在越南的重要作用并以宪法的形式赋予其合法地位,为越南传统医药的发展确定了主基调,扫清了障碍,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和人才基础。
2.2 快速发展期(1986年以来) 越南在1986年施行革新开放的总路线后,逐步摆脱了经济社会危机,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改变了贫困落后的面貌。这一时期的越南传统医药得到了越南共产党和越南政府的高度重视,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越南发展传统医药的政策法规,教育、医疗、科研和管理体系日益健全。自2003年起,越南以10年为1个周期,连续出台了《传统医药学国家政策(至2010年)》《政府关于发展越南传统医药的行动计划(至2020年)》《发展传统医药及传统现代结合医药章程(至2030年)》等3个传统医药国家战略,明确了每一阶段的任务和措施。近20年来,越南传统医药发展不断提质增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释放出新的活力。
2.2.1 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越南于1988年建立了世界卫生组织第22个世界传统医学合作中心,标志着越南传统医药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这对越南传统医药正规化、标准化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这一时期,越南先后出台了《保卫人民健康法》《私人经营医药行业法令》《药品法》《疾病诊治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对各传统医药主体的责任、传统医药行业经营管理、传统医药药品管理以及传统医药医生、诊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予以法律规范。见表1。此外,《发展传统医药及传统现代结合医药章程(至2030年)》将制定传统医药法列入优先任务,此项工作计划于2024年开展。
表1 越南革新开放以来颁布的涉及传统医药的重要法律法规
2.2.2 教育、医疗、科研和管理体系日益完备 在这一时期,越南逐步建立起“大学→大学后”的传统医药高等教育体系。胡志明市医科大学、河内医科大学、太平医药大学、顺化医科大学、芹苴医药大学、海防医药大学等西医院校自20世纪80年代起先后开启了越南传统医学大学和大学后教育。尤为重要的是,越南于2005年成立了卫生部直属的越南传统医药学院,是越南唯一专门从事传统医药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学院。越南传统医学高等教育的勃兴是越南传统医药快速崛起的“一剂猛药”。
在传统医学医疗体系方面,越南已初步建立起“中央—省级—县级—社级”的传统医药医疗体系。目前越南有中央传统医学医院、中央针灸医院、军队传统医学医院、公安部传统医学医院等4家中央直属传统医学医院。此外,越南的63个省级行政区均设置了传统医学医院;700余个县级行政区的综合医院设置了传统医学科;11 000余个社级行政区的卫生站配备了传统医学服务人员。当然,也应看到,这一时期越南传统医学医疗机构的水平还不高。各级传统医药医疗机构在人员、设备等资源配备方面还处于较低水平,在县社两级尤为突出。以越南永富省为例,直到2009年,该省的9家县级综合医院仍有5家未设置传统医学科;137个卫生站仍有4个无传统医学服务人员。见表2。
表2 2009年越南永富省传统医学医疗机构基本数据
越南传统医药科研体系建设方面的主要体现是研究机构快速发展。目前,越南比较有代表性的传统医药研究机构有传统医药应用和发展中心、民族药研究和应用中心、越南传统医药发展研究院、民族传统医药发展研究院、慧靖传统医药研究院、百草药传统医药研究院、民族药医学发展研究院、东方传统医药应用研究院等。此外,还新创办了一些传统医药学术刊物。目前最为重要的越南传统医药期刊有《越南传统医药杂志》和《军事传统医药杂志》。
在管理体系方面,越南在卫生部下设立了传统医药管理局,其主要职能是在国家管理和执法中协助卫生部长并提出建议,指导开展全国传统医药领域的专门活动和业务;在大多数省级卫生厅下设有传统医药管理处室,承担本行政区域传统医药系统及市场的管理职能。越南省级传统医药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同样以越南永富省为例,2010年时该省卫生厅下尚未成立传统医药管理机构,县级及以下的传统医药管理机构尚未真正建立起来。
2.2.3 国家战略推动跨越式发展 当前,越南正在着力推进《发展传统医药及传统现代结合医药章程(至2030年)》,主要包括4个方面:第一,提出在疾病防治、药材种养殖、稀有制药种质保存以及药品生产等方面从组织、培养、技术、研究以及应用等各口全面发展传统医药;第二,提出2025年、2030年“两步走”,全面发展传统医药及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相结合的战略目标;第三,明确卫生部、财政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教育和培训部、工商部、资源和环境部、科学和工艺部、信息和传媒部、内务部以及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和相互配合关系;第四,提出具体措施,明确经费来源。见表3。
表3 《发展传统医药及传统现代结合医药章程(至2030年)》主要目标
《发展传统医药及传统现代结合医药章程(至2030年)》为越南传统医药在未来较长时期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工作重点。该章程指向性十分明确,就是要全面发展传统医药,同时注重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相结合。与前两个越南传统医药国家战略相比,该章程系统性、操作性以及各方面的协同性更强,有利于全面发展传统医药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越南传统医药得到了越南共产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发展传统医药及传统现代结合医药章程(至2030年)》指出:“越南传统医药是卫生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保卫和守护人民健康事业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发展传统医药根基是保存本色,发挥和发展越南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体现了民族独立自强的精神。”在前述国家战略的持续引领下,越南传统医药正从复苏、成长向腾飞迈进。越南传统医药的崛起必将对世界传统医药产生影响。对我国的影响有正反两方面。
3.1 积极影响 当前越南传统医药的发展是整体性、全局性的,规模和速度都远超越南历史上的任何时期。短期看,由于长期的“历史欠账”,越南在发展传统医药过程中,在药材、设施设备、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均难以在短期内通过自身予以满足。其中,传统医药所需的药材以及传统医药人才培养对我国的依赖程度较高。根据越南工商部制定的“2021-2030时期货物出入口战略”,越南的药品原辅料75%~80%需要进口,主要来自中国和印度,而越南传统医药所需药材约80%~90%需要从中国进口。由于越南传统医药教育起步晚,近年来我国为越南培养了大批传统医药人才,其中不乏传统医药领域的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例如,越南卫生部传统医药管理局局长范武庆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师从赵立诚教授攻读中医内科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越南传统医药学院副校长段光辉曾在天津中医药大学师从张伯礼教授攻读中医内科学博士研究生学位。长期以来,我国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安宫牛黄丸、云南白药、六味地黄丸、华佗再造丸、天使护心丹、三九胃泰、乌鸡白凤丸、柴胡滴丸等疗效确切、服用方便的中成药在越南深受欢迎,已经成为越南民众的“看家药”[6]。越南传统医药的快速、全面发展也将增进越南民众对中医药的了解,提升中医药在越南的影响力。前已述及,越南传统医药与中医药同宗同源,具有十分密切的亲缘性。因此,从越南传统医药发展的现实需求来看,也需要加强在传统医药学术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与我国的合作。
3.2 造成冲击 长远看,越南传统医药通过不断发展壮大可能成为国际传统医药领域中的强劲对手。第一,越南丰富的药用动植物资源禀赋为发展传统医药创造了良好条件,尤其是为南药药品开发注入了强劲的动力。越南传统医药的崛起将占据更多的越南国内市场份额,压缩中医药在越南的市场空间。第二,随着越南传统医药的发展,对南药的需求将急速增加,其药材出口量将大大减少,我国长期从越南进口的槟榔、丁香、荜茇、胖大海、豆蔻、胡椒、沉香、鸡血藤、姜黄等中药材将面临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局面。第三,越南已开始注重发展传统药材种养殖业以及对原产自中国的北药进行引种和驯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越南对我国中药材的依赖程度,降低中药材在越南的市场份额和价格,提高越南市场对中药材的准入“门槛”。第四,越南传统医药与中医药具有十分密切的亲缘性,也要注意防范其发展过程中在诊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以及传统名方(秘方)等方面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
3.3 应对策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越南传统医药发展对我国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当前,我国正在全面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并以此为引领助力中医药“走出去”。中越两国共建“一带一路”和“两廊一圈”的合作不断深化为双方传统医药交流、交融创造了新的契机。面对越南这一后劲十足的潜在竞争对手,我国应以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为“前沿阵地”,带动中医药走进越南。第一,着力提升中药材和中成药品质,加大追溯体系建设,保障用药安全。以显著疗效优秀品质提升越南民众对中医药的认同度和忠诚度。同时,推动中医药产品在越南的注册和应用,从而提高中医药在越南的市场份额。第二,加大与越南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力度,建立中越两国传统医药人才培养与交流机制,多种形式培养传统医学国际化人才。吸引更多的越南留学生到中国学习中医药,使他们学成归国后能够成为在越南的中医药代言人和中医药文化传播者。第三,加强中越两国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学术交流,增强彼此的传统医药互信。支持云南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等中医药院校与越南拓展合作领域,从而为两国传统医药互鉴和深化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第四,在开展越南产药材的引种和驯化研究的同时,积极拓展货源。第五,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尤其是中药品种、中药技术秘密、中医古方等的保护力度。第六,根据越南《外国投资法》,医药业是越南吸引外资的重点领域。建议由政府搭桥,推动深化两国传统医药产业协作,促进传统医药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均衡全面发展[7]。第七,以孔子学院为载体,加强中医药在越南的国际传播,提升中医药在越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总之,越南是中国最大的海外中医药贸易市场和出口国[8]。在越南传统医药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应抢抓机遇,变“危”为“机”,使中医药在越南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