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新梅 王亚楠 贾春梅 孔 伟 刘 晶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北京 100091)
2021年1月,北京市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落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37号),首次在全市推广实施经皮冠状动脉支架置入疾病分组DRG付费改革。本文选取北京某三甲中医院收治的冠脉支架置入患者住院医保结算病例为研究对象,观察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对冠脉支架置入术患者住院费用的影响,为医院合理管控此类医疗费用提供参考。
本研究为回顾性研究,收集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北京某三甲中医院收治的主诊断为循环系统疾病,并进行冠脉支架置入手术操作(ICD-9-CM-3编码36.07003)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患者的病案首页数据,包括基本资料和费用资料。排除住院病案首页中项目缺漏、填写错误、住院费用小于100元和住院天数超过60天的病例,重复住院的病例按第一次住院进行统计,共得184个研究病例。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87例为冠脉支架非集采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97例为冠脉支架集采组。
利用Excel 2013建数据库,采用SPSS 26.0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根据其正态性检验结果,采用t检验或非参数检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频数及百分比表示,采用χ2检验方法进行分析。以α=0.05作为检验水准,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冠脉支架非集采组:男66例(占75.86%),女21例(占24.14%);平均年龄(62.89±11.81)岁;平均住院天数8.25±3.26天。冠脉支架集采组:男74例(占76.29%),女23例(占23.71%);平均年龄(65.32±11.89)岁;平均住院天数8.22±3.24天。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一般情况比较
从两组患者住院费用构成看,耗材、诊疗、药品、检查化验费用是住院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合计占比94.03%以上(见表2)。集采组患者相较非集采组患者,总住院费用下降幅度明显,总费用中位数由64776元降低至44103元(平均值由74073.52元降至46100.42元),费用管理效果显著,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从费用结构变化情况看,冠脉支架集采改革后耗材占比由70.72%下降至49.90%,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用占比由11.43%上升至22.19%,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药占比由6.10%上升至8.82% ,检查化验费用占比由7.91%上升至13.12%,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2 两组患者住院费用以及费用结构比较
分析两组患者耗材费用构成情况,发现排名前4位的高值耗材分别为支架、球囊、导管、导丝。在冠脉支架非集采组,冠脉支架费用占耗材费用的49.66%,占住院总费用的35.12%;集采组冠脉支架费用占耗材费用3.36%,占住院总费用1.68%。费用下降幅度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冠脉支架集采政策实施后,球囊、导管、导丝等耗材费用占比和住院总费用占比升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部分高值耗材费用构成占比比较
研究表明,药品集采政策的实施助推药价回归合理水平。在冠脉支架置入的费用构成中,耗占比最大(平均70.72%),冠脉支架费用占住院费用的35.12%,其次为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诊疗费用,占11.43%。实行冠脉支架集采改革后,患者总住院费用下降幅度明显,耗占比显著降低(由70.72%降到49.90%),而诊疗费用占比明显升高(由11.43%升到22.19%)。说明集采、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对控制重点医用耗材成本有积极影响,对调整医疗费用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本研究显示,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费用升高并没有填补耗材费用下降腾出的空间。因此,医院需要继续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降低耗占比,加强耗材全过程管控和考核力度,优先选择带量采购中选品种,将耗占比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实现科学管理医疗费用的目的。
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是国家首次对高值医用耗材组织的治理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该项治理工作的开启,必将引起对医药领域其他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期待。本研究发现,冠脉支架集采后价格下降显著,但其他耗材占比仍较高,如球囊、导管、导丝等。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医保、财政、卫健等部门还需积极总结冠脉支架集采经验,不断探索改进,持续推进多种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使我国药品、耗材集采向常态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DRG付费是国家“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组合拳之一,是继药品耗材零差价后的重大改革举措。在DRG支付方式下,医院为患者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转变为成本,低于病组支付标准的差价就形成医院的“结余”,而超出病组支付标准的部分就成了医院的损失,由医院自行承担。因此,医院在实行DRG付费时需要强化成本管控。而本研究显示,冠脉支架带量采购的直接成效就是降低耗材费用,从而降低患者的住院总费用,所以医院应以耗材管理为抓手助推DRG支付方式改革。针对同种耗材,如何在多种提供厂家和不同批次的耗材中合理选择使用成为医院新的管理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