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毅
(福建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4)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学技术研究中的重要环节,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效事关重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势在必行。基于信息化视角分析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路径,将会为打造适用于现代社会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模式奠定基础,既可以着力提升技术转化率,又能为推动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和创新提供帮助。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种实践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其根本目的是基于直接或间接转化途径,使科研成果发挥提高生产力水平的特殊作用。从广义角度来看,科技成果的各种应用都可以被视为科技成果转化;这种转化不仅可以促进劳动者素质提升、劳动工具性能优化、劳动效率提高,还可以推动产品服务、产业体系及社会经济发展。从狭义角度来看,科技成果转化仅被视为创新性技术成果的转移(科研部门—生产部门);这种转化能够促进产品丰富、技术进步、工艺改进和效益提升,最终也会让社会经济得以进步。通常,科技成果转化是指狭义上的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直接转化途径;二是间接转化途径。直接转化途径包括4种:①科技人员自主创业,以科研技术成果为资本创办企业并以该成果作为其主营产品或服务;②科研与生产主体的合同合作,基于“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现转化;③多元人才交流,“高校+企业人才”和“科研机构+企业人才”都是常见的转化形式;④网络平台转化,科研机构与企业在网络平台上基于直接沟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直接转化途径相比,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需要以专门机构、科技咨询公司、高校转化机构为媒介实现转化。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政府、科研主体(高校或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都是参与主体,它们之间的相互合作将促进各类型直接或间接技术成果转化。
作为推动现代生产力发展的最关键要素,科技发展需要助力社会生产。从现实角度来看,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将会使科研成果由理论化进展到实践化,能够真正地凸显科技对生产力的助力价值。而且,科技成果转化还将会持续推动生产技术体系革新和生产工艺可持续发展,能够为社会经济提供原动力;也将会为达成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1]。事实上,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百利而无一害”,是建设科技强国的最根本方法。
科技成果转化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技术成果向产业市场转化的过程中,保证成果落地化、可大规模复制应用于生产至关重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最关键任务,该项工作要求解决转化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科学、适用且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实现信息化、智能化工作机制的有效构建,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质效。
现阶段,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模式已经逐步朝智慧管理方向发展,基于信息化手段开展转化管理已成常态。在这种情况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已经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公开,科技成果线上推广和交易。在实践工作中,由于科技成果创造者的转化意愿不足、研发与生产方信息不对称或科技成果转化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发展困境,常常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失败,使众多成果依然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而无法进步[2]。
现阶段,我国已经连续多年位居发明专利申请量第一,持有大量专利技术,但从有效专利实施方面来看,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仍有差距。2020年,我国有效专利许可、实施及产业化发展进入相对稳定阶段,其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收益持续增加,东部地区成为科技成果的主要产地和承接地。2020年各类科研技术主体在运用专利参与市场竞争和产业建设发展方面的具体情况见表1。为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实现高水平的信息化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本文结合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现有问题和现实需求,提出如下建议。
表 1 2020年有效专利许可率、实施率与产业化率
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以科学的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模式为依托。在实践中,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人员应该强调科技成果转化的网络化工作机制平稳运行,持续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与革新,着力增强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实施质效。此外,要求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基于政策法规完善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信息化管理提供保障。比如,加大资金与政策扶持力度,由政府牵头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强化双方的线上交流与技术转化。在这一环节,应着力解决科技成果创造方与需求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基于信息化手段保证双方顺畅沟通,并做好科技成果线上推广销售的安全保障。比如,引入大数据技术,搭建转化中介平台,实现资源整合、筛选测评,为科研机构与企业精准“对话”提供前提条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流程完整性,从激发对接、转化意愿,评估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供供需交流平台,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安全,开展转化后的追踪访问和评价等多角度出发,实现全过程的转化管理。
在信息化视角下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中,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搭建可靠的管理平台,即基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化平台可实现高质高效的转化管理。此类平台的设计人员,需要保证该平台发挥主体聚合、资源整合、功能集成的作用,能够以平台为载体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追踪管理,多主体资源信息整合对接,科技成果线上推广、咨询、销售和服务。因此,信息化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平台设计必须坚持实用性、便捷性、综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原则,以便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提供便利,使科技成果转化率得以提升,让信息化管理手段成为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的关键。
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服务能力,提高平台架构的设计科学性,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平台设计环节的目标、标准和核心。事实上,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核心就是科技成果项目库;该平台的设计目标是优化多主体参与体验,而平台的最终设计目标就是提高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率[3]。为此,可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流程(如图1所示)梳理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为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做好充足准备。
图1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流程
完成前期准备和功能服务分析后,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人员需要对管理平台的整体架构进行科学设计。为保证平台应用过程中的功能完善性和人机交互有效性,可基于实际需求设计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架构。实际作业环节中,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架构整体应分为3个层次。①用户层:该层直接与平台用户“对话”,是实现人机交互的最基础层级;这一层需面向不同主体提供差异化登录界面和通道,以便保证平台有效服务于企业用户、专家人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科技管理部门。②应用层:该层分布着支撑平台运行的各类子系统,主要分为科技专家子系统、企业信息子系统、科技成果子系统、成果交易子系统和支撑服务系统;基于这些系统的有效运行,能为平台技术展示评估、人才技术需求发布、成果展示评估、签约支付、身份认证、在线交流等功能实现提供保障。③数据层:该层位于平台架构最底端,内设多种数据库,主要包括科技专家数据库、企业信息数据库、科技成果数据库、政策法规数据库和其他数据库。平台运行后,科技成果供需双方都可通过检索、匹配、咨询等功能实现信息交流,系统设计环节会根据不同主体的现实需求提供差异化功能服务和人机交互选项;而且,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平台中还嵌入支撑服务系统,可支持线上交流、认证、查询、竞价、签约、支付等多种服务,使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化过程都处于平台监控范围,可最大限度地保证交易公平性和安全性。
基于信息化视角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还必须做好管理保障机制建设,为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效性,强化多渠道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奠定基础。此外,需要持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内容建设力度和完善平台功能,通过提高平台服务能力,强化平台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性。不仅如此,信息化保障还应体现在技术识别、科技感知和商品评价等方面。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及中介都需要借助专业信息技术,做好科技成果价值评判,确定其可转化性、选定转化路径并保障转化质量。在实践中,上述服务均可由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供,这样可达到省时省力、提高转化率的效果[4-5]。
当然,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方面,还需要提高安全性。一旦开展科技成果的线上推广和交易,就容易出现技术信息泄露,将会严重破坏供需双方的信任感与合作意愿,更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市场失序、投资风险和经济损失。为了避免这一问题,应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数据库技术应用,强调专利认证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技术剽窃、模仿和非法交易的追踪管理力度,以便从根本上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6-7]。比如,建立科技成果供需关系网站,基于注册信息统计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信息,利用网络信息碎片采集、整合功能做好供需主体的行为、资质画像,识别资质信用不合格的交易者;设置黑名单机制,定期更新名单、进行线上公示并提供实名查询,避免科技成果创造者上当受骗。
综上所述,科学技术研发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源,只有保证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成生产力,才能真正地获得回报。所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迫在眉睫。信息时代背景下,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方式必须发生变化,信息化手段应广泛应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中;此外,创新信息化管理模式和完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