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敏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度》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依法合规计提折旧。按照《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很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规则的认识比较模糊,不知道怎样使用“累计折旧”科目,甚至有些财务人员从来没使用过这个科目。笔者参考会计准则,举例说明“累计折旧”科目怎么用。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需要说明的是,这是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直线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没有提取过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根据开始使用日期、使用年限、原值、使用部门等一次性予以补提至本期。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一)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于1990年12月投入使用自建办公用房一宗,原值204815元。2005年1月该房屋转为经营用房,对外出租,一直使用至今,未提取折旧。该集体经济组织经研究决定使用直线法于2022年补提固定资产折旧,每年计提一次。房屋建筑类折旧年限为20年,净残值率按5%计算。该宗房产从投入使用的次月也就是1991年1月份开始计提折旧。2020年底,该宗房产已经提取够240个月,不再提取折旧。
正常折旧计算过程为:
每月折旧额=[204815×(1-5%)]÷20÷12=810.73(元)
1991—2004年做会计分录为:
2005—2000年做会计分录为:
因该宗房产是在2022年补提折旧,早已超出了20年的折旧年限,按照费用配比原则,也不应将费用计入2022年,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2022年做会计分录为:
需要注意的是,累计折旧贷方余额反映折旧增加,登记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数额;借方余额反映折旧减少,登记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现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该科目通常不设置明细科目,每项固定资产计提了多少折旧要反映在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上,固定资产台账要写明资产编码、资产名称、构(购)建时间、坐落位置、资产用途、建筑面积、资产类别、规格、数量、责任人、原值、预计使用期数(月)、已经使用期数(月)、月折旧额等内容。若要设置明细科目,可以和固定资产明细科目一一对应设置。
(二)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于2012年9月修建老年活动室一处,账面原值44000元,从2012年10月起计提折旧,月折旧额174.17元(计算方法同上例)。2020年3月该老年活动室因整村拆迁转入清理,已使用90个月,“累计折旧”科目余额15675.30元,虽未达到预计240个月的使用期限,但因转入清理也不用继续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后,会计分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