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卫,高泉源,姚华星,王海燕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药学部,福建 厦门 361021)
在临床医疗服务中,药物治疗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为了获得理想的治疗效果,保障临床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需要科学、合理的使用药物。考虑到疾病治疗、预防的需要,根据药品药理作用和适应证,由医师开具处方,然后药师按照处方进行药品的调配与核发。处方审核工作的开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用药行为,必要时做出处方干预[1]。处方审核是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传统的工作模式当中,一般单纯依靠信息系统合理用药规则进行用药警示,或在患者缴费、取药后进行事后的处方点评。处方的事后点评存在滞后性,难以在临床用药监管中发挥作用[2]。为了提高处方审核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处方用药的可行性与合理性,应该采取更加科学、先进的药事管理方法。处方前置人工审核模式的建立,改变了传统的处方审核模式。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进行基于医院信息系统的处方前置人工审核,通过系统审核联合人工复核,判断处方是否合理。在确认处方合理的情况下,医师才能保存处方,患者才能缴费、取药,有助于提升临床用药的合理性与安全性。本研究选取我院开具的31852份处方进行分析,对于处方前置审核模式下的处方质量进行评价,现报告如下。
于2019年4月-2020年1月期间,随机选取我院开具的31852份处方进行研究,将前置人工处方审核模式建立前(2019年4-8月)开具的15874份药物处方和前置人工处方审核模式建立后(2019年9月-2020年1月)开具的15978份药物处方的合理性进行对比分析。同时随机抽取25名开具处方医师和10名药师,调查建立前后的满意度情况。
审核系统的建立:应用逸曜合理用药管理系统(V3.5),建立审核智库,形成规范性用药知识库并不断完善用药规则,收录有关药物适应证、禁忌证、用法用量、副作用、过敏反应、疗程以及审核规则等信息,将其作为信息化系统审核的基础。把不合理用药按严重程度不同定义为1~8级,触发不合理用药规则时,系统会在医师工作站给出不合理用药警示信息。8级为禁止性规则,触发8级时处方禁止保存;而1~7级给出警示信息,医师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修改处方。
基于信息化的前置人工处方审核模式建立前(单纯系统审核),处方审核完全依靠逸曜合理用药管理系统进行机审,逸曜合理用药管理系统与HIS系统连接,进行数据传输,医师、药师通过客户端进行操作。在HIS医师工作站,医师根据诊疗需要,开具处方,将相关数据传输至前置审核系统,合理用药管理系统进行初筛后提示预警信息,医师结合提示信息,可以自主决定进行处方保存或修改;药师按照处方进行药品的调配发药。
基于信息化的前置人工处方审核模式建立后(系统审核+人工复核),增加了药师前置人工审方环节。具体流程如下:对于系统审核用药警示信息为6~7级的处方,触发药师人工复核,审方药师对其合理性进一步确认。系统将从配伍情况、药品属性、用法用量、适应证、配伍问题、禁忌证、溶媒问题以及相互作用等方面出发进行处方审核,数据库审核模块将根据临床用药指南、药典以及说明书等数据展开审核。对于达到6~7级的处方会发出警示信息,提醒开具处方不合理,系统自动拦截。医师可对处方进行修改,根据提示问题进行修改。若医师不认同警示信息或强制用药,系统将传输处方至药师进行人工审核。审方药师对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进行分类处理[4],人工审核通过的处方,药师方可对处方进行药品调配发放;如果人工复核结果提示处方不合理,药师通过审方端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审方系统反馈给医师,医师根据药师提出的建议,做出相应的修改。
医院可成立审方中心,专门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工作,选取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资深药师作为审方成员开展处方审核,由医院设定具体的审核标准和流程,对全体审方人员展开培训,要求审方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和流程审方。成立处方点评管理小组、处方点评专家组,参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药品说明书、诊疗指南,对抽取的处方进行点评,对处方规范性、用药指征、药品选择、用法用量、联合用药、患者基本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进而做出评价。同时需要根据医院药物管理规定、药品说明书、药典、处方点评规范等更新情况,随时更新数据库,方便于信息系统对处方药物合理性的准确评估。并及时告知医师在临床开具处方时加强注意更新情况。
建立人工处方前置审核模式前后分别统计药物处方中,存在不合格处方情况(不规范处方、用法用量错误、联合用药不当、适应证不适宜等)。调查药师和医师对于处方开具审核流程的满意度情况,统计满意度。
以SPSS 19.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用(%)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建立人工处方前置审核模式前,在15874份药物处方中,存在不合格处方(不规范处方、用法用量错误、联合用药不当、适应证不适宜等)165份。建立处方前置审核模式后,在15978份药物处方中,存在不合格处方42份,处方合格率对比差异显著(98.96% vs 99.74%,P<0.05),见表1。
表1 不合格处方的分类的对比[n(%)]
建立人工处方前置审核模式前,医师对处方开具审核满意度为72.00%;药师对处方开具审核满意度为50.00%。建立处方前置审核模式后,医师对处方开具审核满意度96.00%;药师对处方开具审核满意度100.00%。建立前后药师和医师的满意度对比差异显著(P<0.05)。
处方中常见不合理情况包括适应证不当、溶媒不合适、剂量用法错误、重复用药、配伍禁忌、相互作用等多种情况,主要由于医师粗心大意输入错误、药学知识不完善等造成。不合理用药不仅影响治疗效果,还增加治疗风险。在患者使用药物之前,进行严格的处方审核,来保障用药的合理性与安全性[3]。处方审核工作对于药师的专业技术水平有着严格的要求;药师需要具备良好的用药决策能力,才能有效把握审核标准。但是处方数量较为繁多,人工审核的工作效率较低,容易因为个人的疏忽与失误,导致审核结果出现偏差[5]。采取单纯信息化审方的工作模式,医师可以强行保存通过,导致处方不合理率的增加,应该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同时由于患者病情的不同,医师多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药情况调整处方药物,采取单一的信息化审核可能过于死板,和辨证施治、个性化治疗存在矛盾,影响医师正常开具处方。为提高处方审核效率,同时保障处方审核的质量,需要建立信息化审方基础上的人工前置审方模式。处方信息化审核系统,可以高效进行处方信息、数据的处理,并快速获得初筛结果,审核的广度更高,可以减少疏漏和差错,精准找到需要药师人工复核的处方。经过人工复核,进一步确认处方是否合格;只有人工复核合格的处方,方可按照处方进行药品的调配、发放。
建立信息化审方基础上的人工前置审方模式是将两种审方途径相结合,充分融合两种途径的优势,提供更高效、更完善的审方模式,在降低药师工作量的同时,可辅助临床诊疗工作的高效运作[7]。建立信息化审方基础上的人工前置审方模式首先由信息系统提供处方审核服务,信息系统开发人员建立《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药品说明书、诊疗指南、药典等数据库,处方审核基于数据库对处方展开审核,评价处方用法用量、药品属性、配伍情况、相互作用等是否合理。能够初步筛查不符合医院处方规范、合理用药规范的处方,第一时间告知医师,提醒医师对处方进行修改。若医师针对系统的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则进入人工审核阶段[8]。系统将处方自动提交给药师进一步审核。药师能够和医师进行沟通,了解医师开具处方的原因、患者病情,全面了解患者检查结果和既往用药史,可根据临床经验、查阅文献等方式对处方进行审核,从多个层面评估处方的合理性,支持临床诊疗工作的进行。建立信息化审方基础上的人工前置审方模式将两种审核方式结合,能够实现大批量处方的处理,针对有争议的处方可由人工审核,用药师专业素养评估处方,提高了处方审核的科学性。
本研究结果显示,在建立人工处方前置审核模式后,处方合格率由98.96%提升至99.74%,充分反映前置人工处方审核模式在医院药事管理中的应用价值。也充分证实采取信息系统+人工审核结合的处方审核模式,更有利于全面评估处方情况,信息系统审核处方能够识别常规处方不合理问题,提高处方审核效率,能够在短时间内反馈给医师结果,不影响临床开具处方的速度,能够让医师快速完成处方开具过程,节约时间。但对于部分特殊处方经由人工审核,不仅能够复核处方的合理性,更能充分考虑到临床开具处方实际情况,了解医师处方开具原因,保证临床诊疗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本文进一步调查了药师和医师对处方审核的满意度。结果显示,建立人工处方前置审核模式后,医师和药师对处方开具审核满意度均高于模式建立前(P<0.05)。证实采取信息化审核+人工前置审核的方式可全面提升处方审核的效率,能够更快速给出审核结果,不至于影响开具处方效率,而人工审核可作为补充渠道,能够支持诊疗工作的科学开展,弥补信息化审核的不足,共同维护临床开具处方的安全性。经过建立信息化审方基础上的人工前置审方模式的应用,能够逐步改善处方审核质量,不断提高处方审核效率,进一步提高医院药物管理的科学性,提高临床处方用药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基于信息化的人工处方前置审核模式的建立,让信息化审核与人工审核有机结合,优势互补,使药师能够集中精力审核信息化无法判别的不合格处方,实现了更加高效、精准的处方审核。在发现问题后,能够及时告知医师进行处方修改[6],确保将合格的药物处方应用于临床治疗,降低治疗风险,为患者的安全合理用药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