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盛亨票号生理合约
——票号经营的实物

2022-08-16 01:22梁若飞
文史月刊 2022年7期
关键词:票号光绪合约

◇ 梁若飞

票号被誉为各式银行的“乡下祖父”,有关票号经营形式、组织形式、管理方式的著作论文更是汗牛充栋。每当参观平遥、太谷、祁县等晋商昔日重镇时,我都会被晋商天才般的制度设计、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所震撼。尤其是晋商“股俸制”是今天“股份制”的雏形,其中“顶身股”模式更是早期商业管理制度中最有效、最为人称道的一环。

票号合约等文书可以说是票号各项制度的载体,同时也是各项制度最直接的体现。晋商博物院珍藏了一张平遥著名票号乾盛亨于清光绪六年(1880 年)签订的票号生理合约。这薄薄的一纸合约,集中体现了票号位置、经营内容、掌柜人选等诸多内容,合约中明确了票号股份制情况、票号资产构成、股东身份、票号的经营周期等内容,是我们认识、研究票号的珍贵资料。

1.汇票生理合约内容

晋商博物院藏清光绪六年订立的乾盛亨汇票生理合约(以下简称合约),纵25.4 厘米,横24.6 厘米。合约内容如下:

今在平遥县东大街朋设

乾盛亨记 汇票生理

执事人武日中

情因东伙公议,以本号平无色宝银捌仟伍佰两作为银股壹俸,每俸随空股贰厘。

立信堂入本无色宝银五万六千一百两作为银股六俸六厘,随空股一俸三厘。

有容堂入本无色宝银贰万五千五百两作为银股三俸,随空股七厘。

听德堂入本无色宝银五千壹百两作为银股六厘,随空股一厘。

笃信堂入本无色宝银五千壹百两作为银股六厘,随空股一厘。

成德堂入本无色宝银五千壹百两作为银股六厘,随空股一厘。

承禧堂入本无色宝银五千壹百两作为银股六厘,随空股一厘。

武日中人力作为壹俸,其余诸伙人力股俸不齐,诸于万金帐上。日后蒙(人银空股齐支,每俸以二百四)天获利,四年头合算大帐,按银人空股均分。

另存第四号合伙约壹张为凭,其本号平比信平每百两大三钱二分。

九年合算大帐每俸得馀利一千四百八十两,本堂空银股除应支外净剩馀利宝银五百三十二两。

光绪六年正月初一日 同中作立

乾盛亨票号的合约反映出了票号的基本情况,明确了票号位置在平遥东大街,经营内容为汇票生意,掌柜为武日中,订立时间为光绪六年。更重要的是其中所反映的票号管理制度、票号资产构成、股东身份、票号的经营周期等内容。

2.汇票生理合约反映的股份制及其他内容

从合约中可以看到乾盛亨票号采取股份制,股份按性质不同分为银股、人力股、空股。银股为资本,人力股为掌柜及伙计的人身股。银股需以资本入股,人力股需以劳动力入股,但合约中还提到一种附赠的空股,其依附于银股,不能单独存在。

银股以八千五百两为一俸,每一俸附赠空股二厘。出资的股东有六家,分别为立信堂、有容堂、听德堂、笃信堂、成德堂、承禧堂。根据出资额,立信堂为大股东,出资五万六千一百两,占银股六俸六厘;有容堂为二股东,出资二万五千五百两,占银股三俸;听德堂、笃信堂、成德堂、承禧堂四家为小股东各出资五千一百两,占股六厘。据此可知光绪六年订立合约时乾盛亨票号有资本十万两千两白银,股份分十二份,其中立信堂占六点六份,有容堂占三份,其余四家各占零点六份。根据出资额,立信堂、有容堂分别为乾盛亨的大股东、二股东,这两堂均为介休冀氏的堂号。冀氏早前出自临晋县,后移居介休,至第十七世冀国定时,家族有较大发展。冀国定有八子,三子早卒,有五子成年,这五子在分家后成为当时远近闻名的冀氏“五信堂”。冀以共为悦信堂、冀以廉为笃信堂、冀以中为立信堂、冀以和为敦信堂、冀以正则继承了冀国定的有容堂,习惯上将五堂合称“五信堂”。立信堂、有容堂和笃信堂正是本合约中的大股东、二股东和小股东,三堂股份共计十点二份,为银股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其财东地位不可撼动。由本合约可以看到,冀氏股份占资本的绝大多数,其余听德堂、成德堂、承禧堂三家均为出资的小股东,这三堂股东姓名及所在区域目前尚不知,希望今后有所发现。

《山西票号综览》(以下简称《综览》)、《晋商史料全览·乾盛亨》(以下简称《全览》)两书,傅钟源《北辛武冀氏商业世家的兴衰》(以下简称傅文)一文对乾盛亨票号情况多有介绍,均记录乾盛亨票号的主东为冀氏的冀以和。冀以和堂号为敦信堂,这一堂号并不见于合约出资的股东中,《综览》一书中叙述,冀家前一任主母马太夫人委任冀以和出面经营票号,这一记载正好能和本合约中的冀以和不占股份而负责管理相印证。另外,乾盛亨二股东为冀以正的有容堂,其除在乾盛亨占股外,还于同治三年(1864 年)将其原有的“德记”布庄改组成为其德昌票号,经营汇票业务,其经营规模要小于乾盛亨。直至民国元年(1912 年)其德昌票号歇业,前后经营近五十年。

“人力股”是晋商票号管理制度中最为人称道的部分,这一制度在本合约中也有体现。合约记录掌柜和伙计均有不同份额,其中掌柜武日中最多,为一俸。其余伙计的人力股情况虽未在合约中明言,但从“其余诸伙人力股俸不齐,诸于万金帐上”的记载,可知各位伙计是有额度不等的人身股的,但具体额度未直接写在合约上,而是记录在“万金帐”中。本合约不但作为体现“人力股”的实物,且提到了晋商账簿最为重要的“万金帐”。晋商账簿种类丰富,有万金账、流水账、老账、现金账、浮记账、借贷账、往来账、杂使账等等。其中,“万金帐”为晋商账簿中最为重要的一种,主要用于记载财东身份、股份构成情况、开办时间、红利分配等内容,本合约中明确写清伙计的人身股在万金账上,可以说是万金账内容的佐证。

空股作为一种特殊的股份,是股东在不增加股本的情况下为保证自己能得到多数的红利而凭空增加的股份。从目前可以见到的晋商合约中看,明确记载有“空股”的合约并不多见,恰好合约中出现了“空股”这一概念,并明确阐明按合约约定每俸银股附赠空股二厘。但合约中记载的实际附赠空股,基本按一俸二厘上下浮动。如:立信堂银股六俸六厘,应随空股十三点二厘,实际随空股一俸三厘;有容堂银股三俸,应随空股六厘,实际随空股七厘;听德堂等四家小股东银股六厘,应随空股一点二厘,实际随空股一厘。从合约中“日后蒙(每俸以二百四)天获利,四年头合算大帐,按银人空股均分。”可知分红时银股、人力股、空股均分,享受同等待遇,每股为二百四十两白银。这里的“空股”就是在不增加银股的情况下另外赠予股东用于多获红利的股份,这是非常重要的晋商史料,为我们研究晋商管理制度提供了最直接的佐证。

除股份制、资本总额等情况外,在合约末尾部分还有经营周期、分红相关内容。从“四年头合算大帐”可知票号的记账周期为四年,每四年将本周期所获利润汇总,分红一次,与当时大部分晋商其他票号分红周期一致。

3.乾盛亨票号兴衰

山西票号自清道光三年(1823 年)创立至民国年间倒闭,大部分学者认为前后共有四十三家。其中平遥二十二家、祁县十二家、太谷七家、太原二家。乾盛亨票号即为平遥二十二家票号之一。比起日昇昌、蔚泰厚、百川通等大号似乎寂寂无名,但在光绪九年编纂的《平遥县志》中其名字却赫然与日昇昌等大号并列,为捐资修书最多的商号之一。乾盛亨票号自同治三年(1864 年)开始经营汇票业务至光绪三十年(1904)年歇业,前后经营四十年,曾经辉煌一时。有关乾盛亨票号开始经营汇票生理的时间,合约中也有体现。据“另存第四号合伙约壹张为凭”可知,乾盛亨票号在光绪六年(1880 年)已有第四号合约,按结账周期为四年计算,第四号合约应在1880 年,则首次合约在十六年前,大致应在1864 年。1864 年为同治三年,这与乾盛亨票号改组时间正好能够对应。

乾盛亨票号合约

乾盛亨票号东家为介休县北辛武村冀氏,商号原为道光二十年(1840 年)冀氏在平遥城内开设的布庄,后改为票号。商号掌柜有三位,武开盛、武日中、郝家瑞。武日中为武开盛之子,也是乾盛亨最为重要的掌柜。咸丰十年(1860 年)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 年)是票号发展的黄金时期,平遥城内蔚泰厚、蔚盛长、天成亨等布庄先后改为票号,经营汇票生意,日进斗金。武日中看准商机和冀氏东家合议将乾盛亨改为票号。同治三年(1864年)左右乾盛亨开始经营汇票生意,当时主东为冀氏的冀以和,资本为白银十万两。冀以和以东家身份坐镇北京分号并开设公馆,广泛结交达官贵人,很快为票号积累了大量的人脉资源。冀以和也以银钱开道捐得官衔,乾盛亨的生意更是蒸蒸日上,先后在北京、天津、汉口、上海、苏州、太原、太谷、解县、运城、新绛、介休、张兰镇、文水、汾阳、祁县、曲沃、开封、周口、沈阳、河口、重庆、万县、昆明等地设立分号。乾盛亨与官府关系密切,其业务多与官府往来。主要负担的官方业务有三类:

其一,汇兑公款。如光绪二十六年(1900 年),湖南巡抚俞廉三电报军机处称通过日昇昌、乾盛亨等九家票号将十一万两汇交平遥,以供光绪、慈禧西巡之用。同年《湖南巡抚俞廉三电报》,由日昇昌、蔚泰厚、蔚丰厚、新泰厚、蔚盛长、天成亨、百川通、协同庆、乾盛亨等九家票号承揽十万两京饷的汇兑业务。

其二,为各省府垫资。据学者研究,光绪二年云南清军曾向乾盛亨云南分号借款镇压农民起义。

其三,承办国外借款偿还业务。《马关条约》签订后,乾盛亨票号曾与协同庆、蔚泰厚、百川通等包揽湖南到上海的借款汇兑业务。光绪二十五年(1899 年)《湖南巡抚俞廉三奏为汇解英德借款本息片》记录乾盛亨和协同庆、蔚泰厚等三家票号分别承担九千两银子的汇兑一事。

乾盛亨在各地的分号地位也十分重要,驻汉口、苏州的日本领事称其为著名票号。据记载光绪元年(1875 年)在上海经营汇票生意的山西票号有二十四家,其中分号为二十二家。这些票号为联合对外,组织了“山西汇业公所”,订立条规、约定汇兑行情,乾盛亨票号即为“山西汇业公所”的成员之一。《综览》一书中记载:光绪二十二年(1896 年)重庆地区金融市场银根紧缺,乾盛亨重庆分号与日昇昌、蔚丰厚、天成亨等票号联合向政府借款以帮助当地商户进行资金周转,抑制高利贷商人盘剥。经四川总督批准借得官银十二万两帮助商户周转,对稳定重庆金融市场、维护商户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一稳定金融市场、挽回商户利益的行为无疑体现了晋商“和衷共济”的精神。

当然票号的经营不可能一帆风顺,光绪八年(1882 年)乾盛亨云南分号就牵涉到轰动全国的“云南报销案”。光绪八年七月,御史陈启泰奏太常寺卿周瑞清包揽云南报销,由云南粮道崔尊彝、永昌府知府潘英章二人到京师汇兑银两,但潘英章等人贿赂相关人员,请托说情。光绪帝派潘祖荫、麟书二人清查此案。“报销案”牵连甚广,到光绪九年(1883 年)五月方才结案。除关涉一干官员,乾盛亨、百川通及云南票号天顺祥也牵连在内。乾盛亨云南分号因经手崔尊彝、潘英章等人的汇兑业务被查,分号掌柜阎时璨被拘押审讯。据《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九年五月》记载,乾盛亨虽对崔、潘二人贿赂一事不知情,但因“此案津贴银两均系不应经手之款”,阎时璨等人行为“不应为而为”,最后被判杖责八十,可纳银赎罪。乾盛亨票号出钱为阎时璨赎罪,这场风波才被平息。有鉴于此,冀以和有意缩小票号生意规模,在光绪十一年(1885 年)、十二年(1886 年)间,授意武日中收拢汇票业务,结束各地分号业务,这一行为引起了储户的恐慌,以至于平遥总号一度发生挤兑,最后由冀以和开银库方才平息事态。此后掌柜武日中身心俱疲,以年老辞去掌柜一职,由郝家瑞接任。

乾盛亨票号经营风波在《综览》《全览》、傅文中均有相似记载。这些书籍、文章均记录冀以和缩小票号经营是受到“报销案”及元丰玖票号倒闭的影响。且《综览》《全览》、傅文中均提到冀以和是在光绪十一年(1884 年)、十二年(1885年)通知武日中缩小经营规模的。然而张全胜《“乾盛亨”破产还债》一文提及元丰玖是光绪十六年(1890 年)倒闭的,查黄鉴辉等编著的《山西票号史料》一书中关于元丰玖的史料可知其确在光绪十六年发生了倒账。如《综览》《全览》、傅文记载无误,则冀以和通知武日中缩小规模尚在元丰玖倒账之前,不大可能受其影响。故乾盛亨缩小经营规模是否受到元丰玖倒闭的影响尚需进一步讨论。

在经营风波过后,乾盛亨票号仍然经营票号业务。光绪二十六年(1900 年)冀以和去世,后继无人。加上八国联军入侵,冀家在京津地区的生意遭受重创,受东家其他生意的牵连,乾盛亨也随着发生了倒账,难以经营。时任东家冀维清委托曾在乾盛亨工作过的贾汝让出面清理债务,辉煌一时的乾盛亨票号在光绪三十年(1904年)结束运营。

光绪六年(1880 年)合约签订时正值乾盛亨票号生意蒸蒸日上之时,其合约内容很具有代表性。白纸黑字的合约如实反映了乾盛亨票号的基本情况。从合约我们可以看到盛极一时的乾盛亨票号是如何经营管理的,是难得的晋商票号经营的实物见证。乾盛亨票号生理合约对了解、研究票号相关制度、经营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同时直观地为我们展示了票号的相关制度及经营活动,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乾盛亨票号旧址,现为“华北第一镖局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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