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杰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畜牧渔业农机服务中心 255400)
临淄区位于淄博市东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8′~118°30′、北纬36°39′~36°37′,地势南高北低,并向东北倾斜。东邻青州市,南接淄川区、青州市,西连张店区、桓台县,北靠博兴县、广饶县。总面积668km2,总人口61 万人。临淄区交通发达,胶济铁路横贯东西,辛泰铁路纵穿南部三处镇(街道),境内有济青高速公路及济青、辛孤、辛东、辛博等公路干线,乡镇道路交织成网,四通八达。
临淄区畜牧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围绕发展“高效、生态、特色”畜牧业这一主题,积极转方式、调结构,以项目建设、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为抓手,促进全区畜牧业健康平稳发展。截止到2020年,区域内牧业产值达到11.85 亿元,占农牧渔业总产值的19.99%。临淄区畜牧业以生猪产业为重点,2020 年全年共计饲养生猪53.94 万头,其中年底存栏20.72 万头,全年出栏33.22万头,占全市总量的34%。
2016 年6 月份,经农业农村部通告,临淄区创建“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缓冲区”的申请获得确认。
根据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的原则,临淄区原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5 个,分别位于朱台镇、皇城镇、金岭镇、金山镇和辛店街道办,日屠宰能力1500 头;2010 年后,临淄区金岭镇又建设肉牛(羊)屠宰企业2 个,日屠宰能力50 头,为临淄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大积极作用。
2016 年,全省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质清理工作后,位于皇城镇、辛店街道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因不符合要求而暂时关闭。至今,临淄区剩余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 家,日屠宰能力共1000 头;肉牛(羊)屠宰企业2 家,日屠宰能力50 头。
据调查,现存的3 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每日生猪屠宰量约500 头,其中金岭镇的“淄博润源香食品有限公司”平时日均屠宰量300 头,国庆、五一、中秋等节假日屠宰量每日约500头;朱台镇“淄博龙正食品有限公司”平时日均屠宰约100头,节假日等屠宰量每日约200 头;金山镇“淄博金山食品有限公司”平时日均屠宰约100 头,节假日等屠宰量每日约200头;金岭镇的“淄博鼎辉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日均屠宰肉牛10头,节假日等屠宰量每日约30 头;金岭镇的“淄博宏旺牧业有限公司”日均屠宰肉牛2 头,节假日等屠宰量每日约10 头。
因临淄区成功创建“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缓冲区”,因此,屠宰企业的生猪、肉牛、肉羊来源主要以临淄区为主,少部分来自青州等同是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范围内的地市。
据调查,临淄区5 家屠宰企业的屠宰检疫工作由区畜牧渔业农机服务中心委托各镇(办)检疫工作人员代行检疫职责,要求宰前宰后全程跟踪,能较好地按生猪屠宰检疫规范检疫。
2020 年全年共屠宰生猪6.4 万头,同比增长3.5%,其中淄博润原香食品有限公司日屠宰量平均达到300 头以上,效益比较客观。
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过去曾有不法商贩见利忘义,违法注水甚至添加违禁物质。但由于临淄区畜牧渔业农机服务中心管理力度大,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瘦肉精”自检制度,屠宰检疫员严格开展监督抽检,因此,临淄区杜绝了不合格肉品的上市。
2015 年3 月底,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由区商务局移交到区畜牧兽医局。虽经过移交,但通过现任领导的积极努力,执法队伍非但没有削弱,力度还得到了一定的加强。
为维护移交后的市场秩序,我中心迅速展开执法检查工作。截止到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0 余人次,开展联合夜查20 余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4 个。坚持日间巡查,保持高压态势,切断私屠滥宰业户销售渠道。对临淄区60 多个乡镇集贸市场、8 个城区市场进行巡查,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0 余份,有力打击了威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
4.1.1 选址不合理
在屠宰企业建立之初,一般都在交通便利的城郊选址,现在随着城市的发展,原本在城郊的屠宰企业部分已处于城市之中。另外,由于对地势选择不合理,污水无法及时排放,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夏季蚊蝇滋生,与建设“和谐、生态、文明、美丽的新临淄”相悖。皇城镇、辛店街道办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因此而遭到关停,朱台镇、金岭镇、金山镇的屠宰企业已投巨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异味处理设施,铺设管道进入排污官网,以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4.1.2 企业分布不合理
现临淄区仅存的3 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分别位于临淄区西北部、临淄区正西部、临淄区西南部,而临淄区中部、东北和东南地区的屠宰户需要到距离15~30km 外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生猪,提高了屠宰成本,严重影响了临淄区屠宰行业的稳定发展。
4.1.3 内部布局不合理
由于受到场地限制,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办公室等距离太近,没有做到“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三区分离,有潜在的防疫危险和安全隐患。
4.1.4 房屋老旧
据调查,现有屠宰企业建设时间已有十几年时间,场地普遍偏小,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新标准要求。
据调查,现有屠宰企业大多无专人负责消毒工作,部分屠宰企业的消毒池内消毒液不足,消毒室的消毒设施也不规范。屠宰企业工作人员没有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对兽医检疫、消毒等存在某些认识上的误区和技术上的不规范。
(1)屠宰时,工作人员不严格按工作流程操作。屠宰刀具和设施设备随手乱放,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部分素质不高的屠宰从业者铤而走险,私屠滥宰现象屡打不绝。
(3)屠宰活动发生时间段特殊,5 家屠宰企业分布非常分散,监督执法力量不足,不能做到全时段、全覆盖监督。
4.4.1 争取扶持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冷鲜配送制度
(1)争取国家扶持资金,用以屠宰企业的改造工程,建造成分区清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新标准的屠宰企业。
(2)取消代宰行为,推行冷鲜配送制度。一是能大幅度提高中心对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和效率;二是能提高广大市民的辨别能力。
(3)监督屠宰企业按照屠宰流程从事生产。建立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机制,对日常工作严格要求,杜绝违规操作事件的发生。
4.4.2 加强检疫工作
(1)解决基层检疫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现临淄区基层检疫人员工资普遍较低,工作强度太大,同时受人畜共患病的威胁,危险系数较高[1]。因此,临淄区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每个镇(办)都存在人员流失问题。因此,提高基层检疫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2]。
(2)规范屠宰检疫,建立三级督查制度。对屠宰检疫人员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屠宰检疫五不得”,严格强调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由他人代替工作[3]。建立区级、镇级、企业三级督查制度:区级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屠宰检疫工作开展夜间检查;所在镇政府农委部门督促协调屠宰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企业对屠宰检疫人员的违规行为及时向上级部门举报。
4.4.3 加强宣传
加强屠宰监督工作的宣传,通过电视节目、广播电台、发放告知书、张贴通告等方式对临淄区开展无死角式宣传,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广大市民举报,使私屠滥宰户无所遁形,肃清临淄区屠宰环节的违法违规现象,为市民打造真正的“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