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腾[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6]
“初唐四杰”之一王勃的各体骈文作品历来被批评家们看重,时常出现于后世的各种文章选本中,如《采莲赋》《春思赋》《上吏部裴侍郎启》《滕王阁序》《上百里昌言疏》《益州夫子庙碑》等文章都是骈文史上的名作。然而王勃骈文在骈文史上的经典地位的确立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经过后世不断地接受才最终走向经典化。宋代就是王勃骈文接受史中一段极特殊的时期,有宋一代对王勃骈文的评价与唐、元、明、清相比都不高,针对具体篇目还产生了“《滕王阁序》类俳”这种贬损性的评价。“《滕王阁序》类俳”这种观点在宋人的论著中屡有出现,但是它的文献来源尚需要考证。目前学界对“《滕王阁序》类俳”这一说法关注甚少,但这种观点背后蕴含着宋人对于王勃骈文作品的独特品位和宋人独特的文章学观念,因此值得探究。
由现有文献可见,“《滕王阁序》类俳”这种说法最早出现在邵博所著《闻见后录》一书,而其后祝穆《新编四六宝苑群公妙语》、杨囦道《云庄四六余话》等骈文话著作都对这一观点有所引用,甚至这一说法还被人写进诗歌:“文章有体神知否,霞鹜虽工语类俳。”(程公许:《马当山》)邵博《闻见后录》第十五卷记载:“王勃《滕王阁记》‘落霞孤鹜’之句,一时之人共称之,欧阳公以为类俳,可鄙也。”这则材料借“欧阳公”之口批评《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句类似俳优之语、文字游戏,应该被鄙弃。尽管邵博记载的这句话并没有明说这个“欧阳公”是何人,但是考察《闻见后录》一书其余各处言及“欧阳公”者大多指欧阳修,此“欧阳公”似乎也应指欧阳修。
其后王观国《学林》明确提出“《滕王阁序》类俳”之说来自欧阳修。王观国在其《学林》卷六中指出王勃《滕王阁序》“星分翼轸,地接衡庐”一句在言及豫章的星宿分野时存在混淆不清的错误,并借此批判王勃《滕王阁序》“类俳”。《学林》第六卷“翼轸”条记载:
观国案:《史记·天官书》、前汉《天文志》及诸天文书皆曰:“牵牛、婺女,扬州也;翼轸,荆州也。”前汉《地理志》曰:“楚地,翼轸之分野:南郡、江夏、零陵、桂阳、武陵、长沙、汉中、汝南也。吴地,斗分野:会稽、九江、丹阳、豫章、庐江、广陵、六安、临淮也。”然则豫章实吴粤之分野,于星则属牛女,于次则属星纪。滕王阁在豫章,而勃《序》以为“星分翼轸”者,误矣。盖翼轸乃荆州之地,于次则属鹑尾,古今州县虽有分割,而豫章未尝属荆州……勃《序》颇为唐人所脍炙,而首误二字,何耶?欧阳文忠公尝谓王勃《滕王阁序》类俳,盖唐人文格如此,好古文者不取也。
王观国发现了《滕王阁序》“星分翼轸,地接衡庐”一句在星宿分野的问题上出了错误,他根据《史记》《汉书》等文献的记载判定豫章郡应属于“牛”“斗”二星之分野,而非“翼”“轸”之分野,由此可见他品评文章时重视学理、重视思辨的特点,这也是宋人论诗评文时的普遍风气,在某些时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他的观点并不足够严谨,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文献都认为豫章郡属于“牛”“斗”二星之分野,《越绝书》第十二卷《越绝外传记军气第十五》很清楚地记载:“楚故治郢,今南郡、南阳……豫章、长沙,翼轸也。”王勃所言“豫章故郡……星分翼轸”,是否典出《越绝书》已不可考,但《越绝书》既然已提供了一条新证据,就无法认定王勃空口无凭。相比之下,王观国认定“《滕王阁序》类俳”是欧阳修说的,这就没有根据了,因为从现存各版本欧阳修的文集看来,欧阳修并不曾说过这样的话,因此这句话到底是不是来自欧阳修,欧阳修的原话是什么样子,都是可以存疑的。
从目前的文学批评资料来看,欧阳修本人在著作中直接对王勃及其骈文作品发表观点的情况几乎没有,比较接近“《滕王阁序》类俳”想表达的意思的,大概只是他所编撰的《集古录》第五卷《唐德州长寿寺舍利碑》的跋文所言:“余屡叹文章至陈、隋,不胜其弊,而怪唐家能臻致治之盛而不能遽革文弊,以谓积习成俗,难于骤变。及读斯碑有云‘浮云共岭松张盖,明月与岩桂分丛’,乃知王勃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当时士无贤愚以为警绝,岂非其余习乎?”欧阳修在此指出了王勃《滕王阁序》“落霞秋水”这一名句对前人作品有所因袭,当然这也并非欧阳修的独到发现,毕竟宋代有很多人都注意到王勃的这个名句更有可能是化用和因袭庾信的《三月三日华林园马射赋》“落花与芝盖同飞,杨柳共春旗一色”一句。欧阳修的批评重点是所谓的“陈隋文章之弊”,即过分讲究华丽辞藻,讲求对偶,雕琢过甚而内容空洞的不良文风,并顺带提到王勃“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个名句在辞藻的对偶上也属于“陈隋余习”之范畴。但是仔细玩味其语意,会发现欧阳修的批评针对的似乎也仅仅是遣词属对方面,毕竟王勃“落霞秋水”这一句从阔大的境界及灵动的物象来看还是优于前人不少的,断不至于让一代文豪讥其为“俳优语”。
因此,邵博《闻见后录》对欧阳修评论的解读似有过度之嫌,且由于邵博毕竟和欧阳修不是同时代人(欧阳修卒年早于邵博生年),“欧阳公以为类俳”的说法又无其他文献佐证,所以邵氏所记可信度存疑。而王观国《学林》的说法更是引用失当,因为欧阳修的批评也仅基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一句,而未波及《滕王阁序》全篇。更何况,“《滕王阁序》类俳”的观点与欧阳修自身的文章观念也有冲突之处,这就要谈到下一个问题了。
王辟之《渑水燕谈录》曾有欧阳修称赞王勃才高的记载:刘敞文笔敏赡,曾一日草制册命文辞九篇,欧阳修拿王勃来与他相比。作为宋代“古文运动”的杰出代表,欧阳修对骈文其实是并不排斥的。
欧阳修年轻时研习骈文作法,而在开始古文创作之后,尽管和唐代、宋初古文家们一样秉持着文以明道、经世致用的古文创作观念,认为文章必须“道易知而可法,言易明而可行”“中于时病而不为空言”,但在“道”与“文”之间欧阳修并不否定“文”的独立性,他在《论尹师鲁墓志铭》中说“偶俪之文,苟合于理,未必为非,故不是此而非彼也”,注重从骈文创作中吸取营养。重道轻文、晦涩怪僻的“太学体”古文出现后,欧阳修利用他权知嘉祐二年(1057)贡举的机会对这种不良文风进行了坚决打击,强调文辞在创作中的作用:“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见于后世。”“事信矣,须文。”(欧阳修:《代人上王枢密求先集序书》)
实际上不仅是欧阳修,被近现代以来的文学史研究者们称为“古文运动”的这一创作思潮中的众多散文名家,对待骈文四六的态度都是很值得重新考量的。例如唐代的韩愈、柳宗元,传统观点先入为主、以偏概全地认为他们旗帜鲜明地反对骈文这一文体,但他们对骈文是兼收并蓄,有弃有取。刘熙载《艺概·文概》论韩文“起八代之衰,实集八代之成”已为许多研究者所认同,而孙梅《四六丛话》更是称赞柳宗元“天生斯人,使骈体、古文合为一家”,韩、柳作品中亦有骈文,且在所谓的“古文”作品里,骈散兼行之作更是不少。韩、柳二家古文创作成就高,就是因为他们能充分融会骈文之长,吸收骈文的美感,具有魄力非凡的纯文学立场,遂远胜于前期萧颖士、李华、独孤及、梁肃等早期古文家和樊宗师、李翱等古文后进。再看宋代欧阳修、苏轼,纠正了北宋前期古文“重道轻文”之弊,理顺了“文”与“道”的关系。他们不仅吸收骈文的气韵之美用于古文写作,甚至他们自己就是宋代的骈文名家,且对骈文进行了有益的革新。欧阳修以古文之法作四六,宋人早已认识到这一点,陈善《扪虱新话》曰:“以文体为四六,自欧阳公始。”吴子良《林下偶谈》曰:“本朝四六,以欧公为第一。”“欧公本工时文,早年所为四六,见别集,皆排比而绮靡。自为古文后,方一洗去,遂与初作迥然不同。”而清人孙梅《四六丛话》则说:“至欧公倡为古文,而骈体亦一变其格,始排奡古雅,争胜古人。”这种具有宋人格调的四六骈文,甚至被称为“欧阳新体”。也正是因为欧阳修这位宗师级人物的努力,北宋的文章创作才被引入健康的路子上来,并达到极高水平,也为后来者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因此,从欧阳修对待骈文的态度及其创作实践来看,欧阳修不满的是六朝有些骈文唯工对属、辞采绮靡、气韵格调不高、内容空洞之弊,顺带于《集古录》说王勃“落霞秋水”之句有“陈隋余习”,然而批判的力度也并不大,主要是说这一句有因袭前人之嫌。《滕王阁序》一改六朝骈文的阴柔绮靡气,气象高华、清新刚健,所谓“六代体裁,几于一变”(胡应麟:《诗薮》),无论是写景抒情还是隶事用典,都是骈文史乃至古代散文史上不可多得的佳作,在后代不仅受到骈文选家们的青睐,甚至有自我标榜为古文选本者也将此文选入。欧阳修作为诗、词、古文、辞赋、四六众体兼善的“一代文宗”,断不至于会认为这样一篇在骈文史上“新天下耳目”的佳作属于“俳优语”的范畴。由此看来,邵博《闻见后录》所记由于是孤证,其可信度大打折扣,而王观国《学林》及他书所言“欧阳文忠公尝谓王勃《滕王阁序》类俳”之说则是无稽之谈了。
“《滕王阁序》类俳”的说法在宋代有不少人引用,这与宋人独特的骈文批评好尚有关。宋代的文章批评者们对王勃骈文的品评呈现出和唐代人不一样的特点,这是我国古代文章学发展至宋代所具有的独特风貌。宋人好议论、尚理趣、重思辨的特质不只在作诗、论诗中存在,在文章创作和批评中也有所反映,骈文在宋代的变异以及骈文文论在宋代的勃兴也证明了这种现象。骈文至宋代呈现出与六朝骈文以及唐骈文不同的时代风貌:行文之时常用散行之体,表情达意常用议论之词;重气势,轻辞藻。宋人骈文审美取向和创作倾向上的重理、重气,遂深刻影响着宋人品评王勃骈文的观点和态度。
站在文章学视角看来,宋代文章学以古文之学占主流地位,我国古代文章之学在宋代逐渐完成了从以骈文为中心到以古文为中心的转型。这种转型,催生出许多新的现象,反映到文学理论和批评方面,就是审美标准及批评标准和前代相比大异其趣。在宋代以前,以诗赋、骈文为关注中心的文章学重视声律、用典、属对、辞藻,重视文章语言的形式美感,也重视文章的抒情性。而宋代文章学则转型到以古文为关注中心,重视语言风格的质朴与自然,提倡格力与风骨。此外,文章评点之学的兴盛又导致宋人在文章批评中格外细究字法、句法、章法,理性精神特别强。有别于唐人那种饱含主观情感和想象力的“印象式”批评,宋人论文时少不了揆事质理的思辨分析。这一切都在宋人对王勃《滕王阁序》的批评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宋人论诗评文重理性思辨的特点造成了王勃骈文接受史上的一桩公案,就是所谓的“霞鹜”之辨,其关注点就在于“落霞与孤鹜齐飞”的“霞”和“鹜”到底指的是什么物体。宋代的评论家们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见解。
从目前所见文献看来,北宋人寇宗奭所著《本草衍义》第十六卷“鹜肪”条最早对“落霞孤鹜”的“鹜”进行物种确认,寇氏《本草衍义》引用了多条文献来证明“鹜”指的是野鸭。自从“鹜”被寇宗奭认定为“野鸭”之后,后来者对于“落霞”二字的理解也出现了各种说法:南宋人吴曾在其《能改斋漫录》一书第十五卷《方物》篇“辨霞鹜”条提出“霞”字并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指的是“天边云霞”,而是当时洪州本地人方言土语中所说的一种名字叫“霞”的飞蛾,即“霞蛾”。同时吴曾还引用多种文献说法认定“孤鹜”之“鹜”乃是家鸭而非野鸭,“鹜本不能飞耳”,因其不能飞所以王勃“落霞与孤鹜齐飞”之句存在事实上的错误。其后俞成《萤雪丛说》下卷“辨《滕王阁序》落霞之说”条也赞成“落霞”为飞蛾的说法,而且俞氏还在书中还原了“落霞与孤鹜齐飞”一句的场景:野鸭飞在空中捕食飞蛾。
“霞鹜”之辨还在域外汉籍中有新的证据,日本奈良东大寺正仓院所收藏的《王勃诗序》(学界称“正仓院本”“院本”或“庆云四年写本”)中也收录了一篇《滕王阁序》,但是这个版本的《滕王阁序》里“孤鹜”的“鹜”被写作“雾”。该版本《王勃诗序》为日本庆云四年写本,时间上对应中国的唐中宗景龙元年(707)。日藏写本中的“孤雾”是否为《滕王阁序》原貌,抑或是传播过程中的抄写错误,今已不得知,但在我国古代,“孤雾”意象在诗文作品中的确时常得见。因现存各版本王勃文集中仅庆云四年写本写作“孤雾”,无旁证可资参考,遂暂备一说。
“霞鹜”之辨在今人看来也许是个很有趣的话题,甚至这些争论者们的观点不免让人觉得既刻板又迂腐,损害了一篇美文带给读者的审美体验,但从中可见宋人在评论文章时理性思辨精神极强的特点。而这种特点对于“《滕王阁序》类俳”的说法在南宋的发展也是具有重要影响的。
“《滕王阁序》类俳说”自见诸文献记载之后,到了南宋时期对一些文章家的论文观点也产生了重要影响。章如愚和叶大庆的观点就极有代表性。章如愚针对北宋姚铉的《唐文粹》这部重要的唐文选本没有选入王勃《滕王阁序》的现象,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站在遣词造句的角度对《滕王阁序》提出了颇不客气的批评。章如愚《山堂考索》一书的《续集》第十八卷“文章门、翰墨门”记载:
姚铉录唐文而不录《滕王阁记》……盖此《记》所作凡七百六十五字,而重叠用字凡三百五十有余……设铉录之,则文不必以“粹”命名。
章如愚认为《滕王阁序》没有被姚铉收录进《唐文粹》是因为王勃在这篇文章中使用字词存在过多的繁复累赘的情况。根据章氏的统计,《滕王阁序》全文共计七百六十五字,而其中语义累赘或是重复出现者竟多达三百五十有余。例如“天”字出现了五次,“地”字出现了六次;说“星”则“斗牛”和“北辰”语义重复,言“山”则“岛屿”和“冈峦”用词赘繁。不仅字赘词繁,句意重复的句子也比比皆是,而且把“杨得意”“钟子期”简称为“杨意”“钟期”更是措辞荒谬。所谓“粹”者,“精”也,章氏认为《滕王阁序》既然有这样的毛病,就不能视之为“粹”。
章如愚这种看法自然有失偏颇,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唐文粹》不收录王勃《滕王阁序》纯粹是因为姚铉本身的选文理念所限。姚铉编纂《唐文粹》,目的即通过编选唐代优秀诗文来矫正宋初积弊日甚的华靡文风,矛头直指“西昆体”,其选文理念在《〈唐文粹〉序》里说得很清楚:“以古雅为命,不以雕篆为工,侈言曼辞,率皆不取。”其鄙弃声律辞藻而推崇“古道”,因此《唐文粹》所选录的诗、赋、文都代表着姚铉本人的尚古倾向:诗为古歌、古调,赋为“古赋”,文是古文,律诗和四六是有意被摈弃的。《唐文粹》不收《滕王阁序》是因姚铉本人理念所致,不是因为姚铉认为《滕王阁序》无价值。章氏对《滕王阁序》的字法、句法的品评显然是过于苛细了,他对《滕王阁序》的批评与“类俳”之讥一脉相承——所谓“重叠用字”“措辞荒谬”,与前人“俳优语”的批评实质上别无二致。
叶大庆对待王勃《滕王阁序》的态度也很有代表性,他在所著《考古质疑》一书第五卷评论道:
乃若王勃之文,或者谓“时当九月,序属三秋”,言九月则三秋可知……况丰城剑气,上冲牛斗,而“星分翼轸”分野尤差……盖“月”字乃“日”字之误也。且既言九月又言三秋,是诚赘矣……要之勃所作序实近乎俳,然唐初之文大抵如此,至韩昌黎始变而为古文尔。
叶大庆不仅接受了前人关于《滕王阁序》星宿分野存在错误的论断,他还根据新旧《唐书》王勃本传所载都督阎公于九月九日大宴滕王阁一事认为,《滕王阁序》中的“时维九月”之“月”字应当是“日”字之误,若是“九月”,则时序自然是“三秋”,语义重复赘余。叶氏的结论也十分不客气,他的批评与王观国、章如愚等人走的是同一路子,认为《滕王阁序》近似于俳优之语,甚至上升到整个唐初,所谓“唐初之文大抵如此”,对王勃骈文乃至初唐文风表现出明显的鄙薄。
章、叶诸家对王勃《滕王阁序》的品评是否准确到位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观点很能反映出宋代文章学的学术背景下评论家们的骈文批评口味,这种重字法句法、理性思辨精神极强的文章批评好尚最终使得王勃《滕王阁序》在宋代“收获”了迥异于各代的讥评,并使得王勃骈文的接受史在宋代呈现出独特的风貌。
综上所述,宋代产生的“《滕王阁序》类俳”说导源于邵博《闻见后录》,由于邵氏之记载属于孤证,因此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待商榷,且邵氏所载在被后人转引过程中又出现了解读偏差,最终形成了“欧阳修认为《滕王阁序》类俳”这一并不准确也不符合批评史实际情况的说法。这说明研究者们在引用宋人笔记资料时理应对其有所辨析,不宜轻信,以免招“尽信书”之讥。尽管“《滕王阁序》类俳说”存在问题,但这也是考察宋代文章学视域下人们如何品评王勃骈文的重要资料,同时也可作为研究宋代文章学观念的一个很有价值的切入点。与此同时,尽管在宋代招致“俳语”之讥,但毕竟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一代有一代之批评,这种特殊情况并不影响王勃的《滕王阁序》在批评与赞扬的互动中走向经典化,最终成为我国文学史上不朽的佳作,成为江西历史上最耀眼的文化名片。
① 〔清〕刘熙载:《艺概》卷一《文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0页。
② 〔清〕孙梅:《四六丛话》卷三十二,清乾隆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