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自2022 年7 月1 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通知明确,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 元。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 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 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