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唐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本文中的“早期”指中国青铜时代青铜酒器发展的早期,大致为二里头文化到商文化时期。最早出现的几类酒器中,有爵、斝、角三类,形制均具有三足的特点,可统称为三足酒器。另一类器——盉,也有三足,有关盉的功用,目前有酒器说、水器说、酒器兼水器说三种说法[1],暂无定论。盉通常是封口或带盖的,足呈袋状或分裆柱足,就形制来说,与爵、斝、角差别较大,将另文讨论。
三足酒器中,青铜爵是最早出现的青铜容器,时间可追溯至二里头文化三期,偃师二里头遗址区出土1件:二里头ⅧT22③:6(图一,1);墓葬区出土3件:二里头ⅢKM6:1、二里头VKM8:1、二里头ⅥKM3:4[2]。器体均较轻薄,窄流,平短尾,束腰,平底,三锥足较矮,腹一侧有鋬,无柱。青铜斝的出现稍晚,二里头文化四期的墓葬区采集到青铜斝1件:二里头V采M:66(图一,2)[3],侈口,束腰较粗,下腹外鼓,平底,三锥足微外撇,无柱,腹一侧有鋬。青铜角在二里头文化期也已出现,实物有两件:一件藏于上海博物馆(图一,6),另一件出土于河南洛宁县(图一,4)[4],但无地层关系[5]。判定为二里头文化期的器物,是根据其形制,除过无流,双尾上翘,腹中伸出一管状流的特征,其余形制与二里头出土的铜爵基本相同。而且,二里头文化陶器中,有一种带管状流形似陶爵的器物(图一,5),与以上两件铜角形态相似,应为陶角[6]。至二里头文化晚期,青铜爵、斝、角先后问世,同时期其他青铜酒器类还未出现,可以说爵、斝、角是中国青铜时代第一批由陶器转为青铜器的礼器,因此,明确爵、斝、角的功用与祭祀内涵,对于阐释青铜时代早期的宗教信仰和祭祀形式具有重要意义。
图一 三足酒器1.青铜爵(偃师二里头ⅧT22③:6)2.青铜斝(偃师二里V采M:66) 3、4、6.青铜角(宝鸡岐山贺家村西周墓、河南洛宁县采、上海博物馆藏)5.陶角(偃师二里头ⅣM11:5)
器物的形制一定程度上是功用的反映。容庚将爵、斝、角划定为煮酒器[7],朱凤瀚划为温酒器[8],本质上都是加热容器中的酒液,主要依据的是器体的三足与器底围成上窄下宽的空间,便于拢火的特点。郭宝钧曾指出中商的爵“为温酒时出烟透焰,下腹一段,空为圈足,并透数圆孔以扬火”[9],考古材料也证实了某些器物,如郑州白家庄商代墓葬M2出土的8号爵,M3所出4号斝的器外底有烟炱的痕迹[10]。相似的三足与器底的结构决定爵、斝、角同为热酒的容器,并非饮酒器,原因有二:第一,礼书所载的“五爵”(爵、觚、觯、角、散)与商代流行的爵、斝、角并非同一器物。礼书中的“五爵”,有学者研究认为是东周时期普遍流行的筒形的漆木酒器,唯有容量不同,只是称名沿袭前代而形制发生讹变[11]。西周中期以后,青铜爵、斝、角相继消失,因此不能简单地将礼书中的爵与商周的青铜爵等同。第二,角的口部呈双尾上扬式,斝的口部外敞且不设流,均会导致饮酒时溢洒,爵的流口通常较宽,且鋬的位置与流呈直角,不便于饮用,却适于倾倒。
关于斝的功用研究,有学者认为斝在具备基本温酒功能的同时,也是祼礼用器[19],文献中有相应的记载,《周礼·春官·司尊彝》曰:“秋尝,冬烝,祼用斝彝黄彝。”[20]《礼记·明堂位》记:“灌尊,夏后氏以鸡夷,殷以斝,周以黄目。”[21]斝为灌尊,灌地之礼称为“祼”,即斝为祼器。斝没有流口,灌地时不便于倾倒,据文献所记,斝与瓒有配合使用的情况,《左传·昭公十七年》中有“若我用瓘斝玉瓒”[22],《周礼·典瑞》郑注引郑司农语云:“于圭头为器,可以挹鬯祼祭之,谓瓒。”[23]严志斌研究认为瓒为祼礼时所用的一类玉器,包括圭、璋、璜及璧、琅、珥等,其中商代常见的玉柄形器即为瓒的一种[24]。在目前所见的考古资料中,尚未发现瓒与斝相配的情况出现,只能见到瓒与觚组合出土的情况。洛阳北窑西周墓M155中出土了组合柄形器与漆觚,以及其他M173、M174、M210等墓葬中也有类似的发现[25]。觚也是一种祼器,西周早期的一件觚,自铭为“同”,铭文曰:“成王易内史亳醴祼,弗敢虒,乍祼同……。”吴镇烽认为目前称之为“觚”的器,本名应为“同”,与《尚书·顾命》中的“同瑁”二字相印证,瑁即祼玉[26],此观点得到多位学者的支持[27]。虽然考古实物中还未见到玉瓒与斝相配的情况,且从一般随葬品的摆放位置看,青铜与玉器并不摆放在一起,因此很难找到相关的证据。但从商代早期开始,爵觚斝固定成为墓葬中青铜礼器的核心,一直延续至商末周初。一般来讲,固定的器物组合表示功用上一定的关联性,爵觚为祼器,斝也应为祼器。
角与爵的功用应该是相近的,早期的角与爵一样也设有流,二里岗文化之后,角的管状流才消失。考古发现中有以角代爵的现象。例如,安阳殷墟郭家庄M160出土10角10觚而无爵[28],滕州前掌大商墓M119出土4角2觚而无爵[29],以角代爵,说明爵与角系出同源且功能相近。商晚期出土的角(图一,3),没有了早期的管状流,部分角加盖,纹饰通常较为繁缛,出土数量远不及爵,凡有角出土的墓葬,墓主人不是方国首领,便是王朝高级贵族[30]。说明随着爵的流行,角的自身的功能退化,只在少数规格较高的墓葬中出现。
综上所述,青铜时代早期的三足酒器——爵、斝、角,是祼礼时所用的祭器。金文的祼作“”(《集成》06014)、“”(《集成》02839),甲骨文作“”(《合集》34622)、“”(《合集》25630),严志斌认为祼字所从用以灌瓒之物,或尖底或歧底;尖底者,可能是一种取象于“酉”的酒器;歧底者,不排除就是爵、斝、角一类的三足酒器[31]。
祼礼包括两方面,一种是祼祭,一种是祼飨[32]。祼祭,是宗庙祭祀礼仪中的一种。宗庙祭祀时,祼祭的主要方式是献尸以敬先祖,《周礼·春官·大宗伯》详细记述了以祼礼献尸的场景:“以肆、献、祼享先王。”祭祀时,受祭的先王由一人扮演,称为“尸”,贾公彦《疏》:“凡宗庙之祭,迎尸入户,坐于主北,先祼,謂王以圭瓒酌郁鬯以献尸,尸得之,沥地祭讫,啐之,奠之,不饮。尸为神象,灌地所以求神,故云始献尸求神时也。”[33]
金文材料中也能看到祼祭的内容,如下:
《集成》4194(西周中期)
《集成》2661(西周早期)
刘雨认为,祼礼应是周王室或贵族宗室的祭祖礼之一,且王室祼祭必行于父王去世新王继位之时[34]。因此,祼礼是沟通祖先神灵的一项重要祭礼。
祼飨意为王在祭祀结束后将祼祭所用物品赐予宾客。鲜簋(西周中期《集成》10166)铭文曰:“王在京,禘于昭王。鲜蔑,祼,王贛祼玉三品、贝廿朋,对王休。”王禘祭于昭王后将祼礼所用的玉、贝赏赐给了鲜。《周礼·春官·典瑞》载有“祼圭有瓒,以肆先王,以祼宾客”,郑玄《注》“爵行曰祼”[35]。宾客并非神主,不可进行灌地之礼,这里的“以祼宾客”,应当理解为“爵行盥宾客(之手)”。
前述三足酒器——爵、斝、角均为祼器,行祼礼时,要加热鬯酒,其中原因与商周时期的祭祀内涵有关。
鬯为香酒,孔颖达《尚书正义》曰:“以黑黍为酒,煮郁金之草,筑而和之,使芬香条畅,谓之秬鬯。”[36]鬯酒具有浓郁的香味,通过加热可使香味得到最大限度的挥发,《说文》谓鬯:“芬芳攸服,以降神也。”段玉裁《注》:“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源泉。……芬芳条畅于上下也。”[37]上下泛指天地的神灵,通过加热鬯酒使香气畅达于上下,从而达到享神的目的。殷商时期,鬯酒的用量很大,多至上百卣,甲骨文有记载:
昔乙酉葡旋御[于大]丁、大甲、祖乙,百鬯、百羌、三百[牢]。
《合集》00301
一次祭祀需用到上百单位的鬯酒,说明用馨香享于神的祭祀仪式在当时祭祀活动中非常频繁,同时也证明了商代大量出土青铜爵、斝的合理性。文献中也有以酒之馨香享神祭祀的内容,《诗·凫》:“尔酒既清,尔殽既馨,公尸燕饮,福禄来成。”郑《笺》云:“尔者,女成王者。女酒殽清美,以与公尸燕乐饮酒之故,祖考以福禄来成女。”[38]《周礼·春官·鬯人》载:“大丧之大渳,设斗,共其衅鬯。”郑玄《注》:“斗,所以沃尸也。衅尸以鬯酒,使之香美者。”[39]
除用酒之馨香享神外,也有以食物之香气享神的方式,《诗·大雅·生民》有:“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时?”郑玄《笺》:“其馨香始上行,上帝则安而歆饗。”[40]《小雅·楚茨》有云:“苾芬孝祀,神嗜饮食。卜尔百福,如几如式。”郑玄《笺》曰:“苾苾芬芬,有馨香矣,女之以孝敬享祀也,神乃歆嗜女之饮食。”[41]这些诗句所述之意为,以神喜爱的馨香之食祀神,神享用后向人间降下福赐。《尚书·君陈》有载:“我闻曰:‘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42]所言黍稷饮食之香气不足以感动于神明,而唯有君主为政以德才能产生芬芳馨气动于神明,关键点在于馨香享神。
爵、斝上的双柱,对于馨香享神具有辅助性的作用。爵、斝的柱帽上,常饰火纹(涡纹),即在圆形微凸的曲面上,边缘有数条弧线向中心作同向的旋转状。马承源认为涡纹为太阳的图像,是火神的徽记,当称作火纹;四周向心旋转的弧线代表光焰的流动,火纹是太阳的标志[43]。李朝远认为火纹是二十八星宿(星宿二)的指示符号,殷商时期上升成为一种主宰福祸的精神力量[44]。爵、斝的柱帽指向神灵所在,是可助鬯酒的香气直通上天的通道。因而,祼礼时也有能使香气通达于天神所在之意。《国语·楚语下》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不然,民将能登天乎?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如是则神明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45]此段话说明上古时期,崇、黎断绝天与地的连通,民与神不相杂,只有超乎常人感知能力的巫、觋,利用牺牲与祭器,主持祭祀,才能与神明沟通。在商周的祭祀体系中有不少种与神灵沟通感应的祭祀方式,馨香享神便是其中之一。
祭器即指具有礼仪性质的陶器或青铜器。《礼记·礼运》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46]在没有青铜礼器、甚至没有陶器的阶段,人们仍可以通过质朴的方式去祭祀鬼神,与鬼神建立联系。有了青铜礼器后,最初的阶段,三足酒器承担了此重要的祭祀角色,辅助鬯酒的香气通达于天地,达到降神致福的目的。
酒器的出现要追溯至新石器时代早期,也是我国谷物酿酒的起源时期[47],黄河及长江流域一些遗址出土的小口鼓腹壶、小口尖底瓶等器物据研究证实是酿酒的容器[48]。大汶口至龙山时期,东部地区的酒器以高柄杯和陶鬶为代表,多出土于墓葬,说明酒器与丧葬礼仪已存在联系。刘莉认为,“当仰韶文化被龙山文化取代时,使用尖底瓶咂酒群饮的风尚逐渐消失,东部饮酒传统的酒器(鬶、盉、高柄杯等)成为黄河流域的常见器物,这种体现个人社会地位并具有礼器性质的酒器的流行,应当是反映以个人为本位的复杂社会关系的需要。”[49]社会阶级的分化,导致以个人为本位的意识出现,当少数人可以使用制作精美的鬶、盉等酒器,它们的身份就能够在宴饮活动中得到强调与确认,这就是礼制的开始。最晚于新石器时代晚期,陶制的酒器就已经具备了礼器的功能。刘莉等学者进一步分析了新石器晚期黄土高原地区酒精饮料的生产和消费情况,提出该地区早期城市化过程中已经存在宴请活动、社会等级和区域间的互动[50]。
酒自产生就是作为一种“奢侈品”而存在,因为酿酒需要大量的粮食剩余和足够的储备空间,同时具备较高水平的酒器烧制技术,在少数贵族阶层逐渐集中、略夺社会资源的过程中,酒与酒器成为少数人的特权与身份的象征。进入青铜时代后,青铜的原料和技术自然被统治阶层掌握,由此,青铜爵便应运而生。三足青铜酒器——爵、斝、角,首先从数种陶礼器中脱胎而出,是生产力、社会关系与思想观念共同作用下的成果。所谓“周人尚臭”,实则是承袭商代以来,以三足青铜酒器为代表的重酒的礼器制度下所盛行的馨香享神的祭祀内涵。
青铜爵始见二里头文化三期,消亡于西周中期前后;青铜斝始见于二里头文化期,流行于商至西周早期,而后不见;青铜角始见于二里头文化期,流行于殷墟三、四期,消亡于西周早期以后。三足酒器出现与消亡的时间线大致相同,即二里头文化期至西周中期。西周中期是先秦时期青铜礼器变革的一个重要节点,在此之前,中国正处于可以称之为酒礼器的时代,敬畏鬼神的观念在酒器上得到充分显现。此种观念在进入西周以后逐渐发生了变化,周人在宗教思想方面更强调人的能动作用,提出了“明德”“敬天”“保民”等内容,提倡社会的理性与礼制方面的约束。思想上的转变体现在青铜礼器的使用上,周人更注重发展食礼器,在数量和种类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转变彻底形成于西周中期之后。“穆共时期较为常见的器类有鼎簋、尊卣、爵觯、壶罍、盘匜等,爵觯为酒器的常见的组合形式,尊卣组合常出现在等级较高的墓葬中,这些固定的组合形式在懿孝之后随着大多数酒器的消失而不复存在。食器类的增加,乐器制度的成熟,酒器的衰落,不单单是器物比例之间的长消,应归结于西周礼制的改变。”[51]西周中期以后,以“鼎簋”与编钟为核心的器用制度的成熟,食礼器的形制趋近统一,且逐渐发展为列器制度,代表着在周人的祭祀活动中注重向神灵献祭食物而非香酒。食物包括动物与植物,其本身不能直接为神灵所享用,需要借助其散发的气味飘散至神灵所处,从而让神享用。《诗·大雅·生民》有云:“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时?”郑玄《笺》:“其馨香始上行,上帝则安而歆饗。”[52]《周礼·地官·封人》:“歌舞牲,及毛炮之豚。”郑玄《注》曰:“謂君牵牲入时,随歌舞之,言其肥香以歆神也。”[53]因此,西周中期以后炊食礼器的大发展的背后,反映的是商、周两阶段祭祀观念上的转变,即由商代从酒之馨香享神到西周中期后以食物馨香享神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