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金
(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水利水保管理站,山西 云冈 037000)
云冈区口泉乡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区,位于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墙框堡村,规划以白洞煤业污水厂和永定庄污水厂处理后的中水作为新建水源工程,用地表水来置换现有农田灌溉使用的地下水,同时关闭墙框堡村、苏庄村、郝庄村3 个村的19 眼机井,以满足当地666.67 hm2(1 万亩)耕地的灌溉用水需求,同时可减少160 万m3的地下水开采。
置换工程计划在口泉河大桥下游0+620 处,新建1 座拦水闸,采取钢坝闸型式,水闸长度88.6 m,挡水高2.5 m。同时利用口泉河西侧的现有坑塘,新建蓄水池1 座,用来存蓄灌溉水,蓄水池占地面积18.67 hm2,池深6.5 m、池顶宽3.5 m。河道至蓄水池,新建进水闸1 座。蓄水池出口,新建提水泵站2 座,设计流量分别为0.15 m3/s、0.35 m3/s。新建2 条供水管道,长度共计2.8km。工程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对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本工程属新建设类项目,动土量、扰动土地面积和弃土、弃渣量较大,如果不进行有效防护,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部位主要集中在拦河闸工程区、蓄水池工程区、施工道路区和弃渣场区。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要形式,弃渣场区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处于永定河流域上游,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18)的要求,该工程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应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详见表1。
表1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要求,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26 hm2。根据项目特点及水土流失特性,共划分为6 个防治分区,见表2。
表2 项目划分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在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础上,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性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见表3。
表3 项目采取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
为防止临时堆土扬尘,可在堆土顶面及边坡采取临时苫盖防尘网措施,估算苫盖面积1 000 m2。
为防止临时堆土扬尘,可在堆土顶面及边坡苫盖防尘网,估算苫盖面积9 500 m2。
(1)工程措施。施工前,首先对占地区域非耕地表土进行剥离,剥离面积0.21 hm2、厚度控制在0.30 m左右。工程结束后,拆除建筑物并清理占压场地,将施工前剥离的表土进行回填,做好土地平整工作。
(2)植物措施。平整土地后,播撒草种,恢复植被。可选择狗牙根草籽,播撒量控制在120 kg/hm2,绿化面积0.21 hm2。
(1)工程措施。施工前,对占地区域非耕地表土进行剥离,剥离面积0.36 hm2、厚度控制在0.30 m 左右。工程竣工后,应拆除相关建筑物并清理占压场地,同时将施工前剥离的表土进行回填、土地平整,平整面积为0.36 hm2。
(2)植物措施。平整土地后,播撒草种,恢复植被。绿化面积0.36 hm2,可选择狗牙根草籽,播撒量控制在120 kg/hm2,
(3)临时措施。为了将场地内的雨洪水排至下游沟道,需开挖矩形临时排水沟,尺寸为300 m×0.4 m×0.4 m(长×宽×高)进行排水。同时采取单排装土草袋堆筑临时挡墙,对剥离的表土进行拦挡,挡墙规格为147 m×0.5 m×0.5 m(长×底宽×高)。
在施工道路一侧开挖矩形临时排水沟,尺寸为3 200 m×0.4 m×0.4 m(长×底宽×高)。为防止清理的表土临时堆放时扬尘,需进行临时苫盖,估算苫盖面积1 300 m2。
(1)工程措施。对占地区域非耕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6.35 hm2、厚度控制在0.30 m 左右。同时采用单排装土草袋堆筑,用于拦挡工程产生的弃渣,拦挡墙长638 m、底宽0.5 m、高0.5 m。工程弃渣堆好后,再将表土回填至渣场顶面,最后平整好土地。
(2)植物措施。弃渣场区播撒草种,恢复植被。绿化面积6.35 hm2,可选择播撒狗牙根草籽,播撒量120 kg/hm2。
(1)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及内容。本项目监测重点为施工建设期。监测内容应包含影响水土流失的因子、土壤侵蚀现状、产生危害和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等。
(2)监测方法与频次。水土流失类型及形式应采取实地调查方法来确定,每年检测次数应不少于1 次。水土流失面积监测采用普查法,每季度应不少于1 次。土壤侵蚀强度按分区分别进行检测,施工期每年应不少于1 次,同时在施工筹备期和工程竣工后各监测1 次。水力侵蚀产生的土壤流失量应根据监测区域的特点、条件和降雨情况,按月进行统计。
(3)监测点位。根据项目特点,每个防治分区布置1个点位,做好水土保持监测。
为了落实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设立专门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明确实施方案的目标责任制,指定相应的实施、检查、验收管理办法和制度。确定施工单位应负责的水土保持责任范围,确保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
主体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可按要求自行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事务。监测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通过与项目区自然生态环境作对比分析,对方案实施后的恢复能力及防治效果做出全面评判,还可为当地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作为水土保持措施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项目竣工验收时,需同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相关影像资料。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注意收集整理水土保持相关资料,特别是影像资料和各种检测数据等原始资料。
项目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地表扰动、造成天然植被破坏,加剧人为水土流失发生。本项目根据工程特性与实际情况,确立了水土流失的防治目标,在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础上,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同时加强监测与管理,防治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