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关俊龙
记者是社会生活的记录者,他使广大受众(读者、听众、收看者等)能够知道更多远离自己生活范围的事情,也使一些受众自身或身边的事情为更多的人所知晓,更使很多当代的事情为后世所知。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工作,但做好这项工作并不容易。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点滴感悟。
和任何职业一样,记者也是需要很多基础知识的。这些知识,很多是在培训中和前辈的指点下获得的,也有一些是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记者必须对国际国内形势做到心中有数,比如,目前国际上正逢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美国拉着西方国家围堵中国,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发生冲突,美国和多数西方国家在抗疫中已经“躺平”等等;在国内,我们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在实现了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基础上正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在抗疫中已经取得显著成果但仍然任重道远等等。
中央新闻媒体的记者要熟悉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政策和方针、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内容以及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地方新闻媒体的记者在此基础上还要熟悉地方的法规(中央新闻媒体的记者在对地方单位进行采访时也要熟知这些)。
要有强健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这是工作的需要。记者常常需要深入基层、少数民族聚居区等,要能够适应各种艰难险阻。白天采访、夜里写稿,是记者生涯中的常见现象。有些专门的摄影记者在特定情况下,为了调整拍摄角度,甚至要做很多“危险动作”,这就不仅仅是体力问题了。
要有安全意识,这一点非常重要。其一,自然环境危险。记者在很多情况下出行都可以搭乘飞机、火车、汽车和轮船等交通工具,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会遇到困难,特别是采访灾难、事故的时候,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自然环境危险。如果有了必要的准备,就可以大大地降低这些危险性。其二,人为带来的危险。很多采访和报道可能会影响到一些人的私利,这时有人就可能铤而走险,故意给记者造成人身伤害。但要想在这方面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安全防范措施就显得更加必要。
要有必要的物质准备,这也是做好工作所不可或缺的。
采访工具:录音工具、录像工具、拍照设备、纸和笔。不要认为有一部手机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专业设备的精度要比手机高得多。
通信设备:主要是手机。不论其他采访工具如何先进,手机一定要功能强大。这不但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安全的需要。
生活用品。主要是三类:工具类(如剪刀、钳子等)、食品类(速食食品与饮用水)、医药类(止血药和用品、个人常用药品等)。
要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记者不能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拉帮结派,但要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中建立正常的工作关系,以便在工作中能够得到必要的帮助和协助。
一次成功的采访,绝非一蹴而就的,必须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
这个目标指的是采访对象。如果是为了了解国家(或省、市)的大政方针,就要把目标确定为党政机关;如果是为了了解经济发展过程,就要把目标确定为主管经济的政府部门和重要的企业;如果是为了了解医疗健康情况,就要把目标确定为卫健委和医院;如果是为了了解养老情况,就要把目标确定为民政部门、社区和敬老院等等。
不能认为,去采访就是为了了解情况的,这是一种误解。采访确实是为了了解情况,但那种情况是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这里说的情况,是指采访对象的背景情况。
首先,个人。需要了解个人情况,包括他的年龄、学历学科、职业经历、目前所在工作领域、家庭婚姻状况等。虽然有些情况似乎与采访目的无关,如婚姻状况似与工作成效无关,但在采访中对方完全可能谈及家庭问题,记者对此不能没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其二,政府部门。需要了解的情况,包括部门职能、部门领导的姓名和职务经历、采访对象的个人情况。此外还要对政府部门的重大成绩和发生过的重大事件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有共同语言,这是成功采访的前提条件。
其三,企业。需要了解的情况包括企业性质、主营产品(服务)、生产规模、技术力量、就业人数、财务状况等,也要对主要领导的个人信息有充分的了解。
发送提纲
有些采访对象面对记者有些紧张,不知说什么好。如果事先发送一份采访提纲给他,使之有所准备,效果就好得多,有相当一部分采访对象就能谈得很好。如果对方能够修改采访提纲并发回来,那就更好了。
采访是重头戏,因为访前准备是记者单独进行的,是工作基础的体现,而采访则是面对采访对象,采访是否成功既取决于记者的业务素养,也取决于对方的回答。至于对方的回答是否到位,则与记者的引导有关。
营造氛围。不要见面之后立刻提问,先简单地聊一下与采访无关的事情(主要是能够引起共鸣的事情),让下一步的采访成为朋友间的交流,而不是直接的请教和考问。
提问。提问和回答是采访的中心环节,特别是提问的技巧,关系到对方的回答方式与内容。提问不能是简单的一句话加上问号就可以的。如果这样的话,就成了记者来求教了。要知道,采访的目的是要让受众了解采访对象,记者是向受众普及知识、通报情况。
记者在提问的前面要加上一段话,如采访政府官员时,就所采访的问题先谈一下记者对形势、政策的理解,然后再问具体执行情况;采访体育运动员时,先谈一点该项运动总的情况(国家在世界上的位置或存在的差距),然后再问训练与比赛情况。这样做的目的是要让采访对象(也包括受众)感觉到记者不是来求教的,而是代表受众了解情况。这样的提问,实质上成为对采访对象的考试,对方的回应就是答卷。
在就同一个问题做进一步的提问时,要用三两句话对前面的回答做个简单的总结,表示对问题的理解或对情况的了解。采访结束时建议做两件事:一是对采访对象回答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总结,以求得到对方的认可;二是建立联系方式,方便再次采访或者在工作中求得对方的协助和帮助。
记者撰写的稿件是对采访成果的体现,没有这个环节,采访就失去了意义。记者撰稿时要有所侧重。
立场。从技术上说,记者的稿件立场必须客观,只报道事实,不表明立场,孰是孰非,让受众去感受、去判断。
党性原则。党性原则是我们的基本原则,因此,记者的稿件不能失去党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记者的稿件又是有主观立场的。在这方面,要有一些技巧:取舍——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可以不说,但说出的话必须是客观的,不合适的话可以不说。
顺序。事实是客观的,但语言是有顺序的,先说什么,后说什么,效果是不一样的。例如:“虽然……,但是……,”把两个省略号代表的内容调换一下,事实仍然是客观的,但意思完全不同。
措辞。用不同的措辞去修饰同一件事情,效果也不一样。例如:某人对某事“慎重考虑”或“犹豫不决”甚至“不知所措”,其实表述的是同一个场景。
有记者在写稿时不想过多地让某人“说”,就让他“表示”,实际上后者不是完全可以取代前者的。一般来讲,“说”后面尽量是原话;“表示”只能是主观看法,不能是客观事实;讲客观事实时应该用“指出”;“提出”后面应该是意见、要求;“宣称”后面是强烈的主观意见;“强调”则是纯粹的主观意见或在客观事实基础上的主观意见。
配图。有些新闻报道配有图片(照片),这些图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报道内容的形象化,另一类是与报道内容有关联性的,但不是一件事。比如:前者报道的是某条公路的通车,图片是这条公路;后者报道的是某地的商业发展情况,图片是另一地的商场(但要另配图片说明)。后者的图片叫做图片新闻。不同的配图(或图片新闻)与报道内容放在一起,造成不同的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征求意见。这里说的是有些稿件在初稿完成之后请被采访者再看一下。这不是必须做的,更不是向对方请示或要求批准,而是出于特定情况的需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个人经历的采访:主要是对个人准确经历、确切时间的校正,也包括对隐私的回避(对方可能无意中说出一些不便公开的私事);
对政府部门的采访:主要是对部门全称、领导人确切职务(口语中常有免“副”称“正”的习惯)、文件的正规标题及文号的校正,也包括对保密事项的回避;
对企业的采访:主要是对一些细节的确认,也包括对企业技术保密的回避。
组合关系。有些文字记者和摄影记者或者是长期的组合,或者是一次性的组合,但采访目的都是相同的。当然,这种组合是以文字记者为主的,这时文字记者就要向摄影记者说明采访的目的,便于摄影记者在取景时予以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图文并茂。
配合关系。正如上文所说的图片新闻。即:文字记者的采访与摄影记者的拍摄是分开进行的,但在版面上要配合在一起。实际上,这种配合是编辑的职责,但编辑和记者毕竟是不同的分工,因此记者一定要关注图片新闻与自己采访到的新闻之间是否匹配。说到底,二者之间还是以文字新闻为主的。
与编辑的关系。记者和编辑分工不同:就职责而言,对同一篇稿件,记者负责其“真”,编辑负责其“好”;从制度上来说,在规模较大的新闻单位,通常实行采编分离的制度,而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则存在采编合一的现象。
其一,采编分离。在这种制度下,记者必须写出初稿来,不可能向编辑口述,然后让编辑去写,因为编辑毕竟没到过现场,做不到感同身受。另外,撰稿也不是编辑的职责。同时,记者也不能把初稿丢给编辑就完事,编辑在编稿的时候仍然有很多要向记者提问的地方,记者要予以回答或补充。最终刊出时署名的还是记者,不是编辑。所以,记者对稿件还是要全程跟踪的。
其二,采编合一。这种“合一”只是人员的“合一”,不是职责的“合一”。同一个人,在采访时是记者的身份,在编稿时则是编辑的身份。在很多情况下还是要在采访之后立即写出初稿来,因为过后再写时虽能“做好”却容易“失真”。
对新闻稿件的要求不能是简单的“真”,还有各种要求和考虑。当然,这个问题主要由编辑甚至是主编考虑、决定,但记者不能对此一无所知。一是不要给编辑或主编增添不必要的麻烦,二是别在采访中说出不恰当的话来,影响自身形象及单位声誉。
有关新闻稿件内容的禁忌不胜枚举,这里只选几个方面,略举二三例。
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比如,在统一台湾的问题上,一定要先讲和平统一。
配合国家防疫政策:不要讲核酸检测过于频繁带来不便;不要过多地强调封闭时的生活用品供应问题。
用语要标准(准确)比如,内蒙古不能简称为内蒙;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的纷争不能称为“俄乌战争”,要说“俄乌冲突”。
保护个人隐私:报道文艺界人士的艺术成就时尽量避免谈及婚恋及家庭情况;报道儿童或妇女情况时,不要指明儿童的学校或妇女的工作单位。
不要逾越法律界限:在判决之前,不能称其为罪犯,要称犯罪嫌疑人;对涉案人员不用姓名全称。如有图片,须用“马赛克”遮挡眼部。
现在绝大多数新闻媒体都不再由上级或主管、主办部门拨款,需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就使得广大新闻单位在开展新闻工作的同时下力气开展经营工作。这就往往混淆了采访与经营的界限,而很多记者容易自觉不自觉地卷入其中。
有偿新闻:以纯新闻特别是通讯的方式出现,但其实际内容却是应人所求,交换条件当然是利益,其实质就是一种买卖;以整版或大篇幅且图文并茂的方式报道某人、某企业的(正面)情况,然后收取费用。
违法违规广告:虽然是广告的方式,但内容不合规范,如有最佳、第一、药到病除等违反《广告法》或是暗中贬损同行的语言,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形式完全合法合规,但内容无中生有,属于虚假广告,有欺骗消费者之意。
敲诈勒索:遇有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据实写出“批评稿”或“监督稿”,其实这都是很正常的,这本来就是新闻媒体应肩负的责任。但以此作为盈利手段,就有敲诈勒索之嫌了。再比如,以落实情况为名,将稿件交给被批评单位,并以不发稿或删帖为条件,要求对方出钱。而对方往往无力解决问题或无法挽回事态,只能息事宁人。在交易双方得利的情况下,社会或消费者并未受益,祸患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