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坚
“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 年版)》明确提出,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由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三部分构成。《上海市校外教育项目课程指南》指出,通过学习民乐课程,使学生热爱民族音乐,增强文化自信,养成爱国情怀,获得有益于终身发展的品格和能力。因此,落实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是新时代民乐教学的重要目标。作为全国县(区)级示范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上海市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以“提高学生艺术、科学素养,促进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公益性活动,学生民乐团队教学即为其中的重要项目之一。中心民乐团团员均来自全市各中小学校,他们利用课余时间参与乐团课程学习,不仅民乐演奏技艺和团队合作能力得以稳步提升,而且在历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屡获佳绩。作为拓展学生校内学习的重要载体与途径,民乐团课程教学深受学生的喜爱,特别是在“双减”背景下,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与音乐学习,对民乐教学的需求也呈上升趋势。在这一趋势下,作为市级学生民乐团,我们始终保持发展的战略眼光,为了使民族音乐得到更广泛、更有效的传承与创新,在课程建设上不断地进行调整与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乐团的辐射带动效应。同时,为了顺应新时代指向核心素养的课程建设目标,我们开展梯度式民乐团乐队课程教学,深入探索学生民乐团乐队教学的目标导向、实践特质和有效评价,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与构建。
2020 年10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这一发展目标,指出育人是美育教学的根本。在多年来的学生民乐团乐队课程教学实践中,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中国民族音乐深藏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传承与创新必须体现在教学的各个阶段,才能使学生在学习、实践中感受民族音乐的魅力,挖掘民族音乐文化的内涵,乐于表现民族音乐作品,引发持续而强烈的学习兴趣并受益终身。
因此,活动中心的乐队课程打破以往以传授音乐知识与演奏技能为主导的灌输式教学模式,转向更有趣、更真实、更持续、更有意义的学习目标,以形成探究学习、合作学习、反思学习的新样态,体现新时代民乐课程教学的专业化、科学化、趣味化和创新性,并基于此设定了新的教学目标导向。
学习民乐是学生了解、掌握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最佳载体之一。所谓的“传承”,即“传授”与“继承”。市级学生民乐团队中有很多掌握各种民族乐器演奏技能的学生,他们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长期的单项乐器独奏训练,已然具备了较高的演奏技能。若将这些学生组合成各种类型的民乐演奏团队,进行合奏训练,不仅可以进一步加强学生对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的了解,还是学生持续性地学习、继承民族音乐的重要手段。因此,首先在课程设置上,活动中心按照学生年龄及演奏程度的不同,开设了“小小乐团”“民族弹拨乐团”“民族打击乐团”“民族室内乐团”“民族管弦乐团”“民族器乐剧”等课程,并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接受能力,拟定相应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可以在教师的引导下,根据自身的年龄、学习情况、时间安排和个人兴趣等,选择1——3 门课程进行走班制学习。其次,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活动中心按照学生的实际演奏水平、学习情况,以“民族音乐传统经典+现代和声多元创作+学生编创”的方式进行曲目的编配、整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中,开展基于真实情境下的探究性的合作学习,能够体验多种民族乐器合奏的美妙音响,感受民乐的魅力,并逐步形成良好的审美能力,增强对民族文化的热爱。
《意见》明确指出:“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力。”民族音乐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乐队课程必须更多地融入育人的功能效应,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首先,应从学生的学习出发,综合民乐演奏技术训练、民族音乐语言认知、民族音乐文化理解等课程元素,引导学生领略民族音乐的无穷魅力。其次,由于学生民乐团团员年龄跨度较大,我们为此设置了以合作演奏为主的阶梯式教学内容,基于体验并融入一切与学习相关的要素,呈现多维度、多元化的学习过程。
表1
运用校外教育的灵活度与优势,我们的课程教学更多地体现在以学生的兴趣、体验、编创为主要目标的学习中:学生走班制的学习,学科融合的教学活动,各类乐器的自由组合,学生参与编创乐曲的全过程;以合作互动为外在组织方式,课程教学中融自主、合作、探究、反思等多种学习方式于一体,寻找民乐演奏更多的可能性,贴近时代的发展要求。二度创作是最高层次的音乐学习形式,能够调动学生极大的兴趣与热情。
例如在民族室内乐课程中,我们引进了“非遗”项目“江南丝竹”的教学。作为一个传统乐种,“江南丝竹”吸引学生的不仅仅是优美、清新的旋律,更是“你繁我简,你高我低,嵌档让路”的艺术风格,以及每一次合作过程中层出不穷的变化呈现。在合作演奏中,学生利用每件乐器的不同特色,或发展出新的技法,或发现新的音色表现,或为衬托其他乐器的表现而演绎出新的织体语言……这种二度创作给学生带来了持久的参与积极性及成就感。而民族器乐剧课程更是将创作的精神发挥到极致,它融演奏、形体、台词、表演等内容于一体,以舞台剧的形式讲述民族音乐的故事,以及对音乐的感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对民族文化传承的信心……以上课程教学的实施,都是在学生体验的基础上,依托音乐的实践特质,从传统入手,逐步融入多元、多样的选学内容与方式,达成创新课程教学模式的目标。
在新时代美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和路径方面,《意见》提出,要“构建基于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学生的合奏、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院系、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学生民乐团乐队课程本身具有较强的实践属性,因此在教学过程设计中应遵循校外教育规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创设兴趣型、特色型、专业型、多元化的实践活动,创造性地重组教材,并整合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资源,使学生在各种校园和社会艺术实践中提高艺术素养及综合能力。
“任何一种产生目标的冲动和习惯,如果有足够的力量去推动一个人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就变成了兴趣。”因此,在课程实践活动的设计中,我们突出学生视角,围绕核心素养,进行教学方式的创新、课程内容的重组、组织方式的优化,使学生对民乐的学习转化为一种持续性的学习目标。
在目前的课程实施过程中,小小乐团的“民乐合奏+古诗词吟诵”、民族室内乐的“走进非遗——江南丝竹音乐的演奏”、民族管弦乐的“民乐交响性的学习”、民族器乐剧的“跨学科融合学习”等课程教学,不仅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趣味性强并兼具专业性实践特质,而且课程间呈现出各具特色、相对独立,但又互相联系、互相融合、相辅相成的特征,共同构成内在联系的、完整的课程教学网络。
其中,小小乐团课程是民乐合奏课程的启蒙,它以“新学堂乐歌”为音乐素材进行编配,并在合作演奏中加入古诗词吟诵,以民乐演奏带入国学经典教育,使学生真切地体会到自己的归属感:中华民族和华夏子孙。民族室内乐课程进一步锻炼了学生的合作演奏能力,使学生在没有指挥的合奏实践中,纵观音乐的脉络,逐步养成调整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从传统的“江南丝竹”到近现代音乐,虽然组合自由、形式多变,但总的目的不变,即鼓励、促进学生在传统技法中找到新的音色,发掘民族音乐演奏更多的可能性、色彩性,由当下延续到未来。以上课程为学习交响性的民族管弦乐课程打下了基础。
民族管弦乐课程综合所有演奏声部,以“传统+现代和声”的织体语言,民族与西方的融合,在音响呈现上追求全体声部的整体性、和谐性和包容性,能够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大局意识与责任担当。民族器乐剧课程集“演(演奏+戏剧表演)、编、创”于一体,能够使学生在演奏过程中讲故事,在编创过程中回顾学习民乐演奏的心路历程、文化感悟,体验其中的情感,展望未来的发展,以及探索如何完成传承的使命。即在以舞台剧形式的最终呈现中,融合以上所有课程的核心内容,提升乐队课程的内核深度,体现课程实践系统性的特质。
第一,借助区艺术教育开放平台,参与校园艺术社团课程活动,与“双减”背景下的校园形成优势互补。我们的学生民乐团在区域内及全市的民乐教学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基于此,我们将各门课程进行分类、组合后,通过区艺术教育平台,参与各校的社团、艺术节、主题班会、迎新文艺会演等校园实践活动,如小小乐团的“民乐合奏+国学经典吟诵”,民族弹拨乐团、民族打击乐团的“民乐精品合奏”等,普及民乐知识、传播民族经典、发挥带动作用,激发学生学习民乐的积极性与探索性。
2021 年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后,我们发现很多学校急需开展民乐拓展课程的资源,以及教师的培训等。对此,我们及时将以上课程“打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送教至全市各中小学校,指导其进行具体教学工作的安排,使其合理、有效、准确地利用我们的课程内容,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民乐团的学习。相信未来各学校将会涌现更多的民乐演奏人才,加入我们的市级学生民乐团队,使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学习普惠更多的学生。
第二,开展年度专场汇报课程实践,发挥学生主体能动性,提高综合素养。我们将学生民乐团专场汇报音乐会纳入课程教学固定模块,并在教师的引导下,让学生组成运作团队,参与策划全过程:订阅号推送,文案撰写,确定专场主题,设定具体内容,排练、演出场地的联系与确认,根据各专场内容制作多媒体背景及调制灯光、音响……过程中的分工与合作,使学生的处事能力、团队意识、时间管理、大局观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培养与提升。
第三,创设国内、国际交流平台,开拓视野,增强学生的民族文化理解与自信。我们运用校外教育优势,积极组织、带领乐团参与各类展演、交流活动,如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夏季音乐节、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开放周;走进社区,参与敬老、拥军等公益演出,用音乐回报、感恩社会,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走出国门,在瑞士、英国的艺术节中举办黄浦学生民乐团专场音乐会……这些举措,不仅开阔了学生的眼界,以更为开放的胸怀,突破习惯性的审美意识,学习、接纳、融合中西方音乐文化,而且能够使其自觉地在实践中承担起传播民族音乐文化的责任。与此同时,也促使教师在交流活动中不断总结、取长补短,促进课程良性运作,为学生民乐团的发展做出战略性的思考与发展规划。
立足于学科核心素养,我们的学生民乐团乐队课程的评价目的在于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开创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教学与评价模式。
第一,根据学生民乐团乐队课程教学的规律,以客观性、整体性、发展性为评价原则。从学生单项民乐演奏技术的掌握,到具备能够融入各种类型团队合奏的能力,这些综合素养的培养,是我们课程体系的重要目标。因此,我们的评价起始于学生进入课程学习的那一刻,即以动态的视角,对学生最初的学习情况、进入课程后的发展水平及发展趋势进行评价,对核心素养阶段达成度的具体表现分阶段、分内容进行研究,以此促进我们的教育教学不断完善、提高。
第二,以形成性评价、多元化评价、实践性评价为主要评价方法,促进学生民乐团乐队课程核心素养的培育和发展。
表2
民族音乐文化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乐团乐队课程中培养青少年学生传播中国民族音乐的热情,增强自身的家国情怀,树立民族文化自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涵。我们立足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在进行学生民乐团乐队课程教学实践的探索过程中,融入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创造性教育,力求使学生能够在真实的情境中有效地利用所学内容,强化对民乐的兴趣与喜爱,并整合、内化为对学生的整个人生产生积极影响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等核心素养,达到学科建设“以美育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