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伟哲
宋太宗作为一国之君,躬亲断案
史学大家陈寅恪先生曾言,“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人评论宋朝兴盛之由,总是归功于宋太祖赵匡胤的文治武功。相比之下,宋太宗的历史光环要逊色许多。继承皇位之时的烛影斧声,让他饱受弑兄夺位的指责;对辽惨败之时的驴车奔逃,更让他贻笑千古。诚然,这些问题的确影响到后世对宋太宗的评价。但如果就此彻底否定宋太宗的历史功绩,则又有失公允。事实上,宋太宗崇尚法律,惩恶释冤,终身不倦。他的法律思想不但对此后宋朝的繁荣昌盛影响深远,也能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宝贵镜鉴。
公元939年,赵光义出生在开封府浚仪县的官舍中,是赵匡胤的弟弟,比赵匡胤小了整整十二岁。他们的父亲名叫赵弘殷,是五代时期的著名将领。有趣的是,两兄弟虽为一母同胞,但性格、兴趣却迥然不同。赵匡胤继承了父亲的勇武,自幼精于骑射,胆略过人,很快成为名将。北汉进攻后周,周世宗柴荣亲自率兵迎击,两军在高平展开激战。厮杀胶着之际,后周将领樊爱能等临阵逃跑,周军败如山倒,皇帝柴荣陷入重围。危急时刻,赵匡胤策马冲锋,将北汉军队杀得大败,还乘胜追击,焚毁河东城门。直到赵匡胤左臂中箭,柴荣亲自下令退兵,赵匡胤才撤兵返回。
反观一母同胞的小弟弟赵光义,虽同为将门之后,却自幼喜欢读书,不爱打打杀杀。父亲赵弘殷非但不加干涉,反而乐见儿子从文。带兵征讨淮南时,赵弘殷占领了许多州县,但他金银财物分文不取,却利用宝贵的机会在人文荟萃的江南寻觅古籍。得胜回朝后,赵弘殷把这些宝贵的古籍送给赵光义,勉励他刻苦研读。从此,赵光义彻底弃武从文,专心钻研经史,很快成了一位博学多才之士。这番兄武弟文的成长经历,对于日后赵宋王朝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代十国时期,华夏大地军阀混战,改朝换代如同家常便饭。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建立了赵宋王朝。兵变之时,赵光义就在现场,并且全程参与,扮演了关键角色。宋朝建立之后,赵匡胤很快便显示出了非凡的军事才能,相继消灭了盘踞在各地的军阀政权,基本统一了全国。对于立下拥立大功的弟弟赵光义,赵匡胤也恩宠有嘉,不断提升他的职务。与许多皇帝对兄弟心存猜忌,只封高官,不放实权不同,赵匡胤将大权授予赵光义,充分发挥其文人善于治理内政的才能。赵匡胤在位期间,赵光义先后担任同平章事、行开封尹,兼中书令、东都留守等一系列要职,还加封为晋王,“序班宰相 上”。可谓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是名副其实的实权派人物。公元976年冬,宋太祖赵匡胤在烛影斧声中突然撒手人寰,成千古疑案。千年以来,此案众说纷纭,难有定论。无论如何,宋太宗赵光义是最大的受益者,始终是作案的最大嫌疑者。在此后的岁月中,他虽然尽力洗刷,却越抹越黑,难逃后世非议。
从宋太宗赵光义继承皇位那天起,他就生活在兄长赵匡胤光辉形象的阴影中,人们免不了要拿他和兄长进行各种对比。为了证明自己,赵光义不顾群臣劝阻大举伐辽,结果连遭惨败,险些丢了性命。逐渐地,他认清了自己在武略方面的不足,决心在文治方面有所超越。毕竟守业总比创业难,治国要靠读书人。太祖皇帝赵匡胤纵然雄才大略,但毕竟是武将出身,于文治方面有所缺憾。比如执法方面,就曾过多袒护武将而枉法徇私。又如治国方面,虽然定下崇文抑武的国策,但许多工作并未具体展开,而这都将是宋太宗赵光义施展才华的机会。
五代十国是个重武轻文的时代,宋太宗博览群书,打算以文治国,首先就要让天下有书可读。于是他刚一即位,就下令编纂《太平总类》《太平广记》《文苑英华》等三部大书,这些书对前朝文献进行了系统整理,许多珍稀古籍都是靠这几部书才得以流传至今,为保存中华文化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其中《太平总类》一书共一千卷,宋太宗日读三卷,经常读书至半夜,花了一年时间把它读完,并赐名《太平御览》。大臣们看皇帝读书太过辛苦,于是好心劝谏,宋太宗却不以为然,答道“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每见前代兴废,以为鉴戒。”这就是成语“开卷有益”的来历。在宋太宗的积极倡导下,加之他又出台了诸如扩大科举录取名额,提高文官待遇等一系列措施,读书文化逐渐风靡全国,引领潮流。
虽然开卷有益,但是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不能读尽天下之书,必须择其善者而阅。在以儒家思想为宗的传统社会,最受世人重视的莫过于经史。然而宋太宗的答案却与众不同,令人惊叹。他对大臣们说:“法律之书,甚资致理,人臣若不知法,举动是过,苟能读之,益人智识。比来法寺断案,多不识治体。”而他自己,“每日前殿所谈,止在刑政”。由此可见法律在宋太宗心目中具有崇高地位。大臣们听罢太宗的话,有感而发:“今天下所上案牍,狱情已定,法官止阅案定刑,事之虚实,不可改也。当在精择知州通判,庶清狱讼,若州县得良吏一二,其下必无冤人。”宋太宗深以为然。更可贵的是,宋太宗不但喜爱法律之书,还能将所学法律知识用于司法实践,为宋代的司法公正立下榜样。
为了防止司法腐败,中国古代很早就建立了直诉制度,比如“立肺石”“邀车驾”“敲登闻鼓”等,以期能够让最底层的百姓有机会向最高统治者申冤昭雪。这种制度堪称古代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它的启动程序往往非常严格,加之不少皇帝对纷繁复杂的司法案件毫无兴趣,因此许多时候这些制度只是出现在史书上,并不存在于真实的古代日常生活中。然而在宋太宗时期,直诉制度运转良好,他抽出大量时间亲自参与到各类案件的审判之中。在中国历史上,宋太宗是出了名的勤政。他每日早起晚睡,处理国政。在诸多公务中,最辛苦的莫过于录囚,也就是处理各地上报的重大疑难案件。
这项工作非常辛苦,宋太宗经常从早忙到晚。可是在地方上,许多官员依然怠于政务,置百姓的冤屈于不顾。于是宋太宗决心从制度上匡正这一缺失,下令出台了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的一系列制度。包括“令诸州十日一具囚帐及所犯罪名、系禁日数以闻,俾刑部专意纠举”;“大事四十日,中事二十日,小事十日,不他逮捕而易决者,毋过三日”;“其鞫狱违限及可断不断、事小而禁系者,有司驳奏之”;“决狱违限,准官书稽程律论,逾四十日则奏裁。事须证逮致稽缓者,所在以其事闻”;“妄奏狱空及隐落囚数,必加深谴,募告者赏之。”
在宋太宗的司法生涯中,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经典案例。比如雍熙元年,开封府寡妇刘氏遣婢女到府衙告状,诉其夫前妻的儿子王元吉下毒谋害自己。此案颇为复杂,辗转多个司法机关审理,最终王元吉承认了谋杀指控。不久,刘氏去世。录囚之时,有关部门发现此案疑点重重,可能系诬告冤案,但苦于证据不足,案子拖了好几个月都无法决断。最终,此案被送到宋太宗面前。太宗认为刘氏死亡时中毒症状不明显,既无法完全排除王元吉的嫌疑,又不能贸然处以极刑。两权相较,疑罪从轻,只好暂判徒刑。
判决下达后,王元吉的妻子张氏敲登闻鼓喊冤,宋太宗亲自接见张氏,很快便有了新的线索。宋太宗下令重办此案,并将此案之前所涉官员一并审理,终于水落石出。原来,刘氏有奸情,惭悸成疾,害怕王元吉发觉,遂起诬告歹意。刘氏弟弟贪恋王家财物,曾贿赂法医和有关官员。王元吉此前之所以承认杀人,原来是受不了酷刑,屈打成招所致。宋太宗下令重惩涉案官员,重赏发现冤情的官员。对于非法刑讯的狱卒,宋太宗则让他亲自体验一下酷刑。“以其法缚狱卒,宛转号叫求速死。及解缚,两手良久不能动。”太宗感叹道,“京邑之内,乃复冤酷如此,况四方乎?”
宋太宗作为一国之君,躬亲断案,既受到许多肯定,也招来一些非议。淳化四年,京城百姓牟晖敲响了登闻鼓。太宗想当然地认为必有重大冤情,立即亲自处理。结果开庭一审才发现,原来是状告自己的家奴丢了一头猪。宋太宗哭笑不得,这恐怕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荒诞的直诉案件,但是宋太宗转身对宰相说的一番话却引人深思,“似此细事悉诉于朕,亦为听决,大可笑也。然推此心以临天下,可以无冤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