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娟娟
(滨州学院 孙子研究院,山东 滨州 256603)
明朝,战争对皇权的威胁无时不在,尤其是嘉靖中期以后,内忧未弭,外患加剧,朝廷用兵屡屡受挫,“连年无功者,以将领不得其人故耳”[1]462。将领的重要性凸显,将领的培养与选拔遂成为时人关注的焦点,“朝廷变百年之格以求将,执事者殚百心之虑以储将”[2]285。同时,频繁的用兵作战也为解决用将、任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解决方案,怎样培养一个合格的将领成为事关时局的大事。为此,大量兵法著作问世,论者各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将领的地位、作用、选拔、管理、培养等做了详细而系统的阐述,极大丰富了传统兵学将帅理论的内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戚继光在培养将帅方面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为合格将帅的养成提供了借鉴。
将领是战争的直接指挥者,其重要性毋庸置疑。在兵燹战乱中崛起的明太祖朱元璋就认为两军对垒,良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洪武元年(1368),他对刘基说:“克敌在兵,而制兵在将。兵无节制,则将不任,任将非人,则兵必败。是以两军之间决死生成败之际,有精兵不如有良将。”[3]538他认为,“制兵在将”,用兵首在用将,有良将斯有精兵,择良将是制精兵的前提条件。明王朝建立后,虽然强有力的对手被一一击败,但并未消灭干净,内忧外患始终存在。加之,洪武朝的政治斗争导致老将相继陨落,以致从建文朝开始就暴露出将领缺乏的问题,之后的每个时期总会有一批人清醒地认识到将帅的作用,并吁求广置良将,尤其是在频受骚扰的边疆地区的将帅选拔上。
丘浚再次把将帅提到“国之辅”的高度,说:“古今论治者,皆知相为国之辅,而不知将亦国之辅也。盖国之有将相,如人之有两手,鸟之有两翼,阙一不可。相得其人,则国体正而安;将得其人,则国势强而固。是故治忽在乎文,文之所以备,相之辅也;强弱由乎武,武之所以周,将之辅也。”针对晁错所提的器械利、卒用命、将知兵、君择将等四条“为兵之至要”,他认为,此四者在军事中固然都重要,但其中的“君择将”更重要。“盖将得其人,则士卒用命,而器械无有不精利者矣。夫以有能之将,统用命之卒,用精利之器,则兵威振,国势强,而四夷服矣。”[4]2003-2005
随着边患和倭患的加深,有更多的有识之士从实际情况出发,重申将领的重要性。弘治十八年(1505),针对陕西等时常受蒙古侵扰地区的边将选拔,时任钦差督理马政的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杨一清上《为公举将材以备擢用事》,言:“兵者,国之大事。三军之命,实系于将。……将领得人,自足以系兵民之心,纾一时之急。”[5]108正德九年(1514),面对蒙古铁骑频频叩关,明军却抵御无力的现状,杨一清再上《为广求将材以备任用事》,言:“国之大事,莫急于兵。兵之大要,实关乎将。……古之帝王所以填服四夷,保固疆埸,未尝不以选将为急务也。”[5]777并不断重申将领在御边中的重要性:“御戎莫急于练兵,练兵莫先于选将。将非其人,兵虽众,不足恃……广收人物,诚备边第一义也。”[5]155“御戎为今日所急,选将为戎政所先。”[5]390“御戎无上策,自治为上策;用兵无良计,选将为良计。……今天下敢战之兵,无处无有;而统兵之将,不尽得人。兵势不振,虏患未宁,实由于此。”[5]636-637他把“慎择将”“广求将”“备任用”作为“急务”,看作是解决边境困局的不二法门。
明朝中期边患迟迟无法解决的原因之一就是将帅无人,王阳明亦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弘治十二年(1499),“适有边陲之患,是忧虑警省,易辕改辄之机”,王阳明上《陈言边务疏》,“谨陈便宜八事”,第一条就是“蓄材以备急”。他认为,将领为“三军之所恃以动,得其人则克以胜,非其人则败以亡,其可以不豫蓄哉?”[6]304正因将帅在领军作战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要想取得战争胜利,必先拣选良将。蒙古本为“小寇”,兵民众多的明政府却无力抵抗,究其原因就在于如宗泽、岳飞、韩世忠、刘锜之辈的良将“曾未见有一人”。良将少尚且不能彻底击败外敌,何况无良将,故当务之急是备将材。
明军在边境上无力阻挡蒙古骑兵的入侵,东南沿海的倭乱又起,“时贼势蔓延,江浙无不蹂躏”,明朝官兵却束手无策。嘉靖三十四年(1555)九月,一支不过六七十人的倭寇小队,自杭州北上,“径侵南京……流劫溧阳、宜兴”,一路劫掠,“经行数千里,杀戮战伤者几四千人,历八十余日始灭”[7]8352-8353。如此结局,原因何在?不惟前线将官,一些文人学者亦将原因归结为:将不得人。“国之所恃者兵,兵之所赖者将。将得其人,则兵无不精,兵无不精,则国威自振,而虏寇之患自平矣。”[8]241抗倭名将戚继光同样持此论:“借以今日论之,万一有剧盗起,城或不守,野被荼毒,使有善将兵者一鼓歼之,出生灵于水火中,所系岂小小哉!”[9]331
面对严峻的边、海防形势,文臣、武将、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论述将领的重要性。戚继光言:“为将之道,疆场安危、三军死生系焉。”[9]343吕坤认为:“安内攘外之略,须责之将吏。将吏不得其人,军民且不得其所,安问夷狄?是将吏也,养之不善则责之文武二学校,用之不善则责吏兵两尚书。”[10]244《投笔肤谈》从作战中虚实、强弱的具体运用出发,认为军势的“虚实强弱,全在于将”;将帅是国之柱石、民之司命,故“三军之势,莫重于将”,“选将之道,不可不慎也”[11]677-680。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置将不善,一败涂地”[12]350。巨鹿之战、井陉之战,项羽、韩信一战成名,概因其出色的指挥才能。如何才能选出称职的将领,古来多有论述。孙子说:“将者,智、信、仁、勇、严也。”(《计篇》)《吴子》言:“故将之所慎者五:一曰理,二曰备,三曰果,四曰戒,五曰约。”(《论将》)《六韬》认为:“将不仁,则三军不亲;将不勇,则三军不锐;将不智,则三军大疑;将不明,则三军大倾;将不精微,则三军失其机;将不常戒,则三军失其备;将不强力,则三军失其职。”(《龙韬·奇兵》)《潜夫论》 云:“将者,智也、仁也、敬也、信也、勇也、严也。”(《劝将》)各家所论,表述虽不尽相同,但概而言之,就是德才兼备,文武双全。明代论兵者对将帅素养方面的论述基本不出此范围。
在将领的才能方面,很多论者将“智”作为选将的首要条件。的确,运筹帷幄、知兵用将、知彼知己、知天知地、出奇制胜、避实击虚,无不是智谋的体现,用兵作战很大程度上就是双方将领的智谋之战,故孙子论将以“智”为首。洪武十七年(1384),朱元璋与翰林院侍讲学士李翀等论武事时说:“将必择有识、有谋、有仁、有勇者。有识,能察几于未形;有谋,能制胜于未动;有仁,能得士心;有勇,能摧坚破锐。兼是四者,庶可成功,然亦在人君任之何如耳。”[3]2457朱元璋强调良将需具备识、谋、仁、勇四个条件,这也是一支强将劲旅所必备的素质。其中“识”与“谋”两个条件实际就是“足智多谋”。他认为:“为将必先有智谋,智谋必在用士,故推诚待人,则人为我用,若待之不诚,人亦孰肯尽心效用哉?盖得士者胜、失人者弱。苟不如此,唯力之是尚,何足以制敌。固有竭万人之力以应敌而不足,有用一人之智以制敌而有余,此用智、力之殊也。”[3]2034将领的“智”不仅体现在谋划攻敌上,还要在知彼知己方面算无遗策。孙子言:“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作战篇》)朱元璋也认为:“军士虽有众寡不同,要必皆识之,知其才能勇怯何如,缓急用之,如手足相卫,羽翼相蔽,必无丧失。若但知其名数,不识其能否,猝临战阵,何以应敌?……能知人,则勇者效力,而智者效谋,鲜有不尽心者。苟一概视之,则勇者退后而智者韬策矣。”[3]195可见,朱元璋亦认为对将领来说,“知人”是必备的素质,这显然属于“智”的范畴。
于谦在选拔团营将校时的标准是谋勇兼备,其言:“将在谋勇”[13]86,“非勇无以挫其锋,非智无以破其诈,必谋勇兼济而后可以成功”[14]4548。于谦认为,选拔将帅的标准应该是熟读兵书,通晓韬略,熟悉各兵种性能,精通阵法,特别是在军事指挥中能灵活应变。
戚继光亲历战场,对将才尤为看重,认为:“竟取人之方,不过曰四科:首曰韬略……次曰武艺……次曰胆力……次曰杂技”[2]285-286。排在第一位是“韬略”,显见对“智”的重视。他强调,将领应该时时“诵习”兵法,将“古今子、史、类书,所载古今兵法,选将、教士之类,摘取观览,以广识见”;同时,又能将这些理论灵活运用于实战之中,“师其意,不泥其迹”[9]344。如此既掌握了丰富的兵法理论,又能熟练将之应用于实践,才堪称一名全才将领。
《草庐经略》将“将谋”放在首位,言:“三军之事,以多算胜少算,以有算胜无谋。”孙子说“胜兵先胜而后战”,就是要经过将领周密的部署,这就是“谋”,“盖谋先定也”[15]53-54。
明人论将,往往将“智”与“勇”并提。面对强敌,生死一线,有勇有谋才能力挫强敌。朱元璋主张选将应以智、仁、勇为标准,他说:“历代安天下之君,必遣仁勇者戍守。”[16]89又言:“为将之道,勇智贵兼全。弓马便捷,所向无敌,勇也。计算深远,无所遗失,智也。智勇全而后可以建功业,勇而无智,一卒之能耳。”[17]2323王廷相言:“行师之道,将贵智勇,主在丈人。何以言之?智则谋成,勇能济胜。”[1]515
《草庐经略·将勇》认为,将领的“勇”非为普通士兵只知冲锋陷阵的“小勇”,而是“能刚能柔,能弱能强,临之而不惊,加之而不惧,虽折而气不挫,虽小而不可欺,事机宜赴,有直往而不逗遛,地所必争,无心摇而有死守,岂非神武之威,凌驾万夫,有以等摧锋陷阵者而上之” 的“大勇”。《草庐经略》又谈“果断”,言:“大将临戎制胜,未有不败于畏缩而成于刚决者。”战场形势千变万化,“参伍详审,料敌设计,得策辄行,岂容留滞”;况战机稍纵即逝,“圜转迅发,决断如流,才明练达,称良将也”。审形势,捕战机,都离不开将领的果决,“果断之道,托基在明,明则无不当矣”[15]157-158。《草庐经略》对将领的“勇”与“果断”的解说与孙子的“勇”一致。孙子认为将帅应该具备“勇”的品质,虽未具体解释,但此“勇”绝非仅仅指身先士卒的勇敢,结合《九变篇》“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不胜,主曰必战,不战可也”,与“进不求名,退不避罪”,此“勇”还应该是抓住战机的果敢与担当。《草庐经略》所论可以说是对孙子“勇”的详细注解。
明末尹宾商把将领的“智”与“勇”称之为“独”与“果”。“独,非自负其勇,自用其智,自恃其众也,真见最胜之所在而亟趋之。”具体包括独见、独断、独立、独往四个方面。“独见者,见人所不见;独断者,断人所不断;独立者,立人所难立;独往者,往人所难往。呜呼!非老于兵、精于兵、神于兵者,其孰能与于斯!”[18]947可见,“独见”是“智”,“独断”“独立”“独往”则是“勇”。此外,尹宾商的“果”亦属于“勇”的范畴。其言:“进兵贵果,果而勿矜,果而勿愎,果而勿懈,果而勿葸,果之为言断也。断而敢行,鬼神且避之,天下无坚敌矣。”[18]963阵前犹疑,兵家大忌,将领在战场上犹豫不决,不能刚毅果决,则会遗失战机,致使战事失败。故,果敢是将领的重要素质。
随着君主专制的加强,儒家思想对兵家思想的改造,以及明朝中后期因将帅不知忠君卫国、只知贪腐享乐致使战事节节失利的现实,“忠”成为将领素质中的应有之义。朱元璋认为,将领除了有智有勇之外,还要具备“忠义凛然”[16]60之心。王阳明认为“朝廷用人,不贵其有过人之才,而贵其有事君之忠”[6]489。若没有“事君以忠”,那么“过人之才”就成了将领谋求私利的工具。
对将领的“忠”论述最为透彻的是戚继光。在东南抗倭时,他就发现明军之所以在战场上屡战屡败,根本的原因是将士只为身谋,不知舍身卫国。故,他强调“将有本,心术是也”,“正心术”才能“光明正大,以实心行实事,纯忠纯孝,思思念念在于忠君、敬友、爱军、恶敌、强兵、任难上做去”;不因爱惜性命临阵脱逃,“此为将之根本,建功立业,光前裕后的一道通天符契也”[19]155-157。有了忠君卫国的“忠孝”意识,将领就会自觉以此为指导,向古代的忠臣义士学习,将“一切为国为民英雄豪杰所为事业”担负起来,“奋立志气,凡于艰苦利害死生患难,都丢在一边”[19]158-159,没有私心,无畏生死,保家卫国。
《草庐经略》亦把将领的“忠义”看作“立功建绩之本”,唯其如此,才能“使三军感动兴起”。诸葛亮七擒孟获、六出祁山,正因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心;宋将岳飞赤心报国,“身死权奸”,留下“机关不露云垂地,心镜无亏月在天”的千古名言,二人皆“抱忠义而殉死者也”[15]30-33。可见,将领的“忠”是其建功立业的根本。
将领的职责是带兵作战,作战固然以有勇有谋为先,但带兵却又有不同的要求。孙子所论将领应具备的“信”“仁”“严”就是指将领的带兵素质而言的,即信赏明罚、爱兵如子、严明军纪。朱元璋强调将领除了具备“智”“勇”“忠”的素质外,还要有“仁”“信”的品质。他说:“驭兵者,必机枢而智圆,谋出不测;气果而刚,心勇而断;忠义凛然;务他不及之算,怀仁人以观劳苦;令三明而复五申,信众而无惑;临事之际,功必赏,罪必诛。若将者能备此五事,所向孰敢当先!”[16]60在他看来,将领的“仁”与“智”是相辅相成的,“仁者不矜其功,而智者克成其名,仁智兼全,所向无敌。若乏仁寡智,虽有勇敢之士百万,不足恃也”[3]1052。
战争是一项集团活动,能否并敌一向、千里杀将,将士的上下齐心尤为重要。如何才能做到官兵同心?一言以蔽之,仁爱士兵就会上下同心。《孙子兵法·地形篇》曰:“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谿;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赴死。”吴起“吮士之疽”,越王勾践“投醪于河以共滋味”,“爱行恩结,力齐气奋,万人一心,何敌不克!”对此,戚继光认识尤为深刻。他说:“夫将者,腹心也,士卒者,手足也。将诚勇,以力相敌,不过数人极矣。数十万之众,非一人可当,必赖士卒,誓同生死,奋勇当锋。”[9]350-351故此,将领要仁爱士兵,使之爱戴将领,就会齐心协力,万众一心。对士兵“仁”具体有三:一则将领要时时体察士情,“为将者一有自用之心,士情不问,人人解体,敌情不得,耳目瞽聩,忘身败家,可立待矣”[19]171;二则将领要身先士卒,“艰苦居士之先,便利居士之后”[19]245,就会得到士兵拥护,“上则爱之,下则戴之”[9]342;三则善待士兵,不随意役使、不克扣军饷。戚继光认为,士兵之所以被称为军士、战士、力士、勇士、义士、士卒,“必称曰‘士’者,所以贵之也”,“朝廷之命名贵士如此,望其出力疆场,卫国保民,其责非轻”。但有些将领却徒负虚名不称其责,肆意役使士兵,“使之为轿夫、厮役,以厮役待士”,不尊重士兵,“而欲出其死力,捐命御寇,有是理哉!”戚继光严禁将领有“私情应迎送者,准于杂流内差拨”,所有“编定战兵”,“除教阅外,务令休息,不得以无要紧事劳扰军士”;“副、参、游、守、把等官,除正额应用人役外……一名不许擅行占用”;“凡各处公差人到,亦不许擅作威褔,强取跟用”[9]233。仁爱士兵才会赢得他们的爱戴;尊重士兵,他们才会出力疆场。
“仁”是将领治兵的一个方面,但若“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孙子兵法·地形篇》)。可见,就治兵来讲,只有仁爱是不够的,尤其是过分的仁爱会滋生士兵的骄纵,不对其所犯的错误进行惩罚,必然招致“骄兵必败”的后果。所以,仁爱的另一面是“信”与“严”,军纪事关一支军队的生死存亡,孙子吴宫教战斩美姬,吴起言“军纪比勇士更重要”,孙膑斩庄贾立威,“撼山易,撼岳家军难”,所言都是严明军纪的重要作用。明朝中期,军队组织涣散,纪律败坏,屡屡战败,唯有严节制,才能扭转乾坤,使军队万众一心,“强者不得独进,弱者不得独退,峙如山岳,不可撼摇,流如江河,不可阻遏,虽乱犹整,百战不殆,握定胜算,以全制敌”[19]191。戚继光组建新军,“酷噬节制”,希望打造一支令行禁止的节制之师,“宁使此身可拼,此令不敢不守;此命可拼,此节不敢不重;视死为易,视令为尊”[9]353。“如犯军令,便是亲子侄,亦要依法施行。决不许报施恩仇。有此者,以其所报之罪坐之”[19]54。《明史·戚继光传》称:“(戚)继光为将号令严,赏罚信,士无敢不用命。”[7]5613
执行法纪贵信是对将领的又一要求,戚继光说:“人无信不立,而军中之信,犹如冬之裘,夏之葛,不可一时缺者。”法令既多,但若朝行暮辍,于军国治理毫无裨益,军中尤为如此,“兵中号令,更不可一字苟且”。[9]216-217戚家军之所以是一支威名赫赫的强军劲旅,明赏罚、严军纪是重要原因。
《草庐经略》认为将领要有令行禁止的决断,其“将信”言:“将者,三军之所仰也,一语之出,万人倾听。倘有言不践,云赏不赏,云罚不罚,期约有如儿戏,许可一语无所凭,则禁令徒严,科条徒密,人必将心非而巷议曰:‘此空谈耳。’其陈师而谕之也,赏格虽立,人不以为劝;刑章虽示,人不以为畏。令之而不行,禁之而不止。统驭虽多,总皆乌合,不可得而用,以其信不足以结人也。”[15]67将领须严格执行军纪条令,才能让全军养成令行禁止的习惯。
军队之事千头万绪,“为将者,须将所守疆域,时置于心”;须体察士情,“军士有疾病、患难、颠连无告之事,时用访询,傥有所闻,即与处分”;须检查作战器材,“军器时用辨验,一有不堪,即与修饰”;须检阅队伍,“行伍时用查核,一有紊乱,即与清编”;须时常巡视,“烽火哨报、城池墙垣,稍暇即一巡行,随目所见,即与缮治”;须及时处置公文,“文移案牍,时用检行,如一事未完,即忍饥劳,必为之理”,“不拘旦夜,必不使军机事务姑待来时”[9]343;须督促士兵勤学苦练,“第一紧要在练兵杀贼”[19]262。将领责任重大,“兵中事,须勤苦在先”[9]343;“未有身膺明主之知,职任安危之责,而玩愒为务也。殚心毕虑,尚恐覆疏,投大遗艰,岂容儿戏!或一人之未察,或一事之偶失,或厌倦而旁诿他人,或惮改而姑待明日。肇端虽小,寸穴溃堤,渐至难图,悔之何及!”[15]60将领殚精竭虑、勤于军务,不可一日怠惰,才可运筹帷幄,才可防患于未然。
将帅与士兵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的职责是指挥作战,后者的职责是冲锋陷阵,故士兵需要有娴熟的武艺,那将领需不需要学习武艺?戚继光肯定将帅要精熟武艺的观点,认为将艺是旗鼓、营阵等“群艺”,是专精一二门、概知多门的武艺,也是对各种武器运用、辨别的“器艺”,还是教练三军的正法、花法。他还详细说明了将领需具备将艺的原因:其一,壮将帅之胆气。“主将率三军首锋,非艺曷以作勇,非勇曷以前率?是故为将者,不拘三军各色武艺,长短器具,必一一习之,即不能皆精,必精其一二技,而余技亦必习知其概。”[19]212“将军者,将军于前,使无技艺在身,安得当前不惧?且身当前行,恃我之技,可当二三人,左右勇健,密密相随,人人胆壮,惟看将军气色”,而“气色系于胆,胆系于武艺,是所关非小小也”[19]186。所以,将领必须要掌握一两门武艺。与戚继光同时代的蓟镇游击将军何良臣也认同此论,他说:“善练兵之胆气者,必练兵之武艺”,因为“武艺为胆气之元臣”,教习武艺“为张胆作气之根本”。同时强调将领不能因“绝技”在身,鲁莽躁进,“然非绝技,不能卫张胆之身,所谓暴虎冯河,徒恃其胆力也”[20]667-669。
其二,可以更好地练兵。明代武器有了很大进步,火器规模性应用到战场,冷兵器不断改革、创新,舟师作战需要相关的武器和阵法配合,种种情况凸显了武器和武艺的作用。将领不熟悉武器,不谙熟武艺,不能很好地练兵。戚继光认为:“欲为全才之将,凡种种武艺,皆稍习之,在俱知而不必俱精。再须专习一二种,务使精绝,庶有实用,庶可练兵。”[19]186将领“器技不精”,“焉能辨别某器可某用,某形用某器,以当前后,称干比戈,较敌制胜?”器械为“三军性命所系,疆场安危所关”,将领“必一切服习”,“既习则必能辨,又须遍阅方可付士卒”,若辨别不精,“设有一物欠精,一人先失,大众随之,害不訾矣”。对于各种武器,将领都要熟识,“一事不知,则一事废”[9]347-348,将领就可能无法面对战场上随时出现的问题,导致战场失利。
其三,身先士卒、与士兵同甘共苦之必须。“为将之道,所谓身先士卒,非独临阵而言,一切苦处亦当以身先之……而况技艺岂宜使士卒独习,主将顾不屑乎?”可见,将领习武艺能体现与士兵甘苦与共之心意。不仅如此,将领的倡导还能导正士人耻于习武的不良风气:“承平以来,纨绔之子间一戎装,面赤如頳,执锐则惭笑莫禁。主帅苟能服习,凡下一等者焉敢惭笑惶惑,赤面动心!则谁不曰:‘位势如彼其尊者尚如此,又何疑而不屑乎!’跃然而兴,练士如林矣。孰谓一技一艺非主将事耶?”[9]347
战争是一项复杂的活动,纵使将领智谋超群,也难以应对战争中可能出现的一切问题。所谓“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要打胜仗,还要善于借用大家的智慧。戚继光曾说:“善将者,凡于古今名将成败之政,一时山川形势之殊,敌与我军微隐之变,广询博访,集众思,用群策,虽不挠于非礼,而转环听纳。人之有技,如己有之,即其人不足取而言可采,略其人而取其言,师其言而不必用其人。使我之言行,固皆尽善当理。”[9]358尹宾商提出,优秀的将领要能集众人的智慧,汇聚人才、集思广益,是谓“集”。“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集之众白也。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善为将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集众人之明,无畏乎离娄矣;集众人之勇,无畏乎孟贲矣;集众人之力,无畏乎乌获矣。”[18]861
鉴于明代中后期将领贪功冒赏、贪污腐败等层出不穷的问题,《草庐经略》提出将领的“廉”与“让”的素质。“《易》曰‘劳谦’,谓有功而能谦也。惟有功而不居其功,故天下莫与争功;有能而不居其能,故天下莫与争能。盖功盖天下,不过了人臣职分,何必炫耀以施劳?况亟欲自鸣,反开谗者萋菲之门,岂保身之长策哉!故有归功于庙算,有委重于天威,有畅言群帅效力,而自视缺然。有方念士卒用命,而疮痍可悯。有引辜于平贼之晚,而俯首请诛。有负咎于靡费劳人,而功不赎罪。侧身修行抑损,似无所容;推功让能避誉,若将染己。遑言摧锋攘地之劳,发纵指示之妙,昂然作功臣之色,而冀分茅土之荣耶?”[15]70让功是说将帅要有谦让、不争功的品格,不应因私欲抢夺战功,尤其是杀功冒赏。
“将廉”是指“偾事之将,恒由于贪,贪则刻剥军中,觊觎望外,是以军怒而怨之,敌诡而尝之;失机堕术,士卒离心,即有平生宏远之谋,竟为阿堵中物所昏,而半筹不展矣。将能心澄如水,则德盛而威自张。万众仰之惟谨,敌人闻风而畏服。”[15]70
孙子强调将帅自身的能力,对将领的德行和政事处理方面的能力并未过多论述,明代学者则结合实际对将帅的品德论述颇多,使之更为丰富和全面。
“国朝选将,以武科而校其才,以保荐而举其效。”明代将领的选拔主要通过武举、世袭等方式,但这些方式推行日久,弊端也日益显现。明朝中后期面临着四面战火的严峻形势,西北的蒙古、东北的女真、东南的倭寇,外敌环伺,亟须将领冲锋陷阵。但当时的情况则是大多数将领畏敌如虎,既无调兵遣将之能,又无身先士卒之勇,一遇战事茫然无措,在御虏、御倭战争中节节败退。原因何在?“或谓策论、弓马不足以得真才,或谓保荐甄取猎名而非正彀”;“或谓掣肘不能展布,或谓摧挫不得行志”[2]289-290。论者总结原因很多,但选拔方式存在问题是不争的事实。“今将帅取诸世胄,纨绔习深,英雄气少,虽驰马弯弓有未能者,况望其谙韬略乎!武举科亦未能尽得其人。”[21]842比如世袭武官的选拔方面,原本有着较为严格的世袭资格限制。洪武二十六年(1393)规定,袭职的武官“务要曾经操练,弓马熟闲”[22]1723,才能由该卫所正官保结呈送。永乐、弘治、隆庆年间对武官的世袭资格又做了更为具体的限定,但实际上,选拔过程中并未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以权谋私、以钱谋私的现象屡见不鲜。嘉靖中期,礼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霍韬针对军职冒滥,上书直指永乐之后武官世袭中“新官免试,旧官即比试,贿赂无不中”[7]1725的现象。万历贵州清吏司郎中常康明言:“近日不论韬略,而止论资格,能惠刺者,即市井可以登坛,不贿赂者,虽世职皆归草野。”[23]544通过如此方式选拔出来的将领,不谙韬略,畏敌如虎。对此,明人也深有体会:“今之名为将者,类皆平日纨绔膏粱之子,富贵之极,无不如意,拥姬妾,丽宫室,沉酣于酒色纷华之中,惟恐一朝不帷而不得遂其乐矣。斯人也,谓能有智虑才略哉?谓能奋勇赴敌,以身殉国哉?譬之鹰鹯,饱则飏去,安能为我尽力耶?”[1]1226
如何才能避免选将非人,论者意见颇多,归纳起来有两点。一是应从源头上掐断选官时的私心。“荐举不可不公”,“若夫用贤之时,尤贵出于公道”[1]1227,做到荐举以公,避免徇私舞弊。二是拓宽将领选拔的途径。王廷相言:“盖古之用将也,不拘其门地(第),人惟其贤。……今之择将也……虽在行伍,简拔之以试一其能;虽在下位,超擢之以尽其才。否则虽出将门故家,禄之而不用也。如此,则将得其人矣。”[1]1226-1227王鸣鹤也认为,选将应该打破品级、资格、门第的限制,广求良将。他引用宋代欧阳修向宋仁宗的进言,认为国家虽有求将之意,但“选将之路太狭”,群臣的举荐又“限以资品,则英豪之在下位者不可得矣”。为选有真才实学的将领,就要改革旧的选将方法,“有贤劳之士,不须限以下位,有智略之人,不必试以弓马,有山林之杰,不可薄其贫贱”,唯有“以非常之礼待人”,人臣才会“以非常之效报国”[24]1658-1660。
为选出可用之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第一,从军队中选拔有实战经验的将领。“自古将材难得,而起自行伍,惯历战阵者,尤为难得”。当时的武将集团问题颇多,由世袭上位的多为尸位素餐之辈,由武举进的将领又缺乏实战经验,故嘉靖初年的兵部尚书胡世宁就认为,将帅首选那些应出自行伍、久经沙场、谙熟战阵者。“宜严敕彼处镇巡官公心体访,指挥、千百户中间,果有谋勇出众、家贫不得差遣者,务要公心选任管队、把总、掌印、备御等职。”[21]831-832张时彻亦认为,“山林草泽行伍之间,未尝无干城腹心之士也”,建议从禁军厢军中选“年少有力者,不拘等级,因其技同”,集体训练。“校其技精而最勇者,百人之中必有一人,得之以为裨将”;“合十裨将而教之,又于其中择有见识知通变者,十人之中必有一人,得之以为大将”,经过层层筛选,选拔各级将领,“此一人之智勇乃万人之选也”[21]834。杨一清建议:“于在京在外侯、伯、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等官,但有谋勇出众,统驭有方,熟知兵法,长于骑射,堪任将领者,及崇尚廉耻,守己恤军,堪任军政者,不拘已用未用,带俸见任。”[5]777
第二,从“民间”“山林”“草泽”中选拔将领。“武职中固皆可将者矣,然而天生智勇当不专在此辈之中,故自古国家用兵常乏将材,民间盗起多是豪杰。”鉴于从世袭和武举这两种方式中选出的将领大多外不能御敌,内不能平叛,胡世宁从历史上“民间盗起多是豪杰”的往鉴得到启发,提出将民间的“豪杰”收而用之,“则既获将材,又弭盗贼,策之上也”。他建议兵部:“通行天下军卫有司,精加访察,凡军民中有膂力过人、武艺精熟者,悉选在官,其良民不愿者,不必强逼。”这些武艺精熟的人进入军队就会累积战功,可以根据战功“量授职事以旌赏”[21]832。随着东南抗倭局势的严峻,类似的观点越来越多。如副使吴子孝就认为:“太仓、崇明、三沙之人,惯于舟战,下海遇寇,往往杀之而取其货。今宜访其豪杰用之,以统诸卒。彼既不能为盗,即杀盗以取功耳。”[21]840可谓一举两得。长洲生员陆炫也看到“崇明各沙居民或鬻贩私盐,或江洋捕贼,舟楫便利,技艺精能”,但这些人却被当地土豪役使,聚众作乱,“近或被其窃据,亦皆愤其残虐”。他认为解决之法是“授以剿捕文书,许以奏请职任,合兵而掩其屯聚,分司而袭其部落,一以遏彼乘机劫掠因之肇乱,一以防彼结连贼党为之向导”。胡宗宪则认为:“此二议之难行也”,原因何在?“向者,土豪私为窝主,上畏官法,下无以制贼之死命,犹且往往阴蓄异谋,若授以剿捕文书,甚至奏请将见,外挟官法以要盗贼之常例,内挟盗贼以要官府之优待,流劫之祸日甚一日,而不可救矣。”[21]840-841故,胡宗宪的结论是,这些建议想法虽好,但官府和盗贼各有私心,相互制衡,难以成事。
第三,从文职官员中选拔将官。明代武将素质偏低已是事实,粗鲁不文、不谙韬略是社会上对武将的普遍认识。而在文人中则不乏治兵善阵者,“或致仕官僚、或举监生员,或山林韦布诸凡术数小道,有能占天文,晓兵法,闲武艺,善游说”者,对这些人,可以“参酌要用,不必拘以常格”[21]842-843。也有人建议,可以“精选廷臣、进士中才略明敏者”为兵部主事,“平时则令草疏以习运筹,有事则令出差以谙边务”,考察一段时间后,“才弱弗称者改选别部,才能称职者专升兵备及边郡知府等官”[21]833。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将领也是人,不可能完美无缺,所以任将当用其长、避其短,对其量才器使。论者普遍认同任将要量能授职的观点:“人之才各有所长,用各有所宜。违其长,虽能者无以自见;随才器使,则无不用之人。”[5]847“随才任使,择所长而不求备,斯善为政者焉。廉洁公平,心有计虑者,使之理财;深沉有谋略,果毅有胆气,足以驭众者,使之治兵……故量才受职,乃为得人。”[1]470分歧在于是否为了用将领的其他才能而忽视了将领的德行修养的问题。
早在元朝至正二十年(1360)九月,朱元璋在告谕诸位将校时,就提出“我之用人,一善皆录,不掩其能”[3]241的任将原则。丘浚亦认为,用将当用其长,“选将之道,在乎用其能而已。盖人各有能,因其能而用之,彼能扩其所能以充其所不能使皆能焉,而又尽合众人之能以为一己之能。用此有能之将,而统夫有制之兵,进退分合,左右以之,无敌于天下矣。”[4]2006-2007胡宗宪、何良臣等人还把将领做了具体划分,针对不同将领,据其才能将其放在合适的位置。胡宗宪说:“将有不同,有大将,有偏将。偏将亦不同,有先锋,有哨援,有守营,有奇伏。必先正将之名色而后论。”所谓大将“以出令为职者也”,需具备运筹帷幄中、决胜千里外的才能,“虚怀而取善不遗,用材而器使各当,古人所谓善将将者是也”。如王琼用王阳明几乎兵不血刃平定宁王叛乱,故大将之选,当有王琼善将将的才能。所谓偏将,“恤下而不苛,遇敌而不惧,奉令而不违,沉几而不露,应变而不穷,古人所谓善将兵者是也”。如仇咸宁的爷爷任百户时,“虏骑数万突至”,“都御史李忠宣知其能,使率兵御之”[21]843-845。仇带五十人,设伏待敌,使敌人败走。故偏将之选,当有李忠宣遇敌不乱、知人善用的才能。
何良臣认为用将要做到扬长避短。他说:“人莫不有贤愚,才莫不有奇拙,识莫不有深浅,事莫不有穷竭。善用人者,必尽用其贤愚;善用才者,必尽驭其奇拙;负远识者,必预得其浅深;善料事者,先已判其穷竭。固亦有假人之长,以补其短,用人之才,以发其气,所谓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纯白之裘者,取诸众白也。惟大将军能致其所长,而必益之以长,因其所短,而故适宜其短,乃能统率贤不肖之志,则其力自并,而其用自神。”[20]672-673
将领德才兼备固然最好,但很多情况下将领的德和才又难以统一,故而在将领的才能和德行之间,很多人退而求其次,舍德而取才。弘治十二年(1499),刚中进士不久的王阳明针对困扰明廷局势的边防问题上《陈言边务疏》,提出加强边防的诸多建议,其中之一就是关于武将铨选的“舍短以用长”和“使功不如使过”。他认为,人的德行与才干很难统一,吴起杀妻却成名将,陈平贪婪却是谋臣,管仲被囚却最终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业,孟明失败数次却最终成就大功,这些人或劣迹斑斑,或声名受损,却最终成功,说明并非全才能成就大功。用将亦是如此,“用人之仁,去其贪;用人之智,去其诈;用人之勇,去其怒”。鉴于“求才于仓卒艰难之际”,若“拘于规矩绳墨之中”,则必不能选拔出适用的将才,故需开非常之任将途径。如“边关将士以骁勇强悍称者,多以过失罪名摈弃于闲散之地”,这些人“骁勇强悍”,“且悔艾前非”,“又素熟于边事”,可以任其为将,使其“立功自赎”[6]305。这就是所谓的“使过”也。
杨一清也持类似观点,首先,他认为“人材难得”,“未免得此而失彼”,朝廷选任将领“当舍短而求长”[5]390。“人才难得,舍短取长,皆有可用。大将之门,兼收并蓄,庶无遗才。”在任三边总制时,他就按照量才而用的方法选拔各级将才:“予先年总制,通行各边大小将官,各于该管卫所、城堡官军、夜不收内逐一试验,拣选弓马出众、膂力兼人、有胆气、有智略,四事兼备或三事兼优者定为第一等;四者之中,二事可取者为第二等;一事可取或二事粗可观者为第三等;若四事俱无足取,但不系羸弱疾病者为第四等;其老弱、幼小、疾病者定为第五等。一等选备奇兵,二等、三等选备正兵,四等专备守城、守堡、杂差拨用,第五等不堪之人,责令选勾精壮户丁代补。”[5]724
其次,“使功不如使过”。“疆场之任,新进不如旧人,成战伐之勋,使功不如使过。”旧臣宿将熟悉边务,影响力比新人更大,继续任用他们比起用新人更易建立功勋。所以,对那些虽犯有过错,但又具备杰出军事才能的将官,杨一清希望朝廷不要永远摒弃,而要适时启用,“指垢摘瑕,世无完名之人;取长舍短,率多可用之士”[5]635-636。朝廷选将“智、勇、廉、贪皆可兼使,不以一眚废”[25]1907。
霍韬认为,文官和武官的职责不同,文官职在风示一方,故在选拔时要把品德放在首位;武官职在杀敌卫国,故在选拔时以谋勇为主,“贪诈可使,谓用其谋者略其诈,用其勇者略其贪,而后将可得也”[26]25。王鸣鹤也援引古代做法,认为选将应唯才是举:“古者,国家虽安,必常择将。择将之道,惟审其才,不以远遗,不以贱弃,不以诈疏,不以罪废”。并举例说明,“管仲射钩,齐威任之以霸;孟明三败,秦缪赦之以胜”[24]1621。正是齐桓公和秦穆公的“不以罪废”,管仲和孟明才立下了不世之功。
但是,戚继光却有不同看法,对于世人谓选将可“使贪使诈”的说法给予了严厉批判。他认为将帅不德、心术不正引发的问题更多,还引用孔子的话强调将帅心术不正不可用的观点:“《用将篇》曰:使贪使诈,若曰贪曰诈,而使之恐。心术既坏,斯百行丛脞。孔子曰: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而可以若人为哉!况乎勇生于廉,廉生于仁,仁者必谨敕,动如礼义,孰谓贪诈之人而知仁,而知谨敕,礼仪义?噫!此特可以为一时措事之宜,一事用人之权耳,岂可以此而为将也。贪则不夺不厌,诈则君父可欺。孰谓欺君攘夺之徒,而可付之疆场太阿之柄。予不敢以此说谓选将法也。”[2]268一个徒具才能却心术不正的将领是经不起环境考验的,“或巧为身谋,或明习祸福,用之自私,虽良平之智,孔明之术,我何所赖?”任用这些人为将,贻害无穷,“无将心斯无将德,将德靡而用其才,此世之所以有骄将,有逆臣,有矜怠之行,有盈满之祸,有怏怏之色,不能立功全名,卫国保家,为始终完器矣”。之所以出现这些骄将、逆将,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将心、将德,才只会保全自身、只为身谋,怎么能靠这些人来保家卫国呢?只有材艺兼美,才会“以不二之心,发于事业,昼夜在公,即有一尺之材,必尽一尺之用”[19]205-206。可见,在戚继光看来,将领的才能和心术,后者更重要。
将领的才能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学习和积累。换言之,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将领,必须要经过一个培养锻炼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蓄将、练将的过程。
明代武举本就是为培养将领设置的,但实际起到的作用有限。为发挥武举的储将作用,势必要对其进行改革。隆庆二年(1568),戚继光上《定庙谟以图安攘疏》,其中一条为“重武科,以植真才”。他认为,国家设立武科,为“网罗将才之渊薮”,但“实收之太狭”,究其原因就在于文武分科,“近有监生、生员不许应武试之禁”,应试者“不知文事武备”,导致“武不兼文衔,文不兼武任,而将才日乏,军事日缪,而不可为”[27]46-47。所以,戚继光建议“开生员、监生之禁”,“有愿应武试者,一体考选赴试”[28]169。
也有一些人认识到“储将”的重要性,如王阳明在《陈言边务疏》中言:“何谓蓄材以备急?臣惟将者,三军之所恃以动,得其人则克以胜,非其人则败以亡,其可以不豫蓄哉?”故,他建议改革武举,使之成为真正能培养“韬略统驭之才”的地方:“今之武举仅可以得骑射搏击之士,而不足以收韬略统驭之才。今公侯之家虽有教读之设,不过虚应故事,而实无所裨益。诚使公侯之子皆聚之一所,择文武兼济之才,如今之提学之职者一人以教育之,习之以书史骑射,授之以韬略谋猷;又于武学生之内,岁升其超异者于此,使之相与磨砻砥砺,日稽月考,别其才否,比年而校试,三年而选举。至于兵部,自尚书以下,其两侍郎使之每岁更迭巡边,于科道部属之内择其通变特达者二三人以从,因使之得以周知道里之远近,边关之要害,虏情之虚实,事势之缓急,无不深谙熟察于平日;则一旦有急,所以遥度而往莅之者,不虑无其人矣。孟轲有云:‘苟为不畜,终身不得’,臣愿自今畜之也。”[6]304
王鸣鹤也认为平时就要注重将帅的选拔和储备,言:“选将在一时,而储将在平昔。”[24]1608何良臣的《阵纪》、范景文的《师律》等都提到将帅培养的储将问题。但对于如何储将,大多数论者没有提及,唯有戚继光提出了一套具体、可操作的储将、练将方法,为培养既谙熟韬略,又精于实战的将领提供了借鉴。
戚继光明确指出,要成为一名合格将领,必然要经过一番打磨,此为“练将”。他在《纪效新书·练将篇》中列出了二十六条为将标准,几乎囊括了良将所必备的所有条件,亦为练将提供了标准。戚继光认为,练将应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正心术”,练将德。戚继光特别强调将德,认为为将的根本就是要“正心术”。心术正才能光明正大,实心行事,不会因“奉承阿谀、财帛惠徕”入歧途,也不会因爱惜己身临阵脱逃,反而“幽可以感动天地,转移鬼神,君父宠之,僚寀敬之,三军乐服,莫有异同,众皆尊而亲之”[19]155-157。有了忠君卫国的“忠孝”意识,将领就会自觉以此为指导,向“古之忠臣义士”学习,“不顾死生利害,期与之齐”[9]335。若将领徒具才能却心术不正,即便有张良、陈平的智慧和诸葛孔明的机敏也无益于国家社稷。“无将心斯无将德”[19]206,所以,练将先练心,切不可因才废德。如何才能培养将领的将德?戚继光认为要从教育抓起,通过读《孝经》《忠经》《论语》《百将传》等书,明白其中的忠孝仁义,端正将领的心术。
第二,读兵书,履实境。将领的职责是征战沙场,而战场形势波诡云谲,若没有足够的韬略,是很难驾驭战场、战胜对手的。戚继光强调将领应材艺兼美,既要心术正又要有将才,“韬钤不谙,终非全材”。然而,良将的产生又非一朝一夕之功,“夫不蓄于平时,期取用于一旦,则无惑乎临时多乏才之叹”[19]200-201。要培养良将,必须双管齐下,既让其熟读兵书又让其谙熟实战。“夫兵之有法,如医之有方,必须诵习而后得。颖敏之人因而推之,师其意,不泥其迹,乃能百战百胜,率为名将。盖未有不习一法,不识一字,不经一事,而辄能开阖变化、运用无穷者。即有之,必当经历战阵,闻见日久,否则,吾知其必不能也。”[9]344-345
不仅兵书,“凡古今子、史、类书,所载古今兵法,选将、教士之类,摘取观览,以广诚见,其中能自得师”[9]344。对这些书,要反复研读,对“某何如而胜?某何如而败?孰为诈力?孰为仁义?”[9]366等问题用心钻研,领会其要义;要勤学苦读,日以精进,“识字者,于冬月夜长之时,宜将兵法、将传,每夕餐毕,定看数叶以为常,寝则于枕上玩味,间有不省者,次日复质于先知之人,自当有得;不识字者,端坐澄心,令书识辈或通文之士,为之朗诵数叶,省其大概,复令讲说,归枕亦在玩味,自然有得”[9]345-346。将领仅学习了理论知识还不够,还需到实际情境中去锻炼、实践,“或令之赴边,使习知山川之势、夷虏之情”,“或暂随在营,使熟识旌麾金鼓之节”[19]201,“又从而进之以器技、行伍之务,置诸桴鼓实用之间,心方自信,职方自决,而将材成矣”[9]367。如此,兵法理论与战争实践才能融会贯通,避免了指挥作战上的纸上谈兵,真正做到“开阖变化,运用无穷”[9]345。
第三,练将艺,壮胆气。将艺就是将领的军事技能,包括指挥方面的“群艺”、各式武艺、对各种武器熟练运用的“器艺”与各种阵法的“阵艺”等。明代武器变化显著,冷兵器大量改进,火器也普遍被运用到战争中,各种协同战法出现,这对将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将者不仅要有灵活的头脑,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还要熟悉各种军事技能,以便更好地排兵布阵。“欲为全才之将,凡种种武艺,皆稍习之,在俱知而不必俱精。再须专习一二种,务使精绝,庶有实用,庶可练兵。”[19]186
戚继光认为,将领要精通一门武艺,是为了更好地做好表率和壮胆气,将领职在“相敌势,布营垒,决进止”,责任重大,“非身在前行,凭何举措?”“如欲向前,则身无精艺,己胆不壮,安能先众而往?”[9]346“为将者,己不先学,何以倡人?”将领武艺高强,士兵就会临敌不惧,“人人胆壮,惟看将军气色”,而“气色系于胆,胆系于武艺”[19]186。将军精通武艺不但可以杀敌,更重要的是可以鼓舞士气。“非艺曷以作勇,非勇曷以前率?”故此,将领“不拘三军各色武艺,长短器具”,都要一一学习,“即不能皆精,必精其一二技,而余技亦必习知其概”[19]212。将领精通武艺还能更好地指导士兵训练,“士卒以艺胜敌,非有督责,愚人不知为防身立功之本,遂多怠逸”;辨别士卒所习技艺高下,避免考核中徇私舞弊现象的出现,“如欲教阅,必凭左右教师,以定高下,教师便得低昂其间,为索诈计,士心不平,技学不真矣”;分清“诸艺正法眼”,遇有战事,如“山林险阻,敌寡我众,则人人得尽所艺之巧,进退转侧,各从其便”[9]346-347。
将领在精通武艺的同时,还要辨识武器,掌握器艺,以便更好地安排阵形。“分门习技者,士卒。所以杂其短长,随其形便,错而用之者,主将也”[9]347。作为三军统帅,将领“似不必以技艺为高”,“但士卒全以器械为爪牙,古人有言:‘器械不利,以卒予敌。’……欲用之利,必习之精”[19]185。将领若“器技不精”,就无法辨别各式武器的长短优劣,也就不能很好地扬长避短将其运用到各种阵法、实战之中。
军队是君主专制的重要工具,如何牢牢掌握军队的领导权,是历代政治家和军事家极为关心的问题。尤其自将权和君权分离后,二者之间的矛盾就一直存在。孙子认为,将领最有发言权,君主不能干涉,否则会带来一系列恶果。《孙子兵法·谋攻篇》总结“君之患于军者有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种种致使军败的乱象就是因为君将关系的不和谐引起的,所以孙子提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随着后世君主专制制度的强化和君权的膨胀,君将关系成为影响战局的重要因素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太祖朱元璋与翰林院侍讲学士李翀等讨论武事时曾言:“任将之道固重,然必任之专,信之笃,而后可以成功。”[3]2457“任之专,信之笃”显然就是要君主信任将领,不能随便干涉将领的决定。但即便朱元璋有这样的认识,却并未做到这一点,反而一步步压制将权,之后的帝王亦是,对比明代初期与中后期将领的境遇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明初,天下初定,将领权责甚重,“武卫烜灼”,竟至“凌砾有司”,“都司所辖各卫,每府官过门,或遇诸途,辄怒府官不下马,甚至鞭辱仆隶。卫所公务,径行有司治办,稍有不从,即提吏呵责。”[29]390-391明初武官地位之高于文臣可见一斑。但随着君主集权的加强,中央陆续设置常驻的总督、巡抚、宦官监军等节制将权,导致明代中后期将领的独立指挥权受到多方压制。时人谓:“今世将官皆受制于总督,无论赏罚,虽出师之期,亦必请命而行,此甚无谓。盖用兵机宜在于呼吸之间,正须出其不意,使彼不虞我至而我适至,则彼之气先夺矣,夫然后可以制胜。今必请之总督,请之巡按,请之兵备,我未及发而彼先知,已自有备。况正合机宜而或相阻挠,未合机宜而或加督促,则我之气已夺,虽韩信、李靖复生,欲其制胜,难矣。”[30]94
将领身系一军生死,一国安危,一言一行无不深思熟虑,唯有放开手脚,不被束缚,才可抓住战机驰骋疆场,若处处掣肘,则难以取胜。但明代将领在兵部、总督、巡抚、巡按、监军等辖制下,根本不能独立处置战事,诸如孙子所言的“乱军引胜”的情况屡次出现。在皇权的绝对权威之下,孙子提倡“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不胜,主曰必战,无战可也”(《孙子兵法·地形篇》)的将领独立性,已经很难实现。明军在战场上的失利,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将权不彰,“将良,而上不信任,事未可为也”[20]691。
明代很多人认识到对将领的牵制与掣肘所带来的弊端,提出要还将领的独立指挥权。丘浚言:“将能而君不御者胜。人君择将,当以未用之先,详审征验,然后用之。既用之后,付以便宜之权,俾其随机制胜可也。苟进退皆从内制,非独将之功不成,而君之心亦劳矣。”[4]2003他还从“驭将”的“驭”之一字解析,认为君主对文臣不用“驭”,而对武将用“驭”就说明了君权对将权的掣肘,而这恰恰是不利于将领行使职权的。“自古立国者,必文武并用,将相兼任。然言相臣者不言驭,而驭之为言,乃独加之将兵之武臣。盖将之为将,以武用为事,以强毅为任,非人君有以驾驭之,不能得其用也。虽然,此特霸主驭臣之术耳,岂仁君待纯臣之道哉?夫古之所谓将臣者,非求之于文臣之外,用之以总庶政则谓之相,用之以统军旅则谓之将。人君待之当如一,诚心以信之,直道以临之,任之云耳,何名为驭哉!”[4]2018
人君用将应本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则,任用前审之要严。丘浚引用宋太祖的任将原则“隆之以恩,厚之以诚,富之以财。小其名而崇其势,略其细而求其大,久其官而责其成”,并进一步解释说:“宠之以非常之恩,则其感深;待之以赤心,则其志固;富之以非常之惠,则其养士足以得死力,用间足以得敌情。以至小其名而不挠权,则位卑者有赴功之心,而勇智者得以骋;略其过则才能奋,久其任则事体熟”[4]2043。任用后要推诚以待,用人攻心,不以上监之,不从中制之,用之必专,“得其人而任之不专,则事无统摄,或彼或此,而不归于一,是亦覆败之所由也。”[4]1993
王阳明也认为:“天下之事,成于责任之专一,而败于职守之分挠”[6]387,“夫军旅之任,在号令严一,赏罚信果而已。慎择主帅,授钺分梱,当听其所为”。对将领要“隆其委任,重其威权”[6]489。《草庐经略》中说:“阃外之事,敌情变态,不测机权,伸缩若神,固非浅识者能谋,亦岂千里之外所能遥断耶?……故君必假之以不御之权,然后可以奏师中之吉。其进、其退、其缓、其速、其战、其守、其罚、其赏,概由大将,君无与焉。”[15]109-110兵部尚书胡世宁引用唐代陆贽的话说:“将贵专谋,兵以奇胜,军机遥制则失变,戎师禀命则不威。”[21]846为了使将领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必须要让其有行动自主权,这就是“将权”。“将权”不显,受压制太过,则会引发一系列后果。
王鸣鹤论为将者之难在于受人君之“縻絷”太过,而不能放开手脚,“贤将之难,难于势行也,何谓势行之难?制之者之过也”。他认为:“君之将将,与将之将兵同,要当励其无畏之心,而作其敢为之气,虽欲防范而羁络之,亦惟潜制其要机而默握其微权,不可多为之法而縻絷之也。”若无君主掣肘,将帅才能更好地建功立业,最好的例子就是汉高祖刘邦任用名将韩信成就帝业的例子。“帝之用信也,隆之以筑坛之拜,授之以上将之符,当时未闻有监军之使也,未闻有统制之帅也,未闻有参谋之设也,未闻有文簿之稽也,请兵则兵,请王则王,胜不献捷,败不告罪,惟要其后而责其成,故信得以罄材毕力而开数千里之地也。”而明代的情况是“今之总制提督之臣非所谓将也,乃所以监将也。将也者,亲旗鼓而临行阵者也,今之将得无难乎?辖之以统帅紏之以宪臣,给饷有使,纪功有官,将之见此数臣也,尊者有长跪而廷谒,次者侧足而旁趋屏息而不敢言,曲躬而不敢舒,安得如亚夫长揖于天子之前者?有之,则以为跋扈不恭矣。彼鹰扬之才,彪虎之士,其何堪于此乎!”[24]1543-1546
明代将领受到多方掣肘,作为一线统帅,却没有独立用兵权,显然不符合战争指挥的常态。故王鸣鹤认为将领必须要有“将权”。“有是将而不稍假之以权则将轻,将轻而令不伸,令不伸而三军不肃,三军不肃而边陲日以多事,积弱之势其渐渍然也。故将始于择终于任,不择而遽任之,是犹责千里于款段也,过也。既择矣,而不终任之,是犹絷骐骥之足而责千里也,亦过也。”[24]1533-1534在王鸣鹤看来,明代将领在战场上建树不多与将领不能完全行使职权有关,此论并非空言。
针对武将不能独立行使将权致使边患不止的弊端,王廷相提出将权“贵在专统”、罢“节制之师”的观点。他说:“兵机之重,贵在专统,而牵制之不能成功也。”“宜罢牵制之形,严专统之责,如古天子之命将。如此则统帅专,统帅专则人心齐,人心齐则力不分,力不分则战必克、攻必取,而谓不能制敌者,未之有也。”[1]1227-1228他分析,正是因为将领没有全权才导致士兵不敢用命、将领临事不决,致使战争的失败。针对“今日将权轻,故士卒玩而不能御敌;将非人,故兵机疏而不能成功”的现实,王廷相强调用将之时,“必须予之以重权,随其便宜而行之,不使其苦于牵制掣肘。”[1]1215-1218
戚继光也认为将领职责重大,君主在考察过其品行后,应该给予绝对信任,给其行动自主权,允许其便宜行事。他说:“大将乃一镇第一尊重无二者,所谓四无三不制,其人也。”[9]230故君主对将领要“诚以致之,绝疑间以重之,归其事柄,任其设施,言必行而计必听。财谷无问出入,求裨于用而已矣。机宜毋掣其肘,俾有成功而已矣。”[9]370。鉴于将领在领兵作战过程中掣肘太多,嘉靖四十五年(1566),他上疏说:“伏乞天语开示同事大小诸臣,容臣得以便宜从事。倘机事方密,功用垂成,毋倡流言以报私怨,使臣无所顾忌,庶能勇往成功也。”[27]22
李贽曾言:“夫惟不御,始谓善御。御将之君,非周武、齐桓,其孰能当之也。否则必至于不受君命矣。夫君命有所不受,则其权在于将,孰若严不驭之权,而使其权一出于君乎?”[31]724-725可见,真正的御将之法不是处处节制、时时掣肘,而是予将以全权,使其能便宜行事,充分发挥其才能,这才称得上是善将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