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宣布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和发展为新“八级工”制度。《意见》进一步明确,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上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高管确定,从而使技能人才的待遇有了一个基准线和参照系。新“八级工”,即在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之下补设学徒工,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
太好了,我多年呼吁的恢复20世纪50年代的“八级工”制度,终于有了回应。虽然新的“八级工”与老的“八级工”有区别,但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
我始终坚定地认为,对于我们这样的“重知识、重学历而轻实践、轻能力”、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重视职业教育决不能只靠会议、号召和讲话,必须有实实在在的措施。例如,特级技师岗位上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高管确定等。当然,眼下这些措施还远远不够,以至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上大学、考硕博持续升温。我真心希望我国受过职业教育训练且具有“一招鲜”服务业人才,如修理工、月嫂、护理师、康复师等的收入,远远高于公务员、教师和硕博士,那样,我国职业教育就会有实质性突破,“双元制”的良好态势才会真正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