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苗佳
(郑州大学国际学院 河南 450000)
新媒体时代,在公共领域发声的主体不限于传统媒体等权威机构,新媒体用户也成为公共领域的发声者。“在传媒时代,媒体首当其冲地成为制造和传播流行共识与流行神话的机构。”[1]而现在,新媒体平台上的每一位发声者都对神话的建构起着重要作用。体育明星“神化”的过程,正是网民观点的汇聚、意见气候形成的过程。将体育明星“神化”其实就是民众主动给他们加上“神”的人设,夸大他们的任何举动。比如:体育明星正常的获胜会被过度吹捧,他们会被赋予战无不胜的称号。然而一旦失利,民众就会认为体育明星辜负了他们的信任,进而将其视为众矢之的,把体育明星拉下“神坛”。
“造神”运动反映了人们对成功的渴望,对理想的追逐,但这并不是将个人意志强加于他人的理由。“造神”运动使体育明星囿于民众赋予的“神化”枷锁中,使他们被迫接受枷锁的限制,而挣脱枷锁时更要承受民众的不满。奥运金牌得主杨倩在参加全运会时,只因未能摘取金牌便遭到网络暴力;奥运冠军管晨辰发布跳舞视频,因该举动不符合网友心中刻苦拼搏的形象被骂得删除视频……毫无疑问,这种病态式的追捧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体育明星正常的生活,同时也恶化了体育环境,不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造神”运动符合民众对偶像崇拜的追求,满足了民众的心理需求。将世俗之人神圣化是我国长期存在的现象,它与我国由来已久的祖先崇拜密不可分。传统的“造神”常常是给与崇拜对象有关的人或物赋予神圣性。[2]现如今,这种崇拜拓宽到对偶像的追求中,使得部分体育明星成为被“神化”的对象。这种偶像崇拜可以部分满足人们对超脱世俗力量的追逐,填补民众的内心世界。值得注意的是,渴望独立的青少年在挣脱家庭的束缚后,常常会为自己寻找一个偶像以丰富精神世界,力量出众的体育明星常常成为他们追捧的对象。他们对偶像的追求壮大了“造神”运动队伍,加速了“神化”的进程。[3]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为民众了解、关注体育明星提供了便捷的条件。个性化推荐算法技术将信息筛选后提供给用户,其所推荐的信息往往“投其所好”,满足其对体育明星的关注,而这又强化了用户对该类信息、特定体育明星的黏度。媒介技术的发展,可以全方位捕捉用户的爱好,进而采取最有效的方式使“神化”的体育明星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续写神话传奇。[4]此外,受新技术影响,经常会出现由传统媒体形成的“主流舆论场”与民间尤其是互联网中自媒体和各种论坛等形成的“民间舆论场”相互割裂的社会状态。[5]在这个环境中,以官方媒体为代表的声音较难进入民间舆论场,难以对不当的“神化”运动进行及时有效的纠偏。
经济利益吸引互联网用户参与“神化”炒作。网络时代“注意力”成为市场销售的重要产品。[6]广告商、传媒机构等需要吸引用户关注,以推销产品、获得经济收入。大多数体育明星都有一定的粉丝量,用“神化”的方式将其包装后很容易吸引民众的注意力。如今,媒体机构往往采用社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运营,需要自负盈亏。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压力下,一部分媒体误入歧途,忽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参与“神化”炒作。相对缺少管理的自媒体更容易“蹭”明星的热度,通过哗众取宠的方式以博取民众关注。此外,与体育明星有关的品牌方也会想办法扩大体育明星的影响力,参与“造神”运动。
图1:“造神”运动倾向的成因
“造神”运动会干扰体育明星的正常生活与工作,侵犯其个人隐私,甚至干涉其自由意志。被“神化”的体育明星往往受到多方面的关注,在大众的审视下,体育明星的个人信息乃至隐私都有被泄露、被侵害之风险。而在大众的关注之下,体育明星的所有行为都会被放大,甚至被别有用心之人赋予特殊的含义。因此,这些体育明星不得不在工作生活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只能尽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但即便如此,依旧存在被公众误解甚至辱骂的情况。东京奥运会参赛者王璐瑶遗憾离场,发布带自拍的自嘲微博以摆正心态,却被网友嘲讽不努力拼搏、一心想火。在来势汹汹的舆论面前,王璐瑶不得不删除原微博并向大众道歉。归根结底,体育明星亦是普通人,他们与大众有着相似的生活习惯。但当他们成为体育明星时,大众却用放大镜在其身上找瑕疵,给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造神”运动一方面会干扰体育明星竞技状态,另一方面也会挤占新人发展空间,恶化体育竞技环境。体育竞技比赛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味强调夺冠会给体育明星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干扰他们的参赛状态。同时,过度吹捧也容易让体育明星在掌声中迷失自我、进而停滞不前。当他们必需将精力分散到保持人设时,对比赛项目的训练就会少一分精力,彼长此消,其实力则相对降低。此外,大众的过激言行可能会使体育新人因担心遭到攻击而不敢担当重任。在重大国际赛事上,观众更希望有经验的、拿过奖牌的体育明星参赛,而不希望经验较少的新人上场。如若后起之辈代替“神化”的体育明星参赛,那么只要他们没有取得成功,网络舆论就会将枪口对准他们,质疑其实力,甚至凭空捏造“黑料”。
过度“神化”体育明星会误导网民,助长盲目崇拜倾向。关于体育明星的形象塑造,大众所强调的信息往往都是片面的,只强调体育明星获得成功时的优点并将其“神化”,而忽视了他们所付出的努力与承受的压力。换言之,体育明星在大众的塑造中成为了永远胜利的“神”,而不是输赢皆有的普通人。在这种舆论环境下,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缺乏理性的判断力,容易产生盲目崇拜思想。例如:乔丹来中国登八达岭长城时,几位中学生跪在地上,举着印有“Jordan,you are my god”的条幅来欢迎乔丹。此外,在“神化”的体育明星形象面前,青少年容易产生自居作用。[7]他们会将体育明星“神化”后的特征加在自己身上,在生活中刻意模仿体育明星的某些行为,常常不能理性看待问题,甚至忽略了这些体育明星也曾经历诸多磨炼,由此形成不当的价值判断。
媒体承担着抵抗不良社会风气、丰富民众精神世界的职责。在报道时,媒体应当注意打通“民间”与“主流”两个舆论场,保障两者交流通畅。必须加强平台监管机制,对无底线式蹭体育明星流量的营销号等加以限制,避免泛滥的“造神”运动扭曲社会主流价值观。
图2:“造神”运动的社会危害
媒体平台要关注民众的精神世界,加强宣传引导与心理教育。针对民众对“神化”人物的崇拜心理,需要分析民众的心理诉求,并通过正确的报道内容填补民众的心理空缺。比如:加强正面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丰富报道形式与传播方式,扩大正面舆论的影响力,消弭民众与荧屏人物之间的心理距离等;组织专题学习活动引导民众,将他们对体育明星的感性崇拜转变为深层次的敬仰。[8]此外,还应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民众形成正确的是非观,理性认识自我与他人,树立独立人格。
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教育,打通“两个舆论场”。“大众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也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因此,必须将媒体报道规范在合理范畴内,拒绝“神化”体育明星。同时媒体要加强对舆论的正确引导,及时回应民众需求,整合信息资源、拓宽报道渠道,做到“通天气、接地气、有人气”,确保“两个舆论场”沟通顺畅,官方媒体的声音能精准到达地方,有效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
网络平台作为“神化”体育明星的重要场所,必须对其加强监管。网络平台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一方面需要规范“神化”体育明星的网络用户,及时纠正其错误言论,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另一方面,需要对算法技术进行合理调整,避免用户因受困“信息茧房”而作出偏差行为。有学者提出,应当将教育学的理念与方法融入到智能算法的设计中,丰富智能算法的概念工具箱。[9]与此相应,网络媒体平台在审核信息时,应当加强信息筛选机制,完善网络信息评价分类的算法技术,给予理性声音更多的支持,引导网络舆论环境向好、向善。
图3:多举措应对“造神”运动
“造神”运动是民众满足心理需求、商家追逐利益的产物,它的存在违背了我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网络媒体技术又加速了“造神”运动的发展,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危害。因此,必须从传播主体、传播过程、传播渠道等多方面对其加以限制,肃清网络风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