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传龙 陆九天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 100000)
在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各地区都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国家价值链的重构和完善[1-2],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到农业领域,各地区凭借自身的农业资源禀赋、市场空间推动包含农业原材料投入、初级产品生产和农产品销售等环节在内的国家农业价值链的重构。各地区农业参与国家农业价值链重构和完善有助于实现国内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业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最终有利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相较于其他地区而言,西部地区具有农业资源开发潜力大、适合特色农业发展等优势,是我国重要农产品提供地,2020年,西部地区主要农产品棉花、谷物、油料的产量分别占全国的87.9%、23.7%和31.6%①。农业在西部大开发中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推动西部地区农业更好地参与国家价值链构建有助于提高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0年5月,《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西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牧业全产业链、价值链转型升级。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各地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在此背景下,了解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程度以及西部地区农业所处生产位置,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程度,充分发挥西部农业资源优势,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目前,学者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农业价值链进行研究。一是分析中国农业产业链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如包维林[3]认为中国农业价值链面临着层次水平还较低、价值链中间环节连接不够紧密、适应能力较差等问题。二是研究农业产业链整合或价值链重构问题。如匡远配和易梦丹[4]分析了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和利益链之间的逻辑关系,提出引入精细农业理念促进三链耦合能够提升农业质量水平、实现农民增收。三是研究农业价值链金融问题。吴本健等[5]对不同时期虾产业的价值链融资模式进行了总结,分析了贸易信贷和银行信贷的优势及其互动情况,提出应发挥两种信贷在不同阶段的优势。刘娜娜[6]总结了我国涉农金融模式,认为应通过加强要素聚集和融合等措施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推进农业价值链金融的完善。四是研究农业价值链活动的经济绩效。张效榕和孔祥智[7]认为农户参与茶业价值链组织可以更好地获取链条所产生的福利,同时农户参与价值链构建的方式也会对经济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王洪煜等[8]分析了猕猴桃农户参与价值链活动的绩效,发现拥有较高生计资本的农户参与价值链活动的程度较高,同时参与两种价值链活动更有利于绩效的提升。以上研究更多地侧重于分析一个地域内的农业价值链情况,未讨论区域间分工带来的价值链分割给农业价值链造成的影响。
一些学者基于全球价值链理论分析了各国农业参与全球或次区域价值链活动的情况。刘宏曼和郎郸妮[9]在分析世界主要国家农业全球价值链参与率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经济制度对各国农业参与全球价值链活动的影响。汤碧和常月[10]分析了中国农业在亚太区域生产网络的地位,认为中国农业在亚太生产网络中的地位略微上升,但参与价值链活动的程度较低。秦国庆和朱玉春[11]在分解增加值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价值链关联效应。孙延红等[12]研究了发展中国家农业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及影响因素,发现发展中国家农业出口技术复杂度落后于发达国家且差距不断扩大,垂直专业化不利于提升发展中国家农业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周南南和于文洁[13]分析了中国农业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位置的变化情况,指出中国农业全球价值链活动参与程度不断上升,且处于中等水平。
随着中国国家价值链的重构和发展,研究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国家价值链分工的情况对充分利用西部农业资源优势、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这方面的文献比较匮乏,为弥补此不足,本文基于2012年和2017年中国31个省份(未含港澳台地区)多区域投入产出表构建西部地区内部和区域外部的价值链“参与程度—复杂程度—生产位置”指数框架,对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国家价值链分工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国家价值链视角下的农业价值链可分为原材料投入、初级产品生产和农产品销售(消费)三个环节[14]。原材料投入是农业价值链的上游环节,主要包括种子、化肥、机械设备等投入,可分为区域内供给和区域外供给两个部分。初级产品生产指农产品的种植和收获等基本生产活动以及获取收入的活动。农产品销售(消费)是农业价值链的下游环节,不仅包括深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还包括生产区域内外其他行业消费的投入品的环节。因为多区域投入产出表能够很好地对应上述环节(见表1),所以本文借鉴Wang等的研究[15-16],基于表1构建价值链“参与程度—复杂程度—生产位置”分析框架来分析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国家价值链的现状。
表1为中国省级多区域投入产出表。其中,Zij为j地区各部门对i地区各部门中间产品的需求矩阵,维度是m×m;Yij表示j地区对i地区分部门的最终产品总需求量,是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和存货变动之和,维度为m×1;Xi为i地区m个部门的总产出,维度为m×1;Mi、Ei、Vi为i地区m个部门的进口额、出口额、增加值,出口额维度为m×1,进口额和增加值维度均为1×m。
表1 中国省级多区域投入产出表
根据表1的行平衡关系,可以得到
引入农业增加值系数(除农业外其他部门为0),可以得到各个地区的农业增加值矩阵
不考虑出口,借鉴Wang等[15]的处理逻辑可以将式子(2)分解为
其中,Vc是各地区最终需求(不包括出口)引起的农业增加值;L是31个省份的里昂惕夫逆矩阵,Ld是各地区的里昂惕夫逆矩阵;是除去本地区最终需求的对角矩阵,是本地区最终需求对角矩阵;Ae是其他地区中间投入系数分块矩阵。Vc从地区间贸易角度可分解为三种生产活动,分别是:纯粹的地区内生产活动,即本地区生产的农业增加值只由本地区消费引起;传统贸易生产活动,即本地区生产的农业增加值是因最终产品流动到其他地区进行消费引起的;价值链生产活动,即本地区生产的增加值因中间产品在地区间流转引起。
本文进一步将西部地区最终需求引起的价值链生产活动定义为区域内部价值链活动,其他地区的最终需求引起的价值链生产活动定义为区域外部价值链活动。本文从垂直一体化的前向产业关联(矩阵行方向)和后向产业关联(矩阵列方向)角度出发,用r和o分别表示区域内部和区域外部价值链生产活动。Vf、Vb分别表示为满足各地区需求进行的本地区生产产生的农业增加值、本地区需求引致的农业增加值,可用公式表示为:
其中,Yr表示区域内各地区的最终产出(区域外各地区的最终产出假设为0);Yo表示区域外地区的最终产出(假设区域内各地区的最终产出为0);vr表示区域内各地区的增加值系数(假设区域外地区的增加值系数为0);vo表示区域外地区的增加值系数(假设区域内各地区的增加值系数为0)。
接下来,依据式子(4)和(5)构建一系列指数对各地区农业增加值贸易进行分析。
本文首先构建价值链参与程度指数。一是国家农业价值链参与程度指数,表示一个地区农业参与国家价值链的程度;二是区域内农业价值链参与程度指数,表示一个地区农业参与区域内部价值链的活动在国家价值链中所占比重。公式分别为:
其中,CVCPf和CVCPb分别表示一个地区农业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和后向参与程度指数;RVCPf和RVCPb分别表示一个地区农业参与区域内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和后向参与程度指数;OVCPf和OVCPb分别表示一个地区农业参与区域外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和后向参与程度指数。前向参与程度表示一个地区参与跨地区生产活动的生产要素的比率;后向参与程度表示一个地区最终产出中来自跨地区生产活动的要素的比率。
其次,本文借鉴Wang等[16]的方法构建各地区农业价值链生产长度指数。该指标能够衡量一个农业产品参与价值链的生产长度,也即农业产业链的复杂程度。在式子(3)的基础上构建区域外部价值链平均生产长度(OPLd)指数及区域内部价值链平均生产长度(RPLd)指数,分别为
最后,根据前向生产长度和后向生产长度的比值可以得到农业生产位置指数,该指数越大,表明该区域处在价值链上越上游的位置。根据式子(9-1)、(9-2)和(10-1)、(10-2)可分别得到区域外农业生产位置指数(OPSd)和区域内农业生产位置指数(RPSd),分别为
本文使用的2012年和2017年中国31个省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多区域投入产出表由China Emission Accounts &Datasets(CEADs)发布(具体下载地址为 https://www.ceads.net/data/input_output_tables/),每个省份包括42个部门,详细见Zheng等[17]的介绍。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农业,即农林牧渔产品和服务。同时,将31个省份划分为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其中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表2展示了2012年和2017年西部各省份农业参与区域内部和区域外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指数。
表2 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四大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指数
从整体来看,西部地区农业参与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指数最高;2017年西部地区农业参与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指数比2012年低;2017年西部地区前向参与中部地区及区域内价值链活动的程度比2012年提高。表2的数据表明西部地区为东部和东北地区提供农业中间品的生产活动在减少,为中部地区和自身供应农业中间品的生产活动在增加。
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四大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有不同的特征。(1)西部地区农业参与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要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具体到各省份来看,内蒙古、贵州和广西农业参与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较高且呈增加的趋势,贵州的增量最大,从13.05%增加到19.76%,这意味着这些省份的农业初级生产活动与东部地区的交流在加强,为东部地区提供农业中间品的生产活动越来越多;陕西、新疆、甘肃和重庆参与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也较高,但2017年比2012年降低。甘肃农业参与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指数减少的幅度最大,其次是陕西,且这两个省份区域内参与指数在明显增加,这表明这两个省份减少了对东部地区的农业初级产品供应,增加了区域内的供应联系。(2)除广西和甘肃以外,其他西部地区省份参与中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指数皆在增加。其中,陕西的增量尤为明显,从6.09%增加到34.28%,这可能与陕西大力发展苹果、猕猴桃及奶山羊等特色产业和注重深加工及品牌建设有关。(3)西部地区农业初级生产活动与东北地区的联系最弱,且2017年除西藏外的其他西部地区省份参与东北地区价值链活动较2012年减少,这可能与东北地区本身就具有农业优势有关。(4)除内蒙古以外,其余各西部省份参与西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都有所增加,这表明西部大多数省份为本区域提供了更多的农业初级产品,区域内前向产业联系更加密切。
从农业价值链活动后向参与程度看,西部地区农业不仅与本地区的后向产业关联日益增强,而且与其他三大地区的后向产业联系也在加强(见表3)。
表3 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四大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后向参与程度指数
分地区看,比较2012年和2017年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1)与东部地区的联系。内蒙古、陕西、宁夏和新疆农业参与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后向参与程度在西部地区处于较高水平,宁夏和重庆的后向参与程度提升最为明显,广西和西藏的后向参与程度指数也有所增加,这表明东部省份作为中间品供应者,与西部地区的联系有所加强。(2)与东北地区的联系。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等7个省份农业参与东北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后向参与程度指数降低,意味着这7个省份对来自东北地区的农业初级产品的消费有所减少;新疆、陕西等5个省份相应指数升高,这意味着这5个省份对来自东北地区的农业初级产品的消费有所增加。(3)除内蒙古、贵州、甘肃和宁夏外,其余7个西部地区省份参与中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后向参与程度指数有所增加,说明这7个西部省份与中部地区的后向产业联系有所加强,对来自中部地区的农业初级产品的消费有所增加。(4)区域内部的联系。在西部地区内部,各省份农业价值链后向参与程度指数皆有所增加。其中,陕西的后向参与程度较高且增幅最为明显,从2.92%增加到7.11%,这说明陕西比其他西部省份更依赖区域内的农业初级生产活动。同时,前文的分析表明,在西部地区内部,大多数省份农业价值链前向参与程度也有所增加,这表明西部地区各省份农业价值链的联系日益密切。
本文将西部各省份农业价值链的前向参与程度指数和后向参与程度指数进行了比较,结果见图1和图2。如果一个省份位于图1或者图2的左上角(图中所示对角线以上),意味着该省份农业价值链的后向参与程度指数大于前向参与程度指数,即该省份为了生产输出的中间品进行的活动较少,使用从其他地区输入的中间品开展的生产活动较多,处于“价值输入”地位。如果一个省份位于图1或者图2的右下角,意味着该省份农业价值链的前向参与程度指数大于后向参与程度指数,该省份使用的从其他地区输入的中间品较少,处于“价值输出”地位。
观察图1和图2,可以发现西部各省份农业价值链的参与程度指数有以下两个特点:
(1)大多数西部省份农业参与区域外部农业价值链生产活动的程度较深。图1和图2显示,西部各省份集中在右下角,表明西部各省份积极融入区域外的农业价值链,区域内部的农业价值链融合相对较弱。结合表2和表3可知,西部各省份与东部地区农业价值链的联系密切,这可能与东部地区经济发达,能够消费比其他地区更多的农业产品,可以提供先进的农业科技和农业所需的基本投入品有关。
(2)与2012年相比,大多数西部省份农业在中、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价值链中更多的是扮演“价值输出”角色,同时在区域内也加强了“价值输出”。在图1和图2中,除西藏和宁夏外,其他西部省份参与区域外部农业价值链活动的程度皆位于右下角(图中对角线以下),这意味着这些省份对其他地区输入的中间品使用得较少。在区域内,2012年大多数西部省份位于对角线附近;2017年一些省份大幅度地偏离对角线,向右下角方向移动得较明显,这意味着西部大多数省份2017年使用其他西部省份输入的中间品比2012年多。其中,甘肃向右下角方向移动得非常明显,这意味着在西部各省份中,甘肃使用西部其他省份输入的中间品的增长幅度最大。
表4展示了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四大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指数。生产长度指数反映西部地区农业从生产到最终产品的平均距离,指数越高表明这个过程的生产链复杂程度越高。
表4 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四大地区价值链的前向生产长度指数
从整体来看,2017年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国家价值链生产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比2012年缩短。与2012年相比,2017年西部地区农业无论是参与区域内部还是区域外部(除东北地区)价值链生产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都有所减少,表明西部地区农业从增加值生产到最终产品完成要经过的环节有所减少。
西部地区农业参与不同地区价值链生产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呈现不同特征。首先,与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相比,西部地区农业参与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指数要低于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相应指数,这说明西部地区农业参与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生产复杂度较低;参与中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指数要高于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相应指数,且贵州、新疆和青海的指数还有所增加;参与东北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指数呈增长趋势;参与区域内部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呈下降趋势,且参与区域内部价值链活动的生产长度要低于参与国家价值链的生产长度。
分省份看,甘肃农业参与中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指数要低于西部地区整体相应指数,内蒙古、重庆、四川和宁夏农业则高于西部整体相应指数。云南和西藏农业参与东北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要低于西部地区整体相应指数,重庆、四川等省份则高于西部地区整体指数。西藏、陕西和青海农业参与区域内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低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
表5展示了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四大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指数。后向生产长度指数反映西部地区从生产到最初产品的平均距离,指数越高表明这个过程的生产链复杂程度越高。
表5 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四大地区价值链的后向生产长度指数
从整体来看,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有所减少,参与区域内部和区域外部价值链活动的情况也是如此。
西部地区农业参与不同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呈现不同特征。首先,西部地区大多数省份农业参与东北地区和本区域内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要高于其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表明西部地区农业参与的这两个区域价值链活动的生产复杂度要高于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四大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平均水平且分工更细。2017年西部地区农业参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要低于其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生产长度,且2017年参与中部地区的后向生产长度比2012年有所降低。内蒙古、重庆和西藏农业参与区域内外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都低于或等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四川、云南和甘肃则相反。
本文进一步将西部地区各省份农业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指数与后向生产长度指数进行比较,可以得出各省份农业在不同区域的相对生产位置。如果指数大于1,说明该地区在参与另一个地区价值链生产活动时处于相对上游的位置,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地区更倾向于提供农业原材料等初始投入品;如果指数小于1,则该地区位于相对下游的位置,即该地区在价值链中主要处于农产品深加工、销售等环节,更接近需求端。表6展示了西部地区各省份农业的生产位置指数。
表6 西部地区各省份农业的生产位置指数
从各省份农业在国家价值链的生产位置看,西部地区农业的国家价值链位置指数由2012年的1.03变为2017年的0.99,意味着西部地区在国家分工网络中从相对上游的位置变为相对下游的位置,这与西部地区越来越重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充分利用特色农产品优势、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关。分省份来看,在研究期内,重庆、四川、西藏和宁夏农业一直处在国家分工网络中相对上游的位置;广西、云南、甘肃和青海农业则一直处在相对下游的位置;内蒙古、新疆农业从相对上游的位置变为相对下游的位置,贵州和陕西则相反。
从区域内部价值链位置指数看,有一半西部省份农业在区域内部分工网络中一直处在相对上游的位置,表明这些省份很多生产环节的生产是为了满足本地区的最终需求;云南、青海和新疆农业从相对上游的位置变为相对下游的位置;甘肃农业则一直处在相对下游的位置。
从区域外部价值链的位置指数看,西部地区省份在其他地区分工网络所处位置的地区分化明显。西部地区农业2017年参与东北地区价值链活动的位置指数比2012年高,2012年和2017年均处在东北地区分工网络中相对上游的位置;在东部地区分工网络中所处位置、指数变化趋势则相反。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西部地区农业为满足东北地区的最终需求需要经历更多的生产阶段。具体来看,2012年和2017年,内蒙古、宁夏和西藏农业一直处在东北地区分工网络中相对上游的位置,广西、贵州、陕西、甘肃和青海农业实现了从相对下游的位置到相对上游的位置的转变,原因可能是东北地区自身在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具有优势,更倾向于使用西部地区的初始产品。结合表4和表5也可以发现,广西、贵州等西部省份生产的农业增加值到最终消费品的平均距离不断增加,从生产到初始投入品的平均距离则在减少。超过一半的西部省份农业处在中部地区分工网络中相对上游的位置,但四川、宁夏等省份农业2017年生产位置与2012年相比有下降的趋势。重庆、四川和宁夏农业在东部地区分工网络中一直处在相对上游的位置,且2017年比2012年有所提升;广西、贵州和青海农业的情况则相反;内蒙古和新疆农业则从相对上游的位置转变到相对下游的位置,表明这两个省份农业为满足东部地区的最终需求要经历的生产阶段更少了。
本文构建了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各地区价值链程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西部地区农业参与本地区及其他区域价值链活动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从参与程度指数看,大多数西部省份农业参与区域外部农业价值链生产活动的程度较深,在区域外部扮演得更多的是“价值输出”角色,同时在区域内也加强了“价值输出”。西部地区各省份农业参与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参与程度指数明显高于参与其他地区价值链活动的相应指数。(2)从生产长度指数看,2017年西部地区农业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前向和后向生产长度比2012年都有所减少。西部地区所有省份农业参与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比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前向生产长度长;西部大多数省份农业参与东北地区和本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比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长,参与中、东部地区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比参与国家价值链活动的后向生产长度短。(3)从生产位置看,研究期内,西部地区农业在国家分工网络中从价值链的上游变为价值链的下游;在本地区分工网络中,云南、青海和新疆农业从价值链的上游变为下游,甘肃农业则一直处于价值链的下游;西部地区农业在东北地区分工网络中处于价值链的上游;在东部地区网络中则处于价值链的下游;超过一半的西部省份农业处于中部地区分工网络的上游,但四川、宁夏等省份农业2017年生产位置比2012年有所下降。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西部省份要继续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协作,沿产业链推动跨省跨区域产业合作。注重与东部地区建立技术、资金和人才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大专项配套资金投入。充分利用中东部地区的市场需求,构建新型冷链、商贸物流系统,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借鉴和吸收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已经成熟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模式和经验,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2)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延长农业价值链的长度。西部地区各省份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推进特色农业的发展,如西北黄土高原地区可以发展苹果加工产业,西南地区可以发展绿茶等茶专用原料产业,广西、新疆等地可以加强果蔬干制及营养健康食品加工产业,加强棉花、糖料等优质原料基地及加工产业建设。推进科技与农业结合,加大科研投入,突破制约上述农产品种植、加工的技术难题,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化专业化,拓展农业价值链分工网络。(3)强化政策措施,推动西部地区农业价值链向高端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和推广特色农业品牌,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在土地、园区建设和资金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强对中小加工企业的财政支持和税收减免,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建立点对点的帮扶制度,简化行政手续的流程。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等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引领产业实现区域内甚至区域外的融合,提升价值链水平。
注释:
①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21年《中国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