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春,刘大磊,姬博川
(1.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81;2.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金属及化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我国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高铁”)经过近30年的迅速发展,在装备、技术、施工等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技术成熟、性价比高、高效节能的优势,成为我国亮丽的“国家名片”。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高铁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匈塞铁路项目作为“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是我国在欧洲的第一个高速铁路项目,也是我国高铁技术和装备“走出去”的重要标志,其建设符合双方利益互补需求。
但面对复杂、陌生的海外法律环境,以及其他发达国家铁路企业的竞争遏制,我国铁路企业由于不熟悉当地知识产权制度、海外知识产权工作经验不足等原因,将会面临知识产权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匈牙利、塞尔维亚境内的铁路领域专利现状进行摸底,结合项目实际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并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从而在规避风险的基础上,保证我国自主研发的高铁技术顺利走出国门。
匈牙利的铁路营运里程为7664 km,其中包括准轨铁路、窄轨铁路以及与邻国乌克兰相同宽度的1524 mm宽轨铁路。
塞尔维亚的铁路营运里程为3739 km,其中295 km为双线铁路(占整个铁路线网的7.9%),约1279 km的线路(占整个线网的33.6%)实现了电气化。除阿尔巴尼亚外,塞尔维亚与所有邻国都有铁路联系。
匈牙利专利局于1896年成立,2010年更名为匈牙利知识产权局,负责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相关工作。此外,2008年成立的匈牙利国家打击假冒委员会也是该国所有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的利益相关方共同使用的平台。匈牙利的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2类。发明专利是指使用自然法则针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高水平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专利法对其在创造性和技术水平方面的要求低于发明专利,但其具有巨大的实用价值。
塞尔维亚管理知识产权注册的机构是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工业设计、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形式的注册和保护。塞尔维亚的专利类型包括专利和小专利2类。专利是指各技术领域中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所有发明,包括产品(如设备、物质、合成物、微生物、植物或动物细胞培养技术等)和生产工艺,与匈牙利的发明专利类似,以下统称“发明专利”。小专利是指新颖、具有工业实用性的小发明,与匈牙利的实用新型专利类似,以下统称“实用新型专利”,其创造性低于专利,但实用性强。
本章将对匈塞两国铁路领域专利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与研究。为此,笔者采用智慧芽全球专利数据库对匈牙利和塞尔维亚铁路相关专利进行检索,检索范围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通过将铁路领域的关键词和分类号等按照一定的逻辑构建检索式并进行检索,然后对检索结果进行机器和人工去噪并标引,最终得到匈塞两国铁路领域专利共1661件,其中匈牙利1541件,塞尔维亚120件。
下面将从专利申请趋势、类型、技术构成、申请人国别与重要申请人5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匈牙利和塞尔维亚铁路领域专利申请量随时间变化的趋势如图1所示。
3.1.1 匈牙利
1968年以前,匈牙利的专利申请数量仅为每年0~2件。1969年—1989年,专利申请数量快速增长至10~50件/年,究其原因在于:第一,由于匈牙利地处欧洲的中心位置,许多国际铁路需要通过其实现连接,因此匈牙利铁路成为泛欧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铁路相关技术快速发展。1990年—2001年,专利年申请量增长至30~70件/年,原因在于:匈牙利国家铁路公司提出一项10年计划“MAV2000”,旨在使自身发展成为面向市场的企业,为匈牙利和欧洲大陆提供更高质量的铁路运输服务,该计划有力推动了专利申请的快速发展。但随后(即2002年—2009年),由于政治和经济的影响导致专利申请数量急速下降至5~20件/年。2010年,匈牙利青年民主战士联盟重新在匈牙利掌权,新政府为匈牙利铁路注入新的活力。在新政策的鼓励下,匈牙利铁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从2010年的26件上升至2015年的44件。但此后因政治和经济等因素而出现了下滑的发展趋势。
3.1.2 塞尔维亚
1996年—2003年,塞尔维亚每年仅有0~2件专利申请。原因在于: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解体后,塞尔维亚的铁路基础设施缺乏维护,运输(尤其是货运)能力急剧下降,影响了专利申请的积极性。
2004年以后,塞尔维亚的专利年申请量在5~12件之间震荡。2010年,塞尔维亚的铁路领域开始实施基础设施和车辆的现代化计划。2013年,塞尔维亚铁路公司与俄罗斯铁路RZD国际公司签署了一份价值8.4亿美元的合同,旨在通过重点改善主要铁路线的关键路段,实现既有基础设施的现代化。2015年,塞尔维亚政府与中国政府签署了一份备忘录,通过对贝尔格莱德—苏博蒂察线进行重建和彻底现代化,使其达到高速铁路标准。在这些政策和利好的鼓励下,塞尔维亚铁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出现了新一波的高潮。
但2017年以后,因受政治和经济等因素影响,塞尔维亚的专利申请量呈现出不断下滑的发展态势。
总体看来,由于匈塞两国铁路经常受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发展非常不稳定,因此专利申请整体呈现出阶段性震荡发展的态势。
从专利类型看,匈牙利和塞尔维亚铁路领域中技术创新度高、稳定性好且保护期限长的发明专利在专利申请总量中的占比均在90%上下,如图2所示。这表明匈塞两国铁路领域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较高,专利保护意识较强。
铁路相关技术包括机车车辆、工务工程、通信信号、牵引供电、铁路运输、安全技术、节能环保7个技术分支。匈塞两国在铁路领域的专利技术构成如图 3所示。
由图可知,匈牙利铁路领域专利数量排名前3位的技术分支为机车车辆(731件)、工务工程(534件)、通信信号(146件),其余4个技术分支的数量均在50件以下。塞尔维亚铁路领域专利数量排名前3位的技术分支为机车车辆(46件)、工务工程(40件)、通信信号(19件),其余4 个技术分支的数量均在10件以下。
总体来看,匈牙利和塞尔维亚的铁路领域专利技术构成比较相似,专利申请均主要集中在机车车辆、工务工程、通信信号3个技术分支上,这说明匈塞两国铁路领域的技术创新主要在上述三大技术领域实现。
图4展示了匈牙利和塞尔维亚两国铁路领域专利申请人的国别情况。
由图可知,匈牙利铁路领域专利申请数量较多的申请人国别为德国、匈牙利、奥地利,其专利申请数量均高于280件。塞尔维亚铁路领域专利申请数量较多的申请人国别为塞尔维亚、德国,其专利申请数量均在30件左右。
由此可见,匈塞两国的主要铁路技术来源国为匈牙利、塞尔维亚、德国、奥地利。我国铁路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应特别重视来自上述4个国家的专利技术,以防范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风险。
匈牙利铁路领域专利申请人中,专利申请数量排名第一的是奥地利的弗兰茨普拉塞铁路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专利申请数量较多的申请人包括德国的克诺尔商用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西门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公司”)、戴姆勒克莱斯勒铁路系统有限公司、火车车箱联合有限公司。此外,加拿大的庞巴迪公司、法国的阿尔斯通公司、匈牙利的RACZ ATTILA公司也都在匈牙利申请了一定数量的专利。
塞尔维亚铁路领域专利申请人中,专利申请数量排名第一的是德国的西门子公司。专利申请数量较多的申请人包括中国的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法国的阿尔斯通公司、加拿大的庞巴迪公司、意大利的安莎朵信号公司等。
由此可见,在匈牙利和塞尔维亚进行铁路专利布局的重要申请人均为世界各国铁路领域的重要企业。我国铁路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上述国外企业,以防范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风险。
目前,我国铁路企业在匈塞铁路项目上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以下2方面。
匈塞两国铁路领域专利的重要申请人均为世界各国铁路领域的著名跨国企业,如德国西门子、加拿大庞巴迪、法国阿尔斯通等公司。由于我国铁路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掌握核心技术,抢占市场高地,导致一些国外企业利益受损,因此其必然策划和进行较强的反击。虽然我国铁路技术经过了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了大量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了国内外的专利保护,但在海外应用时仍存在质疑,有遭遇国外相关企业制造的专利陷阱、面临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
在知识产权合同方面,我国铁路企业可能在2个阶段遭遇风险:一是合同的订立阶段,由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差异容易造成合同双方当事人获取信息的不对称,因此我国铁路企业若不进行严格的合同审查,则有可能因合同中隐含的一些不易察觉的知识产权相关陷阱而遭受巨大损失;二是合同纠纷的处理阶段,知识产权合同纠纷通常和知识产权侵权与被侵权等问题裹挟在一起,解决起来费时耗力。
为确保在匈塞铁路项目中能够及时、充分地考虑知识产权风险,有序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应尽快在我国铁路企业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将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提上议程,与目标国业主就知识产权事宜展开商谈,及时讨论和确定项目涉及的各个合同中知识产权条款的相关内容,研究形成匈塞铁路项目知识产权运作的一揽子方案,有序推进匈塞铁路项目知识产权工作,尽量避免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问题。
为避免因不了解匈塞两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合同风险,应在合同订立阶段建立合同审查机制,对业主企业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其是否对合同标的享有处分权,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授权,是否在合同签订地拥有确定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其经营是否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并明确合作开发项目的知识产权申请权及所有权归属等。如此可以合理规避合同陷阱,把合同风险降到最低,既有利于我国铁路企业维护自己应得利益,也有助于与匈塞两国的相关企业保持良好的贸易合作关系,增加贸易互信,减少贸易摩擦。
目前,匈塞两国铁路领域专利处于震荡发展阶段,我国铁路企业应该把握时机,重视匈塞铁路项目专利申请工作,制定在匈塞两国的专利布局策略。从专利类型看,目前匈塞两国的发明专利占比均在90%左右,技术创新能力较高。因此,我国铁路企业应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发明专利占比。从技术构成看,匈塞两国铁路领域专利在机车车辆、工务工程、通信信号上布局较多,在牵引供电、铁路运输、安全技术、节能环保上布局较少,因此我国铁路企业在目前专利较多的3个技术分支上应谨慎布局,与竞争对手形成差异化发展的局面,尽量争取在未来谈判中的主动权;而在专利较少的4个技术分支上应主动出击,积极占领市场。
匈塞两国境内的铁路领域专利总量虽然不多,但重要申请人大部分来自于铁路领域的技术强国,其必将对我国铁路企业今后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因此,需要密切关注在匈塞两国进行铁路领域专利布局的外国企业的专利动态,及时追踪其在优势领域专利申请、公开或授权等方面的状态变化,并对专利的技术内容、保护范围等进行深入分析,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尽早锁定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申请策略和规避策略,以便及时排除风险。
在国际市场中,知识产权诉讼本质上是企业间进行利益博弈的手段。因此,应提高我国铁路企业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应对能力,建立并维持与匈塞两国政府部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等的密切联系,提升对风险的应急处理能力;同时,还可以通过进行专题培训与讲座、对不同岗位人员开展特定的案例分析实训课程等方式,保证企业员工能够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风险,灵活选择各类风险防控方法与策略。
作为我国与中东欧合作的标志性项目,匈塞铁路的建设将对中东欧相关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带动效应,并进一步促进我国与中东欧合作的深化。我国铁路企业应在匈塞铁路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深入分析在匈塞铁路建设中将面临的潜在知识产权风险,制定及时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积累海外知识产权工作经验,在切实保护我国铁路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前提下,提升我国铁路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