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玉毅
人这一生,会阅读很多很多的书,而在这琳琅满目的书籍中,能被称为“案头书”的却不多,通常只是有限的几本。
所谓的“案头书”,大抵是指那些放在书桌或床头等显眼位置,方便平时取来阅读的书籍。“案头书”,或作参考,或作欣赏,或作破万卷之用,多为我们不忍舍、不能舍的书,而不是那些用来装点门面的书。它的外形不一定好看,但内容一定精彩;它的厚度不一定惊人,但书中所述一定实用。常翻“案头书”,于生活是一种向导,于工作是一种助益。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案头书”,即便是同一个人,“案头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阅读经验和知识储备也会发生变化,与之相应,“案头书”当然也会有所不同。譬如,小时候的我们喜欢看童话书,而长大了则会看一些内容上更为精深和驳杂的书籍。“案头书”没有规定非得四书五经、唐诗宋词,它只代表了我们在某一时段的阅读偏好和学习方向,余外,并无关联。
“案头书”还是一种价值的象征,毕竟,能被摆上案头的书,即便不是最新最贵可读性最强的,但至少在拥有者心中具有一定的分量,在實际工作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不然缘何能被称为“案头书”呢?就像你有很多把伞,你常撑某一把伞定然有某种特定的理由。
人与人之间学识、兴趣或有不同,但对于“案头书”的珍视常常相似。“案头书”若是寻不见了,或被损坏了,书的持有者十之八九会心生遗憾,甚至觉得难以忍受。宋人刘克庄有《诘猫》诗:“饭有溪鳞眠有毯,忍教鼠吃案头书。”望文而思义,可得这样一个场景:诗人家里养了只猫,每日里他把自己舍不得吃的溪鱼喂给猫吃,把自己舍不得垫的毯子铺给它垫,满心期待它能守护书架,使爱书免遭鼠患,结果老鼠却咬坏了自己的“案头书”,不由得对着呆猫一顿诘问。猫不通人语,诘问亦是无用,不过由此我们亦可见“案头书”的重要性。
当然,“案头书”在精不在多,北宋名相赵普的“案头书”就只有《论语》一种,这也是“半部论语治天下”的由来。而“案头书”之于我,更是一种警醒:别人写得如此之好,自己又缘何如此差劲?别人读写如此勤快,自己又因何裹足不前?比你聪明有才的人尚且比你努力,你又有什么理由骄傲自满呢?闲时看一眼“案头书”,愧由心生,我便下意识地去学去读去写了。
(作者系本刊特约撰稿人)责编:何建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