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若雨,韦振宇,黄红燕,汤庆坤,李燕飞,蓝必忠*
(1平果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百色市533000,2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南宁市530007,3.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科学研究院,南宁市 530007)
种桑养蚕是平果市重要的农业支柱产业之一,也是脱贫奔康的重要产业。近年来平果市积极发挥蚕桑经济、社会、生态多重效益,促进产业富民强市,蚕桑产业取得了较大发展。2015 年全市桑园面积0.533 万hm2,蚕茧产量0.72 万t,到“十三五”末的2020 年,全市桑园面积0.703 万hm2,养蚕量18.37 万张,蚕茧产量0.76 万t,蚕农售茧收入2.43 亿元,蚕桑生产覆盖全市12 个乡镇117 个村,共计2.13 万户。“十三五”脱贫攻坚战中,117 个村的2 496 贫困户通过种桑养蚕实现了脱贫摘帽。平果市蚕桑产业的发展,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与业务部门的重视支持,也得益于蚕桑省力高效技术的推广普及应用。其中,小蚕共育技术的应用,为全市蚕桑生产水平的提高和产业效益的提升注入了巨大的推动力。平果市小蚕共育发展形成了较有特色的生产方式,有条桑碎叶育、片叶切叶育、蚕框育、蚕匾育4 种生产技术方式。本文结合平果市的蚕桑生产现状,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该市小蚕共育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期为蚕桑产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参考。
小蚕共育是把小蚕集中由专业户统一饲养至四龄饷食后,再分发给养蚕户饲养的一项分段养蚕技术,该技术具有“四省”(省劳力、省投资、省蚕房、省桑叶)和“三高”(蚕茧产量高、质量高、效益高)的优点[1]。平果市地属大石山区,自然条件差,贫困山区的农民利用山坡地、水利条件较差的土地发展种桑养蚕。发展初期,养蚕户比较分散,农户养蚕规模较小、交通不便、路途遥远,大多数农户自育小蚕[2]。2005—2010 年,在市场推动及技术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平果市小蚕共育室建设逐渐增多,各乡镇发展了1~3 个共育室。2011 年以后,小蚕共育和蚕桑生产规模持续扩大,目前除了果化镇以外,全市11个乡镇均有小蚕共育室,共育室发展到了51 家。全市小蚕共育率达98%以上。平果市小蚕共育规模约19 万张,小蚕共育产值约2 000 万元,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600余人。小蚕共育不仅满足市内小蚕需求,部分共育室还出售小蚕到附近的德保、隆安等地,初步形成了小蚕共育产业促进桑蚕大产业发展局面。
平果市因各地技术水平与农户习惯不同,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小蚕共育模式。如表1所示,全市51个小蚕共育室,按桑叶处理方式分为条桑碎叶育、片叶切叶育两种模式,分别有36 个、15 个,各占70.59%、39.41%;按饲育用的蚕具分类,有叠框育和蚕匾育两种,各占13.73%、86.27%。
表1 平果市小蚕共育室生产方式对比表
1.2.1 条桑碎叶育与片叶切叶育 平果市大蚕饲养主要有条桑育和片叶育两种方式[3],与之相对应的,也有小蚕条桑碎叶育和片叶切叶育两种方式。条桑碎叶育是收获条桑后采用专用机械切碎,并进行枝叶分离饲育小蚕的方式。坡造镇、旧城镇一带普遍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减少桑叶摘收的劳动力,比较省力省工,但条桑收获后桑树恢复生长周期较长,一般50 d 左右收获1 次,1 年可进行条桑收获3~5次。在平果榜圩镇一带采用片叶切叶育,其可以根据不同的龄期选用不同成熟度的桑叶,桑叶质量比较好调节,对促进小蚕的整齐度比较有利[4],但片叶手工采摘效率较低,花费的人工较多。经过比较,条桑碎叶育比片叶切叶育节省用工70%以上。
1.2.2 叠框育与蚕匾育 叠框育是近年来发展运用比较普遍的养蚕方式,具有省力省空间的作用。蚕框一般采用木质框或塑料蚕框,木质框规格为1.0 m×0.8 m(或1.8 m×0.8 m),中间用尼龙线拉成小方格网,有些用彩条布作为底板。塑料蚕框规格为1.0 m×0.8 m。小蚕共育时蚕框直接叠放在蚕房中,每10~15个蚕框叠放在一起[2],饲养一张蚕种(10 g蚁量)到3 龄饷食,需要配套蚕框8 个(1.0 m×0.8 m)或4 个(1.8 m×0.8 m)。蚕框育较节省蚕室空间,蚕框经久耐用,逐渐得到推广应用。蚕匾育是比较传统的饲育方式,平果市内86.27%共育户应用这种方式。蚕室内两边用竹篙或塑料管搭建蚕架,分为8~10 层,每层放一排蚕匾。喂蚕时将蚕匾依次拉出,放到给桑架上。蚕匾育一般一、二龄采用全防干育,用薄膜上盖下垫,三龄采用半防干育,只盖不垫。这种方式可由一个人完成操作,方便观察小蚕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匀座整座。但蚕匾较沉重,劳动强度大且工作量多,占用蚕房空间较大。
一是生产模式多样,平果市小蚕共育技术发展较快,很多经营者看到商机,加入到小蚕共育经营中来,并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生产模式,有片叶育、条桑切叶育、蚕框育、蚕匾育等模式,各种模式生产技术差异较大。二是从业人员知识技术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是聘请的工人没经过系统的培训,从业人员年龄较大,难以全面掌握技术细节,有些临时性的工人,责任心不强,缺乏技术延续性,学习领会和技术能力不一样,共育技术水平整体不高。
全市51家小蚕共育室,规模大小不一,年共育量少的有500张,多的达上万张。很多小蚕共育室利用原有的废弃校舍、库房进行改造,或者有些搭建简易大棚房生产,养蚕空间有限,配套的温控设施不完善。部分共育户桑园面积少,管理跟不上,桑叶产量质量难以保证,桑叶紧缺时到附近农户甚至外地远距离采购桑叶,叶质难保证,外调桑叶如有农药污染则还存在小蚕农药中毒风险。
一是蚁量的竞争,按标准张种产茧量一般是38~40 kg,但平果市内多个小蚕共育室为了争抢客户,迎合蚕户蚁量多产量高的心态,一味地增加蚁量,市场上的1张种蚕产茧量甚至达到60~80 kg,造成共育室蚕座过密,超负荷饲养,普通蚕户蚕房空间不够,桑叶不足,导致蚕病多,产量下降。二是蚕种市场较乱,部分共育户唯利是图,给不法蚕种商贩可乘之机,兜售假冒伪劣蚕种扰乱市场,部分共育户为了降低共育成本,私下购买以次充好、来源不明的蚕种,给生产安全和市场秩序带来了较大的隐患。
广大小蚕共育户只局限于接收订单、共育小蚕及销售小蚕,往往忽视售后跟踪技术服务,只打游击战,没有维护稳定的客户。商品小蚕质量把关不严格,遇到蚕病暴发就归咎于蚕种问题或天气不好,出现蚕农怪小蚕共育户,小蚕共育户推责到蚕种问题的现象,没有从根源上查找和分析原因。共育户没有把售后技术服务作为立足之本,导致小蚕共育不稳定,没能充分发挥共育的技术指导职能和推动蚕桑稳定高效发展的作用。
平果市是广西蚕桑主产市(县)之一,生产规模持续扩大,蚕桑生产技术服务特别是小蚕共育技术需求增加,但全市服务蚕桑的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目前全市只有1 个蚕桑专业的人员,仅有的1~2 个具备较丰富的蚕桑生产经验的技术员临近退休,人才断层严重,从业人员知识更新慢,工作任务繁重,对小蚕共育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不到位,造成小蚕共育新技术新机具普及率低、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水平低、蚕病事故生产纠纷频发,制约了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平果市小蚕共育模式多,差异较大,需要加大推进标准化规范生产。小蚕共育具有省劳力、省投资、省蚕房、省桑叶和便于管理、便于消毒防病的优势,小蚕共育在推动蚕桑发展具有较大的作用[5]。平果市处于石漠化地区,地域条件差异较大,各地区蚕桑生产习惯和技术水平不同,形成了多种小蚕共育模式和多样化养蚕方式。由于生产模式不同,生产技术难统一,需要加大DB 45/T 614—2009《桑蚕小蚕共育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规范消毒防病、小蚕饲育、给桑发蚕等技术细节,为安全有序生产提供保障。
据初步统计,平果市小蚕共育率已达98%,市场前景广阔,但普遍存在设施设备落后、技术与设备不配套的现象。要充分利用政策扶持、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示范项目,结合设施蚕业建设,加大改善小蚕共育基础设施。一是加强小蚕共育室标准化改造,按照小蚕共育技术规程,根据共育规模建设配套的小蚕房、贮叶室、蚕沙池和桑园;二是添置必备的加温补湿和温控系统,配备切桑机、消毒机等省力高效机械;三是加强小蚕共育专用桑园的改造,确保为小蚕提供优质的桑叶。
一是加强宣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蚕种生产经营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蚕种和商品小蚕的生产经营。二是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小蚕共育经营许可的核定,严格把好准入门槛,同时加强小蚕共育经营档案管理[6],明确蚕品种名称、蚕种来源、生产日期、共育数量、收蚁日期、小蚕发放时间、小蚕发育情况、购蚕农户情况等信息,建立纠纷调节、抽查通报、奖惩等机制[7],确保商品小蚕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进一步明确小蚕共育户职责,充分利用共育户技术优势和生产组织优势,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小蚕共育户的带动作用。加强生产引导,建立小蚕共育户与广大蚕农的利益合作机制,发展小蚕共育与家庭联产协作模式[8],制订公约和奖惩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发挥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扶持建立标准化小蚕共育示范点,引进小蚕共育机、小蚕温湿自动控制系统、桑蚕智慧云服务平台等新机具、新模式,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一是引进蚕桑专业人才,选派技术骨干加强进修学习,提升专业技能,推进蚕桑专业化生产。二是充分挖掘当地蚕桑生产技术实践经验丰富的小蚕共育户、种养能手,通过聘请、奖补等措施,发挥其“乡土人才”的传、帮、带作用。三是建立完善的产、学、研联合机制,搭建专家顾问团、产业服务团和乡村科技特派员协作平台,邀请蚕桑专家和科技人员到平果市开展技术培训、实地指导,提升小蚕共育户和蚕农科技种养水平。
小蚕共育是广西应用最广泛的一项先进实用技术,其商品化发展,促进了小蚕共育技术的推广普及,带动了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地由于生产水平参差不齐,目前还存在市场较混乱、恶性竞争等不良现象,对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较大的冲击。对小蚕共育室来说,面临商品小蚕市场、技术、生产等风险[9],对广大养蚕农户,具有小蚕质量不稳定、蚕病危害和蚕茧产量质量下降的风险。需要加强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蚕种、商品小蚕市场监管,应用工厂标准化小蚕共育[10]、条桑育等先进实用技术,建立小蚕标准化共育与大蚕饲养管理措施[11],提升共育户售后服务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区、市、县技术推广体系和乡村科技特派员力量,完善小蚕共育户与广大蚕农利益联结与激励机制,共同促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