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英[河套学院,内蒙古 巴彦淖尔 015000]
20世纪30年代,米尔曼·帕里由分析荷马史诗的传统特征转向分析荷马史诗的口头性,与阿尔伯特·洛德前往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地区调查和搜集这一地区活形态的口头史诗,将其与荷马史诗作对照和类比研究,验证了关于荷马史诗源于口头传统的推断,进而总结出口头史诗的创编、演述、流布的法则,创建了口头诗学理论。这其中程式、主题或典型场景以及故事范型或故事类型三个结构性单元的概念构成其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帕里-洛德理论认为“口头史诗的诗歌语法”是建立在程式之上的,构成这种修辞语法的对应补充,便是叙事语法。迄今为止,除了史诗外,它已经延展到抒情诗、颂诗等许多其他文学样式的研究。
胡仁·乌力格尔是在史诗——蟒古斯故事(扎鲁特-科尔沁史诗被当地民众称为“蟒古斯故事”)的土壤里发展起来的。蟒古斯是蒙古民间传说中出现的恶魔,是邪恶势力的代表。史诗的韵律、结构极大地影响了胡仁·乌力格尔。
首先,蟒古斯故事对胡仁·乌力格尔艺术产生了深刻影响。蟒古斯故事的思维模式、叙事模式成为胡仁·乌力格尔的母题,并且蟒古斯故事的表达形式在胡仁·乌力格尔中得到了传承,从而蟒古斯奇演变成胡尔奇。
其次,蟒古斯故事为胡仁·乌力格尔创造了发展的可行性环境。在科尔沁地区广泛流行的蟒古斯乌力格尔是民间古老传统文化资源,为近现代胡仁乌力格尔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胡尔奇的前身就是拉潮尔说唱英雄史诗的潮尔奇。随着胡仁·乌力格尔的发展,民众接受并喜欢上了胡仁·乌力格尔,使胡尔奇的艺术追求得到了社会认同,因而胡尔奇艺术脱颖而出,得到了蓬勃发展。
本文参考与借鉴叙事学理论,坚持以胡仁·乌力格尔故事模式的内在规律和叙事逻辑为本,根据口头程式理论创始者阿尔伯特·洛德的研究,发现故事的模式是各个单元联合在一起构成故事,而由各个单元联合在一起构成相对稳定的结构。根据洛德的研究,口头叙事方式存在着大大小小的多种故事模式,这对胡尔奇的创作起着重要的组织作用,故事模式被原汁原味地保存在口头传统中。
不过,胡尔奇利用故事模式说故事并不是一成不变地遵循故事模式,而是按照一定的规律在为故事创作逻辑服务。在洛德的口头程式理论的相关著作中,这一点并没有得到明确的提及,国内的史诗学家也对该问题研究不多。而在查阅的相关材料中,从叙事学的角度对胡仁·乌力格尔的叙事特质以及胡尔奇的表演、创作规律进行专门研究的相关论文、论著不多。
本文以特木尔说书《王金英作证》胡仁·乌力格尔为例,从叙事学的角度探讨胡仁·乌力格尔说书过程中叙事逻辑与故事模式运用的关系。
胡仁·乌力格尔中的故事模式及其结构演变与胡尔奇说书有关。传承不是一成不变的因素,传播者在说书中无意识地传承着原有模式,同时也在不断革新。这种传承是存在于记忆中的“大脑文本”或模版文本。劳里·杭柯1998年出版的《斯里史诗的文本化》一书是阐述口头诗学视野下文本观念方面的一部扛鼎之作,它从新的视角观照口头文本生成的机理。杭柯提出了“大脑文本”概念,试图解答口头“文本”在歌手脑海里是如何习得和存储的。在杭柯看来,大脑文本属于“前文本”范畴,是歌手演述一部史诗之前的存在。大脑文本主要由四种要素组成:第一,故事情节;第二,构成篇章的结构单元,如程式、典型场景或主题等;第三,歌手将大脑文本转换成具体的史诗演述事件时遵循的诗学法则;第四,语境框架,例如在演述史诗之前对以往演述经历的记忆。“大脑文本是歌手个人的,这一点毫无疑问。歌手通过聆听、学习、记忆、模仿储存和反复创造性地使用等过程,逐步建构起他的大脑文本。这个大脑文本,一般而言,是任何具体演述的源泉,远大于那些具体的叙事。歌手的毕生演述可能无法穷尽大脑文本。由于大脑文本是传统的投射和聚集,所以,不同歌手的大脑文本既是特定的、与众不同的,又是相互借鉴和学习的、共享的、传承的,如特定的程式、典型场景、故事范型等要素。”这些要素在大脑文本里并非彼此独立,而是相互关联,且按照一定法则组合在一起,以适应歌手每一次演述的需求而被反复调用。
从叙事学的角度看,故事中的事件不可能是一个成熟的故事,而是要经过一定的演变才能成为故事。在这方面,叙事学家从各自的研究角度展开论述。布雷蒙认为:“普洛普的‘叙事功能’序列太复杂,且基本上按照时间顺序对于各个功能进行排列组合,虽然他意识到有些功能之间存在逻辑联系,但没有进一步阐发布雷蒙提出‘叙事序列’的观念作为叙事的基本单位,并用它来说明功能与功能之间的逻辑关系。”布雷蒙又将“叙事序列”分为“基本序列”和“复合序列”两种。基本序列是由三个功能构成的,功能与功能之间存在着严密的逻辑关系,三者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一个功能以将要求采取的行动或将要发生的事件为形式表示可能发生变化(情况形成);其次,一个功能以进行中的行动或事件为形式,使这种潜在的变化可能变为现实(采取行动);第三,一个功能以取得结果为形式结束变化过程(达到目的)。但这里,情况形成后有可能采取行动,有可能没有采取行动。采取行动后,也有可能达到目的,或达不到目的,行动以失败告终。复合序列、基本序列已能构成完整故事,但略显简单。布雷蒙又在此基础上进行各种变化组合,使其更加曲折复杂,更能适应多种多样的叙事类型。根据学者研究的观点,叙事是一种结构,而这种结构的内在变化是与受一定逻辑制约而有着叙事者的说书行为相联系。
特木尔胡尔奇说书的胡仁·乌力格尔《王金英作证》故事的起源、发展、结束,主要包括助人、被助、妨碍、选状元、战斗、奸臣掌握国权、王金英女扮男装成为状元、打赢敌人、被抢财物等、压制敌人、回到家乡、封功、惩奸、婚宴等主要情节。胡仁·乌力格尔的形成有比较固定的序列,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故事模式。而胡仁·乌力格尔《王金英作证》中的故事模式运用与上述叙事逻辑有着密切的关联。
故事的梗概是:唐太宗李世民之大将罗成之第十八代孙,罗郡王罗春楠之子罗翔宝居住于凤凰县罗家大庄。罗郡王去世,罗夫人及罗翔宝居住在罗家府。罗郡王遗言禁止罗翔宝出户。于是罗夫人将罗翔宝禁于屋内,过数年。罗翔宝在家里读书、练武功。有一年清明节,他经母亲同意,上青龙山祭扫祖先之墓,之后在山上看风景。一日西太师带领其两个儿子——长子大国舅江一、次子二国舅王二和随从五百人在山上打猎。西太师的长子江一在追踪猎物的途中见到在山上扫墓的漂亮姑娘王金英和她的父亲王员外。他们被美丽的王姑娘所吸引,遂萌生抢夺王姑娘的邪恶念头。西太师父子三人抢走王姑娘,遭到王姑娘和王员外的极力反抗。罗翔宝看到这一切打抱不平,与西太师父子及其下属打起来,最后罗胜,救助了王姑娘,西太师长子大国舅江一在争斗中右肩受伤,西太师带着下属仓皇而逃。在西太师与罗翔宝打仗时,王姑娘及其父亲悄然逃离。
胡仁·乌力格尔《王金英作证》 故事中出现了国舅沉迷于美色、被敌人困扰的主题等,起因是弱者碰到了反面人物。打算要抢走民女王金英,这时在附近游逛的罗翔宝看到这个情形,为了正义,他去帮助王金英父女,正面人物为正义与反面人物搏斗并胜利。王金英父女走后,罗翔宝还不知道他们是谁,还没来得及问他们的名字。王金英的父亲回去以后就把罗翔宝的画像放在大厅里面,他以为是山神爷过来救了他们,就在那里祭拜。那么,如果叙事者,即胡尔奇不想把故事结束得这么简单,则在继续叙事时,就必须给英雄的情节中增加新的内容。
根据布雷蒙(C.Bremond)的理论,可以把事态从某一“状态”发展的两种可能性称为“改善”和“阻碍”,这两种可能性对胡尔奇来说是一种选择。胡仁·乌力格尔是明确的正、反派斗争,阻碍的可能主要是“王金英作证”故事中的反派行为。因此,要选择最佳化模式,就要选择正派模式、干预模式、反派模式。西太师看见儿子受伤以后,对罗翔宝憎恨至深,打算派儿子去把王金英抢回来,同时找罗翔宝报仇。在接下来的故事中,为了让叙事继续下去,选择了“干扰”的可能性,多了尉迟安浪和尉迟安宝两人去解救并胜出,将王金英(故事中的主人公)带回家的内容。同时又选择了“改善”计策。长安城招收纳什,王金英听到这个消息后,女扮男装,以“河农公子”的名义参加了考试,并中了状元。胡尔奇在说书过程中,改变了平衡的状态,使故事的开展增加主题外,又扭转了主题,为故事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可能。
胡仁·乌力格尔中反复出现反面循环,把故事进一步伸展的情节。例如,“河农公子”在皇上和众臣面前进行书写表演,得到皇帝的赞赏,封其为头门状元,在“他”的一个肩膀上佩戴一朵金花,朝阳宫的娘娘在“他”的另一个肩膀上佩戴一朵金花,封为朝郞驸马,赏赐李萃花公主为妻。第二天在皇宫里举行状元和公主的婚礼,并建状元府。入洞房那天晚上,驸马以胸部有疥疮为由,未与公主共枕,连续数天数夜看书。后来状元无法再坚持下去,倒在书桌上昏睡过去。“他”在睡梦中想起被抢之事,一边尖叫哭喊,一边站起来蹦跳,靴子被脱掉,露出小脚,秘密自破。此时故事陷入了反面循环。“他”把实情告诉公主,得到公主的同情和宽恕,而且还得到公主的帮助。故事情节由此变得顺理成章了(正面循环)。这是一个改进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新的故事模式的开始。皇上宣布继续审理罗翔宝之案。此案由头门状元审案,法官叫来大国舅和二国舅进行审问,他们拒不承认罪行,最后王金英拿出被砍掉的大国舅耳朵作证,大国舅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罪行,罗、王两府管家也前来为王姑娘作证。从广义上说,无论是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还是从欠缺到完整的转变(反面相同),都是反面转折。那么,与上述相反,胡尔奇在继续说书的过程中,也会突然改变情节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从而使故事走向结局。
杰拉德·普林斯认为:“可能不是任何人都知道如何讲一个好的故事,但历史上和人类学上所知的任何人类社会都知道如何讲故事,而且从很早之前就是如此。事实上,巴尔特注意到,儿童在同一时期(3岁左右)创造句子、叙事和俄狄浦斯,这是令人深思的。此外,每个人都能区别故事与非故事,也就是说,关于什么构成故事而什么不构成故事,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直觉——或者说具有主观的确定尺度。”正如纽梅耶所说:“人类(甚至孩子)都有心照不宣的(即不言而喻的,他们不知道自己有)、由故事决定的知识。最后,关于特定的一系列因素是否构成一个故事,常常是有共识的。”在他看来,一方面,讲述人类故事的知识和能力是一种科学的天赋;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社会共识。什么是故事,什么样的不是故事,有着明确的社会环境中全民的认同感。杰拉德·普林斯所说的故事的差别,就是把事件转化为故事的叙事逻辑。这样看来,胡仁·乌力格尔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有趣的故事,与胡尔奇创造故事、说书故事先天的天赋、将故事加工成复杂文本的叙事逻辑、胡尔奇自身说书的技巧等因素有关。
胡仁·乌力格尔的叙事结构,涉及胡尔奇在说书过程中相对固定的故事模式,即沿着“故事由平衡状态向非平衡状态转换,再由平衡状态恢复”的叙事逻辑规律的灵活演绎。因此,胡仁·乌力格尔的发展演变、情节结构的简单复杂等问题,一方面与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有关,另一方面与胡尔奇在基本故事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的才能有关。
①〔美〕约翰·迈尔斯·弗里:《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朝戈金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63页。
②⑥⑦⑧⑨⑩中央民族大学朝格图和德国伯恩大学伊丽莎白录制的和本人录制的胡仁·乌力格尔《王金英作证》。
③④朝戈金:《“回到声音”的口头诗学:以口传史诗的文本研究为起点》,《西北民族研究》2014年第2期。
⑤克洛德·布雷蒙:《叙述可能之逻辑》,见张寅德编选:《叙述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54页。
⑪杰拉德·普林斯:《故事的语法》,徐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