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昌
“给”表现了我的生命力
手上有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李健鸣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近日偶然阅读,里面的一段话让我记忆深刻:“‘給’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体验充满了快乐。我感到自己生气勃勃,因而欣喜万分。‘给’比‘得’带来的快乐更多,这不是因为‘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我的生命力。”
读着这段话,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脑海中回响起鲁迅说过的一句话:“给,永远比拿愉快。”鲁迅的这句话极像是对弗洛姆分析的总结提炼,沉着而明快,让人过目不忘。开始读到鲁迅这句话时,我的内心是疑惑的,隐隐认为这里有一种说教的意味,是一种道德献身的鼓动。弗洛姆的观点为鲁迅的话加上了哲学和心理学的注解,我才真正读懂了鲁迅的话。鲁迅可能没有读过弗洛姆的书,没有接触过弗洛姆的这个理论,鲁迅的伟大是不打折扣的,是大师级的,令人折服。
爱的最高境界是给予。从弗洛姆的理论中我们知道,“给”之所以快乐,是因为自己“有”,自己没有,拿什么给?自己可以时时给、处处给、事事给,源源不断,“富”比王侯,那么,“吾安往而不乐”?
“给”最直接的表现当然是物质的给予,而自顾不暇,自己肚子还没有填饱的人,没有可以给予别人的物质和金钱,那么他有机会体验这种给予带来的快乐吗?经济拮据,就不可以“给”吗?就无法体验到“给”的快乐吗?弗洛姆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没有物质财富,可以给“生命力”——快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等等,这些都可以给予,这些东西每个人与生俱来,是取之不竭的宝藏。当你把这些给予别人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会唤起对方的某种生命力,比如快乐、坚强、自信等等。当你通过自己的给予看到一个个生命的蓬勃生长,看到世界的温暖和谐,这将是一种多么大的快慰!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伟大的人生成就呢?
弗洛姆的理论在佛教中也得到了积极的回应。“给予”,在佛家讲布施,包括财布施、法布施和无畏布施。财布施是施舍财物,法布施是施舍知识,无畏布施是施舍精神。施舍即是“给予”,施舍无处不在,“给”便无所不在:可以颜施,春风盈面;可以言施,口吐良言;可以心施,心存悲悯;可以眼施,用善良的眼睛观看这个世界;可以身施,以行动帮助他人渡过大大小小的难关;等等。总之,只要你有一颗布施的心,“给”的泉水就会涓涓流淌,永远不会干涸。从弗洛姆那里,我的另一个收获就是:鲁迅的书还要常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