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
老年人应谨慎面对“评奖”的诱惑
江苏靖江的杨老汉是一名退休职工,退休后不久,他通过网络研习书法,几年下来长进很快,过年时邻居和老同事们争相请他写对联。
2020年1月底的一天,杨老汉接到一个自称中国网络资讯台艺术频道工作人员王某打来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邀请杨老汉免费参加“百位书画英雄”活动。
杨老汉一听不用花钱,就按对方要求创作了一份书法作品寄到指定地址。一周后,王某再次打来电话,称杨老汉的作品被评为一等奖,同时谎称他被授予“百位书画英雄”称号,但需要支付宣传费、注册费等3000元。
杨老汉信以为真,觉得这是一份莫大的荣誉,就按王某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汇款3000元。几周后,杨老汉果然收到授予其为“百位书画英雄”的文件和获奖证书。
杨老汉遂将文件和获奖证书珍藏起来,并经常向身边的老朋友们讲述自己的获奖经历。后经人提醒可能是诈骗时,杨老汉感觉有点不对劲,遂报警。警方介入并通报案情后,杨老汉才如梦方醒,知道自己中了网络诈骗分子的圈套。
卷宗显示,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全国各地像杨老汉这样遭遇这类网络诈骗的书画爱好者共有1200余人,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是有书画艺术特长的老年人,策划这一网络诈骗活动的是两名80后年轻人刘浩和韩磊。
2017年12月11日,刘浩注册成立北京慧森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彬森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期间,刘浩先后招募丁建花、王娟为行政管理,王慧敏为美工设计,刘东升、李宜龙等20余名员工为业务员。
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刘东升、李宜龙等业务员,按照刘浩提供的虚假活动项目话术,以中国网络资讯台艺术频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名义,以参加“防控疫情、众志成城网络展”“百位书画英雄”等虚假活动为由,使用拨打电话的方式,邀请老年书画爱好者参与活动并提供艺术作品,谎称其作品获奖且被授予“百位书画英雄”“跨时代艺术楷模大师”“人民英雄功勋艺术家”等称号或虚构其被英国皇家艺术学院聘为客座教授等事实,诱骗书画爱好者通过快递到付、微信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宣传费、注册费、档案管理费等费用。其间,各被告人共骗得杨老汉等900余名受害人人民币共计238.59万余元。
韩磊实施诈骗的模式与刘浩相仿。2019年8月28日,韩磊注册成立北京墨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韩磊先后招募涉案人郭晓波(另案处理)为行政管理,涉案人安晴(另案处理)为美工设计,董爱梅、李娜(均另案处理)等为业务员。
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董爱梅、李娜等业务员,按照韩磊提供的虚假活动项目话术,以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百位英雄编委会工作人员的名义,以参加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书画艺术人才发展中心等单位举办的“抗击疫情、共筑中国梦VR书画展”“华史-百年书画艺术传承史诗级史册汇编”等虚假活动为由,使用拨打电话的方式,邀请书画爱好者参与活动并提供艺术作品,谎称其作品获奖且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单位授予“中华区认证首席书画艺术家”“中华艺术百年传承人”“人民英雄功勋艺术家”等称号,诱骗老年书画爱好者通过快递到付、微信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宣传费、注册费、档案管理费等费用。各被告人骗得汤某某、田某某、钱某某等人共计91.4万元。
刘浩与韩磊两人不仅同样通过注册公司的方式实施网络诈骗,而且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层级分明,分工明确。刘浩、韩磊管理所有公司事务,向业务员提供客户资料、工作手机、虚假活动项目话术,统计业绩并向员工发放薪酬等;招聘来的业务员则根据两人提供的话术单,引诱客户参加虚假的活动项目实施诈骗;两人还分别安排员工专门负责登记同意支付费用的客户具体信息及其参加的活动项目明细,并联系他人制作活动项目所需的虚假文件、荣誉证书等邮寄给客户。此外,两人的公司还以提成、固定薪酬等方式对诈骗所得进行分配。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刘浩和韩磊开办的公司非法经营期间,在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里,全國各地共有1263人被骗,受害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少则数百元,多则上万元。
案发后,刘浩、韩磊等24人先后落网。2020年11月3日,警方从各涉案被告人处扣押惠普牌笔记本电脑、手机、硬盘、U盘、印章等物,并扣押现金7万余元。
刘浩、韩磊等24人分别于2020年11月被刑事拘留。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刘浩、韩磊等24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于2021年1月4日和6月7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于5月7日决定延期审理,于6月4日恢复审理,后又因疫情于8月6日裁定中止审理,并于12月15日裁定恢复审理。恢复审理后,法院于12月20日、2022年1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审理中,被告人王娟的辩护人提出王娟涉案金额认定标准明显不当、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过重的辩护意见。经查,王娟被刘浩招募为行政管理,负责登记同意支付费用的客户具体信息及其参加的活动项目明细,后联系王慧敏制作活动项目所需的虚假文件、荣誉证书等,并据此制作工单供刘浩统计各业务员业绩。刘浩以提成、固定薪酬等方式对诈骗所得进行分配,王娟自2020年7月参与诈骗以来,按月领取固定薪酬累计8000元。法院认为,王娟实际参与诈骗时间较短、诈骗数额相对较低,实际参与发送信息、拨打电话较少,应认定为从犯,且与刘东升、李宜龙等所谓的业务员相比,其参与度、主观犯意及实际获利均较小,王娟涉案金额原认定标准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经推算而形成的指控诈骗金额明显不当。法院遂结合案情及各被告人犯罪金额与获利情况,对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被告人王娟、丁建花、王慧敏的原量刑建议作相应调整。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浩、韩磊、刘东升等20余名被告人分别结伙,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多次诈骗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刘浩、韩磊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他被告人犯罪数额巨大、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处罚。
2022年1月12日,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刘浩、韩磊、刘东升等24名被告人分别被以犯诈骗罪,判处11年至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5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罚金,部分被告人被宣告缓刑。其中王娟、王慧敏、丁建花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1年4个月和1年3个月,并分别宣告缓刑两年、两年6个月和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12000元和15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本案提醒有艺术特长的老年人须防范各类借评奖名义实施的网络诈骗。
由于参加活动本身不需要费用,这种免费参与活动的幌子成了许多老年人争相参与的动因。许多老年人会错误地认为,自己不需要出钱,还可能会获奖。未承想,免费参与活动只是犯罪团伙抛出的诱饵,一旦参与了活动,就为犯罪团伙实施下一步的诈骗犯罪提供了机会。
本案提醒有艺术特长的老年人,在接到类似参加各类评奖活动的邀请时要谨慎,必要时还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尤其不要轻易向对方支付任何名义的费用,以防上当受骗。
(文中除被告人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夏春晖 3867532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