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丙奇/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标志乡村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开。《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1个总体要求,6个工作原则、4个行动目标,12个方面重点任务,5个要素支撑和4个组织推进措施,“实”字贯通始终,是我们党人民至上执政施政核心要义的充分体现,是坚定不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写照。实打实,方能落实。推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需要树立系统观念,厘清缓急事项,抓住重点、统筹各方,坚持不懈地推进,一步一个脚印地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相关研究表明,要重点加强五个关键环节的制度安排。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并把“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放在重点任务之首,对编制什么、怎么编制、如何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突出规划的基础和前提作用。目前,各省级基本都出台了镇村布局规划指南和村庄规划编制指南,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一般村庄等进行了分门别类,但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较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振兴工作。按照《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加快解决乡村规划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步推进各类涉农规划与其融通,形成“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注重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一代接着一代干,决不能“书记调动,规划重弄”。
乡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提纲挈领、纲举目张式的“总抓手”。当前,各省都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绿美乡村、康居乡村、农房改善等建设行动或示范创建工作,多则五六项、少则三四项。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这些建设行动或示范创建,体系内容相互交叉,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既分散了有限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也导致各自为阵、重复浪费的现象。从长远来说,这些多头的、单一的建设行动或示范创建,亟须强化“统”的层面。浙江以“千万工程”统领乡村发展、建设和治理的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借鉴。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从谋划设计“八八战略”之初,即把“千万工程”定位为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基础工程”,统筹城乡发展的“龙头工程”,优化农村环境的“生态工程”,造福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浙江上下孜孜以求、久久为功,持续推进20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面对乡村振兴新形势新任务,浙江决定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浙江“主抓手”,继续大力推进。因此,各地可结合实际,选择系统性强、关联度高、普惠性广的建设行动作为乡村建设的“总抓手”,甚至直接将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总抓手”,将其他专项行动或示范创建作为“总抓手”的分项内容,形成“1+N”的乡村建设或乡村振兴格局。同时,将“总抓手”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职能部门实施、多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持续加以推进。
中央强调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性”,要求全面推进、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等。这些要求,是综合基本国情、现代化规律等因素考虑的。中国乡村具有村庄数量多、分布散、面貌较为老旧的特点,从类型看,大致分为五种。一是由创建形成的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康居建设之类的示范村和先进村;二是由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扶贫开发、易地搬迁、农民住房改善等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小区;三是由城镇扩展、农村融入城镇建设规划区形成的城郊型新村;四是因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名胜古迹较多而兴起的旅游生态新村;五是面广量大、有待改造的一般村,这类村是乡村建设的难点所在、重点所在。过去,由于经济、自然、历史等原因,一些创建活动优先考虑了条件较好的乡村,以致部分乡村集“万千美丽”于一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当地方案、指标体系和建设标准,把面广量大的“一般村”作为重中之重,统筹谋划、整村实施,有计划、分批次持续推进。
关于人才、土地、科技、资金等要素支持,各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关键是抓好落实。将重大支持事项纳入考核体系,列为监督、巡视、审计的重要内容,跟踪推进、确保落实。深化健全要素协同联动机制,推动要素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和集成创新。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乡村建设也不例外。结合组织振兴,通过“头雁工程”、定制村干部、派驻“第一书记”等,选优配强乡村干部;结合产业振兴,抓好乡土人才、产业人才、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的培育,新农人、新人才的招引;结合乡村治理,推进新乡贤、退休教师、退休干部等选聘;借助各类社会组织和成立新乡贤、新农人协会等,引导和带动人才回乡;建立各类人才激励机制、协同机制,形成乡村建设强大合力。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由传统的水电路气网、科教文卫保,转向了路、水、能、储(储仓)、数(数字乡村),公(公共设施)、房(农房)、环(人居环境)、服(公共服务)、组(组织建设),既兼顾传统基建、公务服务和新基建、新的公共产品,又衔接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体现了新形势新趋向的时代要求。这些重点任务的每一项,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既要看到,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很多方面,属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范畴,正确理解乡村建设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全社会支持的关系;也要看到,农民是乡村建设的决策主体、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但不是投入主体;还要看到,现在大多数农民还不富裕,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拿不出钱来投入乡村建设。土地是最稀缺资源,也是乡村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推进乡村建设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起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大力扶持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更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其核心之核心、关键之关键是处理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收益与分配关系,依法依规并尽可能多地将“三块地”的收益用于支持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