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十三五”,广东土壤防治工作循序渐进,稳步提升,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进程中,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构建起“搭机制-摸家底-控源头-控风险-推示范”为主线的全方位、立体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土壤污染状况初步摸清,污染源头防控进一步加强,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污染防治能力稳步提升。
截至2021年,全省圆满完成3.26万个农用地点位和996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公布56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措施到位率100%,将53个污染地块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展望“十四五”,到2025年,全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到2035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摸清底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为了更清晰、全面地了解全国土壤污染状况,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要求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要求,自2017年开始,广东便扎实开展了以“立足省情、整合资源、把控质量、谋划特色”为主要宗旨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经过两年多艰苦奋战,2018年,广东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家底”基本摸清,全省共采集表层土壤和农产品样品38821个,测试样品10万余个,上传数据87.7万份,结合全省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等近8万个点位历史数据,对详查数据进行验证和优化,形成全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一套图、一套表、三报告”(受污染耕地各类别分布图,受污染耕地各类别汇总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技术报告、工作报告、质控报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与土壤处负责人告诉笔者:“通过调查,我们基本掌握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为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奠定了基础。”
2019—2021年,广东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与土壤处负责人介绍说,该项工作主要包括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截至2021年底,我省共调查重点行业企业9963家,其中初步采样调查地块934个,包括在产企业603家,关闭搬迁企业322家和填埋场地块9个,形成了‘一图’‘三表’‘二报告’,其中‘一图’指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图集;‘三表’指的是风险分级表、超标地块名录和优先管控名录;‘二报告’指的是调查报告和质控报告。通过这些努力,基本查明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在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面,广东根据国家推荐的18个行业综合选取了铝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火力发电、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6个行业,确定127个调查对象,截至2021年底,完成127个调查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和布点方案编制工作,并且启动初步采样调查。
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广东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获得了全国土壤详查办专家高度肯定,2021年全省有6个集体和61名个人获得了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生态与土壤处负责人说,“十四五”期间,广东将进一步查明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在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方面,从2022年起,广东将以种植水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的受污染耕地为重点,开展农产品加密调查;持续推进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建立体系,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逐步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四梁八柱”。
自2017年开始,广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14个省有关单位为成员的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把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重中之重。同时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市逐年制定年度方案,明确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按月调度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年底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作为全国4个土壤立法试点省份之一,广东省自2015年便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方面的研究,于2018年公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成为《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后首个地方立法的省份。
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方面,广东逐步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以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等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相关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815个地块纳入监管,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14期。同时,配套出台了系列政策、技术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明确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监管联动过程中的责任,创新性提出阶段性效果评估的概念。《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现场环境信息公开与标识指南(试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试行)》等,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活动起到了有效规范作用,为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环境监管和公众实施社会监督提供了导向和指引。
防范风险,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进程中,三大战役各有侧重,对净土保卫战而言,重点要放在防范环境风险上,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主要原则,广东近年来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探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力求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与土壤处负责人告诉笔者。
在具体工作实施過程中,广东首先加强工业污染监管,全面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全省公布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565家;强化生活垃圾污染源监管,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52座,总处理能力15.1万吨/日,形成以焚烧为主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格局;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其次逐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印发《广东省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按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成果,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2021年广东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到位率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任务要求。同时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在韶关市探索建立重金属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试点,实施一区一策,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预防监管模式,建设完成粤北韶关土壤环境污染修复技术研发、评估验证与工程示范基地(一期)。在广州市,创新构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保障+质量管控”管理体系。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4市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地块环境风险管控试点,探索在产企业有效管控模式。
“十三五”期间,广东受污染耕地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划定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建成覆盖全域的农产品产地监测网络, 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污染地块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机制已经形成。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生态与土壤处负责人说,“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因地制宜探索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模式。包括以广州、佛山等市为重点,结合污染地块分布数量、土壤污染类型、开发利用强度等,建设1-2个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提升污染土壤协同处置能力。同时,还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全面推动佛山市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通过试点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