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媛媛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借助迄今考古发现中的四川东汉崖墓,与莫高窟十六国至北朝时期的覆斗形顶洞窟的顶部形态作一比较,发现了东汉崖墓墓顶与莫高窟早期覆斗顶之间共享的诸多特征,并就其中的一个显著特征,即三层方井抹角叠置形制在四川崖墓顶和莫高窟覆斗顶中的反复出现予以特别关注;并以此为契机,重新审视之前学界关于莫高窟覆斗顶营造之初作者意图的一些讨论。
关键词:莫高窟;北朝;覆斗形顶;崖墓;作者意图
中图分类号:K87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22)03-0009-12
A Study on the Truncated Pyramidal Ceilings from
the Sixteen Kingdoms and Northern Dynasties Periods at
the Dunhuang Mogao Grottoes(Ⅱ)
—Caves and Rock-cut Tombs with Truncated Pyramidal Ceilings
DUAN Yuanyuan
(Institute of East Asian Art History, Heidelberg University, Heidelberg 69117, Germany)
Abstract:This paper uses archaeological discoveries of the remains of cliff tombs from the Eastern Han dynasty in Sichuan Province to conduct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truncated pyramidal ceilings in the caves at Mogao constructed from the Sixteen Kingdoms period to the Northern Dynasties period and identifies several features shared by the two sets of caves. Special attention has been paid to a particularly striking type of truncated pyramidal ceilings known as the Laternendecke ceiling, which is a wooden ceiling design consisting of three successively smaller squares laid diagonally above one another that appear frequently in cliff tombs and Mogao caves from the Han dynasty. By concentrating on significant details from relevant written records and archeological finds, the author also responds to several entrenched understandings regarding original intention of the artisans who used this style of ceiling in the caves at Mogao.
Keywords:Dunhuang Mogao Grottoes; Northern Dynasties; truncated pyramidal ceiling; rock-cut tombs; authorial intention
三 莫高窟十六國至北朝覆斗形顶
与汉代崖墓顶
现今四川地区发现了上万座东汉以来的崖墓洞室[1],这些崖墓在历史文献中很少有直接的记载。最早南梁李赝提到乐山崖墓是在其《益州记》中将乐山乌龙山的崖墓称为“玉女房”,误认作是供奉青衣神的石室[2]。再有南宋金石学家洪适在《隶释》一书中指出四川彭山的“张宾公妻穿”题刻石窟是墓室,并确定了这些洞穴其实是墓葬建筑。但是在1877年去乐山考察的英国人巴伯(E. Colborne Baber)却仍然将崖墓中的石棺当成水箱(tank or cistern),直到1903年日本的鸟居龙藏指出这些洞穴实为汉代之坟墓无疑后,欧美的学者才慕名而来对崖墓进行实地考察和初步测量,并提出一些初步的认识。比如法国学者色伽兰(V.Segalen)1914年在彭子浩一带发掘了大量崖墓之后写道:“凿崖为墓之法,一如埃及、西亚、波斯之利用地势之法……必可断定其发源于极西,而不发源于中国。”[3]根据考古发现,崖墓在埃及、波斯、印度、南洋群岛确实也曾出现,且在埃及和波斯出现的年代要远早于中国汉代,但是还并不能就此如色伽兰等学者所断定的崖墓之制由埃及经印度、南洋群岛传至中国,因为就其具体的内部形制和各室配置情况而言,中外仍存在着差别。随后的中国学者陈明达就亲自考察测量了四川崖墓并与埃及崖墓比对,发现四川崖墓与埃及差别甚大[4],不认为四川崖墓有受其影响的倾向,而且印度崖墓内部石柱的形式和雕刻形制也完全与四川崖墓相异,两者更像是各自遵从着一套建筑传统,并未有相互干预或影响的痕迹。
据考古发现的实物遗存,中东地区的崖墓建筑显示出古希腊石构宫殿建筑的形制特征。位于埃及卢克索尼罗河西岸的戴尔埃尔巴哈利(Deirel-
Bahari)墓葬庙宇建筑群{1}(图1),建于公元前15世纪,其中哈特赛普苏特女王(Hatshepsut,1473—1458 B.C.)墓确实也是依托崖壁凿崖为圹而成(图2)。在米提亚时代(The Median-Achaemenid Period)约公元前600—330年,也在半山腰的岩石上凿建崖墓,如今伊拉克交界处的基斯卡班(Ishketw-i Qizqapan)仍保留了此时期的崖墓遗存(图3)。从图像资料可以看出这些崖墓入口两旁都有类似希腊古典建筑中爱奥尼式的石柱屹立着,墓室入口上方也有似地面石质宫殿建筑一样精雕细刻的人物和动物图案,模拟着地面石构建筑式样。公元前5世纪的纳克歇—洛斯塔姆(Naqsh-e-Rostam)波斯王陵墓群也是模拟地面宫殿建筑{2}形态的墓室开凿在半山腰上(图4)。
尽管中东地区崖墓建筑的时间早于中国汉代四川崖墓,但是还并不能就此贸然断定两者间有前后渊源关系,因为两者的建造方式不同。再者偶然的巧合事件在不同地域可能会先后发生,即当遇到类似的山体自然环境时,埃及和中国皆有可能产生凿山藏营建墓室的习俗。具体的营造方式和思路上可以是完全不同的,分别以各自不同的建筑惯例去完成,并遵循各自的文化设想。因此,在这类似葬俗下产生的建筑细节还需要在各自的系统里进行进一步仔细追究。
首先从中国发现的考古遗存来看,四川地区在两汉之际出现的崖墓,就整体形制而言,属于汉地横穴式墓的范畴,这种横穴式墓西汉时期已经出现,江苏、山东、河南、河北等地都有所发现,墓主身份多为西汉诸侯王室成员。以徐州地区发现的年代较早的七处楚王陵墓为例,其中狮子山汉墓[5]、驮蓝山汉墓[6]和北洞山汉墓(图5)的开凿较为工整[7]。这些早期的西汉横穴式墓内部墓顶部就常采用汉地木构建筑中两面人字披顶的结构(图6);徐州龟山汉墓[8]、南洞山汉墓、东洞山汉墓和卧牛山汉墓开凿时间较前三处晚一些,开凿渐趋粗糙,直接在内部修建木构件以模拟地面木构建筑内部形态 [9]。到了西汉较晚期的横穴式墓中则大量出现了模仿四面披地面木构建筑屋顶的形制。此外,处在广州市区北面的象岗山腹心深处的西汉南越王的墓室虽是用粗加工的石头结砌而成,建筑面积100m2,7室相通,但是只前室和主室各设置石门(图7),其余均设木门;并且各室的底部最初还铺木地板,在东西耳室内还留存部分地板朽木;全墓十七面粗加工的石墙都用干砌法,石墙是直接在竖坑底部起砌,不挖出地基[10]。这类在山体中开凿墓室处理石材的方式,再次显示出中国古人对使用传统木构建营造空间的依赖和偏好,习惯于按照木构建筑的建造经验使用石材{1},并没有受中东地区崖墓建筑中丰富的石材建造影响的痕迹。
继续对四川地区东汉崖墓的具体内部构造细节进行考察时,可以不断发现其内部四面披窟顶形制的具体营造方面,有更进一步模仿中国汉地传统木构建筑内部细节的特征。例如重庆市永川区石坝屋基崖墓群中墓顶都呈四面披结构,其中崖墓M2墓顶四面披中心还有圆形凹陷(图8);且在圆形凹槽的外层凿刻出两个呈45度转角叠置的方形凹陷,最外层的方形凹陷四角刻出四道通向墙壁四角的凹槽[11],显示出极力模拟中国木构建筑屋顶方井抹角叠置藻井以及周围四面披之间四条屋脊的倾向。还有四川忠县涂井崖墓群中M4、M5、M7、M9、M10、M11、M13、M15八座崖墓的顶部都在考古报告中记录为覆斗顶形制[12],在考古报告给出的墓室平、剖面图中也看到,不但四面披结构墓顶与十六国至北朝时期的莫高窟覆斗顶非常相近,而且平面布局也与莫高窟非常近似。
从其他给出墓室顶部详细信息的崖墓考古报告中,可以发现在四面披窟顶中央设置类似方井抹角叠置藻井的现象在四川地区汉代崖墓遗存中反复出现。鉴于此,有必要将其中信息较完整的十座汉代崖墓与莫高窟十六国至北朝时期的覆斗顶窟放在一起做一比较,制成表1。
根据表1中考古报告提供的剖面图和仰视图,可以看出四川东汉崖墓顶部四披的倾斜度与敦煌北朝覆斗顶四披的倾斜度非常相近,且顶中央模仿传统木构建筑方井抹角叠置的藻井形态,与十六国北朝莫高窟覆斗顶中的藻井形态几乎完全一致。还值得注意的是,在实地考察时发现四川崖墓中仿木构造藻井处的凹进方井痕迹,也与莫高窟十六国北朝时期的第272、249、294、296、297、285、299、301、438窟顶中央藻井处的凹陷方井设置很类似{1},就像是被建窟前期的打窟人和泥匠有意塑造成木构造建筑物中向内凹陷的藻井形态。这或许可当作在都料的指挥下[13],莫高窟前期打窟人和泥匠留给画匠的暗示或者限制,提示画匠随类赋按照带有方井抹角叠置藻井的木构建筑物屋顶形态去绘制此处的窟顶。而画匠在这一提示下,绘制出的搭建方井抹角叠置藻井的方木的宽度与方井凹进的深度正相匹配(图9),像是在模拟使用真实木构件去建造附带方井抹角叠置藻井的屋顶形态。此外还值得注意的一处是,崖墓藻井最中心处的图案里也没有普遍出现明显的莲花纹样,而只是出现圆形痕迹。在有颜色保留的藻井形态中,如四川中江塔梁子崖墓M3中的方井抹角叠置的藻井圆心部分是绘出一只飞禽(图10)[14],正如莫高窟第272窟中央藻井的圆心内也并非绘出莲花图案一样(见图9)。
汉代崖墓与十六国至北朝时期的莫高窟覆斗顶相比,唯一差别之处是:汉代四川崖墓顶部中央仿木构件藻井周围四披部分是由平行排列的椽构成的;而莫高窟覆斗顶中心藻井周围四披则是被大量图案覆盖着,遮蔽了四披模仿平行排列椽的痕迹,只在四披连接处的棱角部分暗示基本的四披木构架结构。
那么对于四川崖墓和敦煌莫高窟四披处的这种差别该如何理解?或许可以在文献记载中显示的中国传统木构建筑装饰惯例中找到接近答案的线索。根据文献记载,中国汉地传统木构建筑物的装饰图案早在秦汉之际就开始与织物图案发生关联,例如《史记》中记载秦始皇时“……至汧渭之交,东西八百里,离宫别馆相望属也。木衣绨绣,土被朱紫,宮人不徙”[15],即在宫殿建筑木构件上披有锦绣织物。到了汉时的长安宫城中,成帝赵昭仪所居的昭阳殿在《后汉书》中也记载“屋不呈材,墙不露形,裛以藻绣,络以纶连,随侯明月,错落其间,金衔璧,是为列钱,翡翠火齐,流燿含英,悬黎垂棘,夜光在焉。”据文选李善注,这里的“藻绣”是指有花纹的丝织品或刺绣;“纶”指“纠(绳子),青丝绶(丝带)也”[16],也是一种丝织装饰物。《汉书》中也记载了汉时的富人用黼绣装饰房屋:“美者黼繡,是古天子之服,今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以被墙”[17]。梁时沈约所撰《宋书》中也记载着在晋孝武帝曜时:“及世祖承统,制度奢广,犬马余菽粟,土木衣綈绣”[18]。北魏杨衒之记录了皇魏时的寺庙宫殿建筑华丽程度已不止“木衣绨绣,土被朱紫”[19]的程度{1}。
因此很可能到十六国北朝之时,木建筑装饰上借用织物图案模拟“木衣绨绣”的做法已完成了从秦汉魏晋以来的高等级木构建筑范围向更广建筑范围的普及,进入建筑装饰方案的惯例之中,出现在例如莫高窟之类的建筑中。统观敦煌莫高窟十六国北朝的覆斗顶,其模仿木构件藻井的周围都被大量装饰图案覆盖,这很可能是沿用了中国建筑装饰传统里这一“屋不呈材”“木衣绨绣”装饰惯例。从文献中的记录和敦煌十六国北朝时期覆斗顶中的遗迹来看,这种建筑中的装饰惯例在十六国北朝时期就已经存在了,那么之前学界认为敦煌莫高窟到隋初时才完成了向“织物装饰图案”[20]转变的说法是否合适就值得斟酌。
之前有学者对于覆斗顶中心藻井及其周围装饰图案给出的解释是模仿了华盖。虽然十六国至北朝时期的十个覆斗顶遗存中,除莫高窟第272和第249窟窟顶藻井周围未出现类华盖周围三角状帷幔装饰的图案外,其他八个覆斗顶中央藻井周围确实都出現了类华盖周围装饰物的图案。而且敦煌藏经洞出土的一件唐代“彩绘麻布伞盖”实物周围就是类似这种三角状饰片的流苏装饰纹样(图11)[21],敦煌也曾出土这种由织物制成三角状饰片的帷幔实物(图12)[21]46-51。但也不能单凭此类实物就认为北朝莫高窟覆斗顶模仿华盖。先不论这一彩绘麻布伞盖出现的年代晚于北朝,可能这种华盖模仿了早先存在的北朝覆斗顶;况且这种华盖周围三角状饰片的帷幔形态装饰物还出现在其他地方,例如供案周围“此时可以称为案裙或桌帷,敦煌壁画上有不少同类例示”[21]48。 故仅凭这样一种装饰元素就判定北朝覆斗顶在模仿华盖的看法有失严谨。再者,还需注意到十六国北朝这段时期的十个覆斗顶遗存中毕竟还有两个洞窟顶部藻井周围并未出现这类三角状流苏图案。
虽然欧美学界也有持这种模仿华盖说者,比如美国艺术史学家索伯(Alexander C.Soper)早在1947年的一篇文章中以西魏莫高窟第285窟、第249窟顶部周围的装饰图案为例{1},与保存在日本法隆寺金堂(Hōryūji Golden Hall)更晚时代的木构架华盖相比较{2},认为莫高窟覆斗顶造型明显是在模仿此类造型的华盖(图13)[22]。此外,虽然梁思成先生在描述这凸起的藻井时也说“穹然高起如伞如盖”[23],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看法都只能算作是后来观者的主观联想,并不能当作是建造之初的作者意图。基于考古遗存和文献资料,莫高窟覆斗顶窟建造之初的作者意图,首先应是与附带礼仪属性的汉地传统“木衣绨绣”的藻井有关。在完工之后,这些被装饰“绨绣”织物纹样的木构架形态屋顶在后来观者眼中可能会呈现出犹如华盖或斗帐一般的既视感。但需注意的是,在覆斗顶与华盖或斗帐之间,建立的这种相似性的联想并非来自最初的作者意图,而只是出自后来观者的主观联想。这种联想可以有很多,它可以被包含在作品和历史记载的任何言论中。因此要避免一厢情愿地沉浸在后来观者的诸多主观联想之中,不忘倾听建造之初的作者意图。现在众多考古资料已经显示,莫高窟十六国北朝覆斗顶与汉地传统木构建筑物中附有方井抹角叠置藻井构件的屋顶形制之间共享了更多特征。这就提示了一个去理解窟顶 建造最初方案的思路方向,即摆脱后来观者的主观联想机制,回到产生这一方案的最初原境之中去,才能深究莫高窟覆斗顶窟为何会和汉代崖墓在顶部形制方面共享诸多特征,在其顶部共同采用的方形抹角叠置造型究竟曾被时人赋予怎样的意义等问题。据现阶段的考察仅能确定的是,十六国北朝莫高窟覆斗顶显示出模仿中国汉地传统木构建筑顶中央设置方井抹角叠置藻井的屋顶形态的明显痕迹;并且由于这种方井抹角叠置的藻井本身就附带礼仪属性,也无需通过模仿华盖而获得这种礼仪属性。因此,当时的莫高窟工匠,在建造之初很可能并未有意模仿华盖,而只是在表现中国传统地面木构建筑的藻井构件时,借用了常在华盖和供案桌帷周围出现的三角状饰片的帷幔织物纹样来使其“木衣绨绣”,强调这种具有特殊属性的藻井形制而已。
由于所能搜集的资料有限,本文仅就莫高窟早期覆斗顶窟的最初作者意图作以上初步说明,更深入的研究分析还待后续进一步展开。至于北朝莫高窟之后时代的情况不敢妄加议论,只想在此再次提醒注意区分作者意图和观者意图,以及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来自前一时代观者的解读有可能会被下一时代的制作者采纳,而成为这个时代的作者意图。比如北朝工匠最初模仿汉地“木衣绨绣”的木构建筑内部建造附带藻井构件的覆斗顶造型后,且被当时的画匠加以修饰添加了织物的装饰图案,便可能又被后来的观者加以联想与当时使用了类似装饰图案的华盖建立了关系,于是这一来自后来观者的华盖联想又会影响随后时代如隋唐的莫高窟建造工匠们并被他们采用,成为这个时代的作者意图。于是,这时的工匠便竭尽所能地采用各类织物上图案装饰窟顶,繁复华丽之极,甚至不惜将木构建筑屋顶构件的痕迹完全覆盖遮蔽。与此同时便也遮蔽了最初的作者意图。
四 余 论
通过以上与汉以来墓葬建筑遗存的比对,本文主要致力于指出敦煌十六国至北朝时期莫高窟覆斗顶窟与四川汉代崖墓遗存之间反复共享了更多基本特征。从表面上看,二者都在利用自然山体环境“凿山为藏”的基础上,在内部形制营造方面,模拟了四面披结构围绕中央方井抹角叠置藻井构件的中国汉地传统木构建筑屋顶的形态。但早期敦煌莫高窟与汉代崖墓之间的更多联系还潜藏于表象之下,值得更深入地研究与发掘。早期莫窟这一延续自汉代崖墓的特征,暗示着有望基于此,返回到一个更加忠于原境的本土化的视角,思考和还原覆斗顶窟最初的营建思路。虽然,一般而言这一顶部形制的程式化倾向,首先会迫使人去考虑其背后存在的作坊式规模化生产机制以及技术等的制约因素,但是也不能忽视这里可能存在的另外一些技术之外的影响因素。这种共同特征的延续还可能暗示了当时工匠对一种汉地传统惯例的尊重。因为有可能,那些无名且自由的个体工匠,是在牺牲或者压抑了自己一些独创性的发明和别出新裁的自由想象的情况下,怀着一份尊重而世代默守着这一古老程式惯例,才在其限制的框架结构内克服一切不利条件行事。即便是那些受雇于官府寺院或大家族的工匠们,也是在赞助者的某种特殊情结与意图之下遵守这一程式惯例。这些可能性很难不叫人遐想在这一惯例背后原本承载了何其厚重的文化体。
在以上对敦煌十六国北朝覆斗顶形制细节做了些初步讨论之后,最后在这里还希望对这一覆斗顶方案里反复出现的方形结构的特殊性再做些强调。本文认为这一反复携带方形的覆斗顶造型需要与欧洲圆形穹隆天顶{1}的造型方案区分开来,两者背后截然不同的建造思路需予以更严肃地对待。至少需要注意到,最早欧美学界的学者索伯试图将欧洲建筑中的“天顶”概念延伸至亚洲宗教建筑的做法,是建立在忽略不计中国覆斗顶中方形造型的前提下,并将这种携带方形的覆斗状形制约略等同于稍有棱角的圆形穹顶,亦即将其看作是对西方圆形穹隆顶的拙劣模仿[22]225 。这种简化合并不该被学界默然接受,我们不能和索伯一同认为中国本土的思维方式难于理解{2}就只根据自己以往的思维惯性而将其简单归为,只是对欧洲传统建筑中天体象征的直接借用。在穹隆天顶造型的思路里,屋顶的造型只和圆形天空苍穹联系,方形则是要尽量避免和消解掉的形式;加之中国古代宇宙观中也有天圆地方的观念,所以索伯无法理解中国古人为何有意在此将方形放入象征天空的屋顶部分,且在莫高窟覆斗顶方案中,这种方形特征还反复出现。这一看似矛盾之处暗示着在中国古人那里,屋顶有可能并非是在一个仅被赋予为与天空有关的想象和象征里,而是在另一种与欧洲传统穹顶建造惯例中的天体象征极为不同的方案下形成的建造思路。虽然 Karl Lehmann博士早就指出,欧洲大型纪念碑性建筑曾执着于建造圆形穹顶的现象与当时人们沉迷于天文学知识的背景有关[24],那么,敦煌莫高窟覆斗顶的最初建造思路是否也与当时的人们所掌握的天文学知识背景有关则还有待深入考察,并且也要特别留意其他的解读线索。不可否认,我们都有痴迷于宇宙天文学知识的古人,但他们理解同一事物的思维方式却不尽相同。我们欣赏和珍惜各自差异的闪光之处,自然不会选择轻易将这些闪耀着异样光芒的“棱角”一律磨平。
而索伯之前忽略细节的归类合并无疑屏蔽了中国古代工匠在历史长河中曾发出的巨大声响。在覆斗顶工程实施方面,国内一些学者也肯定过其造型的合理性,即在遇到磚石材料时,覆斗形顶的断面造型固然有其符合工程学原理之处[25],但不可否认,比种这造型更合理的断面形制其实是有弧度的即悬链线形状[26],接近于欧洲穹窿顶形状。那么在至少从东汉到北朝漫长的6个世纪的砖室墓建造实践里,中国的工匠是否就不可能尝试摸索出这种受力更合理不易倒塌无需返工重建的造型呢?事实是在迄今发现的汉墓考古遗存中,我们看到了这种剖面近悬链线形状的拱券形制在汉代的砖室墓建筑中大量存在过,且这种形制大量存在的迹象,是早于晋墓中较平直轮廓的覆斗顶造型的。这就说明,中国的工匠最早并非是无法建造有弧度的剖面结构的建筑才在技术上退而求其次采用较有棱角的覆斗顶来代替穹隆顶形制以对圆形苍穹进行笨拙模仿的。而更像是在这里故意弃用施工上较合理的形制,刻意选择了一种特殊的携带方形的有棱角的覆斗顶形制,这种做法背后更深层面的文化支撑点,亟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被给予更多重视。或许,只有不惮于打破包括技术决定论在内的诸多惯性思维的枷锁,才有望去发现和欣赏那潜藏于表象之下的复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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