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制度体系对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的保障作用

2022-07-08 10:08王书润刘艳文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2年24期
关键词:试点工作职业技能证书

王书润 刘艳文

[摘           要]  自2019年1+X證书制度试点实施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及试点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制度,涵盖了从顶层设计到实施运行和质量监控等各方面内容,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试点主体及其职责、协作机制、质量监控和推进举措,为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关    键   词]  制度体系;1+X证书制度;保障作用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24-0004-03

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是一项涉及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评价组织等多方面主体的系统性工程。由于各主体的性质和地位不同,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各异,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实现既定改革目标,既需要各主体各尽其职履行好各自的法定职责,又需要密切协同增强上下左右的高效联动,这就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制度,来规范、激励和约束试点主体的行为,为试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自1+X证书制度试点实施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重大政策和制度,涵盖了从顶层设计到实施运行和质量监控等各方面内容,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为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体系。

一、锚定改革目标,促进办学模式转变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实践性和跨界性特征,这是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特殊体现。然而,由于在过去一个较长时期里,错误地把职业教育看作是普通高等教育的一个较低层次,按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一方面造成毕业生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导致企业很难招到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因此,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存在的弊端,是造成技术技能人才供求结构性失衡的根本原因。

为从根本上改变职业教育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就必须牢牢把握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的本质属性,采取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点的办学模式、治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模式,以更好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就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彰显职教类型特色的重要制度创新,根本目标就是要实现职业教育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通过1+X证书制度的实施,将行业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要求有机融入学历教育,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互通衔接,促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有机融合,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匹配度,有效满足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新工种对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从根本上破解人才供应链和人才需求链的结构性失衡矛盾。

二、明确主体职责,促进治理模式转变

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涉及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评价组织等多方面主体。如何凝聚各方力量、发挥各方优势、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试点工作高质量发展,就离不开制度体系的规范和引导。“职教20条”和“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中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

关于政府职责。政府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管理主体,负有把舵定向、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制度供给、强化监督指导、利用政策引导激发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职责。中央政府及其有关部委,负责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和宏观指导,监督和管理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工作,制订培训评价组织招募遴选管理办法并建立遴选专家库,负责协调指导职业教育与培训标准化建设,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探索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省级层面上,主要负责指导本省范围内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激励职业院校师生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有效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制定有关培训考核收费管理的相关政策,维护1+X证书制度试点的公益属性。

关于培训评价组织职责。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建设主体的培训评价组织,对证书质量和声誉负总责。主要负责开发证书标准、研发编写教材、提供学习资源、制定考核站点建设标准、考核颁证以及协助试点院校实施证书培训等。同时,培训评价组织还要在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与试点有关的各类研讨会、师资培训等相关活动。自觉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在组织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师资培训、考核等试点相关工作时,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沟通并备案。

关于行业组织和企业职责。行业组织和企业作为1+X证书制度实施的重要参与主体,对于推进试点改革高质量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试点方案”指出“行业组织要热心支持培训评价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利用院校和企业场所、资源,与评价组织协同实施教学、培训”。行业组织要利用好在人才、信息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为高质量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出谋划策、建言献计。企业要担负起职业教育重要主体责任,加强与职业院校的深度合作,助力学校将专业真正建在产业链上,课堂设在岗位群上,学生跟在师傅边上,不断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实现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零距离对接。

關于试点院校职责。试点院校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实施主体,承担训育并举职责。试点院校要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对接本省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确定参与试点的专业(群)和试点规模,选择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强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根据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和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深化书证融通,整合课程内容,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教学方案,实现1与X的有机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整合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深化教学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不断地推动“三教改革”。组织开展试点证书、考核站点申报、校内外专门培训,协助评价组织实施好教学、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水平。

通过制度体系明确规定各试点主体法定职责和相互关系,体现了国家在职业教育领域实行“放管服”改革的坚定决心,对于促进职业教育治理方式转变,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激发试点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精神,强化试点主体责任担当,确保试点主体各司其职、协力推进试点工作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严格准入标准,确保X证书含金量

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最关键的就是要对接产业和技术发展实际需求,开发出含金量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规范有效融入人才培养过程中,更好地拓展就业创业本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此,专门出台了“管理办法”,对培训评价组织的遴选程序、准入条件、法定职责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开发和颁发的证书含金量高,真正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高度青睐。

关于遴选程序,“管理办法”规定了有关指导、组织、实施和参与培训评价组织申报与遴选工作的各主体必须遵守的相关程序;明确将公正、公平、公开作为遴选与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程序化、规范化,面向若干职业技能领域,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严把质量,宁缺毋滥,扶优、扶大、扶强。关于准入条件,“管理办法”规定,在组织资质和实践经验方面,要求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管理制度健全、实力雄厚、社会信用良好,注重社会效益;在本行业(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业界和上下游企业认可度高、公信力强。在证书标准和社会需求方面,要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接国际先进标准,面向国家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就业市场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急需提高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社会民生领域、填补相关领域空白以及满足学生高质量就业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等方面的龙头企业、优质企业认可、行业企业权威专家推荐的有关证书。在师资队伍和教材资源方面,要求企业具备满足开展师资培训、证书培训、组织实施考核颁证等方面的丰富经验、雄厚实力和丰富资源。关于法定职责,“管理办法”规定,培训评价组织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建设主体,既要对证书质量、声誉负总责,又要履行在证书开发、师资培训、教材开发、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体系、制定考核站点设置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定职责。

以专门制度严格培训评价组织准入标准和行为规范,根本目的就是要使其坚守社会公益的初心,永葆职业教育情怀,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合理收费和成本补偿之间的平衡关系,不因利益冲动忘记初心而偏离正轨,确保1+X证书制度试点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优质高效,实现目标。

四、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动态退出机制

任何一项改革,从本质上讲,都是一种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都会关涉改革参与者的切身利益。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离不开对试点过程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关键主体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否则,就有可能偏离教育事业公益性的正确方向,难以实现既定的改革目标和任务。为此“试点方案”和“指导意见”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监督、管理与服务机制,规范培训评价组织和试点院校的运行过程。

“试点方案”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要加强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培训评价组织的行为同时还要接受学校、社会、学生、家长等的监督评价。院校和学生自主选择X证书,同时加强引导,避免出现片面的“考证热”。

为此,“指导意见”规定了试点主体的退出机制。为培训评价组织、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等主体划出了一些绝对不可触碰的红线。比如,对于培训评价组织,只要存在如下情形之一者,又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教育部门将取消其参与试点资格,退出试点工作。诸如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不力、严重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抬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乱收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借试点工作向学校捆绑销售仪器设备、实训软件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按要求及时更新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考核题库的;针对通过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等渠道反映集中的其他问题等。又如,对于试点院校,如果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如推进试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连续三周不填报周报;证书培训、考核等工作管理不严;试点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培训或考核,其参与试点的资格就将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

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动态退出机制,是实施1+X证书制度的重要环节,其实质就是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用政府“看得见的手”来加强对试点主体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的监管和约束,保障1+X证书制度试点规范运作、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

五、结语

1+X证书制度试点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批相关的政策和配套制度,涵盖了从顶层设计到实施运行和监控管理等各方面内容,牢固确立了1+X证书制度试点改革的“四梁八柱”,明确了试点改革的目标任务、试点主体及其职责,绘就了全面实施和内部装修的施工图,严格规定了具体实施的操作规范和监督管理机制,提出了推进试点改革的有力举措,为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行稳致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强劲的内生动力。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Z].2019-02-13.

[2]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Z].2019-04-04.

[3]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Z].2020-06-05.

◎编辑 马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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