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
2012年,挪威船级社有限公司和梅农经济学研究所等国际机构联合发布“全球领先的海事之都”研究报告,并形成了一套以航运中心、海事金融与法律、港口与物流、海洋科技、城市吸引力与竞争力为主要维度的国际化评价标准。后来,我国学者将“全球领先的海事之都”翻译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五年后,《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可以说,在对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战略关注上,国内与国外几乎是同频的。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依托城市进一步挖掘利用海洋的经济社会价值,已成为全球拥有海洋资源国家共同的行动自觉。
“全球领先的海事之都”研究报告与我国国家战略所提的概念有着本质区别。从前者的评价指标体系看,其聚焦点为建设国际航运中心,金融、法律、科技、物流等内容作为配套支撑要素而存在,并且城市吸引力与竞争力也成为助推这些“硬实力”发展的“软实力”,总体上属于经济范畴。而我国所提的概念,则是超越了单纯的经济范畴,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全局出发,系统涵盖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经济与社会协同、国内与国际海洋治理,是建设海洋强国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依托。
要准确把握我国发展战略中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内涵,可以对其中的关键元素进行拆解。首先是“全球”,体现的是影响范围。全球影响力意味着强大的国际资源配置能力,包含物流、贸易、政策、制度等多个层面高度开放的发展导向。其次是“海洋”,这是核心禀赋。理论上,一座城市拥有海洋资源,就具备了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基本条件。但在现实发展中,一座城市要成为“海洋”城市,关键是如何更好地利用海洋资源,实现城市与海洋共同发展。再次是“中心”,代表了功能定位。例如,国际航运中心、高端海洋服务业中心、海洋科技中心等集中体现了发展的特色优势。“中心”覆盖的领域越大越广,功能便越完备,整体的发展能级就越高。最后是“城市”,这是载体也是落脚点。一方面,从发展路径看,陆海需要统筹,城市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承载空间,能够对海洋发展形成有效支撑;另一方面,从发展目的看,海洋提供发展驱动力,最终是为了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全方位惠及经济社会,辐射带动更大范围的发展。
上述四个元素既概括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一般特征,也交织构成了不同城市的战略辨识度。以上海和深圳为例,按照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准,梳理城市与海洋的发展契合点,上海的功能定位聚焦国际航运和全球城市影响力,深圳则在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和城市综合治理方面具有突出優势。因此,在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辨识度上,上海重点凸显“国际航运中心+全球海洋治理”,深圳则主攻“海洋经济+海洋治理”。
就宁波而言,同样是基于上述考虑,着眼于发挥港口运输、先进制造、人文地理等优势,在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选择上,锚定了港口航运、海洋经济、海洋科创、海洋金融、文化交流、滨海宜居六个方向。同时,面对海洋这样一个新兴治理领域,开启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新征程,对于当下的宁波是十分必要的。宁波需要以这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强陆海统筹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形成更好的跨区跨部门协同体系,推动海洋与陆地之间的资源要素更加充分地相向融合发展,增强海洋领域的科创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壮大港口和制造业发展优势,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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