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醒龙
文学不可以成为一本思想史或哲学著作。文学作品是对思想的提出,是做某种思考的引领,不作结论,这是文学的魅力。将文学作品与思想作品等同,本身就是对文学的异化。哲学著作中那些逻辑的逻辑,就算绕不死,也要将人绕晕,相比之下,文学作品如果也这样绕来绕去,最终会绕成一种笑话。在思想上,文学的意义止于启蒙。
读者层次确实有高有低,这样的杂志可以满足一部分低层次读者的需求,但这绝不是这个时代人文精神的主体,文学创作的庸俗化倾向需要高度警惕。
如果一个人的审美趣味出了问题,这个国家就会出问题。成熟的作家,一定具有坚定的立场,他向善、向美的文字一定可以塑造人们的高尚审美趣味。
人生活得寂寞一点更好,更能体会到生活的奥妙和美妙,文学也是这样。道理极其简单,比如你要写个几十万字的长篇,每天都应酬,猴年马月也写不出来,而且说实话,写作要一以贯之,一口气,中间不能中断,你断了一下,断断续续的,就会感觉接不上,它的语感、节奏都不对了。
大众经常把我们的作品归于某种题材,这是我们的文学教育出了问题,文学绝不是由题材决定的。
很多写小人物的故事,它感人,也就在这一点,哪怕最卑微的人,他有一种原动力在背后潜藏着。
图片根本上,写作是一件很漫长的事,它和做任何事一样,不是看你一下子跳得多高,而是看你能够走多远。
写作的天敌是惯性和類型化,及时出现的自我怀疑,使我做出全力写作长篇小说的选择。这个过程中,很多时候我都会被自己故事中的人物所感动。
我想再次强调,一本书或者一本杂志,哪怕只能拯救一个人的灵魂,也远比逗得十万人无聊痴笑来得重要。认准经典文学的价值,心无旁骛清苦寂寞地坚持下去,才有可能成就二十一世纪的“高山流水”,实现日常状态之上的精神再造。一万个人写写画画,最终只有一个人的作品被流传,这才叫文学。文学从来就不是用于养家糊口,也不是用来作威作福。作家在写作时不仅仅是写作者,还应当是一个将灵魂安放在“绿水青山”的人。
遭人误读是文学的另一种魅力。一部像碗里的清水一样的作品,是不可能被误读的,反而是那些有着幽深气质的作品,因为不容易看清楚,才有可能出现误读。
现在很流行那种把人生撕碎的“撕裂文学”,但生活果真是这样的吗?文学就是应该借人们一双慧眼,去把人生看得更有意义。
文学最不应当表达的便是各种各样的“识时务”,文学的意义只能是“不识时务”。巴金在写给1991年5月召开的全国青年作家会议的贺词中说:要用心写作,将心交给读者。巴金的这句话博得与会青年作家经久不息的掌声,因为这才是文学的至理名言。20多年过去了,我始终记着这句话,我认为对作家来说,还必须将心交给自己。唯有掌握了自己的心,才能够发出属于文学的声音。
选自《芳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