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形成与管理应用的实践研究

2022-07-04 09:27何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环球市场 2022年13期
关键词:财务决算明细表工程项目

何峰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滞后情况分析与不利影响

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长期以来都是中大型基建项目的痛点,也是困扰工程建设单位的顽疾,不仅违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第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更导致了诸如:无法确定交付使用资产、无法移交资产至使用单位、长期暂估资产无法准确计提折旧、资产管理缺位甚至资产流失等重大问题,对工程建设单位和资产使用单位都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

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的形成,作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最为重要一环,也是编制工作量最大的一个步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业界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广度和深度仍有空白。笔者根据历年负责并参与多个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经验,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明细的角度出发,研究其形成过程与管理应用中普遍存在的实践问题,分析其成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思路。

二、交付使用资产形成与管理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交付使用资产的形成直接关系竣工财务决算的准确性,以及后期资产使用和管理应用的效能,多数大中型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资产的形成效率不高、甚至较为拖沓,究其原因既包括工程建设跨度周期长、工程资料繁杂、资产明细冗长、工程结算滞后等客观因素外,也包括决算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基建成本核算不细致、工程建设经办人员较多、工程资料缺失、编制人员能力不足和经验缺乏等主观因素。以轨道交通行业为例,交付使用资产涵盖了车站、隧洞、车辆、调度、运维、通信、环控、售票、安检等多个复杂资产系统,超过十几万项的资产清单明细,涉及多重建设费用的分摊,给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的编制工作增加了较大复杂度和困难度,具体问题和成因分析如下:

(一)竣工财务决算与工程建设、工程结算相脱节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基本建设项目的最后闭环,但在大多数工程项目实际建设中,竣工财务决算环节却与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工作相脱节,几乎都是工程完工验收、造价结算已完毕,工程建设和结算相关负责及经办人员已离场后,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人员才开始着手启动相关工作,导致未能与工程概算、工程建设、工程结算等工作建立有效沟通和数据链接,不能掌握工程建设交付使用资产的全貌,对工程概(预)算调整和造价结算调整的认知不到位,对交付使用资产的分布和特点了解不全面,最终造成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的编制只能依靠工程结算单、资产验收清单、施工和采购合同等资料,若相关资料和结算手续不完备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过程犹如纸上谈兵,交付使用资产的形成便会脱离资产实际情况。

(二)对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视不足、参与度不高

在传统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认知偏差和思维惯性,始终将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完工交付作为首要任务,对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控制、质量管控、完工验收、造价结算的重视程度远高于竣工财务决算,甚至认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只是工程尾款的支付,应全部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和开展,导致交付使用资产形成过程中无工程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的参与,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编制工作最终面临着领导不重视、协同效力不足、数据信息断层等窘境,尤其对于建设周期长、工序复杂、资产庞杂的工程项目而言,高效、准确形成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的难度剧增。

(三)工程建设成本核算不细致、偏离财务决算需求

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主要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的相关规定,通过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科目来核算工程建设成本,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主要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的相关规定,通过编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资金情况明细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等报表来反映工程建设交付成本,然而在交付使用资产清单形成过程中,前者的工程财务核算与后者的竣工财务决算之间并未形成有效过渡和衔接,会计科目设置与核算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财务决算的需求,导致工程建设成本的会计记录无法直接转换形成交付使用资产清单。

(四)交付使用资产的形成未考虑后期管理应用效能

基于政策层面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时效性的规定,容易导致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的形成流于形式,未能充分考虑到后期资产管理应用的效能问题,包括诸如:资产清单的可移交性、资产折旧计提的准确性、维护更新拆换的便捷性、账务明细调整的可行性、资产台套的可盘点性等。

若交付使用资产清单过于精细,会导致核算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大幅增加等问题;若交付使用资产清单过于粗犷,会导致部分资产拆换和处置无法进行明细核算,资产明细账无法与实物资产一一对应等问题。另外,在涉及多重建设费用分摊的情况下,不同分摊模式可能会影响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原值的划分,最终对从价计征的房产税额产生不同结果。

(五)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人员能力不足、经验缺乏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人员能力不足、经验缺乏,也是制约竣工交付使用资产明细形成的主要因素之一。通常情况下,由建设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财务人员也就担当起了编制包括“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在内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主要责任。然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并非财务人员的日常主项工作,财务人员一般不具备工程造价预结算和工程设备的管理知识,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情况也了解不深入,必然导致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能力不足、经验缺乏,最终难以独立胜任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工作。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思路

(一)构建贯穿工程建设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体系

从工程项目始建源头,开始构建基于服务竣工财务决算目的、并贯穿工程建设过程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体系,一方面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工程建设成本支出的科目下设置多级辅助核算明细科目,用于匹配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需求;另一方面是通过编制项目全过程跟踪形式的工作底稿和台账,对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进行实时明细记录,并在工程建设成本财务明细账与交付使用资产明细清单之间建立有效的数据衔接,打通二者之间的数据壁垒,将工程建设成本的会计记录有效转换形成交付使用资产清单;最后一方面,做到交付使用资产明细清单基本能及时反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资产的情况,并阶段性的与项目工程造价核定额基本保持一致,将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的编制工作提前至工程建设过程中去,从源头和本质上解决竣工财务决算与工程建设、工程结算相脱节的问题,以及会计科目设置与核算偏离了财务决算需求的问题。

(二)组建多部门相互协同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团队

组建由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由财务部门牵头,工程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材料管理部门等多部门相互协同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小组,向各部门宣贯、培训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便将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任务分解至各个部门,甚至列入其考核指标,不仅可以提升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要性,还可以充分调动各个部门配合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积极性,有效配置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清单所需的各种资源。

在资源和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财务部门可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打造竣工财务决算的信息化平台,在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小组的职权内,牵头组织各部门共享相关数据,提供相关技术支撑。要求工程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材料管理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季度或半年度)在信息化平台中,填报项目全过程跟踪的工作底稿和台账。同时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在信息化平台中整合收集并管理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的各种资料,做到信息化平台中的各项数据均能查询到相应的支持材料,确保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及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编制的有序推进,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了领导不重视、各部门参与程度不高、工作协同效力不足、数据信息断层等问题。

(三)对交付使用资产的管理应用效能进行测算和规划

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的形成,既是竣工财务决算的终点,也是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的起点,具有双重用途和属性,需要结合考虑二者目的与需求。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新增实物资产条件的前提下,应当以交付使用资产的全生命周期对资产管理应用效能进行测算和规划,充分调研并确定资产明细的原值情况(包括主体设备和附属设备)、可拆换情况(包括是否必须与其他资产同时更换)、使用年限与主体设备是否一致情况(或与其他附属设备一致),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的精细化程度,以充分适应资产后期使用中的各种情况变化,寻求资产精细化管理的最优成本方案,在交付使用资产数据的底层设计逻辑中,规避了交付使用资产的形成流于形式和后期资产管理应用效能低下的风险。表1以某类固定资产台套为例进行测算和规划。

表1 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清单形成确认表

(四)引入外部专业机构实施或指导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建设单位的职责,当建设单位人员不具备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在内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时,则应当考虑适当引入外部力量,如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实施或指导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通过外部专业机构对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和知识传授,不仅可以有效减轻建设单位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压力,还可以迅速提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水平、积累经验,建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人才储备。

但需要注意的是,外聘并授权专业机构实施或指导竣工财务决算的行为,并不能消除或减轻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外部专业机构对其形成的工作成果承担责任,建设单位需对利用专业机构工作成果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承担责任。

四、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的形成,绝不是独立于工程建设、工程结算之外的单一工作流程,而应当是与之融合且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工作体系。在重要程度上,需要单位领导人员的足够重视,由财务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立足于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清单的形成,能同时满足于竣工财务决算的要求与后期资产管理应用的需求,使竣工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在全生命周期内发挥最大的运营和管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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