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丹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博物馆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意见,推动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学习,促进博物馆与中小学教学相结合。2020 年10 月,教育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推进馆校合作共建,建立馆校合作长效机制[1]。2021 年7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政策”),提出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2]。双减政策的发布使得中小学利用博物馆资源的意识和意愿进一步被激发。
西方的馆校合作起步较早,从19 世纪中期便十分重视与学校的合作,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向前演进,现今欧美地区博物馆“馆校合作”教育理念和教育活动已经步入常态化、高水平阶段[3]。与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将博物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主要为中小学教育服务相比,我国馆校合作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4]。近年来,北京、陕西、江苏、河南等文博大省以及上海、广州等文化发达城市的馆校合作开展较好,他们在立足本土、借鉴西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但从全国范围看,馆校合作仍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还需不断实践、总结经验,在更大范围推广实施,使各地博物馆资源的教育功能得以有效发挥、合理配置,以“百花齐放”的态势惠及更多中小学生。
为推动馆校合作与我国教育及社会文化情境相适应,促进馆校合作持续、良性发展,国内学者对中西方馆校合作的发展和具体实践进行了研究和反思。季娇等以实践共同体理论和文化历史活动理论为视角,发现西方国家馆校合作历史进程中存在博物馆情境的教育理论和实证研究不足、馆校双方教育人员缺乏深度对话和反思、博物馆教育实践没有凸显独特的非正式性、馆校双方教育人员专业发展存在瓶颈四大矛盾和冲突,并以“文化工具”作为框架提出切实可行的馆校合作建议[11]。王乐采用扎根理论的质性研究范式,以X 学校组织的馆校合作活动为例,从现场的场景呈现和深度描述两个方面揭示了馆校合作的运行现状,发现当前馆校合作存在身份属性偏离、目的预设缺位和活动过程异化三大问题,并尝试从自发性的意识觉醒、规范性的教学设计和系统化的师资培训来探索馆校合作的合理出路等[12]。这些研究成果为我国博物馆馆校合作发展提供了理论和方向指导。
与综合性博物馆、科技场馆、科技中心相比,专题性博物馆相对小众,如何在馆校合作的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获得学校和青少年的青睐,真正发挥其独特文物、展品资源的教育功能,值得博物馆与中小学的教育工作者共同探讨。中国航海博物馆(以下简称“中海博”)是我国首个国家级航海类专题性“一级”博物馆,由交通部与上海市政府共同筹建,肩负“弘扬航海文化、传播华夏文明”的重要使命。2017年4 月,在上海市教委的大力支持下,中海博借鉴了上海科技馆“馆方主导项目式”馆校合作模式,经过5 期的实践探索,馆校合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实施经验,同时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和合作困境。本文通过对5 期馆校合作成果档案资料的梳理、数据统计分析以及与馆校双方教育人员的访谈交流分析,从中海博5 期馆校合作实践情况、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长效发展路径三个方面展开论述,深入探讨馆校合作工作推进及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破局路径,以期为广大专题性或行业博物馆馆校合作工作的开拓及长效、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思路和建议。
2017 至2021 年,中海博借鉴上海科技馆“馆方主导项目式”馆校合作模式,通过课程开发、学生实践、主题活动、教师培训、进校服务等形式探索博物馆与学校之间可复制可推广的馆校合作模式。经过5 期项目探索和实践,中海博已与上海市104 所中小学签约合作,开发了一批精品航海主题课程,促进了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增强了青少年的航海知识素养,起到了普及航海文化、传播航海科技、强化海权意识的目的和作用。
中海博馆校合作大多为馆方主导模式,基本形成“三个面向”格局,即面向学校、教师、学生三个客体分别实施子项目[5]。学校和教师是博物馆与青少年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面向学校和教师的子项目实施最终目的也是为了通过与学校和教师的合作,将成果惠及学生,在学生群体中传播航海科技和文化。经反复实践且趋于成熟的子项目及其开展模式具体如下。
(1)文化服务包(面向学校)。该子项目采用学校预约、馆方派送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输送主题展板、讲座和教育活动进校园,这是博物馆主动走进学校、上门开展文化服务、将航海文化融入青少年校园生活的重要举措。
(2)博老师研习会(面向教师)。该子项目采用馆方定向学校邀请或对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通过专家授课、场馆学习、教学研讨、港航单位参观学习等多种培训方式,培养中小学一线教师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学实践、设计开发课程或教育活动的能力。
(3)课程开发与实施(面向教师和学生)。该子项目采用馆方定向学校邀请或对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主要依托中小学教师和馆方教育专员,针对不同学段青少年的认知基础和学习特点设计开发基于航海历史文化传承和科普知识传播的博物馆课程,并通过“海博一课”平台面向青少年群体实践推广。
(4)航海少年说(面向学生)。该子项目主要面向小学三年级至初中学段的青少年,采用对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以播音主持、戏剧表演、科普传播、航海科技文化相关领域专家、馆方教育专员为主,通过展区学习、理论培训、现场带教等形式,提供讲解阐释、科普写作、舞台演绎等理论与实践指导,帮助青少年提升航海文化素养与讲解演绎技能。
(5)航海主题实践(面向学生)。该子项目专为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制定,采用对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博物馆依托自身丰富的展览资源、教育资源,通过沉浸式参观、技能挑战、展厅寻宝、手工制作、知识竞猜、互动游戏、情境模拟、实验探究等多种趣味体验形式,激发青少年对航海的兴趣和热爱,增强其对航海科技文化的认识和掌握。
经过5 期的探索和实践,中海博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馆方主导项目式”馆校合作模式。然而,笔者在项目实施以及与学校的对接中发现馆校合作存在项目推广效率低、分布不均衡、合作对象流失、合作关系不对等、合作机制粗放等突出问题,严重阻碍了馆校合作的深度、长效、可持续发展。因此,笔者根据历年馆校开展情况对突出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探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希望能找出各个问题的解决突破口,以“对症下药”,打破瓶颈。
2018 年1 月,在上海市教委的大力支持和引荐下,中海博与第一批上海市中小学校签约合作,而2018 年也是合作签约的高峰,2019 至2021 年签约学校数量增长缓慢、推广效率低,略显后劲不足。如图1 所示,2019 年新增7 所,2020 年新增1 所,2021年新增7 所。
图1 中海博馆校合作签约学校历年增长情况(数据截至2021 年11 月30 日)
笔者对与中海博签约合作的104 所学校所在行政划区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中海博的馆校合作项目虽已覆盖全上海市,但呈现出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如图2 所示。浦东新区签约合作学校数量远高于其他区,崇明、青浦、松江等区合作学校数量较少。笔者认为馆校合作项目推广效率低、分布不均衡的原因有四,一是缺少上级管理部门的长效支持,博物馆隶属文博系统,而中小学隶属教育系统,原本两个相互独立系统的单位想要良好合作,势必需要上级管理部门的引荐、监督甚至管理,2018 年也正是在上海市教委的牵头和引荐下,签约合作数量开了一个好头,而在2019 至2021 年,中海博在独立推进项目时就显得力不从心,学校的积极性和响应度也大不如前;二是地理位置的劣势,中海博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东海之滨-临港,距离市中心70 余千米,其他区的学生大规模、常态化来馆学习较难实现,加之涉及的交通、安全、时间成本较高,例如崇明、青浦、松江区距离博物馆100 余千米,在不堵车情况下大巴单程时长近2 h,因此“距离”成为制约馆校双方合作的重要因素;三是馆校合作成果的宣传推广不足,目前馆校合作相关的活动招募、成果展示都是通过信息稿或新闻稿形式在博物馆官方微信平台以及馆校合作微信群里发布,在信息爆炸时代,信息难以有效传递至其他中小学以吸引他们的关注,信息稿或新闻稿也难以全面展示合作内容和成果;四是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 年初全国爆发了新冠疫情,学校大规模线下来馆参观学习受到限制,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项目的进一步推广。
图2 中海博与上海市各区签约合作学校情况(数据截至2021 年11 月30 日)
中海博于2018 年1 月与第一批学校(88 所)签约合作,协议有效期为3 年,截至2021 年1 月,第一批合作学校的协议已到期。近期,中海博启动馆校续约工作,对88 所到期学校分别对接续约意愿。经统计分析,88 所学校中85.23%的学校完成续约,14.77%的学校明确表示不续约。笔者对不续约学校所在区进行分析,如图3 所示,发现这些学校均距离博物馆较远,例如青浦、金山、嘉定等,而博物馆所在浦东新区的合作学校全部完成续约。据笔者与这些学校教师沟通不再续约合作的原因,得到的反馈大多为“距离远”“合作频次少”,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由于路途较远、耗时较长,双方的合作次数非常少,有的甚至只在签约初期组织过1 次学生入馆参观,深度合作的发生几乎为零。
图3 未续约学校分布情况
针对“合作对象流失”这一现象,笔者深度思考了馆校双方的合作关系,发现合作关系存在不对等现象。所谓“合作”是指个人或者集体之间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标而形成的一种相互效力、共同承担的关系。因此,“馆校合作”的概念应该是博物馆与学校为达到一种目标而形成的相互关系,而这个目标就是让博物馆和学校更好地去发挥它们的教育职责,让学校的教师和博物馆的工作人员更好地融合在一起,为学生提供更多有意义、有价值的学习活动[7]。然而,中海博与中小学的合作形式大多是以博物馆作为主体,中小学作为客体对博物馆提供的文化产品选择使用或辅助参与。台湾学者刘婉珍根据合作的不同主导方提出馆校合作的6 种合作模式:“提供者与接受者”模式、博物馆主导模式、学校主导模式、小区博物馆学校模式、博物馆附属学校模式、第三机构扮演主导角色模式[9]。宋娴研究员根据各类利益相关者在馆校合作中的动机和关系,将博物馆与学校合作的模式分为“内部驱动-自下而上-弱合作型”“内部驱动-自下而上-强合作型”“内部驱动-自上而下-弱合作型”“内部驱动-自上而下-强合作型”“外部强驱动-强合作型”“外部弱驱动-弱合作型”“外部弱驱动-强合作型”7 种类型。[6]目前中海博与学校的合作关系属于“提供者与接受者”或“博物馆主导”模式、“内部驱动-自下而上-弱合作型”。
笔者认为,造成“合作对象流失、合作关系不对等”的原因有三,一是馆校合作意识不足,馆校合作在真正落地实施时实际上是“人与人”的合作,笔者作为馆方的教育工作者,在跟学校教师沟通时发现部分教师对馆校合作概念陌生,不清楚馆校合作的具体内容和意义,再加上教师岗位流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教师作为“桥梁、纽带甚至实施主体”的积极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如此“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情况,难免也会打击博物馆方教育工作者的热情和积极性,双方积极参与、密切合作的内驱力不足;二是沟通渠道不畅,目前中海博与合作学校的沟通渠道主要是微信群,相关子项目实施招募、宣传等都是在群里发布微信推文,再由对接老师转发至学校群和家长群,由于很多人习惯设置“消息免打扰”模式,相关信息未能实现实时定向推送和有效反馈;三是缺乏相关制度保障,目前我国的馆校合作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未能像西方发达国家一样拥有较为完备、由上至下的政策、规划、制度、法律保障,馆校双方职责、权利、义务、合作规范等未明晰。
除了每年5~7 个子项目的实施,中海博还为合作学校提供团队免费入馆参观和教育活动,即只需合作学校开具“接待函”,博物馆将免费提供参观讲解、手工制作等接待安排,涉及的物料费用均从馆内财政经费列支,提供场次和物料不限,具体根据预约时博物馆供给情况而定。例如同一年度,有的学校组织上百人多次来馆参观学习,而有的学校一年合作不到1 次,合作机制较为粗放,呈现出随机性、不均衡的特点,这将造成资源分配不均、物料管理计划性不足等问题。随着财政经费的日益紧缩以及学校对博物馆教育活动需求的日益增多,从长远来看,博物馆自身的教育供给将不足以满足学校的需求。此外,这种大客流参观模式往往由讲解员带队,在馆内“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游览,偏旅游式参观,未能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而馆校双方共同合作开发课程、举办活动、举办展览、成立博物馆学校等深度合作的频次较少。
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严格的管理制度缺位,目前馆校双方只有一纸协议之约,约定的主要事项见附录《合作协议约定事项》。可以看到协议合作细则宽泛,缺少量化的指标要求,缺少评估机制的保障,也缺少教育产品价格体系标准,协议并未起到有效监督、约束甚至激励双方的作用;二是博物馆自身服务能力的有限性,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目前中海博社教队伍仅14 人,除了馆校合作项目,还承担日常讲解接待、教育活动开发与实施、志愿者管理、全国研学项目、教育文创等多项工作,任务繁重,教育人员分身乏术,加上财政经费紧缩,提供专人、经费与学校开展深度合作受到一定的制约,也非长久之计。
从中海博5 期子项目实施情况来看,项目推进相对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略显保守,创新性活动输出较少,也未进行深度合作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且资源利用也大多集中在馆内。馆内外的文物资源、科技展品资源、学术研究成果、涉海类高校、研究院、港行单位、科创企业以及周边文旅资源甚至合作学校资源等还未充分挖掘并转化成为中小学生服务的课程素材、师资、实践基地、教学辅助等教学资源,以致于活动推陈出新慢,创新性不足,与校内教育的结合度不够。
究其原因,一是缺乏对各方资源的全面梳理,缺乏对馆内外的文物资源、港行单位资源、学术资源、文旅资源、教师资源、社区资源、高校资源、中小学校资源的全局把握和整合利用,例如高校资源梳理,目前“馆校合作”中的“校”主要是中小学生,缺少与大学的合作,包括航海相关的涉海高校、教育相关的师范院校等,一方面博物馆可以为文博专业、航海相关专业、教育专业的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场馆学习和研究的场所和资源,另一方面学生经过学习和培训可成为博物馆的专业科普志愿者,参与馆内教育活动的开发与实施,另外高校的学术研究资源,如院士、科学家、教授、研究员等专家资源以及海洋科学实验室、船舶模拟实训室等资源也可为博物馆所用,拓宽博物馆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涵;二是缺少对先进馆校合作经验的学习,5 期以来各子项目的实施逐渐形成了惯性,进入了“舒适圈”,如不加强对同行场馆先进经验的学习,容易产生思维惯性、凭经验办事,难以跳出现有模式实现突破性发展;三是博物馆社教人才队伍结构不完善,现有教育人员大多非博物馆学、教育学、航海相关专业背景出身,对航海专业知识和博物馆教学技能所知尚浅,在教育活动设计上往往局限于馆藏文物,也容易忽视对教育理论、方法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对校内教育的研究不足,例如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常常侧重对博物馆资源的输出与传播,缺少对校内课标的研究和分析,因此课程或教育活动的设计与校内教育的结合不够紧密。
综合上述中海博面临的馆校合作困境及原因分析,笔者尝试从制度设计、深度合作策略、资源利用、推广渠道、合作辅助5 个维度提出长效发展路径,即以相关制度设计引领和保障馆校合作关系的平衡,以“一区一校一品” 机制推动深度合作的实施和推广,以多维资源整合利用提供多方教学资源支持和补给,以项目内容和形式创新提升项目活力和覆盖面,以引入第三方加盟助力馆校合作的大规模、常态化发展。
复旦大学郑奕教授在其《博物馆与中小学教育结合:制度设计研究》中深刻探讨了我国馆校合作亟需制度设计推动,并提出顶层设计、中层设计、底层设计的立体解决方案[4]。笔者充分认同她的观点,只有在顶层制度设计中以规划为引领,以政策细化落实与导向规划,以立法促规划、政策的法制化,在中层制度设计中建立领导与统筹机制、财政保障与经费投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校外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机制、宣传推广与信息公开机制、决策咨询与合作研究机制、区域协同发展与示范引领机制、安全责任与问责机制,在底层制度中建立学校对博物馆的遴选机制、博物馆对学校的供给机制、馆校投入保障机制、馆校家长社区社会的联动机制、馆校评估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平衡合作关系,增强馆校双方的“主人翁”的意识,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规范博物馆与中小学的合作行为,实现馆校合作的高质量发展。中海博作为馆校合作的主体之一,顶层和中层的制度设计可能无法触及,但仍需要通过与校方协商制定明确相关制度系统构建校外教育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合作评估与激励机制、教育活动评估机制、教育产品价格标准等,以实现双方权利、义务的动态调整和平衡。其中,教育活动评估机制尤为重要,笔者在一线教育实践过程中,深刻认识到教育评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避免教育活动的低质重复、充分了解观众的需求和喜好,有必要对青少年参观前、参观中、参观后三阶段[10]的博物馆学习效果和感受进行评估,以提升三阶段活动内容和形式设计,实现教育活动的高质量输出。
“双减政策”实施之后,今年已陆续有合作学校提出深度合作需求,例如合作开发校本课程、举办科技节、成立博物馆学校等。为推动馆校合作工作的纵深化、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项目的覆盖面,笔者认为可尝试建立“一区一校一品”深度合作机制,即在每个区优选1 所学校重点进行深度合作,合作内容与该校理念、特色或优质资源相结合,进行特色化博物馆学校建设,合作成果以该校为辐射点,逐步推广至全区,再推广共享至全市。例如虹口区曲阳第四小学,开设有特色《中华古船》课程,校内教学楼就是古船造型,内有小型古船主题展厅、船模制作工作室,与中海博特色高度契合。中海博可与曲阳第四小学深度合作,将其建设成为中海博“古船主题”博物馆学校,后期双方可合作开发“古船”主题系列课程、策划古船主题展览、举办古船主题教育活动、船模赛事等,合作成果在虹口区甚至全市推广实施,该校的每位师生都可成为博物馆代言人,教师可通过流调、服务周边学校形式输送课程,学生可通过志愿讲解员形式向来校参观、参赛、参与活动的该区其他学校学生讲解古船相关知识。同样,其他区可优选学校建立“海洋科考”主题博物馆学校、“海洋生物”主题博物馆学校等等,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博物馆学校网络,且每所博物馆学校都独具特色,无可替代。“一区一校一品” 深度合作机制不仅可以促进博物馆资源与学校资源的深度融合,也是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一种有效途径,既实现了博物馆资源传播的广覆盖,也促进了上海市各区教育资源的共享和通融。
为推动馆校合作实现持续性、创新性发展,全面梳理可利用的各类资源并加以整合尤为重要,包括教育素材资源、教师资源、设施设备资源、志愿者资源、社区资源、宣传媒介资源等。以中海博为例,教育素材资源包括馆内航海文物和科技展品、周边场馆、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旅游机构、港行单位、海洋高新企业等,用以不断丰富馆校合作教育产品的内容和形式;教师资源包括高校教师和本硕博生、中小学教师、教研员、航海相关技术人员、研究员、工程师、科普达人等,用以不断壮大社教人才队伍,形成多学科背景的人才结构,以满足教育活动开发与实施、学术支持、教育研究等多方面的需求;设施设备资源包括高校实验室、模拟实训室,航海高新科创企业的最新研发产品、研发室、制造产线,周边研学营地或基地的拓展设施和场地等,用以为拓展型、研究型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技术、场地等保障;志愿者资源包括博物馆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家长志愿者、公益志愿者组织或机构等,用以解决当前教育辅助人员不足的困难以及满足今后教育活动大规模、常态化开展的需要;社区资源包括社区公共空间、人力、人文以及管理资源等,用以营造“馆校社家”全方位学习机制和氛围;宣传媒介资源包括博物馆和中小学的官网和官微,与中海博长期友好合作的上海发布、博雅网、科普中国、B 站等高影响力合作平台,用以不断提升馆校合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其次,资源的开放与共享也极为重要,包括公开馆藏系统、建立资源展示与沟通平台等。中海博“馆校合作”项目上级管理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已着手建立“馆学通”小程序平台,将各个场馆的教育资源集中展示、宣传推广,供广大学校师生选择使用,同时也是同行场馆相互学习、共促发展的平台。笔者认为还需建立馆校双方的实时沟通平台,以便于双方信息的实时有效传递。
为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做好校内课后服务供给,博物馆可尝试为就近中小学提供课后服务,开设博物馆系列课程或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鉴于中海博地理位置的劣势,笔者认为还应着重加强文化服务包等到校服务甚至驻校服务。目前,中海博文化服务包形式较为单一,只有主题巡展、讲座和教育活动三种形式,应增加博物馆资讯、学生导览、博物馆科普读物、学生教师用素材、重点展品仿真模型、教具包以及丰富的音视频资源等,给予中小学更多的文化内容和形式选择。中海博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级的航海类专题博物馆,馆校合作范围不应局限于本市,而应立足上海,面向全国。因此,需加强数字化服务和网络远程教育,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通过将精品博物馆课程、教育活动进行线上转化,利用远程终端教育系统、电视电台以及其他网络视频互动系统,探索将现场教学以实时或录播形式实现博物馆教育课程全面覆盖中小学校,还可将教学视频以光盘形式提供给远离博物馆的基层学校和学生[4]。中海博已计划于2022 年与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文化教育研究中心合作开展云端系列课程开发与实施,并向全国中小学免费开放。数字服务和网络远程教育可打破时空的约束,实现快速、广域传播,使博物馆文化辐射广大城镇、农村和边远地区。同时,这也是推动教育公平、公开的有效途径。
故宫博物院果美侠研究员提出:“第三方在馆校合作项目需求下,使用博物馆资源为双方提供多种形式的专业服务,是馆校合作的必要补充,也延伸了馆校合作的概念。第三方介入并参与馆校合作,既是市场化的结果,也是馆校合作需求激增下博物馆与学校积极应对的结果[8]。”随着中海博馆校合作签约学校数量的日益增多,以及中小学校外教育服务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仅14 人社教团队的服务供给能力难以满足需求,因此引入第三方辅助是助力博物馆“馆校合作”大规模、可持续、常态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中海博将积极鼓励、引导第三方机构加入到馆校合作的队伍中来,例如提供交通及旅游等服务的旅行社、协助博物馆和学校开发和实施课程的新兴文化教育机构、负责教具产品开发与制作的制作厂商、记录并宣传馆校合作成果的新媒体运营公司、监督馆校双方合作的评估机构等。当然,馆方应严肃第三方机构的准入机制,制定并颁布相关的制度或管理办法,对第三方资质和服务能力进行严格把关和考核,以避免扰乱市场秩序、适得其反。
随着中小学对博物馆资源需求的日益增强,馆校合作势必朝着高需求、深度化、常态化方向发展。中海博作为一家专题性博物馆,在5 期探索实践中逐步暴露出项目推广效率低、分布不均衡,合作对象流失、合作关系不对等,合作机制粗放、深度合作少,项目推进保守、资源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也是其他同行场馆所面临的。通过对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分析,笔者针对性提出强化各层级制度引领、建立“一区一校一品”深度合作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开放与共享、拓展项目内容与形式、引入第三方辅助五个长效发展路径,期望能在今后的实践中切实有效地推动馆校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最后,笔者坚信在文博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的今天,在上级管理部门和馆校双方的共同努力之下,馆校合作必定能突破量的积累、实现质的飞跃,促成馆校双赢。
附录
合作协议约定事项(甲方:博物馆,乙方:中小学)
1.甲方将为乙方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场所和教育资源,优先欢迎并支持乙方组织学生来馆开展活动,馆方将尽可能安排教育人员配合学校开展活动。
2.针对面向全市开展的青少年科普教育项目和实践活动等,同等条件下,甲方将优先选拔乙方的学生参加相关教育实践项目,并给予专业的指导和辅导。
3.乙方可推荐教师参加我馆组织开展的航海培训课程和教育活动,以深入了解航海博物馆的展览教育资源,提升利用场馆资源开展教学的能力。
4.乙方积极组织教师与甲方教育人员共同研发基于航海博物馆展览资源的课程,学科不限、长短不限,并根据实际情况将研发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并定期开展。
5.乙方负责对到航海博物馆参加活动的学生加强道德文明教育,要求学生遵守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有礼貌,爱护标本等公共财物,维护场馆环境。
6.甲方将在条件允许范围内优先向乙方提供课件资源包、外出巡展、科普讲座等服务,如有需要,将培训乙方人员使用这些资源,但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任何知识产权。
7.甲方来校开展教育活动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文化教育活动所需的场地及配套设备物料,同时负责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员参与活动。
8.甲乙双方应本着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和内容,共同为提升青少年学生的航海教育和素质拓展作出努力。
9.双方应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确定日常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共同探讨合作项目的方案和实施,定期检视项目成效,并及时优化完善。在合作期间应尽可能地利用资源做好各类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以共同促进双方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