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从龙(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它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扩大国内消费需求、鼓励创新创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各国发展水平、社会条件、文化特征不同,社会保障制度必然多种多样;我们注重学习借鉴国外社会保障有益经验,但不是照抄照搬、简单复制,而是立足国情、积极探索、大胆赋新,成功建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就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据我国国情、特别是城乡居民的特点进行的制度创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们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学习借鉴了国内外的一些经验做法,但没有照抄照搬。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低收入群体占比较大,国家财力尚不充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覆盖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其中大多数是农村居民,收入普遍较低且不稳定,因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既没有采取“零支柱”(非缴费)模式,也没有采取完全个人缴费方式,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及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方式。在个人缴费上,设置多个档次由参保人选择,政府实行多缴多补,适应居民收入差距大且不稳定的特点;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适应地区发展差距大且财力不均衡的特点。在工作策略上,实行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低水平起步,先实现“从无到有”,再逐步实现“从有到好”。这项制度从试点到现在只有十多年,城乡居民参保率超过了90%,得到广大城乡居民广泛认同、积极拥护,实践证明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社会保障协会认为,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新样板。
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关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要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2021年初,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 亿人,到年底参保人数超过10 亿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48亿人,占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53%,比2012 年增加0.64 亿人;实际领取待遇1.62 亿人,比2012 年增加0.31 亿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成为全世界覆盖人口最多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城乡老年贫困、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5 年10 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首次提出“五个一批”的脱贫方略,其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是重要举措之一。2017 年8 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政府“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政策措施,为解决贫困人员的参保问题打开了政策通道。2018 年11 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将年满60 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待遇。2017 年至2020 年,共为1.19 亿人次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29 亿元,到2020 年底,共有6098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014 万贫困老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减少城乡老年居民贫困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 年8 月13 日,人社部等5 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 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调整完善困难群体社会保险帮扶政策,将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代缴保费范围,持续推动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2021年,共为2354 万困难人员代缴26.8 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5427 万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9%,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进一步巩固。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2018年2 月23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人社部、财政部上报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并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中央3 次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所有省份均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之上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2021 年8 月10 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文件,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将增值收益全部记入参保人个人账户,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能力。目前各省份都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部分省份较大幅度提高了个人账户记账利率。2021 年,有17 个省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水平达到179 元,是2012 年的2.2 倍,年支付养老待遇3700 多亿元。2022 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已有9 个省份确定今年再次提高地方基础养老金。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战略眼光,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应当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中,农村居民占95%。农村老龄人口基数大、占比高,随着中青年人口向城镇流动、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功能弱化,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还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没有参保,二是多数地方养老金水平偏低,三是业务管理、特别是基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守底线,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帮扶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参保服务工作等方式,积极组织引导未参保人员参保。二是在推动各级政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同时,通过提高个人缴费最低档次标准并调整缴费补贴等方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多缴费,推动各地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效益,增强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能力。三是认真做好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点多、面广、服务对象众多、主要管理服务在基层等特点,全面加强人防、技防、协防,坚决守住参保人的“养老钱”。在推进完善从中央到地方5 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