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改善,食品安全意识也明显增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层出不穷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让人们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产生了不信任,给食品行业敲响了警钟。在新时代发展环境下,如何构建一套完善、严谨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如何保障广大民众的食品安全,如何彻底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鉴于此,本文探讨了构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策略和方法。
一、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概念阐释
1.食品的涵义。食品分为两类,一类是天然食品,即自然环境下生长、收获且未进行加工处理、为人类食用的物品,比如水果等;另一类是加工食品,主要是指通过一定技术或者方法制作出来的人类可以食用的物品,比如饼干、粉丝等。
2.食品质量安全的涵义。食品质量安全主要有两层涵义,第一层涵义是公司生产食品的质量需达到国家制定的专项标准,以此为广大民众提供安全、合格、营养的食品;第二层涵义是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致力于为广大民众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
3.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涵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是指为保证企业、商户等出产及制作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
二、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影响因素
1.微生物污染。微生物污染是引发食源性疾病的主要原因,其致病菌比较广,常见的主要有沙门氏菌、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等,此类微生物引发的食源性疾病经常见诸报端,既严重降低了食品质量,也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2.化学污染。化学污染主要指的是由于农用化学物质、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和工业废弃物等引发的污染。在瓜果蔬菜的种植过程中,难免会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化学物质,这本是一种比较合理的行为,只要合理控制用量,就不会引起化学污染,但是有些农户为了提高产量,不按照国家要求擅自加大用量,从而造成化学污染,严重影响了食品的安全性。
3.人为污染。人为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属于人为污染,比如,在加工食品时,因工作人员的不小心导致一些杂物进入食品及其包装袋内,造成食品污染。当然,也有一些不法企业为获取更多的利润,采用不合格的生产材料,从而引发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监管部门多、职能重叠,造成监管不到位。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食品质量问题,发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及标准,不过在现实中,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权并非独属某个部门,而是由农业農村部门、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但是由于内部规定不完善、制度不成熟等,造成不同部门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划分不清,出现了重复监管、空白监管的情况,甚至存在着权责脱节的问题,导致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权难以形成强大合力。加之各部门之间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科学的协调体系,内部缺乏沟通与交流,无法实现对食品质量的全程监管,这也为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频出埋下了隐患。
2.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力量不强,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力量的强弱直接关系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能否彻底消除,能否为广大民众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合格食品,是否能够保障民众的生命健康权。但是在实践中,受政府部门职能划分不清、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较低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力量不强,难以对食品质量进行全面、深入地监管,造成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频出,严重影响了广大民众对食品的信任,甚至引起了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质疑,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3.食品检测标准不统一,且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直到现在还没有出台统一的食品检测标准,各地政府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编订食品检测标准,有些标准制订得不全面、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对辖区内各类食品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不利于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另外,我国目前存在着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制定不完善的情况,这不仅无法为国内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提供可靠法律依据,也导致不法企业得不到相应的惩处,不利于构建良好的食品质量安全环境。
4.食品违法行为处罚较轻,无法起到震慑作用。由于食品检测标准不统一,且法律制度不完善,很多食品监管执法部门依旧按照多年之前设立的标准或者出台的法律政策检查和惩处企业,但当时制定的惩处措施比较轻,跟不法企业获得的高利润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无法对不良企业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
四、构建食品质量安全
管理体系的策略和方法
1.协调政府各部门监管职能。多部门联合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难免会出现重叠监管或空白监管的情况,不利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高效稳定的开展。对此,本文认为应协调政府各监管部门的职能。目前,我国已对监管机构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导,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各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格局,避免了“九龙治水”的问题。在具体的工作中,要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性质,编制一份清晰、合理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以此避免出现政府职能履行不到位、监管空白等问题。同时,需要遵循“一个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调整职能,对现有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及合理配置。另外,要制定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清单的形式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流程、惩处措施等,为各相关部门追责提供重要依据。
2.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力量建设。打造一支管理经验丰富、法律意识强、执行能力出众、综合素质水平高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队伍,不仅能推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正常开展,还能促进食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本文认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在积极致力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时,可从下述几个方面入手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队伍,为获得良好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成效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第一,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积极引入新人,采取对外招聘、社会招聘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才,提高准入条件,严格要求应聘者的资质与条件,只招收符合要求、能力突出、素质水平高的食品安全人才,务必要从根本上保证人才的专业性,从而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高效、全面开展。
第二,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内部人员深入理解国家最新的相关政策及精神,与时俱进地调整管理模式,同时促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培训过程中积极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实现专业能力、综合素养的突破性提升,从而获得令人满意的食品安全管理成果。
第三,制订完善、严谨且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最大限度调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相关单位应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内部管理制度,编制一套完善、严谨且能够实施的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进行客观、全面考评,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金、职称晋升等挂钩,从而促使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促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高效、稳步开展,顺利实现食品安全管理目标。
3.统一食品检测标准,完善和优化法律机制。从前文可知,食品检测标准不统一、法律政策不完善严重制约了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当务之急是制订统一、科学的食品检测标准,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机制。
第一,统一优化食品检测标准。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食品检测标准存在着不统一、遗漏、落后等问题。对此,本文认为相关部门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各类食品检测标准,完善与优化国内不同类型食品的检测标准。同时,要加强对食品检测技术的创新与提升,从而使得我国逐步形成先进、统一的食品检测标准。
第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我国应在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根据国内食品行业发展现状,秉承“务实、科学、严谨”的原则,制定一套维护食品質量安全的专项法律,明确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企业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惩罚措施等,以此为国内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提供良好依据。
4.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对于当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监管力度不强等问题,本文认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第一,构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企业在生产及出产食品的过程中,需要准确记录食品的所有信息,创建专门的食品数据库,应包括食品的成分、贮存条件、运输方式、加工中添加的各种药物和激素等,全面提高食品信息的透明性。企业可通过在食品上张贴可追溯性标签的方式,让每一位消费者了解食品从产地到最终销售所经历的一切环节,以此接受来自社会的全面监督,有效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二,构建食品市场准入体系。市场是食品传递至消费者手中的重要途径,也是食品质量监管的最重要一道屏障。为此,我国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做好“市场把关”工作,严禁任何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具体来讲,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在食品流入市场环节实施标准准入、协议准入制度,在市场交易环节加强全面监管,凡是不符合要求的食品都不可进入市场。如今,我国已经制定了市场准入制度,也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量化分级制度,为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良好保障。
第三,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承担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职责的各职能部门应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职能制度条例等的基础上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一旦发生管辖争议,应马上报请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同时,要提高惩罚标准,让不法分子为其做出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付出更多的代价,对于任何妨碍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食品污染违法案件的人员,公安部门应秉公执法,依法羁押处理;对于已触发法律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形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执法、依法执法的良好局面,让一切不良企业、不达标的食品无处遁形。
作者简介:王秋捷(1992-),男,满族,吉林公主岭人,大学本科,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变性淀粉车间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食品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