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2年开始,根据产业规模、品牌基础、市场消费和国内外影响力等要素,分品类分梯次分年度培育一批具有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品牌,促进其在品牌基础、营销推广、管理服务、市场消费等方面全面提升,并计划每年培育推介中国农业品牌精品百强。
《通知》指出,2022年重点培育的区域公用品牌品类为23个,包括粮食(大米、鲜食玉米、马铃薯)、果品(苹果、柑橘、草莓、荔枝、桃、樱桃)、蔬菜(蒜、姜、番茄、辣椒、食用菌)、茶叶(绿茶、红茶、白茶)、畜禽(猪、牛、鸡)、水产(鱼、甲壳、贝),及其他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品类。重点推介的企业品牌为产品优、信誉好、产业带动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及其优质特色农产品。
《通知》明确,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6个要求:品牌優势明显、品牌竞争力较强、品牌发展力突出、品牌影响力较大、品牌带动力明显、品牌保护较好;企业品牌的推介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2个要求:发展基础扎实、品牌建设突出。
《通知》指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将通过开展梯次培育、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营销推介、组织宣传推广、强化金融服务五个方面进行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