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石海芹 通讯员 王冬冬
从电器仪表工到门卫,再到为民服务的律师,华丽的转身足以让人惊羡,这其中铭刻着张春江20 多年的耕耘付出。
张春江,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山街道居民管理委员会政工科司法员,主要从事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社区法治建设工作。以工匠精神锤炼司法实践,造就了张春江认真负责、细致耐心的态度,热情微笑接待每一名群众,合理解决居民每一个问题,也为其先后赢得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矿业公司优秀共产党员”“2020 年度石景山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1991 年11 月,张春江入职首钢矿业公司裴庄发电厂(电修公司前身),当了一名电气仪表工。1998年,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他到厂文化活动中心,当起了一名门卫。
在门卫岗位工作期间,张春江觉得与其每天下班后无所事事,倒不如干点感兴趣的事。“年轻的时候我特别爱看港台电影,其中有很多法庭审判的场景,那些场面让我真切感受到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普通人民代言的力量。”张春江与法律的邂逅,就在这一个个法庭审判的场景中产生了化学反应,使其第一次感受到“法律”的作用。
就这样,张春江到河北电大报考了法律专业。通过4 年的学习,好不容易拿到了专科毕业证。这其中的辛苦,张春江没有多言,对于一个早已走出课堂,从来没有半点法律功底的人来说,拿到一张法律专科毕业证,谈何容易。
2002 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驻矿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矿业公司先后有5000 多名合同到期人员终止合同。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有大专毕业证,张春江得以续签劳动合同,这一次的续签合同使张春江认识到“知识可以改变命运”。为了巩固自己的所学,并提升对于法律的理解能力,张春江再次出发,报考了河北大学的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寒来暑往,张春江默默地啃噬着岁月,又是4 年,他取得了本科毕业证。
2007 年2 月,在一次和同学的聚会中,张春江的学习方向迎来了又一次转机。在他的同学中有一位是法官,打算报考当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张春江向其问起了报考所需要的条件,仔细对照之后,发现自己也符合报名条件,就商议着要和这位同学一起报名参加考试。听到张春江要报考国家司法考试的想法,他的这位同学很是惊诧的表情让张春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和人家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司法考试竟号称“天下第一考”。
可是,这并没有让张春江临阵脱逃。当年3 月,张春江报名参加了迁安一个司考培训班。当时培训班上大概有40 多名学员,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就占了30 多名,剩下的有政府的、学校的、法律事务所的,此外只有两名工人,而张春江就是其中之一。“我再一细打听,大部分学员都考了两三次了,人家听说我是第一次备战司法考试,就打趣地问我准备考几次。”
张春江没有退缩,下定决心,计划要在两年内通过司法考试。随着备战司法考试的征程逐渐深入,司考的痛苦也开始折磨起张春江。每天下班后,张春江读书到晚上10 点。凌晨4 点,起床的闹钟响起,继续看书到6 点,洗漱后上班。周六日,全天参加司考辅导班,看视频,听讲座。回忆起备战考试的那段岁月,张春江也不无感慨地说:“紧张而又忙乱的司考生活,除了上班、吃饭、睡觉,没别的,就是司考。”
司考成绩公布那一天,张春江终生难忘。由于网络原因,始终无法查到成绩,直到另一位培训班学员告诉他,“你通过了”,他仍不敢相信。最终亲眼看到417 分时,心才踏实了。此后几年,张春江也成为这个司考培训学校口口相传的佳话,“第一年报考,一次性高分通过”。
2007 年10 月,张春江从电修公司电工岗位招聘到矿山街委司法员岗位工作。在街委司法员岗位上,张春江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两劳”人员安置帮教和配合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巡回法庭工作。
全新的开始必然伴随着全新的挑战,其中有岗位变化带来的不适应。回忆起那段时间的工作,张春江叙说了一件深有感触的事情:“刚来街委从事司法员工作的时候,有一次需要我总结一下社区‘两劳释放人员的情况说明’。当我写完第一稿的时候,过度自信的我已经觉得写得不错了,肯定能通过领导的审核把关。谁知主任耐心地给我指出数处不合理的部分,后来她陪着我周日加班一天,手把手教我,改了七稿,才最终完成这篇情况说明。”
人民调解是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过程。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首钢矿山社区常住居民最多时达4 万余人,维护社区稳定是街委的重要责任。上岗后,张春江成为了一名人民调解员,多次参与了社区家庭矛盾调解。经过经验总结,他创新发明了“人民调解五步法”,即在具体纠纷调解中,按照“听、问、说、答、访”五步法来开展工作。
矿山水厂社区有一对老夫妇,两人均已80 岁高龄,因为男方对其妻实施“家庭暴力”,在法庭上女方以死相逼非要离婚。通过细致的观察,张春江决定在开庭之前做好男方的工作,庭后再做其妻的工作。“两人共同生活这么多年,她所说的‘家庭暴力’ 偶有发生,对‘家庭暴力’ 有了一定的耐受力。她现在不能忍受的是没有人重视她,她委屈的时候无处哭诉,也就是说,她强烈要求离婚的目的是引起大家的关心。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站出来,听她诉苦,听她的委屈。说完之后,她的不安就得到了排解,心情放松了,矛盾就解决了。”
张春江细致耐心地倾听其妻的诉说后,对两人进行劝解,这件居民离婚案得以圆满的解决。而张春江也在总结类似社区家庭矛盾调解经验时说:“调解大部分案件,需要我们态度温和,耐心地听取矛盾双方的想法,并且随着当事人的陈述适时作出回应,同样适时引导他们向下一话题转移,然后将矛盾慢慢化解。”
“不管事情大小、简单复杂,心中装着老百姓的幸福和谐,时时、事事放低身子,处处体现真诚服务的态度,这是我们做社区司法员必备的素质。”张春江如是说。因为出色的人民调解工作,2014 年,张春江获得“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称号。
近几年,矿山社区部分居民法律意识逐渐上升,凡是遇到一些纠纷矛盾,都想找律师咨询、解决。在这其中,为老年人订立遗嘱的问题也是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
“由于之前居民法律知识的欠缺,直到近些年才想到通过订立遗嘱确立身后财产的分配问题。”张春江表示。鉴于此,他想到将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对于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老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见证,订立见证遗嘱。
开始的时候,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这项工作有抵触情绪,“我们都没干过,万一出错怎么办?”“老人把财产给老大了,老二找我们来打架怎么办?”对于人民调解员的畏难情绪,张春江除了进行思想疏导之外,还在业务方面进行指导:“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就是为老百姓解决民事纠纷,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是为了避免将来老人去世,各子女因遗产分割起争执。我们现在所做的工作,一是解除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对晚年生活也是一个保障;二是将远期纠纷从源头上化解;三是做任何工作都要有担当,只要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事情,不能畏首畏尾,只要是对居民有利的事情,我们就要坚持。”至今,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见证这种方式,矿山社区已订立遗嘱数十份。
在10 多年间,张春江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自身素质稳步提升,为做好社区法制工作奠定了基础,得到了社区居民百姓的一致认可,用老百姓的话说:“法律上的事儿,就得问张律师,人好,懂得多。”
从一名普通的工人,到一名为民服务的律师,通过调解解决社区矛盾纠纷,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张春江看到了自身的价值。多年的社区工作经历,对社区人民调解和法律咨询工作的不断总结,张春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在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社区人民调解员的水平,以及社区居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水平。
当前,矿山社区居民百姓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氛围越来越浓,越来越多的居民都能运用法律来分析问题、解决纠纷、处理矛盾。这里面,作为司法员的张春江功不可没。但他并不满足,他总说:“只有不断自我革新,做社区居民的法律先锋,提升法律思维,掌握新知识,学习新经验,才有能力为社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