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玉祥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201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可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空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要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的路径,以空间为场景开展法律资源的整合,提供贴近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空间服务”的现实意义
空间重组过程中转变服务方式的必然选择。公共法律服务同其他实践活动一样,必然在具体的时空维度下进行。在现代化条件下,时空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空间转向”,表现为以空间优先于时间的空间化思维方式。新型城镇化和城市更新,也是大规模的空间重组的过程,人们的生产、生活与空间的关系更加紧密。这就要求我们关注空间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中的地位,用空间思维来谋划体系建设中的资源配置、产品供给和质效提升。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场景化的内在要求。在不同空间场景下,法律服务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异。比如,在社区,人们关心的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服务合同关系;在商区,人们关注的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商品买卖合同关系。“空间服务”围绕不同空间场景下人们法律服务诉求,通过整合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将不同功能的法律服务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形成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有机整体,推动法律服务资源高效配置、服务产品有效供给、服务效能稳步提升。
补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短板的现实需要。江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多项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但也应当看到,对空间维度的服务研究相对欠缺,各条线还存在“单打独斗”现象,没有形成公共法律服务整体;部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还存在“等人上门”现象,没有主动融入空间开展服务。为此,需要尽快补足短板,将“人—空间—服务”打通,加强空间领域法律服务产品供给,进一步充实群众法治获得感。
“空间服务”的主要内容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社区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阵地。要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整合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深入社区基层一线,积极参与社区管理重大事项决策,为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等公共事务提供法律意见。针对业主参与小区事务管理难的“痛点”,提高业主参与度,拓展业主自治新途径。鼓励仲裁、调解机构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设立物业纠纷仲裁中心和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等平台,有效化解群众物业、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商区。活跃在楼宇商区的小微企业,为城市发展贡献着大量的税收和就业岗位。要支持有条件的楼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服务等方式,加强便民惠企政策宣传,帮助小微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加强网约车驾驶员、“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在劳动关系确认、工伤保险待遇、追索劳动报酬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围绕助力创新创业,帮助大学生等创业群体完善人力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机制,将法律风险防控融入业务流程,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可持续性。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新区。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项目中,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可在拆迁工地现场等设立流動法律服务站,牵引法律服务资源前置到项目实施第一线,主动服务保障项目推进。在纠纷预防机制方面,广泛听取对拆迁方案和实施计划的意见建议,为征收、拆迁相对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前置到项目现场,面对面开展法律服务。同时,根据不同对象的服务需求,开展“组团式”服务,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资源,梯次配置法律咨询、证据存证、纠纷化解、代理服务等业务,“一站式”解决群众法律服务诉求。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针对园区企业集聚特点,以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为重点,通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中心)、建立法律服务产业园、组建法律服务团等方式,引导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进园区,助力企业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持续推动资源集聚,开展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试点,引导各类法律服务力量向产业园集聚,放大规模效应、辐射效应。加强服务供给,制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健全完善法治体检、知识产权保护、“产业链+法律服务”等内容。促进服务融合,积极配套金融、保险、税务等相关服务,努力打造园区“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公共区。城镇空间供给能力有限,因公共空间使用、相邻权等引发的纠纷多发。要加强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充分运用调解、仲裁等手段解纷,发挥村社区干部及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法理情相结合妥善化解纠纷。加强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对于城市广场舞、农村宅基地等容易激化的矛盾,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网格员等第一时间反馈,联合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及时介入,避免小矛盾上升为暴力事件。
“空间服务”的保障措施
统筹“空间服务”资源力量。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民政、司法行政等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形成推动“空间服务”合力。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空间服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志愿者团体参与空间治理法律服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发展局面。
加强“空间服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形成以网络平台为统领,三大平台联动服务格局,最大限度提升空间法律服务整体效能。推动法律服务网站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方便群众第一时间能找到需要的法律服务。依托全省公证处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部署远程视频办证系统,促进公证服务资源向社区、商区下沉。持续推广应用“苏解纷”小程序,推广应用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办理平台,不断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提升“空间服务”专业能力。加强对城市更新、乡村振兴中空间治理问题研究,紧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以及物业、婚姻、相邻权等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法律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围绕共性法律问题,组织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通过编写法律服务手册、通报典型案例、专家远程指导等方式,提升解决难点、热点法律问题能力。
加大“空间服务”经费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政府购买和考核管理机制。拓展空间服务实施渠道,以政府购买、公益创投、公益服务等方式,引导、支持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等承接项目。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慈善、公益创投、个人捐赠等各类公益资助,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共建的经费保障制度。
(作者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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