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凡超
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以党的重要文献形式正式肯定毛泽东同志在党内的领袖地位、明确提出毛泽东思想是指引中国革命胜利的指针,总结了建党以来至全面抗战爆发前党的历史及其经验教训,对这一时期若干重大历史问题特别是党的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期间党中央的领导路线问题,作出了正式结论,使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认识达到了一致,增强了全党团结,为党的七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充分条件。
形成“两个空前”,为党的团结统一奠定政治基础
肯定了确立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全会认为,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革命斗争取得了伟大成绩和丰富经验。但党在个别时期犯了“左”、右倾错误,给党和中国革命带来损失。这一时期,“毛泽东同志所代表的我们党和全国广大人民的奋斗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并且正是因为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主张正确路线的同志们与错误路线完全对立、坚决斗争,才使党在第一次大革命、土地革命和抗日战争三个历史时期取得了伟大成绩。也正是在这一斗争过程中,广大的反对错误路线的干部和党员,逐渐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团结起来,遵义会议“开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央的新的领导,是中国党内最有历史意义的转变”。《决议》深刻指出,在土地革命战争的最后时期,确立毛泽东同志在中央和全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的最大成就,是中国人民获得解放的最大保证”。《决议》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党的重要文献形式正式提出“党在奋斗的过程中产生了自己的领袖毛泽东同志”。从此,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有了自己的主心骨。
第一次以党的重要文献形式明确指出党在长期奋斗的过程中“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体系——毛泽东思想体系”。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决议》旗帜鲜明提出“毛泽东同志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实践便是此种结合的代表”。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体系——毛泽东思想体系”。在此基础之上,全会深刻指出,要使党内思想完全统一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全党必须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教育,着重于中共党史与毛泽东思想的教育”。这为党的七大将毛泽东思想写入党章、正式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奠定了基础。
全会实事求是剖析了党的历史上“左”、右倾错误路线,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比较,分清了我们党历史上的路线是非,使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对长期争论的问题达成了共识,最终形成全党“空前一致地认识了毛泽东同志的路线的正确性,空前自觉地团结在毛泽东的旗帜下了”的局面,为党的团结统一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民主讨论、达成共识,为党的团结统一奠定组织基础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的团结统一的组织基础。正如毛泽东在《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口头政治报告》中所指出的,“要团结就要有民主,没有民主,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把意见搞清楚是不可能团结的”。《决议》正是党内民主的产物,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民主研究、集体决策。《决议》的最初蓝本可追溯到1941年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结论草案》。由毛泽东负责起草的“结论草案”是1941年10月2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决定,“结论草案”的主要内容反映的是1941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结论草案”的要点经毛泽东在1941年10月13日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汇报并通过。由此可见,作为《决议》蓝本的“结论草案”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决议》中涉及的几个重要问题的结论是1944年2月24日中央书记处会议、3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结论,并经党的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批准。《决议》的起草是党的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的重要工作。此会议除中央委员外,还有各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且这些同志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决议》的起草过程就是党内民主生动实践的过程。
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决议》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尊重党员权利,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将起草稿发给在延安的高级学习组、七大代表讨论。胡乔木也多次到中央党校召开座谈会或按地区找人谈话,征求意见。据胡乔木回忆,“《决议》起草中,有一段天天开会,讨论一阵子,又改稿子”。根据大家意见,《决议》改了又改,到底修改了多少次是难以统计的,仅从现存档案看,任弼时在1944年5月根据“决议草案”写出一稿,之后由胡乔木进行了较大修改,任弼时又在胡乔木的修改稿上连续修改了3次。然后,胡乔木又写出一稿。张闻天在任弼时和胡乔木的稿子基础之上写出另外一稿。毛泽东在张闻天修改稿的基础上,又亲自主持修改了8次。可以说,《决议》讨论、修改的过程就是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认识由分歧到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党的团结统一奠定思想基础
延安时期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训,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党内正确的思想斗争。因此,《决议》的起草始终秉承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方针。这一方针,突出反映在对犯错误的同志“思想上清算彻底、结论上力求宽大”上。
正确对待错误。在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上,《决议》否定了过去太注重个人责任的做法,注重从社会根源上分析解剖问题,强调“错误不是少数人的问题”,“过去的历史错误主要是一个社会现象”;在对错误的表述上,《决议》特意留了一定余地。如没有写第三次“左”倾路线使白区损失100%,苏区损失90%的问题,没有说犯错误同志的个人品质问题,没有说教条宗派、经验宗派的问题等。在对错误的评价上,《决议》运用马克思主义全面、辩证地分析问题,认为错误路线虽然给中国革命事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但这仍是难于完全避免的个别时期的部分现象,而且我们党正是在同这些错误的斗争过程中逐步走向成熟的。
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在对犯錯误同志的评价上,除了郑重指出、严肃批评其错误外,仍然客观公正地肯定其过去正确的方面,以及近年来取得的进步;在对犯错误同志的态度上,否定了过去“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作法,遵循“对犯错误的同志要有好的态度”。《决议》指出对于承认并开始改正错误的同志“就应该不存成见地欢迎他”,对于那些还没有很好地了解和改正自己错误的同志,只要其不继续坚持错误,就“应该以恳切的同志的态度,帮助他去了解和改正错误”。《决议》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方针对于团结犯错误的同志收效甚大。如在第三次“左”倾路线错误中负有很大责任的博古评价《决议》是原则严格,态度温和。他表示“这是给我们留有余地。我们要从头学起,愿意接受这个决议作为改造自己的起点”。博古的话道出了那些已经承认并愿意改正自己错误的同志们的共同心声。
正如《决议》所反复号召的“团结全党同志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如同一块坚固的钢铁一样”,《决议》的起草和通过极大推动了全党的团结,为我们党积累了在总结历史中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宝贵经验,为党的七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充分条件,有力促进了中国革命事业的发展。
(作者系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延安精神教研室主任)
责任编辑:张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