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坦森颠覆性创新理论的演进脉络及启示*

2022-06-25 08:23:44刘洪民林琳
科技促进发展 2022年1期
关键词:克里斯商业模式理论

■ 刘洪民 林琳

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杭州 310023

0 引言

颠覆性创新理论是国际上创新管理和战略管理领域研究的热点与前沿[1]。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为颠覆性技术涌现创造了新的机遇,推进颠覆性创新已成为大国博弈的战略选择[2]。2016年“颠覆性技术”写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突出颠覆性技术创新”,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开幕会上强调“要以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颠覆性创新发展是我国在新一轮的产业变革中赢得竞争优势占据核心地位的关键[3],对企业而言,颠覆性创新更是我国企业步入无人区的重要阶梯[4],有利于企业构筑先发优势,实现“变轨超车”。

克里斯坦森(Clayton M.Christensen)是颠覆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也译作破坏性创新)理论的奠基者和集大成者,1995年首次在《哈佛商业评论》提出颠覆性技术概念[5],1997年在其著作《创新者的窘境》(The Innovator's Dilemma)中正式系统提出颠覆性创新的概念和理论分析框架[6]。《创新者的窘境》及其后出版的《创新者的解答》(新版名称,老版中文名为《困境与出路》)[7]、《远见》[8]这3 部著作体现了颠覆性创新的精髓和核心思想,更是被称为颠覆性创新三部曲,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关注并被广泛应用。2020年元月克里斯坦森教授去世,其本人生前也自称“一生只致力于颠覆性创新”,共围绕颠覆性创新撰写或合著出版9 部著作,发表60 多篇系列论文。颠覆性创新最初针对的是在位领先企业如何避免因颠覆性技术和市场变化的有机结合而陷入困境或走向失败[9],但颠覆性创新从根本上是战略创新,是后发企业获得跨越式发展或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10]。在各类市场发展的历程中,颠覆性创新的出现无不引发一波接一波的市场变革浪潮。全面分析克里斯坦森颠覆性创新理论的演进脉络及其商业实践价值,对推动我国颠覆性创新理论发展与实践指导具有重要意义。

1 克里斯坦森颠覆性创新理论总体发展脉络

纵观管理学大师克里斯坦森教授的学术研究生涯,其主要研究成就集中在颠覆性创新管理以及如何为新技术、新产品开拓市场等理论和实践方面。从1992年开始,克里斯坦森开始在其学术文章中提及技术演进S 曲线的局限性以及通过技术创新重新定义产品的功能优势意味着进入新兴或边缘市场的能力[11][12][13][14]。1995年克里斯坦森首次提出“颠覆性技术”的概念[5],1997年克里斯坦森在其著作《创新者的困境》中正式提出了“颠覆性创新”的理论模型和框架[6]。2003年、2004年相继出版著作《创新者的解答》[7]《远见》[8],2006年针对颠覆性创新理论的质疑和评价,在《产品创新管理学报》颠覆性创新理论专辑中刊出论文“构建颠覆性创新理论的持续过程”[15],对质疑进行了积极回应和总结。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克里斯坦森不断在商业实践和管理方法论中对颠覆性创新理论进行修正完善,2015年和2018年相继在《哈佛商业评论》《管理研究学报》发表“颠覆性创新”专题论文,对颠覆性创新的本质、适应性以及颠覆性创新研究的思想史和未来进行了系统阐述[16][17]。概括起来,克里斯坦森颠覆性创新理论发展脉络可以分为起源、形成与发展以及完善与拓展3个典型的演进阶段,其研究学术生涯中关键时间节点、主要理论观点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克里斯坦森颠覆性创新理论发展演进脉络示意图

2 起源阶段:颠覆性技术的提出(1992~1996)

1992年,克里斯坦森通过对硬盘磁盘驱动器行业技术的历史信息的分析,检验技术S 曲线框架对企业管理层在规划新技术发展方面的有用性[11]。在架构创新上,技术的创新经常重新定义一个产品的功能,并满足非主流市场的新市场或边缘市场的产品性能需求,而技术的这种创新需要市场的创新,进入市场的公司所拥有的攻击者优势就是它们积极进入新兴或边缘市场的能力[12]。同时克里斯坦森发现当技术和市场结构发生变化时,原先在熟悉领域遥遥领先的老牌企业无法像先前那样得心应手地获得行业内的成功,主要原因在于这些企业往往会未来满足现客户的需求,积极在开发新的组件技术上努力,而忽略了一系列新兴的产品细分市场。后来者因为注意到新兴市场的需求,不断针对新市场客户作出了产品结构上的改变,并逐步提高产品性能,最终拿下原有市场的份额[13]。1994年的研究,克里斯坦森进一步指出,新技术往往是由新兴企业开创的,当一项创新破坏了技术进步的既定轨迹时,进入者便获得最大的优势[14],进一步说明了为什么老牌企业虽然拥有相对于新兴企业更有利的资源条件,包括更厚实的财力、更广泛更深入的技术资源、市场信誉等,却还是无法有足够的能力或者准备与新兴市场竞争。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容易被其他影响企业做出决策的因素所制约,如现有主流客户的需求。战略制定上的不够灵活,使得老牌企业在争夺新兴市场份额时总显得要比新兴企业慢一拍。

1995年,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克里斯坦森首次提出“颠覆性技术”的概念,与之对应的是“持续性技术”[5]。克里斯坦森认为,颠覆性技术是一种会对已有的传统或者主流技术产生颠覆性效果的技术,这种技术既可能是全新技术,也可能是现有技术跨学科或领域的应用,并解释了进攻者的优势所在[18]。随后,克里斯坦森构建出一个基于对世界磁盘驱动器行业研究的模型,对颠覆性技术的形成机理进行了解析[19]。该模型描述了企业所面临的客户的需求在技术创新中塑造企业资源分配的过程,更加详细地阐述了正是老牌企业对于现有客户需求的过分看重或者依赖,导致了其在开发迎合新兴市场的有用的更简单的技术时反而要比新兴企业具有劣势。看重现有客户所带来的企业营收,使得老牌企业更多地将资源分配给了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项目上,忽视了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新兴市场。

从1992年对磁盘驱动器行业技术进步的分析开始,直至1995年正式提出“颠覆性技术”的概念,并进一步提出资源配置是决定企业创新方向的关键因素,克里斯坦森已经开始对颠覆性技术的形成机理进行探索,并传递出关于颠覆性创新市场创造的重要性信息,为后续颠覆性创新的深化研究奠定了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分析基础。

3 形成与发展阶段:从颠覆性技术到颠覆性创新(1997~2014)

1997年,克里斯坦森出版著作《创新者的窘境》[6],正式提出了“颠覆性创新”的概念、特征及理论框架,标志着颠覆性创新理论的确立和形成。《创新者的窘境》深入分析了管理卓越并曾获成功的老牌企业在一些技术和市场变化的过程中无法保持领先地位而新企业却依靠颠覆性创新取胜的内在根源[6]。颠覆性创新理论构建过程的描述阶段和标准化阶段遵循观察、分类归纳和定义关系三个步骤,整个理论框架具有可信性和可靠性[21]。克里斯坦森2003年在著作《创新者的解答》[7]中把商业模式创新纳入到颠覆性创新内涵中,为在位企业把握颠覆性创新提供了处方,在2004年著作《远见》[8]中预测了多行业颠覆性创新的信号及竞争趋势。通过一系列研究深化和拓展,其颠覆性创新理论不断演进,奠定了克里斯坦森在颠覆性创新研究领域的标杆地位。

3.1 颠覆性创新的内涵及特征

克里斯坦森最开始所提出的“颠覆性创新”,是指在主流特性上的表现一般,但在被现有主流技术忽略的特性方面有独特或潜在的优势,通过吸引市场或行业中非主流客户的方式逐渐追赶现有行业领导者,直至其颠覆性技术在市场中超越原市场的现有技术的一种创新模式,其初衷是解释为什么成熟企业在面临市场上的产品技术变革时遭遇了失败。最初的颠覆性创新也是由颠覆性技术的出现发展而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可以发现颠覆性并不一定只体现在技术上,事实上颠覆性创新要求颠覆性技术与颠覆性商业模式相互结合才能获得成功,“颠覆性创新”不仅包含技术、产品,也包含企业管理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还包括兼具商业模式和技术的创新。“颠覆性”的概念得到一定的延伸,著作《创新者的解答》[7]已用“创新”替代了“技术”,把符合颠覆性创新本质特征的服务于商业模式创新囊括到概念中去,并发展成为包含产品性能、时间和价值网络的三维模型。

市场上的老牌企业并非没有能力创造颠覆性新技术,相反,它们拥有更好的资源与条件去获得技术。只是它们所面临的财务需求或者主流消费群体拒绝颠覆性技术的出现时,很多企业管理者不得不选择满足当下主流消费群体的需求,放弃了对颠覆性技术的探索。如图2所示,颠覆性技术的出现会冲击原有的产品市场,先是吸引低端市场的消费者,之后企业在颠覆性产品上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与精力,提高颠覆性产品的性能以达到满足高端市场的需求,进而吸引原先主流市场的消费者购买性能得到改进的颠覆性产品,进一步实现颠覆性创新的成功。

图2 颠覆性技术和持续性技术变革的影响

3.2 颠覆性创新的市场细分与初始市场创造

克里斯坦森指出,颠覆性技术的进步速度总是要比消费者对产品性能要求的提高速度要快,因而改良过后的颠覆性产品能够做到满足主流市场消费者的需求,进而颠覆在位企业已经建立起来的市场联系,对原市场上的企业造成威胁[20]。按照企业进攻市场的特征,克里斯坦森将其细分为“新市场颠覆性创新”与“低端市场颠覆性创新”[7]。相应地,企业需要明确产品是属于“新市场颠覆”还是“低端市场颠覆”,才能有效地实现创新的商业价值。

对于新市场颠覆,克里斯坦森认为,企业不能采取对待持续性创新所用的管理手段和政策。颠覆性创新对新市场的破坏,初始并不会正面侵犯到主流市场,因为这一破坏过程是对原有市场上的非主流消费者进行竞争。但随着新产品的性能逐步提升,原来部分对产品性能要求相对苛刻的消费者可能会被新市场中产品的优化特征吸引而进入新市场,即注意到新兴市场并满足该市场客户需求的企业,很有可能凭借进入者的先行优势开始在原有的主流市场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低端市场颠覆主要是通过对主流企业所不看重的低端客户的重视,采用较低成本的商业模式,不断壮大企业的商业发展道路。低端市场上的客户对于产品价格的敏感度要更高,该市场上消费群体的价格需求弹性较大,倾向于消费购买低价位的同类产品。而原有市场上领先的老牌企业很难有充分的理由进入需求不明确、并且利润率更低的低端市场。

找到产品或服务的初始市场,有助企业更好地发展颠覆性创新。颠覆性技术经常在新市场或相关的细分市场中发出信号,因此管理人员必须创建有关此类市场的信息渠道,包括:客户将会是谁、产品性能的哪个维度将最吸引哪些客户,以及正确的产品价格定位[21]。企业只有通过快速、反复且低成本地对产品和有关市场进行试验,才能获取这种信息。初始市场包括新的未受到挖掘的市场以及原先就存在的低端市场或者边缘市场。初始市场的创造,需要有投资者、消费者以及企业这三方的存在。

3.3 颠覆性创新的技术、市场、组织三维框架建构

克里斯坦森在其著作《创新者的窘境》里有一个著名观点:“正是那些促使企业获得成功的因素为企业谱写了走向死亡的进行曲”[6],其解决之道就是取得成功的大企业不应该忽略“颠覆性创新”,更不应该将其视作威胁,而是应该积极主动地去抓住颠覆性创新的机会。纵观克里斯坦森颠覆性创新理论的研究主线,贯穿了技术、市场、组织三维要素,从颠覆性技术的市场意义、颠覆性创新市场的细分、支撑颠覆性创新的相对独立的企业组织结构、企业管理流程的变革等多维度全方位阐释了颠覆性创新实践的方法论。

克里斯坦森认为,颠覆性技术的出现并不一定意味着以往相关技术的过时或者已有产品的性能较差,而仅是因为颠覆性技术的出现刚好满足了当时市场的一定需求。但是率先利用颠覆性技术进入新兴市场的企业将很可能通过改变有关产品和相应的市场策略,对颠覆性技术进行改进,从而入侵原先已建立的企业所在的成熟市场。颠覆性创新所带来的产品能够后来居上影响到原先市场上在位的市场地位[15]。

面对市场上可能出现的颠覆性创新挑战,企业需要一套坚实且可复制的管理流程来帮助其确认、筛选和塑造其中的颠覆性商业创意,并将这发展成为企业的增长引擎。企业的组织管理若不够灵活,很大程度上将影响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克里斯坦森认为,在位企业很难采用常规化程序识别出颠覆性技术和商业模式,企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提高企业战胜挑战的能力[22]:第一,在企业范围内建立新的组织结构,在其中可以开发新的项目或产品;第二,从现有的组织中提炼出一个独立的组织,并在其中开发解决新问题所需的新流程和价值;第三,通过收购或合作等方式得到一个不同的组织,其流程和价值观与新任务的要求密切匹配。

3.4 颠覆性商业模式创新的应用

克里斯坦森多次强调,颠覆性技术的出现并不一定意味着颠覆性创新的实现。颠覆性创新是一种不连续的创新,要求颠覆性技术与商业模式合理结合才能获得成功[8]。而无论是技术或产品上的创新,抑或是组织管理与商业模式上的创新,都需要有特定的目标市场支撑。

在向市场推广创新产品时,商业模式创新的地位举足轻重。克里斯坦森指出,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可参考三方面做法:第一,制定一个有利的客户价值主张,即找到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方法,成功的商业模式的起点就是其价值主张,旨在帮助客户更高效便捷地完成工作。第二,创建盈利模式,为公司创造价值。第三,将新的模式与企业原有模式相比较是否有所不同,一个组织经常容易犯的错误即是把创新放进现有的运营模式,以维持它已经做过的事情,这不利于创新商业模式的运作[23]。

不同的商业模式为企业带来的营收效益也是不同的。商业模式的转变,有时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因此,在技术上寻求不到重大突破口的企业,可以考虑在商业模式上抓住机会。但并不是所有行业都容易在商业模式上获得创新突破。例如,在医疗保健业,如果允许颠覆性创新,这些技术和商业模式虽然会提高居民的医疗质量,但很大程度上威胁到了与医院等机构相关的利益群体的收益,因此,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反而易受到阻碍。

4 完善与拓展阶段:颠覆性创新的本质与未来(2015~2019)

颠覆性创新理论发展是管理理论与实践应用不断结合相互促进的典范。从2015年末的《什么才是颠覆性创新》到2019年2月的《开辟式创新》,克里斯坦森不断完善颠覆性创新理论的内涵和边界。2016年,他在北京接受《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专访时表示,颠覆的作用原理相比20年前并没有变化,但无论是老牌企业,还是行业新锐,最新的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都带来了独特的机遇和挑战。其生前最后一篇文章是关于颠覆性创新的理论性研究综述,显示了其心目中理论对管理者和研究者的重要性[24]。

4.1 颠覆性创新理论的适用性

掌握创新的真正本质,理解颠覆性创新理论的适用性,有助于企业更加有效地进行创新管理。

克里斯坦森认为,通过判断一家企业的经营模式是否从低端市场和新兴市场或边缘市场这两类市场切入并兴起,可以确定企业是否通过颠覆性创新的方式实现了成功。网约车行业领头企业优步(Uber)以及电动汽车行业领军企业特斯拉的成功,实质上更偏向持续性创新,因为其并未在业务发展的前期呈现出颠覆性创新的特点,二者一开始就都注重高端市场的切入,仅仅是以一种不同的形式强化原有市场上产品性能,属于延续性创新。然而颠覆者通常是首先吸引以及服务低端或者非主流客户,经过一定的赢收阶段再进一步迁移或者上迁至主流市场。

克里斯坦森指出,并非所有的创新都是颠覆性创新,颠覆性创新不会在所有地方出现,更不会在各行各业以相同的速度发展起来,只有识别出真正的颠覆性创新,才能更好地利用颠覆性创新理论指导企业进行组织管理。2016年,在接受《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专访时表示,颠覆性创新理论可以拓展,但核心本质并没有改变。对于现在“有了大数据,人们无须探求因果关系”的观点,克里斯坦森生前接受《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评论》编辑采访时指出,数据只是现象的一种表现形式,大数据更侧重于关联性而非因果关系,数据的数量、频度以及颗粒度都无法解决人类思考方式。

4.2 颠覆性创新的全面管理与实现

颠覆性创新理论的核心原则是由对反常现象的研究而来的,后续研究逐步从技术变革框架演变成更广泛、更因果的创新和竞争反应理论[25]。克里斯坦森从市场的反常现象入手,提出了颠覆性创新理论并给出了更具解释力的颠覆性商业模式理论。对颠覆性创新影响因素的识别以及实现路径的探讨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响应当今复杂多变的市场偏好需求[26]。

综合克里斯坦森的思想,实现颠覆性创新的商业成功,既需要企业在了解外部环境政策的大前提下,及时抓住研发颠覆性产品或技术的时机,也需要结合适当的商业模式以及独立有效的创新管理,获取相应的市场信息渠道,更需要合理分配企业的内外部资源,从客户需求出发,为消费者提供具有商品价值的颠覆性产品。结合克里斯坦森颠覆性创新的内核及学者们的后续研究,颠覆性创新的实现可从识别、技术、管理、商业模式、资源分配、外部环境这六大方面推进,如图3所示。合理利用颠覆性创新理论指导企业的运营,能够使企业更加高效地探讨出一条属于自己适合自己的颠覆性产品发展道路。

图3 实现颠覆性创新的内外部因素

4.3 开辟式创新与效率型创新

颠覆性创新理论本身是动态发展的理论,克里斯坦森2014年后开始比较多的探讨开辟式创新(Market-Cre‐ating Innovation,也有学者译作市场创造型创新)和效率性创新(Efficiency Innovation)。开辟式创新强调市场创造不仅有利于企业一方的发展,更有助于支持社会的就业增长。克里斯坦森指出创造初始市场不可忽略商品价值,而商品价值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企业需要清楚了解客户的需求,才能更好地创造市场[27]。开辟式创新通过复杂昂贵产品改造为价格合理、方便使用的产品的创新模式,而使更多的人使用[28]。通过“开辟式创新”拉动“未消费市场”,打破“繁荣的悖论”[28],使国家摆脱贫困,使世界变得更美好,是克里斯坦森生前一直的夙愿。

效率型创新则代表着以更低的价格提供更成熟的产品或者服务,包括通过破坏性的方式获得主导地位[29]。这是克里斯坦森在最初的颠覆性创新理论中没有关注的一个类型。虽然效率型创新与颠覆性创新不同,但却可以显著提高生产率,也具有破坏性特征。

5 克里斯坦森颠覆性创新理论发展的启示

克里斯坦森是颠覆性创新理论的创始人,颠覆性创新理论创建二十多年来受到全球理论界和企业实践者的广泛关注,其思想催生了大量的行业新军颠覆老牌企业的商业范式。综合颠覆性创新理论演进脉络的梳理分析,其对我国颠覆性技术和创新发展有如下启示:

第一,充分利用颠覆性创新确立后发企业的竞争优势。颠覆性创新初始用于分析领先企业在遭遇某种形式的市场变化和技术变革时,为什么无法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原因,其最初目标以低端市场消费者为主,实践证明更适合技术实力相对较弱的后发企业进行竞争优势构建。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产业发展阶段落后,颠覆性创新开启了弯道超越的“机会窗口”,利用颠覆性创新实现后发企业以及新兴企业的跨越式发展,重塑企业竞争格局,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需要创新主体的企业责无旁贷和我国政府对创新环境和基础研究的重视。

第二,高度重视颠覆性技术的监控和研发。颠覆性技术具有复杂性、集成性和动态性等特征,其发展路径受到多种不确定性要素的影响,在演化特性上具有不连续非线性阶跃成长和长期孕育阶段爆发的特点。但颠覆性技术往往动摇产业中原有企业在研发、生产、市场等多方面的竞争基础,改变产业原有的竞争均衡态势,为各企业重构竞争优势提供“机会窗口”。企业管理者的角色在颠覆性技术浪潮中处于重要地位,由于颠覆性技术伴随着大量不确定性因素,且可能是一个漫长演变的过程,在面临市场或技术变革的时候,颠覆性技术的出现需要企业情报部门的全方位技术监控和研判,需要研发人员的潜心钻研,更需要企业管理者在资源配置、资金、组织上的创新决策和坚定支持。

第三,不断加强商业模式的颠覆性创新。价值决定颠覆性是否成功,颠覆性技术的出现并不代表创新的实现,想要实现经济学意义上的“颠覆性创新”,实现技术的商业价值是根本。要求企业不仅需要洞察到颠覆性产品的需求所在,更要企业进行针对性的产品设计与市场创造,才能使颠覆性技术最终流通于消费市场。颠覆性创新不止于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盈利增长的一个强有效的突破口,重视挖掘不同市场的消费潜力,结合国内具体竞争环境以及相关优势政策,看到主流市场所忽视的产品需求,察觉到竞争对手不重视或者无法重视的客户需求,找到相应的初始市场,并及时挖掘市场潜力,进行创新输出,相信企业在相应的市场上就能够取得很大的成功。

第四,深度挖掘中国情境下颠覆性创新理论研究的新范式。颠覆性技术和颠覆性创新自上世纪90年代提出至今,已成为全球最受关注的创新理论之一。但总体看,大部分以发达国家为研究背景,适用于我国创新管理情境的理论研究相对缺乏。我国市场已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颠覆性创新,基于中国情境下颠覆性创新的独特因素需要深度挖掘。譬如,颠覆性创新理论产生背景并不在数字时代,但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在我国发展方兴未艾,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新情景催生了大量的颠覆性的独角兽创业企业,基于独特数字技术的颠覆性创新范式需要提炼归纳深化,并进一步指导企业的创新实践和政府的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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