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薪酬改革进行时

2022-06-24 09:00黄慧玲
财经 2022年12期
关键词:经理薪酬基金

黄慧玲

“高管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少于当年绩效薪酬的20%,基金经理不少于30%,绩效薪酬递延不少于三年,比例不低于40%。”6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对公募基金的薪酬结构、薪酬支付、绩效考核、薪酬内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从《指引》的种种细节来看,都指向与持有人利益更紧密、更深层的绑定。也因此,《指引》一出,引來基金投资的一致叫好。“早就该这么管了,倒逼着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想方设法为投资者赚钱。”

不过,在一些基金经理看来,《指引》提及的内容不会带来太大的改变。“没有一个基金经理不想把业绩做好的,不要总把基金经理和持有人的关系想成零和博弈。”有基金经理无奈表示。

“我更关注《指引》里没有写清楚的东西。”有基金经理表示,其最关注的问题是,不将规模排名、管理费收入作为主要考核依据后,薪酬具体将如何考核。

此外,一些基金经理也非常关注薪酬上限的问题。近一年来,诸多明星基金经理掀起奔私潮,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基金经理们的担忧。“薪酬改革不应该从降薪开始,而是优化与投资者利益的绑定关系。”有业内人士表示,“给大众理财的优秀人才如果因此流失的话是非常可惜的。”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近期的答记者问中也明确,薪酬管理指引的核心制度包括强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和落实薪酬递延支付安排,并无设置薪酬限额,也不涉及薪酬总额和具体操作办法。

“基金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既能激励从业人员,建立高质量人才队伍,又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平衡员工、经理层、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和国家战略能力;符合我国国情、政策导向和基金业发展实际。”《指引》表示。

新规之下,基金公司将在基金持有人利益、公司利益、员工利益、股东利益等各方利益之间寻找新的平衡点。

新规引发市场关注

《指引》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关于绩效考核的定量标准。

一是关于绩效薪酬递延。《指引》规定,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三年,递延支付速度应当不快于等分比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制度适用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递延支付的金额原则上不少于40%。

二是关于高管和基金经理的自购。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将不少于当年绩效薪酬的20%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其中购买权益类基金不得低于50%,但是公司无权益类基金等情形除外;基金经理应当将不少于当年绩效薪酬的30%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并应当优先购买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但是由于其管理的基金处于封闭期等原因无法购买的除外。基金经理同时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应当同时符合前述要求。

三是关于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合规风控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应当体现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情况、投资者实际盈利情况、投资研究等专业能力建设情况;合规风控指标应当包括合规及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合规事件或重大风险发生情况、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员工廉洁从业情况;社会责任指标应当包括道德标准、企业价值、客户满意度等。

此外,《指引》强调,董事会对经理层的考核,公司对投研、销售等关键岗位的考核,应当结合长期投资业绩、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合规与风险管理、职业道德水平等情况,不得将规模排名、管理费收入、短期业绩等作为薪酬考核的主要依据。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要求基金公司在2022年12月20日前对现有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

基金研究人士表示,越来越多的基金经理选择站在台前表态,将与投资者共进退。图/IC

与投资者共进退

基民都希望基金经理能与自己共进退。但在《指引》发布之前,基金经理自购并非行业强制性规定,也不是每个基金经理都会选择自购。

此前《财经》记者曾统计过168位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的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自购情况(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数据)。统计结果显示,购买自己产品的基金经理占比56%,其中18%的基金经理买入单只产品份额超过100万份。同时,还有43%的基金经理不自购产品。

为什么有些基金经理不自购基金?《财经》记者了解到,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经济压力大,没有闲钱投资。二是信心不足,或者所管产品与本人风险偏好和需求不符。这类基金经理通常会选择公司其他基金经理的产品。三是为了规避锁定期,因此采取非实名自购的方式,以便灵活投资。在《财经》记者的采访中,第三类基金经理不在少数。

基金公司集中在房价高企的一线城市,多位基金经理向《财经》记者表示,他们都是草根出身,早期先满足家庭的吃穿住,一线城市的学区房也是挺大的开支。

“其实公募基金经理们的薪酬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高,千万年薪只属于个别顶流。网络流传的算法版本里,很多东西都没有扣除,再加上业绩考核,实际上有些钱是拿不到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头部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向《财经》记者表示,他所在的公司很早就开始执行40%的薪酬递延了,离职后薪酬也不会支付。

“我的劳动资产已经放在这个行业了,我的储蓄资产再放在这个行业里,其实是加杠杆。当然,真的对自己非常有信心也无可厚非。”上海一位基金经理曾坦言。

“自由度变小了,可能会带来一些压力。没有一个基金经理不希望自己业绩是好的,投入自己的钱进来可能更有压力。”北京一位基金经理称。

“过去基金经理自购没有明文规定,基金经理们是否应该实名自购在业内也未形成共识。各家公司的做法也是以鼓励为主,并不强制。不过,随着近年来基金业的迅速发展,基金经理们也越发重视与投资者之间的信任构建。”一位第三方基金研究人士表示,从季报小作文到基金直播间,再到实名自购,越来越多的基金经理选择站在台前表态,将与投资者共进退。

景顺长城基金经理鲍无可曾在季报中坦言,为了证明自己的乐观,他的家庭也将相当比例的资产投入了其管理的基金。

他在季报中引用巴菲特的话:“我们只希望和我们的合伙人一起,以相同的比例赚钱。甚至,在我犯错时,我希望你们可以得到一丝慰藉。因为我和你们一起,遭受了同样比例的损失。”

相比于自购基金、薪酬递延的落地,基金经理们更关心的是《指引》中未清晰落地的东西。

“不将规模排名、管理费收入作为主要考核依据后,薪酬将如何制定?”有基金经理问道。

此外,也有基金经理非常关注薪酬上限的问题。“之前行业传闻薪酬天花板,有说5000万的,也有说1000万的,未来会不会设限?”近一年来,诸多明星基金经理掀起奔私潮,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基金经理们的担忧。

“薪酬改革不应该从降薪开始,而是优化与投资者利益的绑定关系。”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私募与公募基金经理的薪酬构成差距过大,可能进一步导致人才的流失。“公募基金经理为更多老百姓服务,管理更大的资金,贡献更大,收入却远不及私募基金经理。如果优秀的基金经理都去给少数富豪管钱了,这是公募基金和老百姓的损失,与改革的初衷相违背。”

“不过,从此前监管的调研以及此次发布《指引》的基本原则来看,大概率不会一刀切。”前述业内人士表示。

日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薪酬指引体现出尊重市场基本规律、立足行业实际情况、压实机构主体责任、防范短期过度激励的基本思路,旨在夯实行业发展的治理基础、风控基础、合规基础、文化基础和人才基础,更好有效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并无设置薪酬限额,也不涉及薪酬总额和具体操作办法。

投资者热议新规

从《指引》的种种细节来看,都指向与持有人利益更紧密、深层的绑定。也因此,《指引》一出,基金投资者颇有久旱逢甘霖之感,“早就该这么管了。”

许多基金投资者对此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希望落实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经理赎回自己产品的信息披露。啥时候卖的,成本多少,卖了多少,都按照上市公司高管减持的要求对标做好披露。”有基金大V在微博中写道。

也有基金大V建议,基金报告披露的持有份额也应该与时俱进了,以前都是披露最多100万份以上。“建议补充1000万份、2000万份、5000万份以上。”

此外,还有投资者建议,“发行带持有期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期内不能离职”“离职必须提前公示”“一旦公司同意离职,就应该马上发布公告,而不是等人真的走了才发。造成散户与机构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均”。

这些提议指向了基金业现存的种种问题。包括:在市场狂热期发行爆款基金;主动宣传基金自购,但赎回时不主动提示;自购披露金额界限过于模糊;基金经理在持有期式基金运作期间离职;离职流程冗长,机构投资者相比普通投资者先行获得信息等等。

《财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们在自购基金上也会进行波段操作。“一边宣传长期主义,吸引基民入场,一边进行高抛低吸的操作,合适吗?”有投资者提出质疑。

“这要区分是基金公司的行为还是基金經理的行为。”北京一家头部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坦言,“作为基金经理,我们希望在行情过热的时候为持有人规避风险,比如主动暂停申购。但是对公司来说,肯定是不希望暂停申购的,因为影响规模和收入。不过,对一家资管机构来说,短期看规模,长期仍然是看业绩。”

该基金经理表示,“如果一个基金经理一边告诉投资者要长期持有,一边自己在做波段,言行不一,肯定是有问题的。但如果言行一致,自购交易何错之有?相比于一味强调长期持有,我认为适当地提示一些风险是必要的,可以帮大家避免一些亏损。但是我们很难在公开场合唱空,如果能够及时披露自持基金的情况,也可以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现在是机会多还是风险多。”

此外,有投资者提出疑惑,谁来监督高管和基金经理的行为?如何保证规则的执行?

华南一家基金公司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员工自购基金都有一定的锁定期,根据岗位的不同,从半年到一年不等。他所在的公司已经开发了相应系统,用以监察员工自购基金的交易行为,并提示员工持有基金的锁定期、可交易份额等,以确保员工能够清晰地了解自己所持有的基金是否符合锁定期规定。

“有时候不是故意要违规,只是分不清哪些基金能卖哪些基金不能卖,还有分红之类的情况。我们做系统也是为了大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操作违规的话很容易被查出来,会有内部通报批评、警告、降薪等措施,合规做得非常到位,不存在网友担心的问题。”前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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