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君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 201620)
原产地规则差异为重叠式自由贸易区特色,各国贸易协定签订的数量、特点均不相同,不同的自由贸易协定制定不同原产地规则标准,伙伴国之间产品进出口将面临不同的原产地规则,重叠式FTA原产地规则对成本影响,成本将进一步对双边贸易产生影响。
FTA动态网络化发展,原产地规则呈现动态重叠发展。一般来说,两国双边贸易协定签订时间晚于区域贸易协定,双边贸易协定会在区域贸易协定基础上进一步开放,且原产地规则标准简化发展。图1-1展示重叠式原产地规则产生,最初,A国与B国间存在贸易协定1,两国间产品出口按照1中规定的原产地规则出口;随后,两国又签订贸易协定2或同为区域贸易协定的成员国,现在两国进出口贸易面临不同的原产地规则,重叠式原产地规则出现。随着优惠关税下降,关税壁垒下降,FTA的规定限制非关税壁垒工具使用。一国可通过制定严格原产地规则,例如特定加工工序要求、区域价值含量要求等,保护国内敏感产业发展。一般情况下,随着国家间开放程度深化,贸易条款深度增加,原产地规则呈现更加完善、简化发展,大部分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降低了贸易成本,对贸易双边国家产生积极影响。
图1 重叠式原产地规则产生
国内外学者Cadot(2002)、武敬霞(2013)等均从成本角度出发,发现原产地规则限制程度越高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FTA贸易自由化,增加管理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降低FTA利用率;韩剑(2018)利用微观层面数据实证结果表明原产地规则限制程度降低FTA利用率。鲜有学者分析重叠式原产地规则与贸易成本的关系,前期学者认为复杂原产地规则较难量化加入理论模型中具体分析对FTA影响,现在随着原产地规则量化深入,重叠式原产地规则出现趋同式发展,其对贸易量影响可进行分析。根据分析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带来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下降,促进成员国贸易,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释放签订FTA红利影响。
企业生产成本包括企业生产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耗费综合,即生产流水线上的耗费,主要包括直接人工费用、直接原产材料以及其他投入费用。随着自由贸易发展和国家开放程度扩大,针对同一产品重叠式原产地规则是在自贸协定深化基础上提出的,大多数产品原产地规则简化,原产地规则要求更容易满足,降低了生产成本费用。假定A、B和C三个国家,A和B组成自贸区1,A、B和C组成自贸区2。A、C两国成为辐条国,B国为轮轴国。假定两个自贸区的原产地规则都有区域价值含量要求,自贸区1的区域价值含量为40%,自贸区2的区域价值含量为45%。由此,自由贸易区1和2构成了重叠式自贸区,A、B两国产品贸易将面临重叠式原产地规则。为了满足区域内原产地规则标准,享受优惠关税等待遇,若B国生产最终产品出口到A国,通过比较两个自贸区的原产地规则标准,发现自贸区1区域价值含量更低,原产地规则标准更容易满足,B国可选择质优价廉的中间产品降低生产成本。重叠式FTA原产地规则简化,区域价值含量减少,从本国获取原材料含量下降。企业在生产时,可从其他国家购买价格更低廉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加双边贸易额。同样,A国向B国出口会选择遵循自贸区1原产地规则标准。
随着时间的推移,三国间将产生产业集聚现象,B国最终产品出口面对AC两国巨大的市场需求,存在规模递增效益,生产规模扩大,技术更具专业化,B国产品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提高贸易动力;AC两国可分别根据资源优势生产中间产品,同时可满足原产地规则要求,享受优惠待遇。因此,产业集聚和分工专业化的出现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企业为满足原产地规则条款程序繁琐,信息不对称带来价格损失等交易成本上升。在伙伴国新一轮贸易协定谈判中改进原条款,制度性原产地规则逐渐完善,降低了交易成本。原产地证明获取由政府签发,转变为政府授权机构签发,未进一步简化程序,出现“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声明和“企业自主原产地声明”以及背对背原产地声明且规定指向性精确,原产地规则条款规定提高企业获取原产地证明效率简化程序,提高签发效率,扩大了原产地证明流动性,提高贸易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企业与采购商的沟通交流,提高获取物流、产品品质和数量信息,重叠式原产地规则中加入建立联络点,提出搭建原产地电子信息系统平台的构想,这都将降低企业搜寻信息成本、信息交换成本等交易成本。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带来程序简化、效率提升、提供获取信息渠道都将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自由贸易协定内容逐渐深化,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标准下降,制度性原产地规则条款增加,实施程序简化,带来中间产品投入价格下降,降低生产成本和涉及原产地规则证书与信息获取等交易成本以及福利损失的利益分配成本,成本下降将提高区域内企业利用优惠关税概率,以实现加强、加深区域内国家经济合作,达到互利共赢目的。
贸易创造指自贸区内国家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降低国家间进出口商品价格以此扩大贸易规模,创造国家间贸易机会,提高贸易便利性。然而,单一的严苛原产地规则削弱了贸易创造的可能性。经过对原产地规则对比研究发现,原产地规则呈现出更加全面灵活性,同一种产品面对重叠式原产地规则,较之前减弱原产地规则限制程度,降低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等,进一步促进了贸易创造。
图2改进模型推导出重叠式原产地规则对贸易创造效应影响。假设A、B两国新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之前存在区域贸易协定或其他类型贸易协定,完全竞争市场,规模报酬不变,从长期来看,价格等于生产成本(P=C)。A、B两国间出现重叠式自由贸易区和重叠式原产地规则,且新双边贸易协定中原产地规则严格程度下降,可表现为区域价值含量下降。
图2 增加贸易创造效应
两国均从其他国家进口产品K,B国同样生产产品K,国内价格等于无原产地规则时(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极端情况)的单位生产成本等于世界价格,(P=P*=C);A国进口K产品且对所有出口企业收取相等进口关税(MEN),B国进口关税为零。直线AB表示A国进口需求曲线,R(α)表示不同区域价值含量α的生产成本函数曲线,出口企业贸易时考虑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规则成本与收益关系。在无原产地规则时(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极端情况),B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出口到A国面临关税,成本为C(1+t),出口量Q,消费者剩余AEF;建立自贸区后,当R(α)<C(1+t),B国企业选择利用优惠关税,并承担相应原产地规则成本。区域价值含量α出现三种不同情况,(1)当α≤α,区域价值含量降低即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程度大幅度增加,对出口企业影响忽略不计,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R(α)=P=P*=C,B国成本等于A国消费价格亦等于世界价格。此时,福利效应最大,达到帕累托最优情况,消费者剩余增加,CFG达到EDCF,B国出口量达到QC;(2)α<α≤α,随着区域价值含量α增加,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程度下降,较之前原产地规则中区域价值含量发生变化,R(α)成本增加,A国消费者价格增加导致消费者剩余减少,B国因成本增加出口量逐渐减少;(3)α>α,区域价值含量非常大,重叠式原产地规则中仍比原产地规则严格。在α时,R(α)=C(1+t),B国的原产地规则成本等于未建立自贸区时关税成本。B国出口企业遵循利润最大化原则,放弃使用优惠关税,选择MEN出口,出口量为等于未建立自贸区时的Q。因此,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程度可抵消因原产地规则限制过大导致建立自贸区未达到自由贸易及各方面合作的预期效果,进一步增加贸易创造效应。
自贸区建立也促进了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贸易转向成员国之间贸易,促进贸易转移效应。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程度与转向区域内最终品贸易转移效应正相关,即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程度越高,大量贸易从与区域外转向区域内,增强重叠式自贸区建立带来贸易转移效应。若单一自贸区,出口国家为满足原产地规则条件使用优惠关税,合规成本较高,购买低效原材料,这将降低贸易效率,造成效率损失,市场价格扭曲,可能造成福利损失;但随着两国间新FTA签订,原产地规则发生简化,区域价值含量下降,出口国企业可向区域外国家进口价格低廉、质量良好的中间产品,进而生产价格低廉品,具有产品竞争力。综合考虑企业生产成本等因素,成本下降给企业满足重叠式原产地规则条款利用优惠关税激励,进一步提高双边贸易流量,促进最终品贸易转移效应。
重叠式自由贸易区的出现,改进和创新投资政策,提高投资便利化,改善投资环境。新签订自贸协定包含关税进一步下降,原产地规则进一步简化等一系列利好政策,吸引外国企业到区域内某成员国进行直接投资建厂,产品更容易满足原产地规则条款享受出口到区域内国家的优惠关税,以投资带动贸易。全球化生产企业依据产品供应链,到区域内科学分布海外投资,根据重叠式原产地规则简化安排海外仓生产基地。可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享受FTA优惠待遇。这对东道国来讲,不仅引进了外资,也带来明显的溢出效应,如先进生产技术提高,鼓励国内企业学习。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不仅可以影响区域外商企业投资创造效应,也可影响区域内企业投资转移效应。依据分析,重叠式原产地规则带来产业集聚,依据区域内的比较优势构建新的价值链,加速资本、技术和服务的流动,资金流向本国优势行业,优化区域内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升级。制度性原产地规则中的累积条款规定区域内企业均可参与价值累积,促进相互贸易的投资。区域内投资增加可带动产品出口,增加双边贸易。
重叠式自贸区的出现,原产地规则发展趋向于统一、简化,例如双边伙伴国在区域贸易协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开放程度,降低优惠关税,部分原产地规则简化,促进专业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和其他成本的下降,进而扩大贸易效应和投资效应,带动双边贸易发展。提高区域内的国家互相贸易便利性,大大降低经营不确定风险和成本,提高优惠关税利用率,达到签订贸易协定以促进伙伴国更强的经济交流目的,更大程度地释放建立自贸区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