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下达2022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022年补助总额982.04亿元,已经下达793.70亿元,此次下达188.34亿元。
2022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包括重点补助、禁止开发补助、引导性补助等。
财政部要求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财力情况,制定省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辦法,将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基层政府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同日还公布了《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规定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列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提高重点生态县域等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中央财政分配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省级财政部门,由相关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
重点补助范围包括:重点生态县域,包括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含县级市、市辖区、旗等,下同)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团场;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包括未纳入限制开发区的京津冀有关县、海南省有关县、雄安新区和白洋淀周边县;长江经济带地区,包括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地区,包括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63334256-D28B-4619-9239-7AF17A44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