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通知》还提出,要探索永久基本农田易地补划,明确了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县域范围内无法补足的,可在市域范围内跨县域易地补划。
《通知》明確,对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要实行立项、实施、验收、报备、管护等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后期管护主体责任,主动公开项目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通知》强调,要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强化宣传引导和激励约束,明确各地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耕地保护工作,并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重点支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粮食种植导向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制度,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的镇、村给予奖励,并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与干部绩效评价挂钩。
《通知》凸显了耕地集中保护的理念,突出国土空间规划对城乡建设、国土绿化、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设施建设等占用耕地的管控约束作用,鼓励各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划定耕地集中整治区,引导各地通过耕地恢复和进出平衡措施将细碎耕地逐步向耕地集中整治区聚集,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